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刊 第四十六期 96年12月
論台灣文學年鑑的規範化編輯沈俊翔 國家臺灣文學館助理研究員【摘要】自1996年算起至今,台灣文學年鑑的出版已經邁入第十一年,然而卻因編輯單位的一再更換,加上缺乏一套客觀且規範化的編纂方法與流程,每每因主事者對於台灣文學年鑑的認知差異,以致年鑑的架構設計、體例規範、出版時程均有相當大的歧異性,甚至對於「台灣文學年鑑」到底應是「臺灣的文學年鑑」或「臺灣文學的年鑑」的定位差異,造成編輯方向、容納的範疇與內容有極大不同。因此,當我們將已出版的十本台灣文學年鑑並列攤開,不禁發現台灣文學年鑑雖由文建會或其所屬之文學館督導編輯,然卻有好幾種不同的架構邏輯與年鑑面貌,而年鑑架構未規範化的結果,不僅造成年鑑資料的斷裂與不連續,更造成長時間觀察、比較年鑑的讀者的不便與困擾。基於此,筆者藉由對於台灣文學年鑑編纂歷程的觀察,以及實際參與編輯的少許經驗,並試圖透過不同階段的年鑑架構的爬梳,比較分析各階段年鑑的差異,提出編輯台灣文學年鑑應把握的原則或注意事項,提供未來編輯年鑑的主事者一點參考。 關鍵詞:臺灣文學;文學年鑑;架構;規範化;工具書 一、前言 臺灣,柏楊是最早提倡和堅持編寫文學年鑑,並且親身實踐的第一人,他分別於1966年和1967年主編、出版《一九六六中國文藝年鑑》及《一九六七中國文藝年鑑》。前者記錄中華民國近十六年間的文藝事業發展、工作成果、重大活動、文藝社團組織概況、文藝界重大事件等;後者則記錄了1967年一年間所發生的文藝活動,並補充前一年年鑑不足的資料。誠如彭品光在《一九六六中國文藝年鑑》的編後記中指出,在臺灣此事「因事屬創舉,一切均乏先例」的情況下,以開路先鋒的精神一頭栽入年鑑的編撰大業。柏楊等一干人的高瞻遠矚及其高度的使命感,無疑為臺灣文學留下最珍貴的史料與活動記錄。1968年柏楊因「大力水手」漫畫案入獄,遂使逐年編輯連續出版文學年鑑的計畫被迫中斷了十餘年,直到1982年出獄後才又完成《1980中華民國文學年鑑》。不同於先前兩本「文藝」年鑑,本書除了從原本含括「文學藝術」的範疇,在考慮「美術」、「音樂」、「舞蹈」、「攝影」均有專業年鑑或專刊的情況下,直接改以「文學」為年鑑編纂的範疇外,本書的架構也成為1990年代「台灣文學年鑑」編纂時的重要參考對象。嚴格說來,在臺灣專屬於文學的「文學年鑑」至此才真正誕生。 從1996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委託文訊雜誌社編輯第一本以「臺灣文學」為名的文學年鑑算起,距今11年。自八○年代始,臺灣主體意識抬頭,臺灣文學的主體性也在此過程中被強調彰顯,加上臺灣社會及政治環境的改變、政府採購法的實施等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台灣文學年鑑的編輯工作前後經歷了文訊雜誌社、前瞻公關公司、靜宜大學及國立臺灣文學館(註1)(以下簡稱文學館)四個不同階段,共出版了十本「台灣文學年鑑」。然因在臺灣缺乏一套客觀且規範化的編輯體例與方法流程,加上不同的編輯者對於台灣文學年鑑的認知差異,其架構設計、體例規範、出版時程均有相當大的歧異性,甚至對於「台灣文學年鑑」到底應是「臺灣的文學年鑑」或「臺灣文學的年鑑」的定位差異,造成編輯方向、容納的範疇與內容均有極大不同。