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三期/89年9月20日
現代「泰國」佛教 卡瑪拉•提雅瓦妮琦
著 法園編譯群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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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羅統治者相信僧伽與百姓一樣—不分族群都應當有共同的宗教背景, 他們認為一種理性的佛教風貌,可促進大統一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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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現代政教的誕生 雲遊的苦行僧傳統,雖然已成為泰國無情的現代化與猖獗砍伐樹林之舉的受害者(在這前半世紀的泰國或昔稱「暹羅」的森林慘遭濫伐) (1),可是泰國仍然是無數苦行僧的歸宿。這類僧侶在泰國通稱為「頭陀僧」或「苦行僧」,一位頭陀僧至少必須持守佛陀在經典中所提及的十三項苦行,特別是持守日中一食、樹下住、塚間住等與少欲知足 (2)。 我寫這本書(編按:指《森林回憶錄》)的目的,是為了記載歷史上一群當地佛教傳統僧侶與現代佛教僧侶的生活。我也試圖說明過去鮮為人知的頭陀行傳統,為何在今天泰國變得如此受歡迎。我以阿姜曼(Ajan Man Phurithat, 1871-1949)為首,有傳承關係的十位比丘為重點:阿姜曼•普里塔(Man Phurithat, 1871-1949)、阿姜汶•蘇吉諾(Waen Sujinno, 1888-1985)、阿姜頓•安圖羅(Dun Atulo, 1888-1985)、阿姜範•阿賈洛(Fan Ajaro, 1898-1977)、阿姜帖•帖蘭西(Thet Thettrangsi, 1902-1994)、阿姜李•譚馬塔洛(Li Thammartharo, 1907-1961)、阿姜拉•肯巴塔托(La Khempatato, 1911-1996)、阿姜查•波提央(Cha Phothiyan, 1918-1992)、阿姜撰•古拉契托(Juan Kulachettho, 1920-1980)與阿姜宛•烏答摩(Wan Uttamo, 1922-1980)。雖然這些僧侶生長於農家,且遵奉兩千年歷史的宗教召喚,但是他們的教導卻相當契合於現今社會。 他們所傳授的許多當地知識與智慧,如今早已失傳,其教示是來自個人親身的體證或老師的傳授。毋庸置疑地,他們是佛教徒,但是所教導的特色卻非照本宣科,我們可以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得見佛法。諸如在野地中行走數日,與一些時而護持、時而狐疑的村民相遇,乃至在樹下的傘帳裡過夜,或在天然的庇蔭處與山洞,並與種種心理、生理的挑戰對峙。他們的生活值得我們直接去認識與聆聽,其中包括想要了解他們時所需要的細節,由於他們對生活細節的注意,以及所懷有的崇高理想,這些比丘的生活即是典範。 然而,這並非西方或泰國學者研究他們的方向。學者大多先由僧伽制度與「泰國」佛教傳統的共通性,以及各種對上座部佛教傳統的諸多假定著手,而非從探討這些僧侶的個人生活細節與特性下手。由於學者們業已接受既定的「泰國」佛教,是強調戒律 (3)、中央集權、官僚政治與階級的宗教,因而視頭陀僧為離經叛道、反傳統的異端,甚或有些瘋狂。 