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聞】
香光莊嚴八十二期/94年6月20日
名與色 NAMA&RUPA 喜戒禪師 著 香光莊嚴編輯組 譯 |
名與色意指心與物,在佛法裡這個主題非常重要。 當覺知身心運作的名法與色法,發現他們只是一對組合以及相互依存的特相時, 我們將能獲得「名色分別智」—了悟真理的第一步。 |
「名色」意謂心與物 名與色的表達不是只有在佛教裡被發現,它在印度教的書籍中也曾出現,但可能意指不同的意義。nAma 與rUpa通常被翻譯成名(name)與色(form)。一些巴利文的翻譯者也將之翻譯成「名」與「形式」。但是依照阿毘達摩或傳統的詮釋,「名色」(nAma-rUpa)在巴利文的典籍或佛教中有不同的意義。 「名色」(nAma-rUpa)是巴利文也是梵文。梵文是印度教徒的聖典語文;而巴利文是佛教徒的聖典語文,尤其是指南傳佛教徒或上座部佛教徒。這二種語文彼此非常接近,有許多字是共通的,甚至有些字是一模一樣的,而且某些字能被追溯到較古老的語言。nAma-rUpa是二個字的複合字,它在兩種語文中以同一形式被發現,就意義來說,nAma-rUpa的巴利文和梵文是一樣的。 在佛教中nAma可意謂「名字」,然而本文中nAma的意義不是指「名字」,名(nAma)意謂心、心理的或心理狀態;色(rUpa)通常意稱看得見的物體或物,在本文中的意義是物。因此「名色」(nAma-rUpa)意謂心與物。 「名」(nAma)在巴利文中被定義為「某個傾向於認識對象(object,所緣)的」,它趨向於認識對象,轉向對象。因此,任何能轉向認識對象的都叫做「名」。「色」(rUpa)的定義是「被熱、冷、飢渴等等所破壞」,意謂色法會隨著熱、冷等因緣而變易。而這些現象的不同面向,會在禪修者或禪修者的心中呈現他們自身。當禪修者於禪修進展時,他有時藉由特相,作用或現起,進而觀到心與物。 區別名色 「名」是傾向於某個對象,這意謂察覺對象,能抓取對象,由識和心理因素組成的心就是「名」。藉著「名」,我們能察覺對象,能看見對象,能聽到對象,能想到對象。當我們看見某物時,正在看的心跑到物體上;當我們聽到某種聲音時,正在聽的心或識跑到聲音上;當我們想某事時,正在想的心跑到事情上。而「色」或物質是被覺知的,「色」不會認識,不會理解,它是被認知的對象本身,它是非認知或無知的。 在修習觀禪時,確定和區別心與物這二種現象是很重要的。當你看見一個物體時,有能看見的眼識、眼根以及被看到的事物。眼根和被看到的事物是色或物;能看見的識是名或心。透過這種方式,你將能區別色與名。 >呼吸時的名與色 當你呼吸時,呼吸是色或物質,因為吸進呼出的只是空氣;但當心安住在呼吸,注意呼吸的心就是「名」。 同樣的,看見物體,這看的意識是「名」;被看到的事物和眼睛是「色」。聽到聲音,聲音與耳朵是「色」;而聲音的音波撞擊耳朵所生起的心識是「名」。 任何一個能覺知某個對象,轉向對象的心識是「名」;對象本身不認識任何事物,它是「色」。外在世界的每件事物都是色,樹是色,建築物是色,山是色。佛陀分析這個世界,有時他將世界分成廿二根、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或四大。這些類別,都落在名與色這二個主題上。這些類別也都能被簡化歸成二種,就是名與色。 禪修者在實際練習禪修時,最能夠察覺的就是名與色。因為,如果禪修者沒有根、界、處的前基本知識,他可能不知道禪修時所觀或呈現的境界是什麼,但是他確實能覺知或知道心和物。 如何覺知名色 >令心不散亂 禪修者何時覺知心與物?開始時,禪修者必須先與心搏鬥,那意謂他必須努力地試著將心維繫在禪觀的對象上。