因此,當我們將已出版的十本台灣文學年鑑並列攤開,不禁發現台灣文學年鑑雖由文建會或其所屬之文學館督導編輯,然卻有好幾種不同的架構模式與年鑑面貌,除讓人眼花撩亂之外,年鑑內容的斷裂與不連貫更是削弱了年鑑作為史料基礎及其「鑑往知來」的歷史意義。 基於此,筆者藉由對於台灣文學年鑑編纂歷程的觀察,以及實際參與編輯的少許經驗,並試圖透過不同階段的年鑑架構的爬梳,比較分析各階段年鑑的差異,提出編輯台灣文學年鑑應把握的原則或注意事項,提供未來編輯年鑑的主事者參考。 二、台灣文學年鑑的編輯歷程 1995年10月,張錦郎先生在一場「面對台灣文學」的座談會上,發表〈台灣文學需要什麼樣的工具書?〉一文,引發文學界及政府文化單位對於編輯文學工具書的重視。隔年7月,文建會召開「編撰台灣現代文學工具書」的研商會議,與會者體認年鑑實為一史料累積與建構文學史的基礎,認為文學年鑑之編輯有其迫切性與重要性,應即刻著手進行,並推薦由當時累積相當文學資源與經驗的文訊雜誌社執行。於是,1997年7月由文訊雜誌社編輯第一本以「台灣文學」命名的文學年鑑終於問世。文訊雜誌社的工作團隊由李瑞騰總策劃,封德屏擔任總編輯,憑藉長期累積豐富的文學資源,同時結合學界的力量,加上「必須做得一年比一年好」(註2)的自我期許與要求,終於達成階段性任務,連續完成了從1996至1999年台灣文學年鑑的編輯。 爾後因政府採購法的施行及資格限制,文訊雜誌社因曾隸屬政黨機關,在「文學去政治化」及「歷史客觀」的考量下,文訊雜誌社接受委託編輯台灣文學年鑑的工作,不得不暫時宣告中止。直到2001年下半年,文建會始重新委外招標,結果由前瞻公關公司承接了《2000台灣文學年鑑》的編輯工作。該團隊是由詩人杜十三擔任總策劃,由白靈、須文蔚、楊樹清、陳文發、鄭珍、林德俊、陳靜瑋分別擔任評論、網路、採訪、攝影、美術、編輯、資料各組的主編。然因前瞻公關公司為一民間營利公司,於年鑑編輯乃屬外行,尤其在時間倉促的情況下,以及臨時組織的編輯團隊,成員各有正業,如何相互配合協調以達共識本就有困難,遑論嚴密的體例訂定與編輯,而其成書品質可想而知,也必定難如人意。 2002年夏天,靜宜大學本著「對台灣文學的使命感,轉換成實踐的行動,勇於接下年鑑編輯之挑戰」(註3),承接了文建會的委託,進行2001和2002年台灣文學年鑑的編輯。2003年10月文學館開館營運後,文建會將此項業務移交文學館負責,然該館因人力問題,加上開館之初館務雜亂百事待舉,暫時只得將2003和2004年的台灣文學年鑑委託靜宜大學繼續編輯。靜宜的工作團隊是由鄭邦鎮、彭瑞金分別擔任總策劃、總編輯,結合中文和臺文兩個系所的資源,由老師帶領靜宜、東海、中興幾個學校的大學生和研究生,在「做中學」的過程裡,彼此教學相長。相較於文訊雜誌社長期以來即留意並蒐集整理文學資料,這項編輯工作對於靜宜團隊而言,無疑是陌生且具挑戰性的任務,尤其在2002年才回頭整理、編輯《2001台灣文學年鑑》,其倉促忙亂的景象可以想見。然其憑著對臺灣文學的熱情與堅持,一切從零開始,逐步累積前進,亦不負所託地完成了四年的年鑑編輯工作。綜觀2001到2004年靜宜團隊的成績,他們逐年調整年鑑架構與定位的結果,立場也在調整中越見鮮明,此正可看出靜宜團隊所累積的經驗軌跡,以及其彰顯臺灣文學主體性的堅持。 