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七期 85年 9月
獻身與參與的背後:
美國成人義工服務動機的探討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繼續教育博士候選人 趙長寧
【摘要】:美國的義工活動起源甚早,其人民對義工活動的參與更是遠高於其他工業國家,而被視為美國的民主與文化特質的一部分。根據Fischer和Schaffer的綜合分析,義工的參與動機可分為八大類:利他動機、受意識型態引導的動機、利己的動機、獲取有形報酬的動機、提昇社會地位的動機、建立社交關係的動機、打發時間的動機、以及追求個人成長的動機。此外,各項研究也發現,社會階級、宗教信仰、人格特質、及人際網絡等都對個人是否成為義工有顯著影響。
隨著許多規模龐大、非營利性質的義工機構的成立,義工經理唯有對義工的參與動機有正確而深入的理解,才能具備更精緻而純熟的管理技巧,以有效地網羅並保有義工。
關鍵詞:義工;義工服務;義工活動;義工動機
Volunteer;Volunteerism;Volunteering;Motivation of Volunteer
前言
美國義工活動的起源甚早,遠在拓荒時期人們便本著「合力建造穀倉與馬房」的道德精神(Barn-raising Ethic),對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註1)。久而久之,在歷史的沈澱積累下,義工組織逐漸成為美國文化的重要特質之一,甚至在一八三一年引起一位法國觀察家迪.托克威爾(De Tocgueville)的讚賞,指出在一個民主國家裡,如果人們想繼續追求幸福理想,或保有文明,彼此互相幫助的精神必須延續深化,以便跟得上整個社會追求平等的腳步(註2)。
至一九七○年代,義工活動再度在美國社會復甦,許多新的全國性義工機構如雨後春筍般成立,活躍於諸多不同的社會領域,藍騰(Langton)將之稱為「新義工活動」(New Volunteerism)(註3)。各種有關義工的理論探討和實證研究結果非常豐碩。
相對於其他有關義工服務的議題,義工服務的動機獲得了最廣泛的探討,而這些有關的研究多半是從社會學、人類學和心理學的範疇去剖析,以探索義工與非義工之間在人口背景、態度和價值觀上的差異。
隨著非營利性質的義工組織規模逐漸擴大,相對地,義工經理也需要具備更精緻複雜的管理技巧,以便招徠、訓練,並保有義工。
本文將探討美國成人義工的服務動機,因為惟有對義工的參與動機有確切深入的理解才能有助於義工的網羅,進而分配恰當的工作,安排適當的訓練課程,並給予恰如其分的報酬與回饋。
義工的定義
各種相關的義工研究對義工的定義雖然有所分歧,但我們仍可從中發現一些共同點。簡言之,義工服務乃是一非為尋求金錢或物質報酬,也非基於責任義務所從事的助人活動(註4)。義工服務的核心要旨便在於人們願意奉獻他們的時間、精力、才能與金錢,以支持其所篤信的價值觀,並試圖改正社會與政治上的謬誤。
義工活動又可區分為正式(Formal)與非正式(Informal)的服務。前者指的是根據某種社會需求,透過某個義工機構的統籌所提供的服務,並且在心理或其他方面獲得回饋。後者則是根據個人意識判定的某種社會需求,所提供的自發性的服務,而且事前多半未思考回饋問題(註5)。
大體言之,美國義工工作的內容包羅萬象,例如在教會裡教主日學,協助募款,幫助移民適應新環境,教導文盲識字,擔任學校的委員會委員,指導學生下棋、練球等課外活動,在博物館裡任講解員,從事環保運動,在公共圖書館幫忙分類、整理書籍,為殘障人士或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送書,以及定期到兒童醫院為病童裝飾病房等等。透過義工的協助,許多社會問題獲得解決,人們的生活品質也得到改善。
為何參與義工服務
Fischer和Schaffer(1993)在綜覽各有關義工參與動機的理論與研究後,提出了八大類義工服務動機:(註6)
1. 利他動機(Altruistic Motivation)
在被問及服務動機時,絕大多數義工皆以「想幫助他人」為答案。例如在一九八八年一項全國性的調查中,有九十七%的美國成人義工以此為答案。但是有些學者對這項由義工自述的參與動機持懷疑態度。他們認為真正的義工服務動機要複雜得多。而Smith(1981)甚至指出沒有所謂的「純利他行為」,因為任何一個利他行為都會使幫助者獲得內在心理上的報酬與回饋。(註7)
而Pearce(1993)更指出,因為一般社會所重視稱許的是利他行為,對於利用慈善活動以達到提高社會地位的自私目的常加以撻伐指摘,所以受訪者在回答參與義工服務的動機時,容易出現符合社會期許(Social - desirability)的傾向,而以純為幫助他人為答案。(註8)這也說明了義工動機的研究在方法上所遭遇的困難。
2. 受意識型態引導的動機(Ideological Motivation)
不同的義工服務機構或社會議題往往吸引不同意識型態的人成為義工,因為惟有在個人認同其價值觀之後,才可能甘心樂意地投入精力與時間。以美國的墮胎問題為例,贊成(Pro-choice)與反對(Pro-life)雙方都吸引了許多義工的投入,為其所篤信的價值觀而努力,甚至彼此對壘,各不相讓。
