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囚]/「我」的危險

從自我中解脫出來


  現在我想談一段基督徒不感興趣的經文。這是《新約聖經.哥林多前書》的一小段經文,是聖保羅把耶穌的教義歸納後的簡短教誨:「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哭泣的,像不哭泣;歡笑的,像不歡笑;購置的,像未擁有什麼。」

  在這段基督教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佛教的精髓,「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這是聖保羅對男士的說法,他雖然沒有對女士說:「有丈夫的,要像沒有丈夫」,但這句話是說對丈夫或妻子都不要執著,不要以為是「我所有」的。如果有財產,不要執著它,以為這是「我的」財產,要像沒有財產一樣。如果有苦生起,察覺它,苦就會遠離,不要認為這是「我的」苦。如果歡笑,不要認為這是「我的」歡笑。所以,「購置的,像未擁有什麼」,即使從市場帶回所買的東西,心裡卻沒有認定這是「我的」東西,在這種意識下,我們是沒有帶任何東西回家的。這段經文是基督的教誨,基督教的精髓。有一次,我問一位基督教的高級教師如何理解這段經文,一開始,他一句話也沒說,之後,他說:「我對它從來就不感興趣。」因為他認為這段經文無足輕重!事實上,這段經文有最重要的涵意,但卻被冷落忽視。每個宗教之所以被公認為宗教,本質上就是教導不自私,而教導無我或不自私是相當重要的事,偏偏它的信徒卻對這種道理毫無興趣,就像佛教徒對「空」與「無我」等佛教的特殊教義毫不關心一樣。

  因此可以說,人對切身相關的事情沒有興趣。人只對聊天、吃喝和以自我為中心的娛樂有興趣,而這些興趣會令人增加「我」、「我所有」。結果,大部分時間成為地獄眾生、畜生、餓鬼或阿修羅,而不是人;即使是人,也操勞過度以致汗流浹背,不知道如何休息;如果「生」為更高層次的「我」,不論是那一層天,也不免經歷相應於欲界天、色界天或無色界天的苦。這是因為人們不明白道理,受到魔王的影響,蹈上它的行徑,而不追隨佛陀的道路。

  其實我們對魔王也沒有正確的認識。魔王意思是迷惑、控制人心的所有事物,尤其是性或感官的事物。在充滿各種感官樂趣的他化自在天裡,有魔眷在供給、侍候,以滿足所有欲望,魔王就住在那裡。現在我們都是魔王的奴隸與受害者,因為我們渴求這些感官欲樂,並因此增長出「我」、「我所有」。一旦「我」、「我所有」產生,就沒完沒了,人們總是追隨魔王,而不追隨佛陀的教誨,這些就是「魔」的內容。換句話說,任何時候,只要內心有「我」、「我所有」,魔王就會現身,人就成為魔王的奴隸;若心中沒有「我」、「我所有」,當下就是佛陀的追隨者。僅僅在一天之內,你就可能在某些時候是魔王的奴隸,而在另外的時刻是佛陀的信徒。任何人都可以清楚知道,自己在一天之內,「我」、「我所有」等念頭可能出現好幾個小時,也消失好幾個小時。

  任何時刻只要生起「我」、「我所有」的念頭,人就會「生」為這或那,並且執著著它,苦也因而產生,屢試不爽。每個人都應該設法避免且採取行動防止「我」、「我所有」生起,培養並延長空靈、寂靜的涅槃時間,那麼總有一天會從精神和肉體的病苦中解脫出來。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等都是「我」、「我所有」的念頭造成的,執著於「我」、「我所有」是不安的來源,使我們無法充分休息,當內心困惑,醣分的新陳代謝就不正常,起伏變化很大,結果產生生理疾病,也引生令精神受苦的精神疾病。扼要地說,身體無法承受壓力時,後果便是精神緊張、生病,甚至死亡。即使不至於死亡,也會像陷入某一層地獄似的,感受到極大的苦與悲哀。

  事實上,我們還可以更深入地討論,比如方才說地獄就是焦慮,雖然有的經文更詳細提到有十八種、二十八種或更多種地獄,但究竟地來說,不管那一種,都是來自於火燒灼的苦,沒有一個地獄是清涼的。相同的,餓鬼也有很多種:狡猾的餓鬼,口如針眼、肚如山嶽的餓鬼(因此永遠無法滿足饑渴的欲望)等等,但都在說明一件事──饑渴。只要掌握基本意義,在一定的範疇內,每個人都可以隨興理解這些詳細的解釋。這基本的意義是:地獄眾生受焦慮苦,畜生是愚癡苦,餓鬼是饑渴苦,阿修羅是恐懼苦,人則是疲倦苦,欲界天迷戀感官享樂,色界天沉迷純淨的物質事物,無色界天則沉醉在純粹的精神事物中。這些都是「生」的形式。任何人只要有「生」,毫無例外地,一定會受苦。所以請試著放下所有這些「生」,「徹底調伏『我慢』是無上的喜樂」。保持覺醒與觀照,脫離「我」、「我所有」的念頭,就能解脫苦,好好地維持這種境界,直到永遠不變時,就是真實究竟的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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