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五十一期/86年9月20日
四分比丘尼戒本講記(十四)
維持僧伽身分的要件(十一)
釋悟因
沓婆摩羅子盡心盡力地為大家服務,
卻還遭受到無慚愧心的比丘以不實的事為根據,詆毀他犯波羅夷罪,
僧團應如何還他清白?又應如何來懲治無慚愧心的比丘呢?
僧殘第二條「無根重謗戒」與第三條「假根謗戒」都屬於戒妄語類,也就是在口業上 以妄語詆毀別人而犯波羅夷。第二條是「以無根波羅夷法謗」,這是指在毫無根據的情況 下詆毀別人。第三條「於異分事中取片,以無根波羅夷法謗」,則是以相似的事情比擬, 用假借不實的事為根據,來詆毀別人。
為什麼詆毀別人犯波羅夷罪,會判僧殘這麼重的罪?因為詆毀一位比丘或比丘尼犯波 羅夷,就等於毀了他(她)的前途,讓對方失去出家的身分,破壞了繼續修道的可能。所 以,才會判為僧殘罪。
如果查明並非事實時,僧團一方面要還被詆毀者清白,一方面要懲治詆毀者,懲治那 難調伏的、無慚愧心的人,讓他不可以再亂詆毀清淨、用功的人,才不會「劣幣驅逐良幣 」。如此,有慚愧的人才能夠安心留在僧團,達到佛陀制戒十句義中的「令僧安樂」、「 難調者令調順」及「慚愧者令安樂」的目標。
〔無根重謗戒(僧殘第二)〕
◎戒文
若比丘尼瞋恚不喜,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破彼清淨行。後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事無根說:「我瞋恚故作是語。」是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戒文釋義
「若比丘尼」是指能犯的人。
「瞋恚不喜」是指起了瞋心。
「無根」是毫無根據的意思。根據有三類:見根、聞根、疑根。見根是親眼見到,聞根是親耳聽到對方說,疑根是因有見根或聞根而起疑。「無根」指的就是完全沒有見根、聞根或疑根的任何一種。或是三根互相說顛倒了,例如只有見根卻說成有言根、聞根,也算是無根,如《四分律疏》中說:「如見、言、聞等,則是無根。」言根即指說話的根據。
「波羅夷法謗」是以波羅夷罪來誣賴、詆毀陷別人於罪。
「欲破彼清淨行」,是指詆毀者的動機是為了破壞別人的清淨行,而將莫須有的罪名加在他人的身上,讓其失去出家人的身分。
「後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事無根說:『我瞋恚故作是語。』」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有人問她或沒有人問她,她因心虛自己說了沒有根據的謊言而承認:「我是因為生氣,才故意說了不實的話。」
「是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是結罪,判定這位毀謗別人的比丘尼犯了僧伽婆尸沙罪。
「初法」是指不必經過三次勸諫,只要一犯了上述的行為,就是犯了僧殘罪。
戒本中有「九初犯罪,八乃至三諫」,是指比丘尼的十七條僧伽婆尸沙中,前九條是只要做了戒中禁止的行為,就是犯了僧殘罪;後八條則是指做出戒中禁止的行為後,若經過大眾僧勸諫三次,也就是經一白三羯磨而不悔改,才算犯僧殘罪。
◎ 制戒因緣
在羅閱城的耆闍崛山中,有一位比丘名叫沓婆摩羅子。他十分用功修行,十六歲時就開悟證得阿羅漢果,證果以後他想:「這身體無常、無我,極不牢固,沒什麼不能放捨的,我應該運用這身體來求真實牢固的正法!」於是沓婆摩羅子向佛陀請求:「我可以用力氣,來供養所有的大眾僧,為大眾分勞一些事。請讓我為大眾僧分配臥具、受請的次第。」佛陀回答:「你的發心很好,但是大眾師是不是接受你擔任執事人,要由大眾師決定。」
佛陀便對大眾作白二羯摩:「沓婆摩羅子想為大家分配臥具及差次受請,大家如果同意的話就默然。」結果大眾同意,沓婆摩子就為大眾僧分寮房、分臥具、備床舖,還有差僧次第受請——有居士供養時,安排由誰去應供。這就是沓婆摩羅子的執事,也就是現在所謂的知客或庫頭。
沓婆摩羅子領執事盡心盡力,佛陀曾讚歎他是領這項執事,領得最好的一位弟子。如曾有一位年紀很大的長老比丘,很晚才上耆闍崛山,要來親近佛陀,沓婆摩羅子為這位長老比丘帶路,夜裡山上很暗,沓婆摩羅子就用會發光的小指,為長老照亮前路,使他看得清楚,走得安穩。同時也一一告訴長老:「這是您的房間,這裡有繩床、臥枕,……這裡是淨地,那裡是不淨地。」把長老照顧得非常好。
沓婆摩羅子盡心盡力地幫大家服務,卻還遭受了無慚愧心的比丘的詆毀。事情是這樣發生的:有天慈地比丘上山,沓婆摩羅子依照上下座的次第分了寮房給他。當天只剩下幾間寮房,慈地比丘自然依序分到不是很好的寮房、床舖,因此那天晚上睡得很不舒服。
