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 性別 社會】香光莊嚴八十三期/94年9月20日

修行制度與性別

清華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李玉珍

修行不只是觀照日常舉動,亦要求言行舉止都符合規範,

這套規範即是指修行制度的組織化與制度化;

而性別的概念就像所有心念的薰習般,常障礙著對自我的認知。

本文將從各種宗教制度衍生的女性修行方式探討修行制度與性別。


前言

非常榮幸受邀來講「修行制度與性別」這個講題。修行不只是觀照每一時每一刻的生活舉動,並且要求所有言行舉止都符合規範,而所謂的「修行制度」就是指這套規範的組織化與制度化。

修行制度乍看之下與性別無關,因為規範性別定位的各種文化、心理、社會條件並不明顯,很容易被當成明顯的生理差異而被視為理所當然。問題是性別的概念就像所有心念與身體的薰習一樣,常常障礙我們對自我的認知。而且修行者不論男女,皆仍在世間,凡有造作必然有果,所以只要談人的團體修行,還是可以從制度層面探究性別議題。我接下來會從比較各種宗教制度衍生的女性修行方式著手。

繼承制度影響女性宗教

宗教學研究上有個迷思,希望挖掘到歷史上的女性宗教,即教主、教徒、信徒全部都是女性,關懷的宗教議題也以女性為主,然後可以與一般(男性為主導的)宗教作比較。至於為何需要女性宗教的存在,也突顯一套性別預設。譬如一般相信女性宗教的教團制度不是階層制,而較扁平化,因為女教主與女信徒的互動會比較親密、平等。但是相對的,這種建立在個人接觸上的扁平化教團組織,發展規模與時間就不可能太大、太久。但到底教團組織要多扁平化,才會妨礙到宗教的擴展,還是個未知數。

在歷史上的確出現過女教主,與其詢問女性宗教是否存在過,不如設法了解女性創辦的宗教為何無法為繼。像日本的一些新興宗教,有很多的女性教主往往被過度神化,然後被男性繼承人取代。譬如天理教由中山美伎創建,教主的位置雖由女兒繼承,但實際掌管教務的卻是女婿。而中山美伎宣教時期的犧牲濟世成為女性慈悲精神的象徵,進而被極度神化為天地之母。至於她一生中因婚姻、喪子而遭遇的苦難,則被抽象化為全人類的問題,喪失其中的性別意義。

除了過度神化而疏離,有些宗教女性於創建階段的領導權則被扭轉、貶抑為先知,由後來的男性繼任者經由設立繼承制度,將原本的女性領導權轉給男性,甚至將女性排除在外。

上述例子說明了繼承制度是女性宗教領導權發展的瓶頸。女性如果無法透過繼承制度保障自己的領導權與合法的宗教角色,其宗教關懷、傳承、修行旨意與修行方式,可能都無法傳下去,逐漸地女性的宗教地位愈來愈邊緣化,遑論宗教關懷會從女性的角度出發。人類的宗教史上,女性並未缺席,但是也常就因這樣而名不見經傳。

女性無法透過歷史傳承經驗

女性名不見經傳,造成女性沒有歷史,因為史書都是男人所寫的。歷史上未曾留下足跡,結果更坐實「女性比男性差,所以不重要」的講法。原本女性就屬於弱勢,各種社會資源的取得都比男性缺乏,特別是聽、說、讀、寫的教育與知識資源。

在歷史書寫中被邊緣化,對女性造成了更嚴重的損失。因為女性無法進入歷史,也缺乏歷史的概念,使得女性經驗無法傳承。試想,當任何一個時代的女性遇到問題時,史無前例,沒有行為模範可以學習,必須自己摸索,而她們累積的成果,又無法傳遞下去。下一代的女性,只得重覆同樣摸索的過程。雖然教育的功能是透過歷史累積經驗,但因女性沒有專門的歷史紀錄可供借鑑,所以我們很難從歷史上去理解女性的宗教生活,只能從制度上拼湊出其模糊的輪廓。

女性的宗教生活型態

目前學界將女性的宗教生活型態,依其在個別宗教中所扮演的角色分為四種:

象徵生殖能力而與宗族結合的大家長

譬如大母神的崇拜、母系社會中大家長、非洲部落中管理農穫和商業交換的女性大家長。

神靈揀選代言的女性

希臘神廟的女祭司、日本神教的神女都是這類。她們必須很純潔才能傳達神靈的意旨,但是實質上詮釋神聖訊息的卻是男性保護者。依照神靈的性質,還有像尪姨這種被附身辦事的,她們可以在家修行,結不結婚並沒有關係。女性作為神靈的中介者在民間信仰中非常多,她們多數因為體質特異被附身,並沒有制度化的養成過程。

制度化宗教中的女性

基督宗教(包含天主教與新教)中的修女、少數女牧師、女傳道人,以及佛教的比丘尼。其教會與僧團都制定嚴密的制度與戒律來規範她們的修行與階級。

輔助男性宗教行為的女性

絕大多數的女性都是如此實踐其宗教角色,但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種。如印度婆羅門教與中國的祭祖系統。女性準備祭祖或節日祭祀的事宜,但儀式進行時,卻由男性代表。這些女性的宗教責任,宗旨並不是個人的修行,而在產生男性繼承人,延續香火。很多宗教以聖凡/聖俗界限區分性別,要求女性處理俗世的事務,護持男性專心學習宗教經典,這雖然造成女性在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很活躍,但她們存在的價值仍在支持男性。

上述四種類型都出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在女性的宗教生活中,與教會、僧團本身較疏離,除非出家成為修女或比丘尼。她們大多侷限在家庭裡,獨自進行宗教修持。也正因為缺少制度性的保障,女性想專務修行,或在宗教方面希望有所進階、獲得發言權等,都比男性困難許多。

因此,女性要在宗教史留名很難,而少數留名的幾位著名女性幾乎都是透過「奇蹟」來發言的特殊人物。她們所遭遇的奇蹟,是指因苦行、個人特質,直接與神靈溝通感應等,來傳遞特殊訊息。必須透過這種方式才能發言,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女性不像男性能夠經由修學神職人員的宗教教育,進入宗教組織的核心。當女性想越過這些組織性的限定時,就得採取截然不同的方式—奇蹟、苦行,以這樣的見證,表達自己所體驗到的宗教真理。甚至有女性以奇蹟的方式批判教會,如聖女貞德,來重振信徒的信仰。然而教會與僧團還是會檢驗這些女性的宗教體驗,判定她們是聖女或巫婆。

歷史上的女性宗教領袖或修行者,大多是留下極端化的典範,不是任勞任怨的完美母性象徵,就是有不可思議的奇蹟支援。這些典範仰之彌高,非一般女性所能企及,因此,還是需要一個很明確的宗教制度來保障女性的修行。

制度與女性宗教生活

宗教制度保障團體與個人的修行生活,甚至決定宗教能否持續發展。正因為其本身是一套制度化的系統,保證典範的世代傳承,因此每個宗教都會朝向制度化發展,特別是宗教師養成教育的建立,培養其修行次第,並繼續詮釋該宗教的意旨。

宗教實踐並非個人修行而已,也必須保障整個團體的修行生活。所以這套宗教制度亦包含升遷、管理的階層。如修行制度所牽涉的寺院組織層面—如日常作息、執事分配、寺院經濟,到如何弘法傳道,與信徒接觸的分際等—非常地廣。還有,宗教最重要的法脈傳承、師徒倫理,透過傳戒、授職等儀式,等於是宗教身分的認定,這也由修行制度所規範。簡而言之,宗教制度涵蓋很廣,涉及修行、教育與教團運作等層面,甚至決定誰有資格領受修行制度、參與運作,絕非是以「個人靈修、個人承擔」的說法可以替代或避免的。

