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五十八期/88年6月20日
安居結界的意義
釋悟因
結夏安居在戒律中是屬於作持戒,安居之前一定要先結界。
結界的目的是劃定範圍,劃定的範圍是自然界或非自然界,
比丘、比丘尼在此範圍內活動,才不犯別眾、離宿、宿煮等過失。
「界」是什麼意思?
佛法上常講十八界,「界」是什麼意思呢?十八界所指的「界」是入、處、界的「界」,它表示種類、元素,如色界、識界、根界,「界」指的是色、識或根的這一類聚。
在戒律上也談「界」,指的是範圍、區域、場所,即依作法而劃定的某一地域範圍,依《四分律》卷三十五載:
隨所住處人多少,共集一處說戒,聽作說戒堂,白二羯磨(白法),若欲立新說戒堂,聽解前說戒堂,白二羯磨(白法),然後更結。
這是指比丘、比丘尼依人數多少,只要集合在一個場所說戒、誦戒,應該白二羯磨作說戒場所,若要改變至另一場所,則必須於再做之前先白二羯磨,以解除前一個場地所結的界,表示不可重覆結界,也就是說:
比丘、比丘尼所居之處,不得無界而棲,若違制者作法不成,眾僧得罪。
因此,
若依城邑村落境內僧伽藍住,欲行僧法,創結大界者,上座先應稱量界限,令知事人,豎立四方標相,安立相已,隨此境內比丘、比丘尼若干,應須往約結期,先共睹其標相,其知事人應指示法,此是大界某隅,以某為標,大眾各須明記無忘。
在這樣的作法劃定範圍後,「界」就出現了。「界」是要經白二羯磨而成的。結界的目的是劃定範圍,劃定的範圍是自然界或非自然界,比丘、比丘尼在此範圍內活動,才不犯別眾、離宿、宿煮等過失。我們現在居住在固定的寺院、庵堂、精舍、蘭若、講堂,想當然已有確定的範圍,就不太知道有「界」的存在。
其實「界」有「自然界」和「作法界」兩大類。「作法界」有大界、小界、戒場界三種。「自然界」有聚落、蘭若、道行、水界四種。
在佛制戒律的羯磨法中,凡是要成辦某事,在人數、方法、場地等都有規定,是相當科學的方法,例如授戒、說戒、懺罪、結夏等羯摩法都有很詳盡的規定,因此「界」就有攝僧界、攝衣界、攝食界三種不同的作法,好讓大眾有規矩可循。
安居結界的作法
結夏安居在戒律中是屬於作持戒,安居之前一定要先結界。佛陀成道到入滅的四十五年中,他所遊歷弘化的許多地方,不太容易一一查出,惟獨每年的結夏安居地點,都記錄得非常清楚,每種文獻的記載出入很少。我們今天依照佛制來結夏,大眾應先明定共同活動的區域範圍,這範圍要有多大呢?如果有人說要以整個台灣為「界」,這不太可行,因為它的範圍太大,到那裡遊行都不算出界,那就有違安居本意了。佛制比丘、比丘尼在大界內結夏安居,因有明定的範圍,才有標準判定是否出界,才有接受請假的作法。
每一位安居者都要知道界相在那裡,舊住比丘尼有義務要告訴後來的新住者。「界相」是大眾在平常共住共修當中就要知道的,除非界相有所改變,不然是可以不必再解結界。香光尼僧團為了讓大眾有複習的機會,每年結夏日都將解界、結界的作法重作一遍。在作此法時,境內所有的比丘尼都要在場,依法不准請假,若為特殊緊急的三寶事需要請假時,也必須出界外,不可留在界內(這裡說所有比丘尼,也必須是有四人的集合才能成眾,若少於四人便不成眾,若不成眾,結界也無法成立,因為這是不如法的)。
能圓滿一個夏安居,就增加一歲夏臘。事實上,要增加一個夏臘並不太容易,它需要具足很多條件,如法的結界也是其中之一。
結界的現代意義
有一年夏安居我去泰國參訪比丘的安居生活,於是重新了解中國佛教叢林制度與泰國上座部比丘在聚落安居間的差別。
在泰國,比丘平常都在各處行腳訪道或遊方弘化,平日早上出外托缽乞食,用飯完畢,便收衣缽,敷座而坐,一旦結夏的時間到了,他們就尋找一處可以安居的地方,聚集在一起,或寺院或阿蘭若,不一定要住房,或山洞、樹下,或村落、船上,設定在某一範圍內,搭起個人帳篷,一人一支,可打坐、可休息。
他們彼此之間有人、法、食的同與別。例如,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的界內僧眾和合共住,這是「人同」;每半月集合行布薩說戒,這是「法同」。在「人同」、「法同」中,有「人法二同」、「法食二同」、「法同食別」等的差別,不論是那一種都要在界內共同舉行才算如法。一群比丘(四人以上)約好,共同制定規矩,依戒而行,就在這個區域大家共住、共修、共行。當這段時間結束了,「界」就解除而不存在了,好像辦一次三個月的營活動。
結夏期間,如再有任何新來的人,就由舊住的人告訴他要怎樣共住、共修、共學。「界」的種類,隨著作法的種類而有差別,例如授戒或懺罪都有它的作法,我因結夏安居的因緣,和大家略略提一提。
結界是使比丘、比丘尼在此範圍內不犯別眾、離宿、宿煮過失的一種作法。其中,我再舉作法界當中的攝食界來說,攝食界即是規定食物的儲藏、烹煮和進食的處所(此處稱淨地或淨廚)。
大家共同劃定一個範圍,在那個範圍內,才可以儲藏、烹煮或進食。因為飲食的問題相當繁雜,易生染穢,若與之共住或看守它,易生過患,且違背儀節,這樣就叫「不淨」。若加作法結攝食界,大眾公認即成淨,吃也不生罪。除此之外,不得儲食、進食或煮食。這樣的規定使比丘、比丘尼不犯宿煮。我看泰國比丘完全持過午不食戒,不自烹煮,由居士供應,他們不吃素,但一定持過午不食戒,若過午食會被僧信看不起;而中國佛教重視素食,不一定持過午不食戒。在台灣很多佛寺的住眾除在公共大寮烹煮外,還自己設小鍋灶,在寮房內外到處都可烹煮,其實那不僅無法持守戒律,連寺院生活的管理,也無法上軌道。
大陸寶華山被大眾推崇為律宗道場,以傳戒名聞天下,我曾聽說因為傳戒工作繁忙,僧眾趕不上用齋,都在寮房裡私設小鍋灶,私造飲食。因此,整天炊爨烹調此起彼落,已大大違反佛制大眾共住的攝食界、設淨地的本義。若從「宿煮」到小鍋灶的過失看起來,或許有人會說那是小小過失,但小過失也會把一個典範道場腐蝕殆盡,可見「界」的羯磨設制,其本義足堪尋味。在現代僧人的共住中,「界」的作法,實有重新提出來詮釋的必要。
我們現在的修道方式可以說是天天都在安居中,「界」相當固定,因此,香光尼僧團現在的作法是將「界」畫一個平面圖放在服務台,如果有客僧或新來者,就由知客師為她說明服務項目、活動範圍等界內的規矩和作法,例如早晚殿、過堂時間、誦戒日、近日行事、出坡時間與地點、出入告銷假等規定,由知客師負責送單、安單。這些事不是只有在安居期間才做,平時就應如此做,以便利彼此修道。
(民國八十五年安慧學苑結夏開示。釋見勛整理)
[回gaya首頁]
[香光莊嚴]
[香刊58期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