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四十四期/84年12月20日
訪悟因法師──
尼僧伽教育的理想與實踐
編輯組 整理
編者按:本篇乃澳洲籍比丘尼心明法師訪問悟因法師有關尼僧伽教育的內容,心明法師目前就讀於澳洲大學亞洲研究所,為撰寫有關「台灣當代比丘尼的傳統」博士論文來台採訪。
問:為什麼您會認為比丘尼的教育很重要?
答:比丘尼是佛教的僧人,是依佛出家的宗教師,絕不是一般民間信仰的巫師。如果以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士來說,他們尚且要接受專業的教育或訓練,才能學有專長,立足於社會,而身為宗教師的比丘尼豈能例外?
談到比丘尼要受教育,一般人可能會想是到學府裡去研究更高深的佛法,這是無可厚非,因為一成為比丘尼就不再如一般學佛居士,將學佛當作是工作之餘的興趣或修養,而必須具備深入研究的能力,成為弘揚佛法的宗教師,從這點看來,比丘尼確實需要接受教育。
但其實比丘尼必須接受教育的更重要意義是,學習如何過僧人的生活,比丘尼整個身心融入修道生活的過程,就是一段接受僧團教育或自我教育的歷程。畢竟從在家到出家、俗人到僧人之間,在心態調適、生活習慣、僧俗對應上都需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與適應,儘管說在未出家前已薰習佛法,但實際過離俗的生活卻是要在出家後才能學習的,在其中她要重新面對新的身份、新的團體、新的生活方式,掙扎、挫折在所難免,也會有成長的喜悅,不論是歡笑與悲傷,這些都是教育的過程。
雖然有些利根的人在經論或高僧傳裡很快就能找到效法的楷範,而能自我教育,但在現世的住持三寶裡,她要成為僧團的一份子,就必須接受僧團的教育。
問:您初到這裡時,如何使別人對您的想法及期望信服?
答:其實要與人共事、共學,自己首先要建立一個信念──佛陀的教法是人類智慧的最高精華,如果不弘傳就是大眾的損失。我就是以這樣的信念與大家共聚、共學,這也是我的本願。
除了建立觀念外,還要實際地去做,不論對內或對外,都要身體力行,勤於講學、弘法,而且不論做任何事都與大眾師分享,大眾和合是僧團六和敬的本義。至於與大眾師的相處之道,我個人始終都是以相互激盪,促進彼此生命成長的角度,來設想彼此間的關係。因此,儘管我與大眾師在表面上是師徒的關係,大眾師對我也執弟子之禮,但我個人認為,在修道的意義上,我只是比她們早幾年走在這條路上,我提供了自己的修行經驗,而她們也一直不斷地激發我新的觀念,我們都是在大姊僧團裡的行者,彼此真誠地相互學習,這就是我的基本態度。
問:您教育比丘尼的哲學是什麼?您認為比丘尼正確的生活是什麼?
答:每個比丘尼都是獨立的個體,大家共聚在一起而成為比丘尼僧的團體。每個人都來自不同的家庭,有各自不同的想法與生活習慣,若不是有相近的理想及對佛法、對佛教的瞭解,這麼多人怎麼會有辦法聚集在一起?所以對每個個體都要給予最大的尊重,在重視個體提昇且不忽略團體發展的情況下,相互支持、相互信賴,以完成佛法的共同使命。
比丘尼的宗教生活,是以身為比丘尼或沙彌尼做為與大眾共住、共學的基礎,勤學修道以求個人的解脫,也不忘宗教的奉獻與服務。佛陀曾以十句話說明建僧的目的,其內容可歸納為三大類:(一)讓僧安住,安心修行、奉獻;(二)讓社會認同僧團,僧人才能在世間安住,佛教才能在世間永傳;(三)以走向解脫為最終的理想。
此三大類中,比丘尼個人的最終理想是走向解脫,但在現實世間生活裡,一定會與別人產生關係,這種關係包括僧團與社會,因為我們還是活在僧團及社會之中,僧團直接影響著我們內在的修學生活,而社會則是提供我們生活道糧的來源,有了僧團與社會內、外的護持,我們才能完成住持佛法的使命,僧團與社會的安定與否是我們永遠要關心的問題,有了這份關心,佛教永住世間才有可能。即使不談什麼千秋萬世的偉大使命,單就我個人想生生世世得遇佛法的小小願望來說,我自己常常這麼想:假如我去世了,當我又回到人間時,那時世間還有佛教嗎?有人可以來度我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的這個願就無法實現了。
問:您對比丘尼生活的看法在這裡是很成? 的,您認為這計劃對其他道場的比丘尼行得通嗎?