接下來,我將以基督宗教、佛教的專職女性修行者為例,探討制度對女性宗教生活的影響。

修女培育制度

天主教與佛教提供專職女性修行者身分的制度,無疑是最為完備的。以天主教培育修女為例,分有初期、中期、長期三階段。初期教導從世俗退隱、隔離、與神溝通,關鍵在於學習獨處—女性修行者如何與自己相處,當沒有人可以給予任何幫助時,只有透過面對自己,加強對神的信心與忠誠,甚至不能因為世俗關係的牽絆而阻礙自己與神的關係。初學導師在這個階段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專門輔導與了解新人。即使發願成為修女之後,每位修行者仍有專門的諮詢對象,可能是導師、修會女院長,或神父,以便提供定期懺悔、省思的機會。在修行的漫長過程中,能夠隨時得到有經驗的人的指導、協助,是十分重要的。

天主教修女的訓練過程比佛教比丘尼更注重世學。中期的暫願期(三到六年的實習階段)同時是職前訓練、專業訓練。這期間,修女要接受教育、醫護、輔導等專業訓練,一般而言,都是比較柔性,非常適合女性從事的服事工作。

但在目前的趨勢發展下,修女與女傳道人等基督教女性,漸漸無法滿足於上述性別化的專業訓練,而希望在神學方面能有所進展,想要有更多的時間進修,甚至擔任更重要的神職工作。這使教會多少受到衝擊。因為教會預期女性從照護的角色來培訓,以及她們平易親切,較沒有階層化的弘法方式,對於傳播宗教助益很大,因此教會需要更多女性人員加入,甚至也鼓勵她們如此服事。但當愈來愈多的女性獲得神學學位,畢業後卻沒有教會願意聘請她們,這是目前一個很大的困境。

修行制度保障女性的修行

有人認為修行屬於神秘經驗,充滿無法言傳的奧秘,排斥所謂的宗教修行制度。但對大多數人而言,好的修行制度可以保障修行方式,維繫宗教生活,使得宗教經驗的傳承不必依賴個人。也有人把修行制度簡化為戒律(一大堆看似繁瑣的律條),而忽略修行制度的深層意涵,譬如宗教身分的認可與授與。這些觀點上的歧異,為歷代有關修行制度爭議的基本原因之一。以台灣最近對八敬法的爭議為例,它是針對比丘尼設計的整套修行制度,對於取得與維繫比丘尼宗教身分有詳細的規定。如二部受戒,說明比丘尼身分的法源與儀式;比丘尼僧團必須半月向僧團請教戒,這即規範兩眾僧團的教學關係;亦含有資源分配的處置以及僧尼相處的倫理。怪不得有位天主教的修女直言:「八敬法就是比丘尼在修行制度中的真相。」八敬法涵蓋比丘尼的修行與僧團生活原則,甚至影響僧團的社會形象。所以考量修行制度不能獨漏性別角度。

宗教修行制度的性別差異問題

每個宗教認定的男女差異不盡相同。佛教視出家為大丈夫事,所以大部分比丘尼都認為自己已經超越一般性別角色的限定。不過修行畢竟仍在人間,何況宗教原本就必須處理性別這種基本的人倫秩序議題。只是性別議題對天主教、佛教這樣講求獨身、禁欲的宗教特別敏感就是了。

一般世俗定義女性角色,基本上是規範女性與男性的關係。譬如中國社會講究的三從四德,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關鍵在於能不能產生男性的後代,因此女性除了結婚之外別無選擇。女人能受教育,有機會工作,有權利避孕,這還是近一百年之內的事情。在這之前,女性除了結婚走入家庭,幾乎無法獨立生存。在當時,跳脫家庭角色,並且還能獲得另一種社會身分的選擇,就是獨身不婚的宗教身分。所以,宗教一直提供世俗性別角色外一個可以轉彎、轉型的選擇,但這不表示,宗教中沒有性別差異的問題。

就實際層面而言,修行牽涉到觀念與動作的改變,舉凡僧團內部的空間、時間規劃,及神職人員對外弘法,都脫離不了兩性的接觸與互動。特別是宗教裡的角色定位與社會刻板印象如何互動,這過程不但複雜而且無時無刻不在進行。教會與僧團本身必須透過修行制度來建立規範,合理化宗教上的男女差異,與社會的男女角色協調、抗衡。

