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0: | 同註7,頁162。 |
註11: | 大醒,〈本刊三十年紀念特輯致辭〉,《海潮音》,31卷1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9年1月20日),頁19。 |
註12: | 同註8。 |
註13: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0卷6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8年6月20日),頁20。 |
註14: | 同註7,頁162。 |
註15: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1卷1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9年1月20日),頁20。 |
註16: | 同註7。 |
註17: | 同註11。 |
註18: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1卷7、8、9期合刊(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9年12月20日),頁140。與31卷10、11、12期同時出刊。 |
註19: | 同註7,頁162。 |
註20: | 同註9。 |
註21: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0卷10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8年10月20日),頁20。 |
註22: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0卷11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8年11月20日),頁20。 |
註23: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0卷12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8年12月20日),頁18。 |
註24: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1卷1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9年1月20日),頁20。 |
註25: | 同註21。 |
註26: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1卷4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9年4月20日),頁80。 |
註27: | 同上註。 |
註28: | 同註11。 |
註29: | 同註11。 |
註30: | 編者,〈編後雜話〉,《海潮音》,31卷5、6期合刊(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39年6月20日),頁116。 |
註31: | 同上註。 |
註32: | 同註7,頁162。 |
註33: | 〈海潮音社啟事〉,《海潮音》,33卷冬季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1年12月16日),頁98。 |
註34: | 編者,〈本刊一年來之檢討〉,《海潮音》,35卷1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3年1月15日),頁21。 |
註35: | 編者,〈編後報告〉,《海潮音》,39卷5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7年5月15日),頁24。 |
註36: | 〈本社啟事(一)〉,《海潮音》,36卷1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4年1月15日),頁22。 |
註37: | 同註35。 |
註38: | 〈寫在編後〉,《海潮音》,41卷3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49年3月15日),頁24。 |
註39: | 李子寬,〈我對海刊誠摯的願望〉,《海潮音》,45卷1、2月號(臺北市:慧日講堂,民53年2月29日),頁33。 |
註40: | 編委會,〈我們的報告〉,《海潮音》,45卷1、2月號(臺北市:慧日講堂,民53年2月29日),頁34。 |
註41: | 〈李子寬為本刊暫停啟事〉,《海潮音》,46卷11、12月號(臺北市:慧日講堂,民54年12月31日),頁2。 |
註42: | 樂觀,〈主編海潮音刊十年之回顧(節錄)〉,《普門學報》,46期(2008年7月),頁269。 |
註43: | 印老甚至表示:「在我有生之年絕不當海刊發行人」。樂觀,〈關於印順法師辭退本刊社長事〉,《海潮音》,54卷12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62年12月1日),頁22。 |
註44: | 樂觀,〈編刊十年之回顧〉,《海潮音》,57卷6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65年6月1日),頁18。 |
註45: | 樂觀,〈關於印順法師辭退本刊社長事〉,《海潮音》,54卷12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62年12月1日),頁22。 |
註46: | 同上註。 |
註47: | 同註34,頁21-22。 |
註48: | 同註34,頁22。 |
註49: | 編者,〈編後報告〉,《海潮音》,39卷5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47年5月15日),頁24。 |
註50: | 〈本刊啟事〉,《海潮音》,40卷元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48年1月15日),頁23。 |
註51: | 陳國祥,祝萍著,《台灣報業演進40年》,(臺北市:自立晚報社,1987),頁49。 |
註52: | 編者,〈給讀者的報告〉,《海潮音》,34卷11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2年11月15日),頁23。 |
註53: | 同註49。李子寬,〈四十年來的海潮音〉,《海潮音》,41卷元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49年1月15日),頁2。 |
註54: | 印順,〈說幾句關於海潮音的話〉,《海潮音》,34卷3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2年3月17日),頁18。 |