第二天沓婆摩羅子差僧受請,慈地比丘被分配到一位居士家去應供。這位居士平常都用很豐盛的食物供養比丘,結果因為慈地比丘一向風評不好,那天這位居士就不想準備美味的食物供養他,並且只讓他在門口吃。慈地比丘因為沒有睡好又沒受到好的供養,於是瞋惱起來。他愈想愈生氣,覺得一切過錯要歸咎於沓婆摩羅子故意分配不好的飲食、臥具給自己。
那時剛好他妹妹慈比丘尼來看他,就問道:「你的臉色怎麼那麼難看?是遠行太疲累了嗎?」他說:「不是,我有一股怨氣沒辦法消,你要幫我!」妹妹說:「你有事,我會幫助你的。」
慈地比丘就要慈比丘尼在比丘僧集會時說:「沓婆摩羅子欺負我,他侵犯了我,犯波羅夷,大家要主持公道啊!請大眾師把沓婆摩羅子擯出僧團。」
佛陀問沓婆摩羅子說:「你確實做了這件事嗎?」
沓婆摩羅子說:「我從生下來到現在,甚至連做夢都未曾遺出不淨的東西,更何況在我覺悟清醒的時候?我沒有做這種事!」
比丘僧問明這是慈地比丘的詭計,詢問慈地比丘,他說:「我生氣要報復,所以詆毀他犯了波羅夷戒。」佛陀因此制這條戒,如果有人無根無據詆毀別人犯波羅夷,詆毀者就犯僧伽婆尸沙罪。
〔假根謗戒(僧殘第三)〕
僧殘第二、第三條同樣是指說不實的話詆毀別人,兩條戒的差別只在於前者是完全沒有見、聞、疑的任何根據;而後者是以不相干、假的根據來比擬。
僧殘第三條「假根謗戒」,同樣為慈地比丘所犯,他因為對沓婆摩羅子的瞋怨未消,繼續用其他方式來詆毀他。這次是將看到兩隻羊交配的事,假說成是沓婆摩羅子行淫,雖然有見到,但所說得事情根本不相干,所以稱為「假」。
《四分律疏》中說到「假根謗戒」的制意:「戒要假實事,上有見根,取彼事見,以謗此人,見雖相當,事不相當,名為假。如見言聞等,則是無根,前戒中攝,制意犯緣,悉同前戒。唯以假根為異。」
◎戒文
若比丘尼瞋恚故不喜,於異分事中取片,非波羅夷比丘尼,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破彼人梵行。後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異分事中取片,彼比丘尼住瞋恚法故,作如是說,是彼比丘尼犯初法應捨僧伽婆尸沙。
◎戒文釋義
什麼是「異分」?《南山行事鈔》中記載,律中有五種異分:「一、對異趣;二、異罪;三、異人;四、異時;五、假響」。
《戒相表記》中提到罪相:「一、以羊當人,如本戒緣起說……。四、見聞彼在家時犯淫等,語人言,我見聞彼犯淫等。五、謂聞彼響聲,言作淫等。」
「異趣」是指不同的種類,如人和羊。他向別人說他確確實實看到犯淫,其實是看到羊,人與羊根本不同,這就叫做「假」。
「異罪」就是指不同的罪,例如對方或許有犯波逸提,卻說他犯波羅夷,輕重倒置,把這件事弄到那件事,那件事弄到這件事,錯置是非。總而言之,這個人沒有犯淫的波羅夷罪,卻被錯置了。
「異人」是指不同的人,不可以假託同名同姓或長相相似而張冠李戴。
「異時」是指不同的時間,如出家前、出家後或受戒前、受戒後,這都是不同的時間。如說看到他未出家時犯淫,但出家以前是出家以前的事,出家以後是出家以後的事,他出家以後就沒有再做那些事,這要分辨清楚。
「假響」是指所聽到的聲音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自己卻從聲音中假託出一些東西來。「聞彼響聲,言作淫等」,就是自己去揣摩、猜疑,捕風捉影詆毀別人。這些都是假根謗。
◎制戒因緣
慈地比丘被訶斥後,心裡還是積怨難消。有一天他經過耆闍崛山下,看見兩隻羊在野外交配,他看了以後,就比擬那隻公羊是沓婆摩羅子,母羊是他妹妹。他就把這件事情投射在沓婆摩羅子身上,然後回僧團說今天親眼看到沓婆摩羅子與慈比丘尼行不淨行。他確實是看到羊在交配,但那是畜牲不是人,他把它套用在人的身上,所以說是「假根」——假的根據。當大眾一再詰問:「你確實看到了嗎?有根據嗎?」慈地比丘才招認自己只是因為積怨,所以想以此事詆毀沓婆摩羅子。
◎制意
如果一位比丘尼詆毀另一位比丘尼犯淫,會判僧殘罪。我們可以想想她毀謗別人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其實用「性」來詆毀一個修行人,這是最容易毀了他前途的方式,不但會讓他失去出家的身分,也破壞他繼續修道的可能。性事是出家修行者的致命傷,也是一般人既敏感又興趣,最易捕風捉影的事,一旦惹上就常會被描繪了一大堆,怎麼說也說不清。
如果從修行忍辱的角度來看,《四十二章經》說,當有人把東西送給別人,那人不收,就像有人對著天吐痰,不但污不到天,反而會污到吐痰者的身上來。同樣地,所有的詆毀,其實毀不到清淨的人,也毀不到真正用功的人。
固然「真金不怕火燒」,只要自已站得住,就不用怕別人詆毀。但是從戒律、僧團的立場來看,就不只是從個人修行這一個角度來做而已,還要注重制戒十種利益中的「令僧安樂」,這是佛陀制戒的根本基礎。也就是除了個人本身要站得住腳外,僧團大眾還要有正義感,有道德勇氣,要懲治難調伏的、無慚愧心的人,不要讓他一張嘴巴高興說這說那,繼續造業,干擾大眾修道。這樣佛教才留得住人!