這些學者堅持在泰國的佛教,應該是指泰國地理與政治中心—曼谷,以及曼谷的寺院權威所詮釋的巴利經典。這種曼谷上座部佛教的看法是屬於都會性、文明、中上階層的佛教觀點,它崇尚經典、教戒與正統思想,輕忽、貶抑地方性佛教傳統。雖然如此,這類地方傳統的苦行僧卻佔了僧伽的大多數。事實上,這種以曼谷為泰國佛教中心的觀點,是一種自我優越感的型態,因為當許多西方學者進入泰國時,必先來到曼谷,所以,他們也在某程度上,接受曼谷的制度與文化。 在現代化影響之外,人們其實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世界裡,他們四處雲遊,或認識四處雲遊的親友與商旅,他們明白在這塊土地上,擁有許多與其不同語言與習俗的族群,所以他們認為宗教的修行僧侶也有所不同。事實上,在本世紀之前,並無教理的規章與寺院的修行方法可以依循,每座寺院各有其傳統,且每位「阿姜」(住持或老師),都遵行其自家派別的戒律與修行方式,因此有其個別的歷史 (4)。 住在曼谷以外地區的民眾,自然不認同暹羅上流階級的觀點—視曼谷佛教教廷高於他們的佛教傳統。正值本世紀交替之際,現代泰國當局開始施壓,要求村民接受其官方佛教,然而村民與當地的僧侶,卻依然遵行其上一世紀的佛教傳統,由於地理與語系的隔閡,使他們免於曼谷的影響。 現代佛教的誕生 曼谷的佛教教廷是如何成為泰國的官方佛教呢?在歷史上,佛教是因為包容當地的文化信仰,並與之結合而興盛。在數世紀間,自上座部佛教流傳至東南亞以來,展現出適應當地習俗、語言與文化的強大包容力。佛教所盛行的地域如今稱之為「泰國」,其多采多姿不亞於「西藏佛教」,此外更因與當地不同文化傳統的互動,而使之生動且豐富。 〔多元化的泰國傳統佛教〕 在十九世紀初,泰國仍未成為一個國界明確如圖一所示的中央集權國家。當時,該區有若干王國與小國,每個王國皆由其世襲的國王所統治,儘管這些王國視自己為自治區,但他們仍派遣使者前往大國朝貢,只要這些王國不彼此宣戰,曼谷允許這些外圍的王國保有或多或少的自主權。曼谷對其他王國的掌控,並未擴及向諸國王收取稅金,也並未掌控其法庭、行政模式、貨幣或所建立的書寫系統。 此外,曼谷也未控制這些王國的宗教習俗與修行方式,這些王國各自擁有其不同的歷史、文學、語言與宗教習俗。事實上,在中央平原的暹羅族(Siameae)、東北的寮族(Lao)、北方的原族(Yuan)、西部邊區與撣州為鄰的撣族(Shan),與沿著柬埔寨東北邊區、緊鄰南方的吉蔑族(Khmer),還有分布於中央平原與北部地區之間的蒙族(Mon),存在著不同型態的佛教,甚至在一個公國之中,王國與王國或村落與村落之間,宗教習俗皆有所不同。 以蘭那國(Lan Na)(5) 為例,單是清邁一區,佛教僧侶的宗派與傳承便多達十八種之多(那時蘭那國所謂的「宗派」(nikai),意指具有相同 信念與修行戒律的僧團)。在東北的寮族,其佛教習俗不同於普安(Phuan)、拉瓦(Lawa)、宋(Song)、普泰(Phu Thai)與瑤族(Yau)。再者,在蒙族的傳統裡,南噴省蒙族的宗教習俗,也不同於拉武里、堪布里、巴克雷特、巴吞他尼、暖武里或巴南等省。同樣地,在原族的傳統裡,清邁、清來、帕堯、南噴、南邦、難省與帕省地區的佛教習俗也各異。在這裡的每一個佛教傳統,皆或多或少受到當地鬼神信仰形式,和早在十四世紀之前即已盛行的大乘與密教傳統的影響。 〔孟庫創立法宗派〕 除了這些古老的傳統之外,一八三○年代曼谷出現了另一類型的佛教宗派,而這個晚期的發展造就了一個新的僧團教派,一般將它視為新的改革運動。此教派的創始人,是三十三歲的暹羅王子—拉瑪二世(Rama II)之子孟庫(Mongkut)。孟庫早期於暹羅佛教傳統出家,他出家的同時,讓位給聞名於後世的同父異母兄弟拉瑪三世(1824-1851)。