註55: | 〈稿約〉,《海潮音》,34卷3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2年3月17日),頁36。 |
註56: | 同上註。 |
註57: | 默如,〈佛刊的使命〉,《海潮音》,62卷4月號(臺北市:海潮音雜誌社[善導寺],民70年4月30日),頁13-14。 |
註58: | 印順說;常覺記,〈福嚴閒話〉,《海潮音》,36卷12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民44年12月15日),頁18。 |
註59: | 同註52。 |
註60: | 〈寫在編後〉,《海潮音》,41卷3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49年3月15日),頁24。 |
註61: | 同註49。 |
註62: | 樂觀,〈偉大的號手!──為海潮音月刊四十週年紀念作〉,《海潮音》,41卷元月號(臺北市:海潮音社[善導寺],民49年1月15日),頁28。 |
註63: | 編委會,〈我們的報告〉,《海潮音》,45卷1、2月號(臺北市:慧日講堂,民53年2月29日),頁34。 |
註64: | 同註45。 |
註65: | 賈懷謙為大醒法師在臺灣所收的皈依弟子,海刊遷臺後面臨困頓無助的局面,當時他即協助大醒法師發行、總務等工作,減少大醒法師不少的苦惱。大醒法師圓寂後,繼任的主編都與其合作無間,相處愉快。在印順法師的弟子撤出海刊後,賈懷謙仍留在海刊,協助樂觀法師發行、會計、校對等好幾項職務,完全義務協助幫忙。樂觀,〈失去了一位忠實伙伴!──為悼念賈懷謙居士逝世作〉,《海潮音》,51卷10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59年10月1日),頁16-17。 |
註66: | 同註45。 |
註67: | 同註45。 |
註68: | 同註45。 |
註69: | 同註45,頁23。 |
註70: | 同註45,頁20。 |
註71: | 同註45,頁20。 |
註72: | 樂觀法師在〈關於印順法師辭退本刊社長事〉文末提到:「……總統蔣公告誡國人有一句話:『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我今套用蔣公說話,希望全體出家同道『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和尚』,因為我們都是中華子孫啊!我們要時時提高警覺,要明耻、要雪耻,不要做軟骨頭,貽臭萬世,使佛面蒙羞。」以這句話作為結語,可看出他當時的心境,是極度不認同印順法師接受日本大學授予文學博士學位。同註45,頁23。 |
註73: | 此事雖然樂觀法師覺得榮劍華文中並無不妥之處,但從仁化法師去函《海潮音》文中可知因果:「樂老:……聖嚴舍東師而近印老,此學者之於良師,未敢言負德,誠然,真不增修道德,恐所適者不止於此。古云:心賊難去,況方外人在心識上轉,其一切可知也。」〈仁化法師來函〉,《海潮音》,54卷12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62年12月1日),頁23。 |
註74: | 文章中提到:「……印老辭退社長不幹,也是為了『海刊』登出了了法師和榮劍華居士二人批評聖師的文字,……」。同註45,頁21。 |
註75: | 〈釋樂觀辭卸海潮音發行人及編輯職務啟事〉,《海潮音》,57卷7、8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65年8月31日),封底。 |
註76: | 殷嘯秋,〈海刊交接側記〉,《海潮音》,57卷7、8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65年8月31日),頁24。 |
註77: | 樂觀,〈編者的話〉,《海潮音》,47卷復刊號(臺北縣:常樂寺,民55年6月1日),頁28。 |
註78: | 〈本刊徵文簡約〉,《海潮音》,48卷6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56年6月1日),頁30。 |
註79: | 本社,〈新年.本刊的檢討和希望〉,《海潮音》,49卷元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57年1月1日),頁2。 |
註80: | 樂觀,〈編刊十年之回顧〉,《海潮音》,57卷6月號(臺北縣:常樂寺,民65年6月1日),頁18。 |
註81: | 同註76。 |
註82: | 了中,〈新年的話〉,《海潮音》,89卷1期(臺北市:海潮音雜誌社[善導寺],民97年1月),頁2。 |
註83: | 〈教訊.本刊訊〉,《海潮音》,57卷7、8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65年8月31日),頁25。 |
註84: | 〈善導寺知客戒視法師捨報圓滿于月前往生〉,《海潮音》,60卷10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68年10月31日),頁38。 |
註85: | 本社,〈悼本刊發行人張若虛居士〉,《海潮音》,63卷9、10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71年10月31日),頁3。 |
註86: | 〈善導寺召開信徒年會 董監事會議合併舉行〉,《海潮音》,64卷4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72年4月30日),頁36。 |
註87: | 〈本刊重要啟事〉,《海潮音》,64卷6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72年6月30日),頁2。 |
註88: | 〈善導寺住持雲霞法師辭職 董事長妙然法師代理住持〉,《海潮音》,68卷3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76年3月),頁34。 |
註89: | 〈了中法師接任善導寺住持 說明決以籌建佛大為目標〉,《海潮音》,68卷11月號(臺北市:善導寺,民76年10月),頁35。另見該期頁7,有海刊聘請了中法師擔任社長的啟事。 |
註90: | 〈本刊啟事〉,《海潮音》,73卷1期(臺北市:善導寺,民81年1月),頁2。 |
註91: | 了中,〈本刊的回顧與展望〉,《海潮音》,91卷1期(臺北市:海潮音雜誌社[善導寺],民99年1月),頁3。 |
註92: | 同註82。 |
註93: | 了中,〈邁向第九十卷的發行〉,《海潮音》,90卷1期(臺北市:海潮音雜誌社[善導寺],民98年1月),頁2。 |
註94: | 不管接編者與主持者之間是否有其他的業務關係,僅就海刊的收支費用來談,每一個時期並未編列人事經費,工作者皆是無酬協助的。 |
註95: | 同註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