他將會出現許多心散亂的情形。例如,他想要維持心在呼吸或腹部上,但下一刻它就跑到別的地方,心會不斷跑到別的地方,而散亂就會跟著進來。所以,在最初階段,禪修者必須試著努力維持心在禪觀的對象上。 藉由不斷地練習,心逐漸安定下來。禪修者的散亂心會愈來愈少,將會到達大部分時間,心都保持在禪修對象的階段。當外境來時,他將能夠清楚地觀照。即使偶爾心從觀照的對象上跑掉,他也能抓住這將跑掉的心;或心跑掉之後,立刻覺知這跑掉的心。如此,心穩定而持續地觀照對象。當心正要跑掉時,禪修者將能敏銳地察覺到。這很奇怪,但這是真實的。如果你真的很專注,有時心微微地想要跑掉,你能在它跑掉之前捕捉或停止它。 障礙專注的心理妨礙是:感官的欲望、敵意的意念、怠惰、昏沈、後悔、興奮、懷疑。還有,心散亂或心離開所緣,也是一種障礙。因為當它們出現時,你的心就不能集中。心理妨礙、散亂或心離開所緣都是專注的障礙。但是當一個人已經達到,大部分時間心都集中在某個對象上的階段時,即使有時心跑掉,禪修者都能將心捕捉回來,止息它。他將可覺知到「心與物」,或「名與色」。 當持續一段時間密切地觀察某物後,你將清楚地看見這些事物。同樣的,在當下觀察每件事時,每件事都透過六根門在當下呈現,你將清楚地覺知他們。 >先覺知色法 例如持續覺知出入的呼吸時—出、入、出、入—你將真正地覺知入息與出息的分別。剛開始定力不好時,你把呼與吸當做一件事,同樣地吸進與呼出。但當定力提升時,你將覺知呼吸是二件不同的事。入息是一件事;出息是另一件事。入息與出息是分開,而且是不同的。同樣地,你也將覺知出息與入息是分開而且不同。 覺知腹部的起與伏也是一樣的。腹部的升起是一件事,而腹部的下伏又是另一件事。它們不能混為一談,它們是不同的兩件事。彎腰、伸展、坐著……等,也是一樣的道理,當一個人觀察呼吸、腹部的起伏或身體的動作時,我們能說他覺知「色」,他清楚地覺知物質。 >再覺知名法 在清楚地覺知物質時,也將清楚地覺知名或心。禪修者持續覺知呼吸時,他將覺知注意呼吸或安住在呼吸上的心。注意入息的心不同於注意出息的心。覺知腹部升起的心是一件事;覺知腹部下伏的心又是另一件事。透過這種方法,禪修者清楚地覺知:每一個心理現象,與另一個是不同的。眼識是一件事;耳識是另外一件事;鼻識又是另外一件事。如此地覺知心,禪修者能清楚地分別一個心與另一個心。 當禪修者能清楚地覺知「名」和「色」時—先色法然後名法,他覺知入息是一件事;而出息是另外一件事。而且,知道入息的心是一件事;進而知道出息的心是另外一件事。能如此觀察時,我們說他分明地覺知心,可說已證得具有洞察心或名法的智慧。 如果你的心無法清楚地呈現,或者你無法像觀察物質一樣清楚地觀察心時,例如,當你維持心在觀察呼吸時,你能分明地覺知呼吸,但卻不能分明地覺知觀察呼吸的心。你要如何繼續練習呢? 《清淨道論》(中文版頁613)中的忠告非常好,書中說:「如果他已經用這些方法的其中一種來分辨物質,而當他正嘗試辨別名法時,由於非物質的微細,對他而言並不明顯。然而,他不應該放棄,對於物質,應該一次又一次地去只思惟、作意、辨別及確定物質。」如果「心」無法分明呈現,就應該一再地練習,先只把握了物質,再去把握非物質。 這可以用鏡子的比喻來做解釋。如果一面鏡子是髒的,你看不見鏡中影像時,你會丟棄鏡子嗎?不會,你只需要擦亮鏡子。你一次又一次擦拭鏡子,使得它變得光亮清楚,影像也隨之變得清楚。你不用對影像做任何事,只是擦亮鏡子,當鏡面清楚時,你就能清楚地看見影像。在古代,鏡子是用銅或一些合金做成的,一旦擦了鏡子,它就會變得很清楚。同樣地,當心靈的呈現不清楚時,你只要持續觀照於物質,持續觀呼吸或觀腹部的起伏。