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耆那教的「自我」】

耆那教主張「自我」即涅槃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耆那教的教理(又稱「尼乾子的教義」),用以探討為什麼它和佛教教義那麼相似。從佛陀時代開始,這個教派就和佛教並立,大雄(Mahavira)(又稱「尼乾陀若提子」Nigathanataputta)是他們的教主。雖然他說法的時間不長,但他的教法後來卻被大量衍繹成為淺顯易懂的教義,而它的本旨仍然相同。簡而言之,就是以「自我」為追求的目標,舉例來說,以下就是他的一首詩:

  凡是修內觀的人,
  就會從中發現「自我」;
  並在有漏完全消除後,
  到達「自我」的目標。(註一)
  (第二一八詩節,錄自庫拉巴德拉阿闍黎(Kulabhadracariya)之《真實集》Sarasamuccaya)

  耆那教也使用「涅槃」這個字眼,但他們是用梵文的涅槃(nirvana),有關資料清楚地顯示,他們認為涅槃和「自我」是完全相同的東西,這可以從以下的詩偈中看出:

  善逝者是已達到最高涅槃的人,
  涅槃是解脫了所有邪惡的境界,
  也是「自我」的自然特性。(註二)
  (錄自Apata Suvarupa)

  從這首詩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把涅槃當作是「自我」,而涅槃也就是解脫痛苦和所有邪惡事物的境界,這是「自我」的自然特性,好比溼潤是水的自然特性一樣。簡單地說,他們認為達到涅槃就是完成「自我」,完成「自我」也就是證得涅槃,而且這是真正的「自我」。

  我們更可發現,他們對「業」和「涅槃」的概念也和佛教極為相似。在他們的教義中,當「自我」出現時,業的影響力就會消失,就如同佛教也認為當一個人達到涅槃或最高的境界時,舊業的影響力會消失,也不再造作新業。耆那教經典之一,庫那達庫那達阿闍黎(Kunadakunadacariya)所作的《真實宗義》(Samayasara),第一九八詩節,這麼說道:

  貪、瞋、癡這些都是導致造業的煩惱,
  它們不會發生在具有正見者的身上;
  因此,業力不會對證得「自我」的人造成重大的痛苦,
  因為他們已經去除煩惱了。(註三)

  此外,現代耆那教大師布拉馬恰里‧錫塔拉‧普拉沙達(Brahmacari Sitala Prasada)說:

  根據耆那教的說法,涅槃是「自我」解脫了業力的影響,解脫了造業的知覺時,所達到的境界或特質,這個境界從各種的形體中解脫出來,不論是粗身或細身,它是所有世俗痛苦的息滅處,它充滿了幸福、和平與光明,它是永恆的,不會再毀壞。(註四)

(註一)原文:Jnanabhavanaya sikta
       nibhartenantratmanah
       apramattam刼guanam刼prapya
       labhante刼hitamatmnah ︱︱

(註二)原文:Sravaddhandadhavinirmuktam
       sthanamatmasva刼bhavajam ︱
       praptam刼paramanirvanam
       yenasau刼sugatah凑smahtah ︱︱

(註三)原文:Rago刼doso刼moho刼ya刼asava
       n'athi刼sammaditthissa ︱
       tahma㜈asavabhavena㜈vina
       hedu㜈na刼paccaya刼honti ︱︱

(註四)《耆那教與佛教的比較》(Comparative Study of Jainism and Buddhism),頁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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