2006年,文學館以成為臺灣文學史料與研究中心的自我期許,明白指出「作為一個國家級的台灣文學博物館,如總是將文獻史料收集、登錄、編製的工作委託,以致完全無法累積史料與文獻,亦不具有任何編輯、甚至是編製工具書的能力,這對於文學館的營運無疑是個耗損。」(註4)於是在專業人員到位、業務漸上軌道後,將原本委外辦理的年鑑編輯工作改由文學館研究人員自行編輯,並於2006年10月正式出版《2005台灣文學年鑑》,這也是第一本官辦官編的文學年鑑。不過,以官方機構進行文學史的建構工作,不可避免地引來正反兩極的意見,其爭執的關鍵就在於政治力是否介入文學,進而左右文學史的原貌被扭曲、掩蓋等問題。平心而論,《2005台灣文學年鑑》在過去累積的基礎上,確實讓台灣文學年鑑的面貌有了一些不同,而且又再往前跨出了一步。不過,文學館自行編輯出版的台灣文學年鑑目前只有一本,其成果與評價尚難斷定。 台灣文學年鑑在臺灣已經累積了一個十年的成果,我們期望會有第二個、第三個十年……,那麼可以想見的是,年鑑的編輯工作經過多年的累積以後,台灣文學年鑑中的「大事記」彙集之後就成了「臺灣文學大事記」,年鑑中的「論文目錄」就成了臺灣文學「論文評論資料目錄」,年鑑中的人物小傳與作品、新書目錄就是完整的臺灣文學「作家作品目錄」,而年鑑中的綜述文章匯集起來就成了臺灣文學史的底本藍圖。換言之,文學年鑑的價值與意義絕不僅止於「資料性工具書」而已,更是建構臺灣文學史的基礎所在。 三、年鑑、架構與基本組成要件 儘管台灣文學年鑑的編纂工作,歷經種種周折,且隨著不同編輯者的不同立場而呈現不同的形貌與內容,然在逐步摸索與資料累積的過程裡,為臺灣文學史留下了真實的記錄與見證,卻是不爭的事實。不過,文學年鑑應該具備怎樣的構成要件?年鑑的架構該如何設計?而架構之於年鑑具有怎樣關鍵性的意義?過去十本台灣文學年鑑編輯者如何規劃設計?各自的優劣得失為何?值得我們釐清、探討。 所謂「年鑑」乃是透過有系統地匯集、整理上一年度的所有活動、文獻訊息,然後逐年編輯連續出版的「資料性工具書」。換言之,年鑑編輯是將前一年度的資料盡力蒐集、客觀呈現,然後逐年編輯出版,以即時反映該年度的新成果、新進度、新趨勢,並藉以不斷累積史料的一項工作。那麼「架構」又是什麼呢?所謂「架構」(Framework)原是建築工程的用語,指的是樑和柱聯結而成的工程結構;後來「架構」一詞被援引進入現代工具書,特別是百科全書的編輯,主要用以指稱全書由各個基本組成單位有機聯結而成的總體。百科全書的基本組成指的是「條目」,而年鑑的基本單位指的則是「欄目」,年鑑的內容是實體,架構是外形,架構因內容而設,內容由架構而定。也就是說,什麼樣的架構決定什麼樣的年鑑面貌,一旦架構鬆散、邏輯混亂,或者定位不清,那麼,年鑑的價值與可參考性便打了折扣。可見,「欄目」之於年鑑,以及「架構」之於年鑑的關係,是如此密不可分,而「架構設計的規範化」更是編輯年鑑時,應有的認知與實踐。然年鑑因為類型不同,呈現的方式、突出的內容也不同,其框架結構自然迥異,這是無可爭議的。不過,當我們仔細去翻檢查閱,將發現有許多因素或基礎結構是編輯年鑑時共通的原則。 台灣文學年鑑作為「專業的學科年鑑」,其定位是再清楚不過的。