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五期/90年3月20日
《四分律》辭典 香光書鄉出版社 律藏辭典編委會 |
於非食時專門用來止飢或治病的各種漿。只要未發酵,未現酒味且經濾過、澄清無雜質者,都可服用。 佛言:聽飲八種漿,若不醉人,應非時飲;若醉人,不應飲。(《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873c10) 非時藥和非時藥、……應受作非時藥。(870 b 28) 每天明相出至正午,是比丘適宜用餐的時段,在這時段中,食用足以飽足的餐點之前進食稱為「前食」,通常是吃稍微止飢的點心。 前食者,明相出至食時是。(666a3) 每天明相出至正午,是比丘適宜用餐的時段,在這時段中,從正式食用足以飽足餐點的時刻,到正午之間進食叫﹁後食」,通常是指吃點心。 後食者,從食時至日中是。(666a3) 非時飲食,在不適宜用餐的時間受用飲食。 時諸比丘入村乞食,見作石蜜以雜物和之,皆有疑,不敢非時食。(627c14) 兩種食之一,即蒱闍尼食,指必須在食時服用並可以飽足的食物,如飯、麥少、乾飯、魚及肉等五種。參見「蒱闍尼」、「五種食」條。 食有二種,正食、非正食。……正食者,飯、麥少、乾飯、魚及肉。(663a25) 兩種食之一,即佉闍尼食,必須在食時服用,包括根、莖、葉、花、果、油、胡麻、石蜜等食物。參見「佉闍尼」。 食有二種:正食、非正食。非正食者,根食乃至細末食。(663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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