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與親

1040901因為「親」才會有「冤」,
因為我們自認為與對方夠親,
以我們自認為對他好的方式,
強迫、要求對方接受、遵從,
對方卻不解,造成彼此傷害。
放下這錯誤認知,才能離苦。
 
「親」更需要彼此「尊重」,
非要求對方,否則易結冤。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

你可以使用這些 HTML 標籤與屬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