3. 利己的動機(Egoistic Motivation)
有些人擔任義工是為了滿足自身情感上的各種需求,諸如為「避免罪惡感」或「希望被他人認同」等等。而這類參與動機便被視為利己,以有別於「我非常關懷那些比我不幸的人」的利他動機(註9)。
4. 獲取有形報酬的動機(Material / Reward Motivation)
對某些參與義工服務的人而言,有形的報酬往往伴隨其付出而來。例如獲得減稅。
5. 提昇社會地位的動機(Status / Reward Motivation)
此類義工服務所獲得的回饋雖然類似前述有形的報酬,但卻較間接,例如提高知名度與在社區裡的地位,有機會與其他具影響力的人建立關係,或有助於提昇其本身所經營企業的形象。
6. 建立社交關係的動機(Social Relationship Motivation)
義工服務裡人與人的活動非常頻繁,例如與受幫助者間的互動,與其他義工間的互動,以及與某些正式工作人員之間的互動等。根據研究結果顯示,此類社交關係的建立往往是義工繼續留下參與服務的動機,因為他們與某些特定的人之間所發展出的深摯友誼為其帶來心理上的愉悅。
7. 打發休閒時間的動機(Leisure Time Motivation)
對某些人而言,參與義工服務純粹是為了打發休閒時間。
8. 追求個人成長的動機(Personal Growth Motivation)
有些人參與義工服務的目的是希望獲得學習的機會,以追求自我成長。成人教育學者以斯利(Ilsley)便為文探討義工服務與成人教育之間的關係,以突顯學習為義工服務裡的要素之一(註10;註11)。
在許多研究裡,受訪的義工往往同時陳述了數項理由以解釋其參與服務的動機。因此Fischer和Schaffer(1993)提出了「多重動機」(Package of Motivation)的觀念。(註12)而一個義工不僅可能擁有多重動機,其動機也可能隨時間而改變,例如當初加入成為義工的動機已不同於繼續留下服務的動機,義工經理須有此體認,才能有效地留住義工。
Ilsley(1990)根據服務動機將義工區分為五類:(註13)
1. 社會服務的義工(Social Service Volunteers)
此類義工的參與動機是為了能與服務對象直接互動,例如在老人中心或識字教育中心的義工。
2. 社會運動的義工(Cause-Oriented Volunteers)
此類義工對某一個特定的社會問題具有深刻的關懷,如環境保護、人權與公民權的提昇等,他們希望能藉此教育大眾,並達到社會改革的目的。
3. 追求個人歡愉的義工(Consummatory or Self-Expressive Volunteers)
此類義工參與服務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個人參與活動所帶來的情感上的愉悅,如表演中心裡的領位義工。
4. 在職業與經濟上謀求利益的義工(Occupational / Economic Self-Interest
Volunteers)
這類義工的參與動機是為了提昇其工作地位,或為未來的職業預作準備,他們大多選擇在商會,或其他商人組織裡擔任義工。
5. 捐助慈善基金的義工(Philanthropic / Funding Volunteers)
此類義工的服務重點在於從事個人捐款或協助義工組織募款,而非提供直接的服務。
何人參與義工服務
相對於義工自述其參與服務的動機,義工的社經背景、收入、教育程度、性別、宗教信仰、財產、職業地位等都可以透過較客觀的方法取得。這些有關個人的人口背景資料將有助於我們對義工的服務動機做更深入的了解。例如Fischer和Schaffer(1993)在綜合分析七十三個義工研究後發現,在所有人口背景元素中,社會階級(Social Class)對是否參與義工有最顯著的影響。教育水準愈高,收入愈多而且從事專業工作的人不僅在金錢上貢獻較多,同時也付出較多的時間從事義工服務。
往昔美國大眾對義工的刻板印象是他們多為中產階級的中年婦女,而且多為白人。但根據研究顯示,近年來男性參與義工服務的成長率遠超過女性,而且義工工作也有性別分化的趨勢,即男性和女性通常擔任不同性質的義工。至於有關不同種族參與義工服務的比較研究發現,在控制了社會階級的變項之後,黑人比白人參與更多的義工服務(註14)。至於已婚人士較未婚者參加義工服務的可能性為高。
在西方傳統文化裡,參與善行的一個重要力量來源是宗教。美國國內的義工活動有非常高的比例是透過宗教團體而來。因為宗教不僅鼓勵利他的價值觀和行為,而且強調促進社區的凝聚力和對同一個社區裡其他成員的責任感。而宗教團體往往也成為提供義工來源的一個中心組織與網絡。但是根據Wilson & Janoski(1995)的綜合討論,不同宗教間對義工活動的鼓勵與否仍有程度上的不同,例如基督徒比天主教徒參與較多的社會服務活動,而在基督徒中,自由派又較保守派更積極地投入對受虐婦女與兒童、懷孕青少年,及移民與難民等的服務(註15)。