綜觀過去十本台灣文學年鑑的架構,其設計規劃的理念總不脫離文學的人、事、物(書),然後輔以工具書應具備的條件為考量來規劃,大體上包含了幾個部分:(一)綜述:乃對上一年度臺灣文學創作、出版、研究的綜合性陳述、介紹,是年鑑的主體部分;(二)記事:以條目方式,按照時間順序採記事編年體記錄年度內的文學事件、活動、出版、研討、徵文比賽等事項,提供全書內容的總覽;(三)人物:主要是報導(註5)年度內活躍、傑出之文學人,並追憶辭世之作家;(四)作品與出版(註6):蒐錄、整理年度內發表於報刊、雜誌之作品或出版之文學書,是主體內容的基礎性資料,也是年度內具體可見的文學成果;(五)名錄:主要蒐錄文學團體、文學課程、師資、學術會議、文學獎、出版社等,是文學傳媒資料的整理;(六)索引:提供使用者查閱年鑑資料內容,一般來說是由分類法編排的「目錄」和按主題法編排的「索引」兩類。 以上六者,乃過去台灣文學年鑑所涵蓋的範疇與項目,其架構台灣文學年鑑的基本元素幾已具備。而其中除名錄一項,因每年的變動性不大,可隔年更新收錄以外,其餘乃反映該年度臺灣文學創作、研究與活動的史料,可謂缺一不可。換言之,若遺漏了任何一項,台灣文學年鑑的史料價值及工具書的功能便有所不足。不過若要嚴格檢視,除前述六項之外,「統計資料」的缺少,則是過去十本台灣文學年鑑編輯時共同的疏失與遺漏。所謂「統計資料」乃透過表格、圖表、數據統計等方式來呈現,對過去資料作一系統性、連續性的比較分析,亦即縱向歷時性的觀察比較,除可輔助了解不同年度的狀況,亦可對未來文學創作、研究的發展趨勢作一預測。因此,「統計資料」的善加運用,對於年鑑的編輯絕對有很大的加分效果。 四、台灣文學年鑑的規範化編輯 不過必須強調的是,前述所謂「架構設計的規範化」,指的並非外部形貌的盲目統一,而是指編輯過程中原則、方法上的統一基準,是指事物整理、記錄、表現時的某種內在標準、規律或一致的體例而言。 文學年鑑既為某一年度文學出版、研究、活動的總體觀察與記錄,那麼年鑑資料的蒐錄首先「應儘量求其完備、完整」。而所謂「完整」並非指鉅細靡遺地蒐錄任何一筆資料,因為這不但不可能,而且未經選擇、編輯所進行的資料堆疊,不但造成年鑑的雜亂、失焦,而且龐大的資料量也絕非一本年鑑所能負荷。換言之,專業而精確的資料篩選是必要的,而其資料之完整性,則表現於前節所指出架構年鑑的基本要件(綜述、記事、專文、人物、出版、名錄、索引、統計資料等)是否充分,亦即足以反映文學創作、研究、各類活動的重要的人、事、時、地、物(書)是否沒有遺漏的記錄。 不過,「年鑑」不同於辭典、百科全書、書目目錄等工具書,在於年鑑具有「即時性」,必須具體的反映、記錄每一年度該領域的新情況、新成果和新發展,而為了充分發揮資料性工具書的功能,許多歷時性的回顧性資料或者專文是必須的,藉此可釐清、俯瞰某一段時間的文學發展。然而過去十本台灣文學年鑑,除了2005年特別設立「特稿.專輯」針對戰後臺灣文學六十年、作家全集的編輯、臺灣文學系所的成立及年鑑十周年回顧之外,其餘九本台灣文學年鑑在這個部分,可說並未有理想的規劃(註7)。其次,年鑑透過每年累積資料的前後鑑照,提供了縱向可比的連續性資料,使用者可藉此完整地窺看事物發展的情形、趨勢和規律。換言之,進行架構設計時,除需考慮現實的需求,亦應把握未來發展趨勢;也就是說,年鑑作為逐年連續出版的工具書,不能單以「一本書」看待,而應是以「套書」的概念來思考,事物發展的軌跡才能累積起來。不過,必須提醒的是,年鑑乃歷史(前一年度)資料的蒐錄整理,所有綜述內容都應以已發生的文學活動、事件為基礎,切勿空談未來。 那麼,在把握年鑑是逐年編輯出版的累積性資料工具書的前提,筆者要提出年鑑編輯的第二項原則是「年鑑的架構應力求穩定」。