女性宗教身分的位階問題

長期以來,修行制度影響女性最關鍵的問題,一直是有關於身分位階。以基督新教為例,女性神職人員一般是二度受階,即分二個階層受戒。初階屬於志願而非專業神職人員,通過考驗再進入第二階段,接受專業的宗教師教育,但是不強制或鼓勵女性完成第二階段(對男性則相反)。這樣的設計有個好處,女性便可以一直留在初階發揮所長,與教會的複雜的階層運作,保持距離。

但是二階制受戒多少對女性造成限制,教會大多不願意栽培女性往高階發展,因為女性較親切仔細,是協助教會工作,或推展弘法的重要人力。而且地方教會往往資源有限,無法培養很多人才,當然希望女性停在初階就好。雖然也有教會願意讓更好更多的女性進入高階層,鼓勵女性接受完整的神職人員教育。這兩方面的看法,歧異很大。

從女性的角度來講,能不能從頭到尾完成二階的訓練,對她們的修行方式還是有差別的。先不談女性是否希望學習進階的神學,教會的考量是:開放初階,讓更多女性有機會接觸宗教生活。若女性無法接受完整的神職訓練,就沒有資格進入教會組織的核心,參與決策過程。所以,女性真正能影響修行與弘法制度的機會相對便比較少。

宗教的受戒與教育、修行的內容緊密聯繫。以佛教為例,佛教女性也是二階受戒,能否取得完整宗教身分的認同,關鍵在有沒有機會接受二部受戒(代表合法完成比丘尼的具足戒)。因為佛教的僧團建制是比丘、比丘尼同階,各自管理僧團,後者雖然必須倚重前者的教誨與指導,但是僧尼的宗教位階比神父修女平等。可是,如果女性出家人無法被授與具足戒成為比丘尼,就沒有資格接受完整的教育與修煉。缺乏比丘尼的身分,女性無法參與僧團的決策過程,在社會上身分也比較曖昧,明顯地影響信徒的供養及信賴程度。最嚴重的是,如果沒有夠資格並足夠數量的比丘尼,就無法舉辦二部傳戒,比丘尼的傳承不繼,等於沒有女老師的制度來管理欲修行的女眾。

既然只有基督宗教與佛教提供女性制度化的專職宗教師身分,但又分階段賦予,倘若無法從頭到尾貫徹完成,這將產生一些大問題。接下來我將以藏傳佛教為例說明。

藏傳尼僧的修行方式和生存模式

目前藏傳佛教並沒有比丘尼具足戒的傳授,可說缺乏女性完整的修行制度。想了解藏傳尼眾修行的人,只要上網查閱,尤其英文的網站,就可以發現很多支援、資助西藏尼僧受教育的計畫。為某個地方建立尼僧的學院,供給生活及教育所需,這非常重要,因為女性在維繫喜馬拉雅山地區傳統佛教文化的地位相當重要。尤其現今政治版圖重畫,印度的勢力進入喜馬拉雅山地區,當地人必須接受印度的教育,甚至改信印度教,才能夠找到工作生存。這些地區大多比較貧窮,傾向將有限的教育資源保留給男性,這使得許多女性只能留在家裡。因為這些女性的信仰是傳統的,也因此許多傳統的文化技能、知識系統,反而透過女性在家裡傳達、保留。所以,資助尼僧學院,等於是透過傳統的宗教來教導女性,保留當地的文化傳統。

上述支援計畫專注於教育,我則想從藏傳尼僧的修行方式與生存模式,探討宗教制度與性別的關係。現在在喜馬拉雅山地區,女性和宗教傳承的關聯重大,可能和藏尼的修行方式有關。目前已知藏傳尼僧的修行方式和生存模式,除了女活佛與業印母這類歷史上的傳奇人物之外,大概可分下列五種:(1)住寺尼僧:各宗派尼僧的主流。(2)苦行尼僧:獨自或結伴於修行聖地修苦行,不受任何教團約束,但有自己的皈依上師。(3)雲遊尼僧:以朝聖拜佛、雲遊四方為修行方式。(4)群落尼僧:依附某寺廟、聖地或某個喇嘛上師聚居修行的尼僧,有自己固定的住所,但是沒有自己專門的修行道場,彼此之間的宗教生活模式亦不同。(5)住家尼僧:賽青(ser khyim),削髮為尼在家修行的尼僧,居家而不婚。分擔鄉村與親友的責任,依照家庭背景而修行方式不同。(德吉卓瑪,《藏傳佛教出家女性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2002。)除了住寺尼僧受到僧團制度的保障之外,藏傳尼眾的修行處境都很艱難。

