[無我]/【總結:佛法與各種觀點的比較】

放下「自我」,才是痛苦止息處


  這個故事和擁有「自我」是類似的,利用「自我」他可以做任何喜歡的事,不論時間長短,甚至直到永遠,「自我」都可以留下來。但他終究會發現,「自我」存留的時間愈長,「自我」所給他的負擔就愈久,他寧可不要「自我」,如此一來,即使有任何東西存在,也無須再負擔。這確實是他需要遵循的,藉以掙脫「自我」的束縛,人便能夠依此更進一步地從「自我」中解放出來,從此享受不再有負擔的幸福和寧靜。但是如果有人喜歡這種必須有負擔才能擁有的幸福,那他將不再進步,也無從了解並看到進步的好處,他會黏著在這種境界上,並向其他人宣揚這就是最究竟的幸福。

  一如前面所說,總而言之,擁有「自我」的境界,無論它是如何容易管理,甚至到達可以隨心所欲的程度,但只要還有「自我」,就表示會有「自我」的負擔,也就是個人滿足於個人的「自我」。個人的「自我」可以看作是一種實體,當一個人的心靈還未超越這個實體時,就必須執著地或感激地帶著這個實體,即使他非常樂於如此做,還是有執著和負擔存在,但如果不再有個體感知到什麼是「自我」,那麼就只剩下純粹的「法」,這就是「無我」,亦即佛教所宣揚的「滅除痛苦的最終目的」。

  所以,「外道最高修法者的自我」無論多麼高超,都只像殘存的一縷煙絲,它存在並轉化成非常精細的實體,雖然這種負擔並不明顯,不像《布吒婆樓經》中所提到的三種「自我」那麼明顯,但它並不比欺騙某人去負擔自己好到那裡去。我們應該完全放下「自我」(或「自我」的認知),只留下「法」。有為法的部分不斷地隨其特性運行,而無為法的部分則依其特性,超越一切事物和行為,這才是苦痛的止息或「無我」。如何達到「無我」的境界,將在以後討論。

                     一九三九年衛塞節于泰國猜耶縣法施社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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