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刊 第四十五期 96年6月
漢文佛教圖書的分類編目問題白化文 前北京大學教授【摘要】本文主要探討漢文佛教圖書的分類編目問題。首先談歷來漢文佛教典籍的分類、編目、庋藏的處理情況,並以《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第四版)》類目為例,說明現當代圖書館系統有關佛教分類編目的情況與問題;其次,提出大藏經分類系統的問題,並對現有依大藏經分類架構為本的佛教圖書分類法,提出編製改進的建議;最後,建議寺院藏書應依性質分為藏經殿、寺院內部閱覽處、公眾流通處三種,於編目時採不同標誌標示,使其不相雜廁,並建議未來以《佛教圖書分類法. 1996年版》(註1)和《佛教圖書分類法(改定本)》(註2)為基礎,召開會議進行討論修改,編製一本能較準確反映佛教圖書分類的專業性分類法。 關鍵詞:編目;分類;佛教圖書分類法;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佛教典籍 壹、歷來佛教典籍的管理概況 首先,得作一次簡短的專業內常識性質的概略回顧。 佛教及與之有關聯的事物傳入中國,佛經的傳譯及相關著作逐漸增多。中國人是非常重視圖籍收集庋藏的民族,多文種的與佛教相關的典籍迅速增多,特別是漢文佛教典籍快速增加,必然導致漢文佛教圖書分類編目工作的適應性進展。 中國人在較短的時期內接受佛教的同時,似乎對佛教及後來傳入的其他宗教,保持著一種帶有宗教形態的神秘感。又由於佛教典籍傳譯愈來愈多,愈來愈有蔚為大國之意,它們和本土的圖書性質迥異,要安置在一起是比較困難的,但為了將其插入其間,所以就想出兩種辦法來處理: 一種是把佛教典籍單獨作分類、編目、庋藏處理。成立單獨的佛教圖書館,由寺院或崇尚佛教的帝王宮廷內的專門性圖書館管理。南北朝以下,譯經常成為政府,特別是最高級政府部門,經營管理的事業;隔一段時期,清理並作出新的目錄就是必然的事了。這種工作,又常與編集新的「大藏經」的工作有聯繫地進行,所以,佛教典籍的分類、編目、庋藏,也就愈來愈以「大藏經」為核心了。而且,主要由於統理這項事業的僧人在虔誠的宗教光環籠罩中十分敬業,把環繞著大藏經的分類、編目工作搞得非常細緻,使之比別的、不是佛教的,例如正統的「經籍志」、「藝文志」和私人藏書志等,都要細密與花樣繁多,成為中國圖書分類、編目中,另闢半畝方塘內盛開的一片蓮花。近代大專家梁啟超等位就多次佛家在這方面的成就,例如另立繁複的著譯者目錄,著錄譯經時間、地點等事,詳記多次譯經情況,有詳細的互見等等,明確指出其獨特之處,也就是「俗家」分類編目未曾涉及之處,並認為十分突出,頗有創造性,很值得今後的分類編目人員學習呢! 另一種則是在正統的、常規的分類、編目工作中,最為常見常用的方式,就是把佛教典籍歸入「子部」,成立「釋家類」,並且挑選一些編目者認為重要的佛經編入。這種點綴性的納入,常常受到對佛教認識的深淺程度和其他相關情況的限制。例如,《四庫全書》所收及其登錄,就受到後代研究者如陳援庵(垣)先生等位的指摘。私人藏書記錄中,更是有什麼就編入什麼。與上述佛家單獨的大規模自行分類編目庋藏相比,少了宗教氣息,可是闕而不備,有時還顯出外行的樣子。佛家與俗家,形成兩股道上跑的車,愈來愈合不攏啦! 以上談的是人盡皆知的歷史狀況。 問題在於,及至現當代,在我們圖書館系統的分類編目工作中,此種歷史狀況有如潛藏的暗流,依然存在。即以現在使用的《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第四版)》中顯現出來的情況為例,略作說明。 