孟庫出家達二十七年之久,直到其胞弟身故才還俗,因為一旦他離開僧伽生活,便將陷入一場政爭的浩劫之中。一八三○年,孟庫出家六年之後,遇見一個位於曼谷河畔的蒙族寺院方丈,蒙族的嚴持戒律令他震懾,於是建立一個嚴持戒律的新教派—「法宗派」(Thammayut),意指奉行「法」的教派。在孟庫的僧團裡,他強調巴利文的學習,特別是要精通戒律。為了持戒精嚴,孟庫堅持在家信眾必須履行一些必要的義務,諸如供養僧伽食物、清掃居住空間、洗滌僧衣與照料僧伽的公有物等。該宗派的僧眾大多來自中上階層的家庭,為了與曼谷寺院所見到的暹羅傳統有所區隔,孟庫改變了若干寺院的修行方式。他引進了新的僧袍穿著方式(一種蒙族遮覆雙肩的著法)、新的出家儀式、新的巴利經典語言的發音、新的作息(包括日常課誦),與新的宗教節日,孟庫堅稱這一切改變是為了讓法宗派更真實。 然而,依欬瑞•雷諾(Craig Reynolds)指出,此一新宗派事實上「引發怨憤、意見不和,造成糾紛,而非團結」。若非有王室的支持,法宗派勢必無法持續下去,因為其引發曼谷寺院暹羅傳統的抵制。孟庫貶抑尊奉「大宗派」(Mahanikai)傳統的僧侶,他認為大宗派是「沿襲舊制」的教派—意指這些僧侶與在家人,只是盲目地遵從父親與祖父所傳下的佛教。由於這種誤導,以致使我們認為一切非法宗派者,即歸屬單一教派。所以,我使用「大宗派」這名詞,指的只是由曼谷僧團當權者所認定的非法宗派的行政僧侶。 孟庫同時極力主張,研習巴利經典與註釋,比修習禪定更為重要。他認為禪定是神秘的,他相信真正的宗教,應是理性的教義與信仰,而輕視一切用來弘法的民間故事與寓言的傳統,以及與佛法結合的當地文化。依他之見,地方所流傳的一些充滿鬼神、奇蹟、神力、禮拜與驅邪色彩的故事均屬民間故事,它們與佛法絲毫無關。 由此可推論,孟庫可能受到西方與基督教的影響。孟庫(一八五一年還俗出任國王)與許多西方傳教士一樣,對宗教的印象是知性的 (6)。他與同時代的暹羅菁英一樣,都接受西方傳教士的見解,認為傳統佛教過於迷信,他們主張向西方傳教士證明,佛教同樣可與科學匹敵,而且有助於知識的研究與學習。他們開始發行自已的報紙、出版佛教書籍,並採納了理性的對話模式,與基督徒進行宗教辯論。 〔朱拉隆宮成立中央集權的暹羅國〕 十九世紀末,暹羅的鄰國淪為西方殖民地。在十九世紀末的數十年之間,暹羅國王朱拉隆宮(Chulalongkor, 1868-1910)開始劃定疆土,成立一中央集權的暹羅國。迄至十九世紀末,暹羅法庭開始限制北方、東北與南部地區的藩屬實施自治 (7),旨在剝削地方掌權家族的勢力,將他們的權力轉給暹羅法庭指派的官員。 ◎制定共同的語言 法庭所遭遇的最大障礙是泰國種族 (8) 間不同的語系,當暹羅官方開始鞏固藩邦與王國之際,發現在暹羅政治轄區內至少有八種語言。(四大區域的主要語言分別是:中央平原區的泰克朗語(Thai Klang) 、北方的泰原語(Tai Yuan)或吉蔑國語(Kham Meuang)、東北的寮語與南方的巴泰語(Pak Tai))。為了令不同種族團結,曼谷當局選定以曼谷知識分子所說的「曼谷泰語」(Bangkok Thai)為官方語言與國語(在此之前講的是猶地亞(Ayuthaya) 語),此種曼谷方言(為如今的標準泰語)成為現代泰國認同的象徵與焦點。地方民眾必須接受老師、政府官員與曾在曼谷接受訓練的僧侶,來教導此種語言。結果,說泰語與英語的人士如今將「泰」(Thai)這個字用來指國教(例如「泰國佛教」)與國語。為了防止混淆,以「現代國教」(modern state Buddhism)一詞,取代鬆散令人誤導的「泰國佛教」(Thai Buddhism)。