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三期/89年9月20日

 

 

戒學問答(四)

釋悟因

 

 

 


長老尼犯了「波逸提」,應向誰懺悔?

同性戀者可以出家嗎?出家後若與同性有不淨行,算犯戒嗎?

比丘尼可以煮飯給在家人吃嗎?

 

 

 

 

問:長老尼犯了「波逸提」,應向誰懺悔?是未犯同一條戒的長老尼?或任何一位長老尼即可?或只要是比丘尼即可?或未犯同一條戒者的比丘尼(不一定是長老尼)?

答:依羯磨之文可知:

餘罪懺悔法,言餘罪者,除上二篇及尼薩耆,自餘波逸提。下二篇偷蘭遮、突吉羅等,此餘罪中波羅尼提舍尼,皆是對首悔。第五篇罪皆是心悔,偷蘭遮罪中。重者眾中悔,微者對首悔。向一比丘(尼)懺悔,應至一清淨比丘(尼)所偏露右肩。(《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1056a)

所以,懺悔的對象須求一位懺悔主,此人是上座或一清淨比丘尼皆可。

 

問:犯僧殘罪如何懺悔?

答:在《四分律》「人犍度」:

時有比丘犯僧殘罪覆藏,作如是念:「我當云何?」白諸比丘,諸比丘白佛,佛言:「聽僧為彼比丘隨覆藏日與治覆藏罪,作白四羯磨……。」(《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896b)

故若犯僧殘罪,應於僧中懺悔。懺僧殘罪的完整步驟如下:

治比丘尼僧殘罪,無覆藏,唯有半月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行摩那埵竟與出罪,摩那埵羯磨時,大僧滿四人已上,尼僧亦爾。出罪時,要二部僧各二十人。(《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1050b)

 

問:同性戀者可以出家嗎?出家後若與同性有不淨行,算犯戒嗎?還是比丘或比丘尼嗎?

答:入僧資格的條件審核,本來就有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等項度,至於同性戀者出家,需要更嚴格的審核,了解其性格與身心狀況,以免出家後干擾同修者。若出家後,行異性、同性相淫,都失去出家身分。

依《四分律》:

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二處亦如是。

(《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571c)

這是指比丘與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二處行淫,則犯波羅夷,凡犯波羅夷者則不復成為比丘,如律藏云:

云何名波羅夷,譬如斷人頭不可復起,比丘亦復如是,犯此法者不復成比丘,故名波羅夷。

比丘尼戒中則未提及比丘尼與同性行淫的罪相,雖然律藏中並未明文規定,但依比丘戒的淫戒來看,應審慎處理此事。個人覺得同性戀者不宜出家,因為若彼此都是同性,同性會在沒有警覺的情況下受到傷害。

 

問:比丘尼可以煮飯給在家人吃嗎?

答:比丘尼「波逸提」第一一三條的制戒緣起即可詮釋:

時六群比丘尼,營理家事舂磨,或炊飯,或炒麥,或煮食,或敷床具,或掃地,或取水,或受人使,令諸居士見已,皆共嗤笑言:「如我婦營理家業。」且時諸居士皆生慢心,不復恭敬。(《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752c)

所以,應避「如我婦營理家業」之譏嫌。但本戒也有開緣:

若父母病,若被繫閉,為敷床臥具、掃地取水、供給所須,受使。若有信心優婆塞病,若被繫閉,為敷床臥具、掃地取水,受使。若為強力者所執,如是一切無犯。(《大正藏》卷二十二,頁 753a)(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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