藏傳尼僧的修行困境

以群落尼僧與住家尼僧為例,她們的修行生活與社區生活緊密結合,但也是最缺乏制度保障的修行生活。藏傳佛教中政教合一,每個社區都有一個主要的寺廟,由喇嘛來處理公共事務。當地的女性依附這些寺廟,跟著喇嘛修行,有自己固定的住所,但沒有自己專門修行的道場,遑論有管理自己修行團體的制度與女性經驗的傳承。

住家尼僧更沒有機會接受完整的修行制度。她們不婚剃髮卻居家,結果更被家務綑綁。由於身分曖昧亦無團體保障,常遇到問題是:家人認為反正妳在家,大家都很忙,只有妳沒孩子,那就幫忙做點事情;田裡的工作又不做,那廚房就由妳負責。所以很多在家尼僧就變成家裡是最容易獲得的勞力。她們雖然有很強的宗教動機,採取不同於一般女性的生涯規畫,想投入宗教修行,可是並沒有一個健全的修行制度來保護她們。

住寺尼僧是藏傳女性最理想的選擇,能到寺廟接受完整的教育,但資源分配不均是個極大的問題。喇嘛的培養過程非常嚴謹而耗時,辯經學院的教育長達十九年,需要家人相當的護持,而一般家庭在奉獻兒子當嘛喇之餘,女兒常常就會被留在家裡。結果,西藏的女性跟猶太教的女性一樣,必須負擔大部分世俗的工作,以確保男性能夠專心修行。

或許有人會反駁,西藏歷史上不乏獨自奮鬥成功的女性修行典範,譬如女活佛。但女活佛不是一般女尼所能企及的地位,而且女活佛制度並未形成轉世的系統,所以女性導師教導尼僧的法脈傳承,也不太可能流傳廣遠。即使女活佛成為一代宗師,她亦未針對女性團體建立修行制度,這部分是以住寺尼僧的教育系統為主。

另外,苦行尼僧及雲遊尼僧,也都屬於小眾、個人的苦行,沒有定點當然難以形成團體,難有制度傳承經驗。像《雪洞》的作者丹津跋摩,選擇苦修閉關,雖然有老師或上師,但不一定是女性,也非隨時在她身邊。她的宗派連繫是否與男性一樣?是不是所有尼僧都適合這種遺世的個人修行?這都有待探討,不過可以確定,這種個人修行不足以建立一個尼僧的法脈。這也解釋了為何丹津跋摩從雪洞出來後,投注於受戒傳戒、建尼僧院、辦教育。因為個人的修行到達某個階段,接下來必然要提昇所有尼僧的修行,再不會只專注個人的成功而已,而這就必須走向制度化。

藏傳女性修行方式紛雜

為什麼西藏女性的修行方式這麼紛雜?原因有二。首先,女性向來跟教團的關係就比較疏離。另外,修行永遠存在個人靈修跟社會服務的衝突。而一個好的修行制度能夠保障這兩方面的平衡,不會因為弘法而耗光自己。

以中國佛教的制度而言,受戒即有受戒的一套過程,之後有領執階段。領執一段時間之後,便可以去參訪雲遊。或在別的寺院領個執,不論宗派,就可以在那兒暫時安單。或閉關閱藏、搭茅蓬修苦行都可以。所有的中國寺廟至少能理解這一套修行程序。可是藏傳佛教的師徒制度比較嚴謹,門戶與法脈結合。現在的西藏尼僧跟歐美籍的藏傳尼僧所面臨的,還是同樣的問題:缺乏一個為大多數教派認可的修行程序,甚至共同的僧團制度。二部受戒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漢傳佛教已經清楚制定一套三壇受戒的制度,藏傳佛教卻一直無法達成共識。