此外,有些研究比較義工與非義工的人格特質差異,發現「肯定自我」、「有自信」、「喜愛社交」、「富同情心」等人格上的特質使某些人具有利他性格而發展出較高程度的同情、理解與關懷他人的能力,而較有可能成為義工。(註16;註17;註18)
許多研究更發現大多數義工是透過朋友、親戚,或家人的介紹邀約而加入義工行列,所以個人的人際網絡便成為是否加入義工服務的指標之一。有愈多機會接觸從事義工服務的人,便有較高機會成為義工(註19)。
結語
義工服務提供人們改造社會及幫助他人過更好的生活的機會,其已被視為美國的民主與文化特質的一部分。美國知名教育家杜威(Dewey)將義工活動視為等同於強有力的公民權(Strong Citizenship),繼而等同於強而有力的民主(Strong Democracy)(註20)。義工個人也從其服務中受益,例如有學習新事物的機會,為未來的職業預作準備,或讓自己覺得被需要而在心靈上得到滿足。
一位終生參與許多社區服務的義工朋友有感而發地對筆者說:「如果有一天全美國所有的義工都決定退出義工活動,我相信美利堅合眾國將陷入癱瘓狀態!」這絕非誇大其詞,義工服務已與美國人民的日常生活緊密地結合。在一個社會變遷加遽,政府財政惡化的時代裡,義工服務尤其填補了供需之間的差距。
義工組織提供了市民服務、社會參與及啟迪個人的場域,義工經理若能對義工服務動機有充分的了解,將可有效的網羅與保有義工。也惟有在義工參與穩定性高的情況下,義工機構才能提供更佳的服務品質。
【附註】
註1:P.J. Ilsley, "The Voluntary Sector and Adult Education," in S. B. Merriam & P. M.
Cunningham (eds.), Handbook of Adult and Continuing Education, (San Francisco
: Jossey-Bass,1989), pp.99-111.
註2:M.S. Knowles, A History of the Adult Education : Mov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 (Malabar, FL : Krieger, 1994).
註3:S. Langton, "The New Volunteerism", Journal of Voluntary Action Research 10:1
(1981), pp.7-20.
註4:L.R. Fischer & K.B. Schaffer, Older Volunteers : a Guide to Research and Practice
, (Newbury : Sage, 1993).
註5:P.J. Ilsley, Enhancing the Volunteer Experience, (San Francisco : Jossey-Bass), 1990.
註6:同註4。
註7:D.H. Smith, "Altruism, Volunteers, and Volunteerism", Journal of Voluntary Action
Research 10:1(1981), pp.21-36.
註8:J.L. Pearce, Volunteers : the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of Unpaid Workers, (London
: Routledge, 1993).
註9:E.G. Clary & M. Snyder, A Functional Analysis of Altruism and Prosocial Behavior
: the Case of Volunteerism. Review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 (1991.12), pp.119-147.
註10:同註1。
註11:S. Reichlin, "Volunteering and Adult Education : a Historical View", In E.M. Greenberg
(ed), "New Partnerships : Higher Education and the Nonprofit Sector", New Directions
for Experiential Learning, no.18 (San Francisco : Jossey-Bass, 1982).
註12:同註4。
註13:同註5。
註14:同註4。
註15:J. Wilson & T. Janoski, "The Contribution of Religion to Volunteer Work," Sociology
of Religion 56:2 (1995), pp.137-152.
註16:同註4。
註17:同註8。
註18:同註9。
註19:同註8。
註20:同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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