《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第四版)》是一部內地通行的大型國定漢文圖籍分類法,包涵萬有,有如一幢摩天大廈,內中辦公室特多,分給「佛教」的間數自然有限。它的「類目表」(Classification schedule)之中,佛教的「類目」(Class),是在大類「B哲學」的二級類目「B9無神論、宗教」之下,並對其中的B94~98等類目有簡單提示: 「B94/98」收有關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回教)、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經文、戒律、布教、宗派、組織活動、建築、宗教歷史、宗教人物傳記等各方面的文獻。對宗教建築遺址的考古研究和對宗教建築美術考古的文獻入K85/87,從地理角度介紹宗教建築的文獻入K9有關類。 三級類目「B94佛教」之下,則列出十進制的0~9等十個四級類目,並有涉及各個類目的多少不等的提示:(見表一) 表一、分類號與主題詞對應表──佛教類
按,此表可議之處甚多。僅列出以下各點進行研討:
以上,不過舉出其中較大的問題,或說是邏輯性、包容性的錯誤。產生這些問題,說明編撰者雖熟悉分類法原理,但並不太清楚佛教的事。這裡面,我認為主要有:
貳、制定佛教分類類目之建議 中國佛教的典籍分類,無論是漢傳佛教還是藏傳佛教,抑或南傳佛教,都受到各種「大藏經」分類及其內涵的極大影響。「大藏經」的分類並非包容一切佛教典籍的,而且入不了大藏經的經籍,往往失傳,這也是常識性質的事了。所以,「敦煌遺書」一出現,學者一見其中的「講經文」(「俗講文」,迄今未見其「自名」)、說因緣、押座文,甚至於變文(可演唱世俗故事內容)等等,覺得十分寶貴。《大正藏》雖說也是一部大藏經,但考慮到一些新的材料出現的新情況,所以儘可能地突破此前各種大藏經的窠臼,當然,它還是一部大藏經,其分類是大藏經當時所能包含的經籍的分類。我們則要通盤考慮到所有的佛教經籍及其相關圖書,並在B94之下將之完全納入。這就得在B94這個狹窄範圍內大刀闊斧地革命化地重新排序,從B940~B949重排。 臺灣的佛教學者李世傑先生受到《大正藏》分類的啟發,先知先覺,早已在1962年創制《佛教圖書分類法》,經過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等單位不斷改進並實踐,已經形成規模,並於1996年出版《佛教圖書分類法. 1996年版》。我們簡稱此法為「香光法」。內地寺院的圖書資料館所亦多有採用者。拙見是從學術抑或說從「業務」上看,此法用來頗為得心應手,但是它存在著我們不能接受的原則問題。這些在我根據「香光法」改編的《佛教圖書分類法(改定本)》中,特別是在此書的「改編《佛教圖書分類法(詳表)》的說明」中(註3),以及後附的「對當前內地佛教寺院藏書編目的一個暫行性建議」中(註4),還有後來發表在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所編《佛教圖書館館訊》第二十八期的〈從歷史上看漢文佛教經籍分類編目中形成的問題〉一文中(註5),有從不同角度闡釋的表述。現在,再結合這篇文章總結,重點有: 一是,要徹底跳出千百年來以大藏經目錄為核心的分類圈子,放眼整個佛教教義與考慮容納所有的經籍,自行編制一種十進分類的佛教分類法,這也就是「香光法」已經在做的事情。我們只不過是建議把這條路修得更好罷了。 這樣做的好處是,一則可以套入任何一種大型分類法。