答:應該是行得通的,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我也一直抱持實驗的心情來做這份工作,它沒有一定的模式可尋,只是想以在這裡的修道生活經驗作基礎,摸索出處於現代的比丘尼僧團應該如何自處與奉獻,我們都還在嘗試摸索中,所以現在只能說原則與精神。
這可從三方面來努力,一是從道場團體,二是從僧眾,三是從信眾,這三方面要同時兼顧確實有它的困難,但也有下手的方法。若以普及佛法為著眼點,可以考慮先從教育信眾著手,他們的擴散力很強,常是由個人開始乃至全家人一起學佛,有的甚至會選擇出家,當他們回到個人的工作崗位或進入道場氶A我們的教育方法便會擴散了,這時佛教的體質就在改變中,往好或往不好的方向發展,這還得用心觀察,隨時給予調整。所以改變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弘法,弘法就要真正地去關心佛教、提供服務,從內在依佛法行事,從外在主動去服務僧團和大社會,我想改變是必然可以的。
若從僧眾或僧團的內部來看,能達到六和敬──身和共住、口和無諍、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不失為一個下手處。先出家者要愛護、提攜後來者,要珍惜他的發心;後來者要尊敬前人的辛勞,彼此接納,我想這個理想應該是可以實現的,它當然不是一蹴可幾,以前先師父天乙上人常說:「佛門中事,是發心的人做的。」不要在意別人發不發心,而要常反省自己有沒有發心,先安定自己,別人就會跟著做了。
問:您認為這裡僧眾的生活標準與傳統的中國大陸比較,主要的改變是什麼?
答:在中國大陸,傳統比丘尼的生活記錄並不多,如六祖壇經中有無盡藏比丘尼,高僧傳中也有尼傳,如蓮池大師雲棲山下有比丘尼精舍,曾留下有關女眾的記錄,但確實不多,這些記錄大部分由比丘寫成,所以要瞭解傳統的比丘尼生活,只能從比丘僧團的叢林生活去找答案。
古時中國大陸的叢林,在性質上分成禪寺、律寺、講寺,在傳承制度上則分十方制與子孫制。叢林裡都住著很多僧眾,他們遵行著清規,有一定的管理制度,寺院往往擁有很大的田園土地,由僧眾自己經營耕作。僧眾除了擔任寺院的執事外,也會到處遊方參學,所以寺院人口的流動率頗高;又因當時整個大社會的教育並不普及,寺院往往是提供百姓教育的地方,因此有很多小孩送往寺院去受教育或當小和尚,直到現代大社會的教育逐漸普及以後,這種趨勢才逐漸改觀。
台灣的寺院,在光復初期大部分是日據時代留下來的日本式道場,或如龍華、金童、先天等齋教式道場,只有少部分是圓頂受戒、清修弘法的道場。最近幾年的最大區別是佛寺增多,僧尼住持增多,圓頂受戒人數增多,就讀佛學院的人數增多,一般僧眾的知識水準也提高了不少,佛教已褪去日本或齋教的色彩。另外,早期的比丘尼教育水準不高,很多事必依賴俗家的親屬人等來幫忙管理,久而久之,寺院的主客易位,變成在家人管出家人了。現在這種情況仍有,但大致上出家人的弘法意識及想讓社會接受佛教的意識普遍提昇,所以勤弘法、勤度眾後,情況較有改變。
因此,最顯著的改變是僧人較主動參與社會和弘化,寺院也主動分出部分區域作為教育場所,針對成人、青少年與各階層的人,舉辦定期或不定期的弘法活動,參禪、念佛、修密、研經或禮懺共修,各種大小型活動不斷地在推動佛教走向人間化、生活化。佛教也有主動支援社會急難、慈善、獎助或興學等作法,以慈善回饋社會的機構也不少,文教方面,已籌辦五、六所佛教大學、二十幾所的佛學院,雜誌也有幾十種,出版品的水準還在提昇中。
就僧團內部來看,較重視培育僧材,也重新定位寺院? 能,較少人提倡自己是某一宗、某一派的宗裔。組織也有改變,如以前執事在寺院日常的運作,有知客、香燈、莊主、淨頭、園頭等,除此之外,現在因應科技、文化的發展,在志業上需設有校長、編輯、電腦、司機等執事。
問:您認為比丘尼應該自我充實、獨立,並且認識所有免於被比丘或俗人控制的狀況嗎?可否說說您的看法?