當了了分明地覺知物質時,把物質當作對象的心或心識,也就變得了了分明了。 《清淨道論》更進一步說:「相對的,當物質性變得相當明確、清晰而且分明時,以物質性為對象的非物質性也變得單純了。」所以,當不能了了分明地觀心時,你的注意力可多放在觀照物質。當能了了分明地觀物時,也將能夠了了分明地觀察以物為對象的心。 >藉特相與現起觀察名色 當禪修者努力試著分明地觀心與物,或稱為心理性和物質性,他也是在觀心和物的某一面相。觀照或觀察心時,進而覺知心趨向於對象的特質。心傾向對象,這對對象的傾向是心的特質。那轉向於對象,趨向於對象的就是心。這個特相僅能靠禪修者藉觀察心來發覺。 關於物質,也許不容易觀察它的改變—因熱、冷等等而逼迫。但是禪修者可能會注意到:這被觀察的事物,是沒有認知能力的。因此,當他覺知呼吸或腹部的起伏,這些都是無認知的,物質不能察覺對象。禪修者如此的觀察,可說是藉由現起的方式來觀察色法或物質,這顯示色法不能察覺對象。藉特相或現起的方式,來觀察心和物。無論以哪一個方法觀察,對他而言,都是足夠的,如此他以特相或現起的方式,觀察心與物。 只是名色的組合 當觀察這些特相或現起時,他看到的只有名法和色法,而沒有其他的存在。在每個注意、觀察的行動中,他只看見這二件事—被觀察的事物和觀察它的心。他所看見的就只是這二件事一對地生起。 看見某事時,有被看到的事物和在看的眼識或心,只有這二件事物—看見的心與被看的物質。同樣地,聽到某事或聲音時,聲音與耳朵是物質;而耳識是心。如此,無論觀察或覺知什麼,他只觀察這心與物持續著,離開心與物,看不見任何事物。因此,他進而覺知離開心與物(或稱名法與色法),沒有其他存在—沒有人、沒有個人,只有名法和色法的組合。生命只是這兩個事物,名法與色法的組合。 當名與色一起出現時,我們稱它為生命,它像生命一般地運作著。如果你分別地審視人的每個部分,你無法發現任何人或個人。就像一輛汽車或馬車,車有不同的零件,當它們以一特定的方式被組合時,你以整體來看待它,然後稱它為一輛汽車,「有一輛汽車」的存在。但是如果分開審視每個零件,你無法發現所謂一輛汽車的事實。車輪是一輛汽車嗎?座位是一輛汽車嗎?底盤是一輛汽車嗎?根本沒有汽車的存在,我們所稱的「汽車」,只是零件的組合。 同樣地,什麼是一棟房子?它是牆壁、屋頂、柱子等的組合。如果你分開審視每個部分,沒有一個事物,被稱為一棟房子。這些部分的組合才叫做一棟房子。也能以同樣的方法,來看待拳頭。當你以特定的方式放置手指和手掌,你稱它為一個拳頭,一個拳頭於是存在。離開這些手指和手掌,則絲毫沒有拳頭的存在。所以,如果審視每個部分,例如把每根手指分開,就不可能有拳頭。 對一座城市來說,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們所稱的柏克萊市只是不同建築物的組合,我們稱它為柏克萊市。如果審視每個部分、每棟建築物,我們所稱的柏克萊市,絲毫不存在。 基於共同約定俗成,及語言慣用上的方便,我們給予事物的組合一個名稱—一輛汽車、一輛馬車、一棟房子、一個拳頭、一座城市或任何其他的名稱。事實上,當一個一個審視不同的部分時,除了組成的部分之外,我們無法找到這名稱所指稱的事物。 同樣地,我們所稱的生命,只是心和物的組合,離開心和物,就沒有我們所稱的生命、人或個人。當禪修者作如是觀時,他將達到正確的覺知:在最究竟真實的意涵中,沒有生命、人、男人、女人或個人,只有名法與色法一起的組合而運作。當禪修者達到觀心與物了了分明,觀心與物生起、消滅、來去,這才是具清淨觀的禪修者。 名色相互依存 當他覺知到名法與色法一起運作時,他洞悉名與色的互相依存。名色運作時,一定要彼此依賴。