同樣地,當談到語文時,「曼谷泰語」(Bangkok Thai)則與比較模糊的「泰文」(Thai)一字來得貼切。 儘管我們無法得知,當暹羅開始實施中央集權之前,有多少人使用曼谷泰語,但可以確信它絕非是大多數人的母語,較可能的母語反而是寮語。以其他語言為母語的民族,視曼谷泰語為外來語,即使住在中央平原的人,也必須與其他鄉鎮民眾一樣,透過曼谷的教育體系學習曼谷泰語。 ◎瓦契拉央設立僧伽組織與僧伽教育系統 在建立現代泰國的過程中,曼谷當局不僅需要共同的語文,同時也需要共同的宗教。暹羅統治者重視秩序、和諧、國家統一與現代化的先入為主觀念,導致他們相信僧伽與百姓一樣—不分族群都應當有共同的宗教背景,他們認為一種理性的佛教風貌,可促進大統一與和諧。現代佛教的創始者是孟庫之子瓦契拉央(Wachirayan)王子,他是朱拉隆宮王同父異母的兄弟,也是曼谷布翁尼維(Wat Bowonniwet)寺的住持。瓦契拉央是一位巴利文學者,迫切希望鞏固他認為已經走下坡的佛教,他認為以學術與戒律為主的法宗派,優於遵奉其他佛教常規與習俗的教派,瓦契拉央與孟庫一樣也稱後者為「大宗派」。所以,主要座落於曼谷皇家寺院的法宗派與新設立的中央集權政府,兩者間的關係密不可分,成為現代國教的典範。 一九○二年通過的法案,建立了一個以暹羅教會長老(由曼谷當局任命)為首的僧伽組織。隨著法案的通過,一個現代國立中央集權都會的官僚體制,開始控制具有不同種族傳統的地方團體。先前自治、隸屬於不同傳承的佛教僧侶,如今都歸於擁有標準經文與常規的暹羅宗教體制中的一部分,在此之前,並沒有任何單一的傳統曾經掌控過。現今的教制將原本無組織的僧伽,納入平民政府的體制之下,僧伽與政府如今是平行的單位(見圖二)。 瓦契拉央同時以他個人對巴利經典、註釋與律藏的詮釋為基礎,成立一個僧伽教育系統,現代佛教奉瓦契拉央所印行的經典為權威法典。此系統至今仍沿用,所依據的是學位、考試與僧伽制度中的層級化。它將模範比丘界定為:嚴守戒律、精通瓦契拉央法典、以曼谷泰語教授、履行行政責任、遵守以曼谷習俗為基準的神聖節日與宗教儀式。 頭陀僧森林生活的三個時期 直到本世紀後半葉,軍方開始實施戒嚴,以鞏固政權,泰國偏遠地區才開始感受到中央政府的威權存在。誠如我們所見,頭陀僧大多對政治活動不感興趣,泰國社會正值廣泛變革的期間,學者普遍認為這是關鍵時期,然而這關鍵時期對森林僧而言,並不見得那麼重要。但無論如何,他們終究受到超越他們眼界之外的事件所影響,如普遍舖設道路與鐵路、叢林戰爭與砍伐樹林。所以研究森林僧,就必須將經濟、政治對環境所造成的衝擊列入考慮。我所找到的一部大事記,有助於將過去一百年劃分為三個歷史時期:(一)一九五七年之前的「森林僧團期」(Forest-Community Period);(二)一九五七至一九八八年的「森林遭入侵期」(Forest-Invasion Period);(三)一九八九年至今的「森林消逝期」(Forest-Closure Period)。 「森林僧團期」跨越十九世紀末(當時暹羅成為一中央集權國家)與二十世紀前半葉。這段期間,泰國境內有數千個小型邊區部落,這些部落由散居於農田與山林的農家組成。因為這時人口稀少,都市尚未開發,許多村落,甚至於地方行政中心,都距離都會中心十分遙遠。然而到了後期,都會地區快速發展,森林面積由於濫墾而減縮。