答:荷擔如來家業與弘揚佛法,應該不分比丘、比丘尼、男眾、女眾、在家或出家,大家應該相互尊重、體諒,佛教才能興盛。從前的觀念是女眾只能待在家裡相夫教子,終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女眾更被認為是因婚姻失敗、感情受挫,或是在社會無法生存者,才出家住到佛寺來,佛寺提供的只是吃齋,她們終日青燈伴古佛,字認不得幾個,只能做勞役差使,有時聽大法師使喚,有時甚至大護法信士也呼來喚去的,看了令人痛在心裡。
但現代社會進步,對女眾的觀念已經改變,女眾出家不再是因婚姻或情感,而是有著為個人求解脫、為眾生度苦難的熱情,奉獻身心於佛教、社會,如曉雲、證嚴、恆清法師都是女眾,她們奉獻的熱誠與悲心是大眾有目共睹的。所以,我認為比丘尼只要有心,還是可以為佛教、為社會做點事的。
因此我個人認為不必去談控制與否,我覺得不如說比丘或比丘尼都要發菩提心,以提昇個人內修或應世弘化的能力,才能共同為佛教、社會服務奉獻。
問:請說明這裡的比丘尼,如何以適合於現代情況的方式,實踐佛陀教法的精神?
答:那就是要掌握僧制的原則,而不是只拘泥於戒條的規定,畢竟自佛世至今也已有二千多年的時空變遷,有些當時制定的戒律已無法適用於現代。所以最近我講解比丘尼戒時,並沒有依順序逐條解說,而是以制戒因緣去強調戒律的基本精神與原則,從中找到我們現在應注意的問題,避免犯罪因緣。當然我們很慚? 距佛世遙遠,幸虧中國僧制還有禪門清規,讓我們有適應於中國的軌則可以遵循。
例如在比丘尼戒中,有對比丘尼如何取得各種飲食、衣服、醫藥、臥具等資生之具的各項規定,我們將這類戒律放在一起,歸納出禁止與開緣滬鴢h,如戒律規定只能一座食、不別眾食等,我們要知道它制戒的因緣,在作法上,則以照顧當事人的身體需求及大眾的紀律為考慮,只要向執事說一聲,個人仍能得到需要的飲食。
如上座部系比丘強調不持金銀戒,今年三月我去斯里蘭卡,蘭卡的法王說現在這條戒的持守也面臨考驗,因為蘭卡的比丘到世界各地開會、弘法講學或接受更高的教育,或坐車看醫生,不可能隨時有淨人在身邊幫忙付錢,因此對這條戒的持守方式做一些調整是有必要的。目前我們僧團的處理方法是,將所有供養全部進入僧用公款,需用時可以領取,自己不必費心保存,這種作法雖然與比丘尼不持金銀戒的規定已有出入,不過還是透過僧團的和合來共同完成的。
中國的比丘尼除受比丘尼戒外,還要受持大乘菩薩戒和中國的清規。比丘尼個人的修持及身分的取得,是根據犍度的規定來施行,而個人與僧團、僧團與教界、個人與社會或教界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大乘菩薩戒提供的是僧團現代化時需面對的問題,僧團已不能隱於山林,自絕於社會之外,也就是說在人群互動的關係上往往要考慮大乘的菩薩戒和隨方毘尼。比丘尼戒裡規定的是個人的行持與僧團生活的各種分際,但在大社會裡,就須按照社會的法律軌則,如排隊買飛機票,即使比丘在後,我們仍要按排隊規矩,不可隨意讓其插隊。
總之,個人的身心是修道的基礎,在身心安頓下,發展個人本願,在群策群力下,彼此的福報就會相互增上,透過六和敬的僧團,完成自己追隨佛陀以求解脫及奉獻服務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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