這可能是因為藏傳各宗派指導的方式、修行制度不同,甚至社會的支持度也不太一樣,所以藏傳佛教還沒有一個跨越宗派的制度。影響所致,藏傳佛教缺乏一套大家可以認同的受戒制度,藏傳尼僧亦無從取得比丘尼的身分,女性的修行方式便多樣化,無法凝聚、傳遞經驗。

佛教西化與女性修行者的空間

各區域的佛教修行制度都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但大部分亞洲女性的修行生活與僧團的關係都比較疏離,關鍵之一就在缺乏合理的宗教身分。以往的鄉民社會可以依靠個人條件彌補,譬如富裕家庭可以修建家廟,提供女眷專心修行。但是目前專業化的社會,建立制度為必然的趨勢。

泰國森林尼僧凋零

以泰國的森林遊行僧為例,以往並非只有男性在森林苦修,歷史上頗有著名的女性修行者在森林修行。自十八世紀以來,西方文化席捲整個亞洲,佛教也受到衝擊。泰國佛教參考西方教育建立一套非常完整的考試制度,將修行與宗教教育制度化,僧人必須由經典學習拿到文憑,得到國家的認證。這使得在森林裡苦行的傳統尼僧逐漸凋零。因為她們的身分變得非常可疑。以苦行為主的個人修行,依賴的是傳統的修行制度,新式政府卻無法有效監督,因她們的修行知識無法衡量,在現代社會要求理性科學的衡量標準下,修行的奇蹟是無法被參考的。

此外,泰國建立以經典學習為主的教育制度,無形中也複製了西方的男女角色系統:男性較適合抽象的經典學習,女性則學習比較實際的事物,主要是照護的工作。慢慢地,女性的教育之路就變得狹窄,何況女性本來就比較難以取得教育資源。但也因教育程度愈低愈難獲得社會資源,在僧團也就愈難取得發言權。泰國傳統的女性修行方式,既然無法組織化、制度化,難免因此而中斷。

台灣佛教女性的發展重點

世代交替之際,佛教並不能自外於社會的變化。隨著今天女性的教育與工作權提昇,無可避免地,必須要考量在顧及女性的角度下,設計修行制度。目前台灣佛教的修行制度比較完整,與社會的接觸也比較全面性,所以對內關注的是兩性倫理的平等程度,極為保守的刻板性別形象並無法成為主流意見;對外,如何結合世學的專業弘法、適應寺院的管理運作,則是當今要務。

不過,台灣的女性僧團雖然能夠經濟獨立、自行管理,尚缺乏溝通平台來交換經驗。現代社會的運作趨勢,是必須透過文字與教育來建立制度化的經驗傳承管道。現代女性修行者必須意識到,影響力不只在人數多寡,還必須要有完整的訓練、合理的修行制度,才能確保女性僧團的品質與傳承。換句話說,在這個時代已經很難出現單打獨鬥的個人偶像,否則就如世間所說的富不過三代,與其個別尼寺重複創建、凋零的掙扎,還不如透過溝通平台,為一些世代交替的難題尋求更廣的解決之道。

藏傳尼眾面臨的課題

至於藏傳尼眾,目前的要務還是教育。透過教育爭取空間,因為授與比丘尼戒的主要阻力,在於認為女性的教育程度不夠,還沒準備好受比丘尼戒,也還不能自行管理。不過,不開始辦教育,怎麼有能力處理上述問題呢?既然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要解決也只好雙管齊下。所以現在國際與藏傳佛教本身,對於藏傳佛教的女性修行制度,焦點都放在提昇教育。

不過,我還是衷心希望,能夠有更多人投入更多的尼僧教育,資源不要個別集中於某些個別寺院,才能造成共識,早日出現一套完整的、跨越宗派藩籬的女性修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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