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八期/90年12月20日
【對論看板】
淨心文教基金會聲明啟事 更正如石法師所述不實傳聞 |
貴刊第六十七期)(九十年九月)刊登如石法師〈敬答江燦騰博士〉一文,因其中部份內容涉及本會印經業務,所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為正視聽,特藉 貴刊作如下之聲明: 一、如石法師於文中云:其大作〈大乘起源與開展的心理動力—永恆懷念是大乘起源與開展的原動力嗎〉,由於本會前執行長楊圳益建議:「為了不讓別人誤會你是刻意在反對印老,最好能先給昭慧或性廣法師過目,看看是否能由她們出版,成為印老著作的相關參考讀物。」楊將大作寄交性廣法師參考,一個月後,如石法師電詢事情進行情況,楊圳益云:「性廣法師的態度相當保留。」由於遭受拒絕,作者乃將文章登到他處,並為此再另撰長篇(連載於 貴刊第六十六、六十七期)。 此一敘述,與事實真相嚴重不符。據本會所知:如石法師大作係交由本基金會前執行長楊圳益處理,擬由本會出版,而非如文中所說,擬由昭慧、性廣法師出版。由於性廣法師係本會導師,本會經常將計畫印行之文稿寄呈法師過目,諮詢其寶貴意見,故楊圳益將如石法師大作寄呈性廣法師,此係本會印書之一般作業程序而已,並無例外。性廣法師閱後,雖認為該文錯誤極多,學術水準不高,但並未勸阻本會原訂之出版計畫,遑論「拒絕」! 二、性廣法師自擔任本會導師以來,從未干涉會務運作,完全尊重各職事人員,豈會反客為主,越俎代庖?如石法師大作既由楊圳益接洽,擬在本會出版,則依慣例,出不出版之裁量權在彼,又豈可迂迴運用性廣法師當一毫不知情之「擋箭牌」?再者,被學界公認對印公導師學問「接著講」而非「照著講」的昭慧法師,從頭至尾未曾與聞此事,何來「拒絕」可言?法師治學嚴謹,曾表白其對印公導師之尊敬,並非無條件之個人崇拜,又豈會如文中所言:「批判印老思想的文章,她們不能接受」,而犯下「依人不依法」、「崇尚權威」的謬誤? 以上兩點聲明,只為澄清事情真相,還人清白,無意引發爭端,破壞教界和合。再者,對於本會董事會未能善盡督導之責,致使兩位法師無辜遭受波及,產生諸多困擾,本會深感不安與歉疚。謹致由衷歉意,並祈兩位法師身體健康,教界和諧,正法永住! 財團法人淨心文教基金會董事會 謹啟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