換言之,如果結構框架一變再變,年年都以新的面貌出現,不僅造成資料無法延續累積,也會讓讀者無所適從。回顧過去十本台灣文學年鑑,因為編輯單位一再更換,架構也不斷改變,甚至同一編輯單位所設計的架構也出現大幅度變動的情形,這都是非常不恰當的事。譬如《1996台灣文學年鑑》架構分為「概述」、「記事」、「人物」、「作品」、「名錄」、「附錄」六項;《1997台灣文學年鑑》除了加入了「圖片目錄」外,其中「概述」一項,因接受編輯顧問張錦郎先生的建議,改稱「綜述」;到了《1998台灣文學年鑑》時,為了提供讀者更方便的檢索,再增加「索引」一項。大體而言,從1996到1999年年鑑的架構雖然每年有所調整,但可說是結構穩定。至於2001到2004年的文學年鑑,前三年大致延續過去幾年的架構模式──「大事紀」、「綜述」、「人物」、「出版」、「名錄」、「索引」,僅於次序上稍做調整,並將「作品」一欄改稱「出版」,結構也算穩定。然而2004年卻一改先前的方式,六個欄目縮減為五個,並將過去獨立的「人物」一欄併入「綜述」,然後將「出版」與「名錄」的部分資料合併後,改置於新增的「文學資訊」項下,亦即分為「大事紀」、「綜述」、「文學資訊」、「名錄」、「索引」,相較於過去幾年,的確顯得混亂而突兀。 不過,其中又以前瞻公關公司編輯的《2000台灣文學年鑑》最受質疑與爭議。編者雖然聲稱其「體例架構大體承襲1999年版,且追求延續性之餘,也做了適度地調整、延展和突破」(註8),然而實際比較《1999台灣文學年鑑》和《2000台灣文學年鑑》之後,卻發現欄目已從原來的「綜述」、「記事」、「人物」、「作品」、「名錄」、「索引」變成「綜述」、「記事」、「人物」、「著作」、「作品」、「名錄」、「網路文學」、「索引」,其架構的分類邏輯及所涵蓋的內容明顯不同,甚至相同的架構名稱卻承載了不同的內容,譬如「記事」一欄,《1999台灣文學年鑑》乃逐月逐日記錄重要文學事件的「文學日誌」,而《2000台灣文學年鑑》雖也名為「記事」,然其內容卻變成記錄出版事物的「出版大事紀」。光憑「出版大事紀」是否足以涵蓋或說明一整年的文學活動,恐怕有問題。又,「網路文學」相對於「傳統文學」,雖是載體不同、呈現形式不同,仍不脫文學人、事、物(作品)的思維範疇。換言之,在網路書寫日漸興盛,網路無遠弗屆,網路資料多不勝數的狀況下,網路的文學書寫與發展情況,是否可能融入既有的架構予以記錄?如何在既有的架構下呈現?或者單獨成立一個欄目是絕對必要的呢?若獨立欄目,則其分類邏輯是否可以不同?也許是工作團隊要進一步思考的地方。 第三項原則是「結構框架的各個欄目之間的比例應該適當」。然所謂「比例適當」並非指「比例均等」,而是依年鑑的不同屬性、類別及任務,以凸顯其重點和特色。台灣文學年鑑既為專業的學科年鑑,「綜述」理當是全書最主要的部分,它對年鑑的整體內容及年度發展有觀照全局、提綱契領的作用,而「出版(作品)」部分因是年鑑的基礎與年度文學發展的具體成果,所占的比重也應該較多,須受到較多的重視。至於其他輔助性資料,比如記事、名錄、索引、附錄等,乃從屬於年鑑主體,絕不能喧賓奪主。不過,即使是年鑑的主體內容也應詳略得宜、有所側重,萬不能無限制地膨脹,避免造成比例失衡。底下則針對1996-2005台灣文學年鑑每個欄目的比例作一統計。(見表一) 透過年鑑欄目比例的統計,即發現歷年年鑑在出版與作品部分所占的比例似乎偏高,尤其2001至2004年的比重均高達四成,然而作為全書主體的「綜述」,其比例卻多數低於兩成以下,比作為附錄資料的「名錄」所占的比例還低,這是不恰當的。 表一、1996-2005台灣文學年鑑欄目比例統計