因為大型分類法,不論它分為多少基本大類,如《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分為五大部類二十二大類,但若再往下分,可就基本上採用十進分類了,很容易置換,或說代換。把B94的全部下屬四級類目以下,都按我們的分類來處理。二則有些專業性極強的單位,如佛教寺院的圖書館(包括「經藏」即「藏經閣」或說「藏經殿」),用二十二大類的分類法,未免大而無當。如自然科學方面的專業性極強的圖書,像「E軍事」、「V航空、航天」,入藏不會太多,按慣例,用「E」、「V」等大類類目統管便可。至於佛教本身的圖書,若是一上來就按B94以下類目細分,起碼得分到四級以下,甚至要到八級,分類號未免太長。我們建議,無妨將自己的地位大大提升。趁著二十六個拉丁字母還有四個(L,M,W,Y)沒有使用,占一個甚至兩個。如用容易辨認(l,y的小寫易於誤認)的M或W代表佛教,起碼自動提升兩級。甚至用M代表「中國佛教」,W代表「世界佛教」,亦無不可。別的學科,如果書不多,儘可能在給號時簡化到一級、二級類目就可以了。順便一提,各種專業圖書資料單位均可就本身的業務,變化使用此法。例如,據我所知,敦煌研究院早就創制出自己的一套敦煌學系列圖書分類法,並且發表在《敦煌研究》雜誌上。這套分類法是否完善,是否需要改進,是另外一件事。若單就編目方便來說,亦可套用我們所說的辦法,比如說,用上述四個還沒使用的字母中的一個,統領敦煌學分類法,便可大大地省事了。 二是,似應提出,到了現當代可能成為問題的一點:大藏經兼容並包,泥沙俱下,其中包容了許多非佛教成分,保存住這些,研究者當然高興。例如,《金七十論》是印度教數論派經典《數論頌》的優秀注釋本,主要靠漢譯本在大藏經中較完整地保留下來,至今頗受國際學術界重視;古代南亞次大陸的一些經典性神話故事,也散見於漢譯經本之中等等。按當代的學術分類,它們都有從佛學著作中劃分出去的可能,或者說如果是當代的單行本,在分類編目方面是不分入佛學、佛教類之內的。一種簡單的作法是,如果古代大藏經中已有的,就按大藏經內的安置辦;現當代的這些非佛教典籍單行新譯本,可以從「佛教」類目中剔出,或者本來就不會放到佛教類目中的,還是讓它們到「哲學」、「文學」等類目中去罷。 參、結語與建議 前面已經提到的幾篇拙作曾經提出,佛教寺院藏書與一般圖書館不同,具有濃烈的宗教性質。在古代,佛經作供奉、供養用者居多,即使是僧眾閱覽,按律也是不許持出山門的。現當代,則可區分出供奉供養、寺院及居士林七眾學習誦讀、公眾閱覽三大類型。此外,許多經卷,如包括《乾隆藏(清藏)》的此前的多種大藏經及其零卷,以及1840年以前(最近公布後推到1911年)印製的零本經卷,還有寶貴的手寫經卷,特別是刺血寫經,在各圖書館中早已歸入「善本」。寺院藏書亦應如此,而且不難處理,只要把藏經殿開闢為專門供奉供養的殿堂,把這些善本、準善本一股腦兒放入就是了。我多次建議,把寺院藏書分成三處:藏經殿、寺院內部閱覽處、公眾流通處。編目時,可以採用不同標誌標明;其中的善本,更應加上特殊標誌。如此,則「不相雜廁」,合乎中國圖書分類編目之最高標準矣! 最後,我呼籲,鑑於大型圖書分類法之不能準確反映佛教圖書分類的現實,現行的「香光法」和我略加修改的「改定本」也都有相當的缺欠,所以,編製一部比較準確的反映佛教圖書分類的專業性分類法實屬必要。茲事體大,必須召集國內外佛教界、圖書館學界的代表,開會計議。開一次會恐怕還不行,我還斗膽建議,如果開這樣的會,可以用「香光法」及其改定本為討論的基礎。 【編者按】本文將於2007年9月16~20日在上海師範大學舉行的「漢文大藏經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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