心不能獨自存在,心沒有力量獨自運作—缺乏身體,心無法做事,無法吃,無法睡等;然而沒有心,身體本身也不能做任何事。所以,當心和肉體整合起來,我們稱這為生命,然後它能如一個整體、一個生命、一個人般地運作。心和物質是相互依賴的,如果我們取走心,物會倒下;如果我們取走物,心會停止。他們一定要在一起,如此才能運作。 「名色」被比喻為提線木偶,如果沒有線,木偶或木製娃娃就不能起身做事情;沒有木製娃娃,單獨只有線,也不能做任何事。如此木製娃娃和線在一起,就能跳舞、走路或做其他事。同樣地,心與物彼此依賴,當他們在一起時,他們運作有如一個整體。 心和物亦被比喻為綑綁在一起的蘆葦:當你取走一捆,另一捆就會倒下。同樣地,當死亡時,心從肉體被抽離,身體就倒下,身體一點也不能運作;當身體死亡時,心也不能獨自運作。心需要身體,而身體需要心,才能整體運作。這是禪修者所進而洞悉的:覺知只有心和物,以及他們是一起運作的。 另一個比喻是盲人和跛子。盲人眼瞎,他不能做任何必須靠眼睛才能做的事情,但他能走路;而跛子不能走路,他不能做任何靠腿才能做的事,但他看得見。盲人不能獨自步行或出門,跛子也不能走去那裡,但是如果他們一起合作—盲人告訴跛子:「我瞎了眼,不能靠眼睛做事,但是我有腳,我能走。」而跛子也告訴盲人:「我是跛子,不能靠腿做事,但是我看得見。」跛子爬上盲人的肩膀,指示盲人,他們在一起就能去想去的地方,他們能一起運作。同樣的,當心與物質在一起時,他們能運作;分開時,他們無法運作。 五蘊的身心世界裡,心不能沒有物質而存在,它需要物質或物質的特性來作它的基礎:如果沒有眼睛,能看見的眼識,就不能產生;如果沒有耳朵,能聽的耳識,就不能發生。心和物質是相互依賴的,只有當他們在一起時,才能運作。猶如承載人的一艘船要到彼岸,人仰賴船,船也仰賴人—沒有人划船,船將不能到達彼岸;沒有船,人也不能到達彼岸。正如船和人必須彼此依賴,才能到達彼岸;心和物質也需要彼此才能運作。 《清淨道論》(中文版頁597)中說;「正如一個人為了穿越海洋必須仰賴一艘船;心智的生起,需要身體。船為了穿越海洋,必須靠人划;所以肉體的生起,也需要心智。在彼此依賴中,船和人在海洋上航行;同樣的心與物,也彼此依賴而生起。」心與物彼此依賴,只有當他們在一起時,才能運作有如一個整體、一個生命、一個個人。 證得清淨智慧 當禪修者觀到只有心與物的一起運作,而沒有生命、沒有個人、沒有人時,他就證得了正確的名法和色法的正見。我們說他已經證得正確的見解、正確的智慧。他藉由證得生命的正確知見而得到證悟。根據佛陀的教誨:沒有生命、沒有人、沒有個人、沒有男人、沒有女人,只有心和身體的聚合。當禪修者真正了悟心與身體是截然不同時,他將能丟棄存在的成見,能捨棄執有「有情」的觀念,生命只是給予心和身體這個合成物的標示。 當一個人,一位禪修者,深觀心和身體而證得上述的洞見時,他被認為已經證「見清淨」。這意謂著他已經證悟到對「心」與「物」的正見。對於心與物具有分別的智慧,是修習內觀智的第一個階段。禪修者必須一階一階地進展所需具備的觀智。沒有這「名色分別智」,禪修者不能進展到其他階段的觀智。「名色分別智」是基本的觀智,是觀智的第一步。
因此,它很重要,禪修者證得「見清淨」,或所謂透過直接的經驗,正確地觀心與物,而不是經由閱讀、考試、聽演講。它一定要透過直接的經驗、個人的經驗和直觀的方式證得。當禪修者以直觀的方式來觀察時,他就被稱為已經證得「見清淨」。證得「見清淨」,就能再提升到不同階段的觀智,最終將能達到最高的階段,我們稱為了悟真理。因此,藉著修習內觀禪,而證悟辨識名法與色法的清淨智慧,是很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