以工具書而言,年鑑除提供讀者了解、窺看該領域一年內所有事物發展的情況外,另一個功能即在於提供讀者便捷的資料查詢,因此「檢索系統的完備與否」,亦成為編輯年鑑不可忽略的原則。一般而言,年鑑中可以提供檢索者,主要是「目次」與「索引」。前者的呈現如果可以做到標題的第三層,甚至是第四層,那麼對於讀者的閱讀和使用也可相對地提供很好的查詢功能;後者則可依主題索引的方式,譬如人名索引、書名索引、會議名稱索引等方式,提供讀者關於全書較為詳盡的檢索。然1996和1997年文訊雜誌社所編的年鑑竟未編製「索引」,這不可說不是較大的缺失;而《2000台灣文學年鑑》雖有「索引」,卻僅占全書比重的1.32%,其輕忽草率之態度可見一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年鑑中的「記事」或「大事紀」不僅是綜述性的資料,其實更可以看作是一種「時序索引」,讀者只要按著時間順序即可掌握一年當中的大事、要件,甚至對於全書內容可以透過此提綱契領的方式進行全面地鳥瞰,這對於資料或訊息的掌握,也有絕對的幫助。因此,「記事」的原則、標準,以及記錄的方式都應謹慎,而且如果能與「綜述」、「人物」、「出版」、「文學活動」等各項內容相互參照,除可避免重要訊息的遺漏之外,也具備了重新檢視全書的功能。 而當架構設計大致底定之後,編者應進一步「確認架構名稱所指與實際內容是否吻合」,避免內容與架構有對不上,或者所表現的內容與一般工具書對於該架構的定義不同的情形產生。以「綜述」為例,所謂「綜述」乃取「綜括記述」之意,即概括地反映、說明一個地區、學科、部門的基本情況及發展全貌,或生活中某方面的重要進展。「綜述」絕對不是「論文」,更非「抒情散文」或「議論散文」,應避免個人主觀情緒的投射及議題式的批評論述,譬如《2000台灣文學年鑑》中〈2000年小說中的空間論述〉、〈台灣文學地圖舉例──東部作家〉、〈從文學年鑑到文學年鑑學〉,《2001台灣文學年鑑》中〈本土化中的全球化──展望廿一世紀的台灣文學〉、〈陳映真與陳芳明的台灣文學史論爭〉、〈擴大想像的空間──台灣文學牆的策展〉,《2002台灣文學年鑑》中〈從「鄉土文學」到「台灣文學」〉、〈哈日、哈韓出版「瘋」〉、〈網路書店──新通路、新市場、新商品〉、〈「寒夜」──第一部客家電視連續劇〉,《2003台灣文學年鑑》中的〈林荊南冤獄身後獲平反〉、〈2003台北國際詩歌節〉、〈主索因卡來台〉……等,均為議題式的評論或報導,似與前述一般學科年鑑對於「綜述」內容的定位有一些落差,畢竟年鑑乃「資料性工具書」,而非「論文集」,其中區別不可不知。 筆者以為「綜述」應秉持「述而不論」的原則陳述、介紹,若真要對於某些文學現象或議題進行論述時,也許以「特稿」或「專題」的方式進行討論,可能是較好的方式。換言之,以年鑑的工具書屬性,以及作為史料累積的觀點來看,「綜述」部分如同其他資料性的欄目一樣,應避免太多「主觀」觀點的介入較為恰當。不過,一年當中出版的文學書籍、發表的作品、舉辦的文學活動及發生的文學事件何其多而複雜,限於版面要求,如何進行資料篩選,便是一大考驗,而且一旦有了選擇的過程,便涉及了主觀的好惡評斷,因此要求全然客觀顯然是不可能的事,然如何降低個人主觀對於年鑑編纂的影響,卻是編輯者應思考和努力的方向。