如果無法調伏那些難調者、無慚愧者,那麼有慚愧的人、清淨的人、用功的人就無法在僧團安住,就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這要靠大姊僧團的共識,佛教需要人發心、用功修行,來驗證佛陀的真理,我們要有共識並發出力量,僧殘第二、第三條的制意即在此。
◎受持方法
「淫」是出家人的致命傷,用「淫」來詆毀,最容易葬送一個人的前途。回過頭來說,我們自己更要潔身自愛,同時也不能亂傳話,與其用嘴巴說那種話,倒不如去念佛、誦經,還積些功德。所以不確知的事情,不要亂傳。佛教界常有大家傳來傳去的小道消息,誰也沒確實看到、聽到,結果傳到最後,好像所有的出家人都犯戒,連自己也被捲進去了。
我們要建立一個觀念:沒確實看到的不說,沒有充分證據的不說,那些似是而非的話絕對不從我的嘴巴傳出。
「比丘尼破戒」這句話是不能亂說的。比丘尼在三四八條戒當中不是犯任何一條都叫「破戒」的,只有犯波羅夷與僧殘這兩篇,才叫「破戒」。除此之外,犯了其他的戒,都叫做「破威儀」。「破戒」一詞不可隨便加在別人身上,或被加在自己身上,如果有人說你破戒,你可以問他:「我破什麼戒?」這兩個字不能隨便用,隨便拿來詆毀別人。前些時候,台灣佛教學術界有一小部分居士亂用「破戒」來說出家人,這是非常不正確的說法。
以無根波羅夷法毀謗別人,結的是僧伽婆沙罪。在波逸提六十四條:「若比丘尼瞋恚故不喜,以無根僧伽婆尸沙謗者,波逸提。」這是指自已瞋恚不喜,然後以無根僧伽婆尸沙來謗人,結波逸提罪。
除了「破戒」外,還有「破見」,如前面所舉,說「行淫欲非障道法,犯淫欲是障道法」,這就是「破見」。
像慈地比丘未得到好的供養,他不檢討自己為什麼會不受人恭敬,反而把不舒服放在別人身上,然後攻擊別人,這就是修行上的污點。各位要知道,詆毀別人不見得就是強壯自己、建立自已,一個人站不起來是因為自己不夠用功,這才是使自已倒下去的真正原因。只要你願意努力、肯用功,至少護法龍天永遠是最大的支持力量,我永遠相信這些支持的力量。
領執事的人須知道,執事是自已願力所在之處,是磨練自己,去掉習氣的好機會。有些人在家時是個大小姐,雖然今天已將頭髮剃除,穿上僧服,但習氣並不會從此一併剃掉,我想習氣應不會那麼容易去除吧!
我們可以看到沓婆摩羅子已經證果且無怨無悔地幫大家分床鋪、分衣、分餅乾,安排大眾僧受請的次第,真心地去照顧每個人,他還是遭受無慚愧心比丘的栽臧詆毀。但他在請執時,已經準備好放捨身心,以求真實牢固的正法,所以才能安然處之。所以,沓婆摩羅子是領執事者的一種楷範。在世間修道領執最重要的就是要放捨身心,一般說來,沒有證果要領執,很難有不退墮或不造業的。
一說到「領執很難不造業」這點,領執事的人應該要公正,愛護大眾師。即使執事人很公正,有時仍然會遭到別人的抱怨,這時大眾師要出來主持公道。佛陀讓沓婆摩羅子在大眾僧中說明自己的清淨,這件事說明執事領得如何是一回事;有沒有犯戒又是另一回事,應分開處理。所以僧團要清淨,必須透過大眾師來諫、議、舉,才能過如法如律的生活。
大家在常住共修共學當中,應當以自已的誠懇、持戒去改善修行環境,相互熏習增上,因為沒有人應該為你準備好持戒的環境讓你去修學的,除了到阿彌陀佛願力所成的西方極樂世界去,你可以花開見佛悟無生,與諸上善人聚會一處,但在娑婆世界還是得彼此用功,才能有所成就的。(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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