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四期/89年12月20日

 

 

 

《四分律》辭典

香光書鄉出版社  律藏辭典編委會

 

 
 

麥少 | 佉闍尼食 | 莆闍尼 | 五種食 | 食時 | 時食 | 時藥

 

 

 

麥少

是五種可以飽足的食物之一。用小麥磨成粉狀所製成,即今所謂的「麵茶」。

自今已去,聽諸比丘食五種食,若飯、若麥少、若乾飯、魚及肉,令飽足。(《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660b4)

乞食比丘得飯、乾飯、麥少、魚、肉並著一處。……佛言:「不應爾,雜著一處,若是一缽,應以物隔。……麥少應手巾裹。」(933a23)

 

佉闍尼食

是配合正食於食時服用的根、莖、葉、華、果、油等食物。一切規定依照時食的規定。

佉闍尼者,根食、莖食、葉食、華食、果食、油食、胡麻食、石蜜食、蒸食。(866c21)

佉闍尼食者,從根食乃至細末磨食。(663c26)

 

莆闍尼

 即五種食。

蒱闍尼五種如上。(662c12)

 

五種食

 即五種正食。即飯、麥少、乾飯、魚、肉等五種在食時服用,可以當作正餐飽足的食物。參見「正食」。

自今已去,聽諸比丘食五種食,若飯、若麥少、若乾飯、魚及肉,令飽足。(660b4)

時五比丘……白佛言:「當食何食?」佛言: 「聽乞食,食五種食。」(866c8)

 

食時

比丘得以正式用餐的時段。即每日明相出到正午這段時間。

蓮華色比丘尼敕令煮,至食時,自往耆闍崛山上與諸上座比丘食之。(606b10)

前食者,明相出至食時是,後食者,從食時至日中是。(666a3)

 

時食

一、當動詞用:指在適宜的時間內用足以飽食的餐點。即每日明相出到正午止這段時間內用餐。

得甘蔗,佛言:「聽時食。」(627a21)

二、當名詞用:指在適宜用餐時段內所用的足以飽足的餐點。

爾時,世尊告阿難:「汝可往語婆羅門,明旦以此飲食具用作粥,與諸比丘使食,後當受時食。」(655c12)

 

時藥

藥是醫治色身之物的通稱。凡在明相出至正午之間能夠服用者,即是時藥。凡能飽足的飲食都是時藥,與時食同義。

若時藥和時藥、七日藥和時藥、盡形壽藥和時藥,應受作時藥。(870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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