年鑑參考價值的高低,其實決定於主觀價值的介入多寡,越是做到客觀呈現,則其作為史料的價值也就越高。 在資料性工具書屬性的前提下,如何編好一部台灣文學年鑑,其關鍵就在於架構設計的系統性、全面性、穩定性、適當的比例及便捷的檢索功能。年鑑編纂之前,執事者若能事先有完整而縝密的架構設計,那麼可以說年鑑的編纂工作便已完成一半;結構框架定位清楚後,收錄的範疇與內容、撰寫的方式,自然也就有跡可尋了。 五、結語 年鑑既為建構文學史的基礎,其資料性工具書的屬性,殆無疑義,且年鑑作為斷代史料之整理記錄,以呈現歷史之軌跡,因此編纂時應特別著重資料、文獻之真實與客觀呈現,尤其年鑑本有其一定的架構與模式,編纂時應求規範化,絕對不能隨著個人主觀喜好來決定編輯形式或內容,否則年鑑作為基礎史料或工具書之價值便大打折扣。因此,《2000台灣文學年鑑》編者所指稱的「既然再怎麼編都難以面面俱到,年鑑的編輯思考何妨大膽地走向特色的追求,甚至連美術設計都是年鑑風格的表現舞台」(註9),以此作為對於年鑑的認知及編輯年鑑的立場,恐怕是不妥的。 透過本文的爬梳,不難發現過去台灣文學年鑑編纂的最大問題,在於各編輯單位之間各憑主觀地認知文學年鑑和編輯文學年鑑,缺乏規範化的編輯架構,甚至即使同一單位,不同時間點的作法也大異其趣,這不僅造成年鑑資料的斷裂與不連續,更造成長時間觀察、比較年鑑的讀者或研究者的不便與困擾。年鑑既是資料性工具書,那麼其架構規劃自然有其一套可行的原則,並非想要怎麼編就可以怎麼編,否則其史料的客觀價值便成了問題。換言之,「年鑑」作為史料的建構基礎,秉持客觀呈現的第一步,就在於年鑑編纂的規範化,唯有如此,始能避免因不同的人而有主觀形式及架構上的差異。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 台灣文學年鑑從1996年開始至今,實際上是由文建會及其所屬的文學館所督導辦理,然而當我們比較過去十年年鑑的架構,竟是如此混亂而不連貫,如何不讓人訝異?這不但凸顯出國內的文化政策總是急就章,以及未能長遠規劃的窘境,而且一再變換委託單位的結果,必然造成文學資料、經驗及人力資源的斷層與無法累積。雖說自1997年起,每一年都有一本台灣文學年鑑的出版,但那也只是編纂過程中成果的一小部分,更多珍貴且未經主觀篩選的文學資料,反而在編輯過程中被排除、忽略。年鑑原是累積史料的文化工程,但卻在主觀編纂的過程中,有意無意地「遺棄」、「錯失」了某些珍貴的史料,何嘗不是一件可惜的事?因此,基於台灣文學年鑑乃是有系統地針對前一年的文學活動做一整體、客觀而詳實的記錄、回顧,並進而提出觀察報告,如何蒐集資料以達到全面、詳實,恐怕並非任何一個單位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完成,因此成立一常設性的機構長期負責年鑑的編輯,便顯得必然而重要,因為唯有如此,方能克服架構與體例上出現太大的差異,而其史料的整理與更多無形的文化資產,也能一併獲得完整的累積與延續。 【附註】
參考資料 (一)書目
(二)報紙、期刊
附錄:歷年台灣文學年鑑的架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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