(編者按:本期專輯內容譯自卡瑪拉•提雅瓦妮琦(Kamala Tiyavanich)所著的《森林回憶錄—二十世紀的泰國雲遊僧》(Forest Recollection-Wandering Monks in Twentieth-Century Thailand )一書,《森林回憶錄》於一九九七年由泰國清邁 Silkworn Books 出版社出版。專輯中部分標題為編者所加。) 【註釋】 (1) 此國名於一九四一年披汶(Phibun)政權時更名為泰國(Thailand),我以「暹羅」(Siam)或「暹羅人」(Siamese)稱呼一九四一年之前的泰國與泰族,一九四一年之後則以「泰國」(Thailand)與「泰」(Thai)稱呼之。由於施行國家政策,披汶政府以「泰」泛指泰國境內各族群,並非單指聚居於中央平原的暹羅人。(此點我是參考 Thongchai Winichaul, Siam Mapped: A History of the Geo-Body of a Nation〔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4〕.18.) (2) 在本研究中,我依照僧侶本身的用法,交替使用雲遊僧(wandering monk)、頭陀僧(thdong monk)與 禪修僧(kammathan)等字眼。泰語 thudong (頭陀)源自巴利語 dhutanga(頭陀支)意指苦行或苦修。據三界智比丘(Nyanatiloka)的解釋,其字義為「祛除心中的煩惱」,十三頭陀支包括:(一)糞掃衣支;(二)三衣支;(三)常乞食支;(四)次第乞食支;(五)一座食支;(六)一缽食支;(七)時後不食支;(八)阿練若住支;(九)樹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塚間住支;(十二)隨處住支;(十三)常坐不臥支。此外,Kammathan(源自於巴利語 kammaTThAna)意指禪修的所緣(業處)。 (3) 戒律包括所有僧伽的戒規,現代人往往將泰國的佛教與受持二二七條戒法的上座部僧侶聯想在一起。 (4) 如同欬瑞•雷諾(Craig Reynolds)所說:「每位住持在其各自領域中擁有極大的主導權……領導寺院的品質與寺院所獲得的民眾支持,決定其興衰與影響力。」 (5) 蘭那(Lan Na)是古代北方王國之名,「蘭那泰」(Lanna Thai)是指現在的泰北居民,他們所用的語言是所謂的 Kham Meuang 語。在泰國的許多方言中,最重要的是清邁與其周遭居民所用的方言。 (6) 在他出家的二十七年當中(1824-1851),孟庫與美國、法國傳教士有所接觸,從他們學習西方語言與科學,包括拉丁文、英文、數學與天文。 (7) 最重要的王國—清邁(此王族也統治了南噴公國)、柯叻與普吉,這是地方首次接受曼谷派遣的皇家特使管轄。 (8) Tai 意指一個分布於中國南方,西至印度東部的阿薩姆邦(編按:Assam,西北與不丹接壤,東南與孟加拉比鄰,並被孟加拉隔開),與向南延伸至馬來半島的大族群。泰人分布於泰國邊區的包括暹羅、原族(泰北)、撣族、盧族(Lu)與寮族。 (9) 史馬勒(Smalley)指出 Thai 此字廣泛地運用在泰文與英文當中,他建議以「標準泰語」(Standard Thai)來表示成為國語的泰語。但我反對這種用法,建議使用「曼谷泰語」(Bangkok Thai)。因為許多曼谷居民所講的是非標準的泰國方言,因此,「曼谷泰語」應該是指由曼谷或特別由皇家機構所認定的方言。 作者簡介 卡瑪拉•提雅瓦妮(Kamala Tiyavanich)撰寫了一篇有關東南亞歷史的博士論文,並造訪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卡因中心(Kahin Center)繼續探討有關東南亞的主題。她目前將探索的焦點放在暹羅地方傳統佛教的鄉村住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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