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128-129 | 中國文藝協會 副刊編者聯誼會誤為副刊編輯聯誼會。 |
頁129 | 中國生產力中心 詞條內容宜加重要出版品,如《中華民國工商名錄》。 |
頁130 | 中國佛教會 1945年組織中國佛教整理委員會,非中國佛教會整理委員會。 |
頁132 | 中國青年寫作協會 參考資料是瘂弦編的《青年筆陣》,非1966年《中國文藝年鑑》。 |
頁151 | 中華藝苑 創刊日期:1955年3月。中央圖書館的記錄是1955年1月,《文訊》雜誌社編的展覽目錄的記錄是1955年2月26日。孰是孰非?待考。 |
頁154-155 | 尹仲容 只記載生卒年為1903- 1963。均無月日的記載。事實上,有關尹仲容的生平資料可參考沈雲龍編著《尹仲容先生年譜初稿》、《尹仲容先生紀念集》,《民國人物小傳》第2冊也有尹仲容傳記資料。詞條有5次提到「尹氏」二字,共10字,均可略去。尹仲容的生平資料只寫15行,李國鼎的生平資料寫了41行。我覺得尹仲容的生平可以再多寫一些。尹仲容一生勇於改革、勇於負責、勇於說話、勇於認錯。一家報紙給先生的評語是「忠於謀國,勇於任事,名位不問,毀譽不驚,勞怨不辭,成敗不計」。報載出殯之日有工商各界人士五千餘人前往弔祭執紼,表達朝野對先生的敬愛與哀思! |
頁178 | 太田政弘 生年月日為1871年10月4日,畢業學校為東京帝國大學英法科。國家圖書館特藏組編印《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乙書所載則為「明治三年(1870)十月四日生。……畢業於東京帝大法科」。兩段資料,頗有出入。後者又記載「並准許本島人創刊《臺灣新民報》,為島人辦報之始」。《文化事典》也提到此事「特許臺灣人自辦的《臺灣新民報》創刊」。 |
頁178 | 孔昭慈 1794年生,參考資料有《清史稿》。《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乙書所載為1795年生,根據的材料有吳汝綸〈福建臺澎兵備道剛介孔公神道碑銘〉、宗稷臣〈孔雲鶴墓志銘〉等6種。 |
頁184 | 文化交流 未注明只出第1輯,《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說出版2輯是錯的。《文化事典》說在排印第2輯時,因二二八事件爆發而被迫停刊是對的。 |
頁184-185 | 文化清潔運動 詞條應採紀事本末體的寫作方法,本詞條只記「始」的部分,後來一連串發生的事,未見記載,如8月成立「文化清潔運動促進會籌備處」,舉行「民意調查」,接受各界檢舉三害書刊的信函,並公布結果。同月,內政部以「誨淫誨盜妨害治安」的罪名,對十家雜誌處以定期停刊的處分。11月份內政部又根據《出版法》第35條,制定「戰時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載事項等」。 |
頁196 | 日據下臺灣新文學選集 漏著錄出版者明潭出版社,此書由李南衡主編(頁1275即如此著錄),非李南衡編。 |
頁198 | 毛天福 生卒年不詳重複著錄。 |
頁206 | 王民寧 戰後擔任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副官處少將處長。宜改成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頁1088照此改正。本書附錄「關鍵字索引」,詞目「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宜取消。 |
頁207 | 王白淵 詞條寫「於1945年擔任臺灣文化協進會創會理事之一」,可是頁1077-1078卻記載臺灣文化協進會,「1946年6月16日於臺北中山堂成立」。 |
頁208-209 | 王育德 詞條寫「主要著作有《王育德全集》(共15冊),《臺灣語言の歷史的研究》、《臺灣人原日本兵的訴訟》等」。筆者是頭一遭看到把「全集」列在單行本前面。通常都是先列「主要著作」或「主要作品」,後列「另有《○○○全集》行世」。 |
頁210 | 王尚義 詞條內容,寫作者「早夭」、「病逝」、「去世」(兩次),類似詞語使用一次即可,又說作品「幾乎每本都暢銷」,詞(辭)典應忌諱此種用語。同時,已列參考資料為《中華民國作家作品目錄》,詞條中所列作品,就不必再著錄出版的名稱和出版年代。頁216,「王禎和」詞條,也犯同樣的毛病。 |
頁216 | 王詩琅 未著錄另有《王詩琅全集》行世。 |
頁216 | 王禎和 詞條內容有「直到1990年以鼻咽癌病逝……1990年9月病逝臺北」。「病逝」重複兩次,顯示撰稿者或校對者的草率。 |
頁221 | 丘念台 詞條內容有「二二八事變」,宜改為「二二八事件」。 |
頁223 | 代紡代織 詞條內容有「生管會」的簡稱,宜改全稱「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 |
頁223 | 仙人掌出版社 該詞條列舉5位作家及其作品,可考慮增白先勇的《遊園驚夢》,由於白先勇答應該書由仙人掌出版社出版,也順便答應《現代文學》由該出版社接辦。該出版社也出版過黃春明的《兒子的大玩偶》。《歷史辭典》頁198詞條「水牛出版社」,內容又有出版《兒子的大玩偶》,是有問題的。 |
頁230 | 北郭園全集 未注明卷數。按該書共10卷,附墓誌銘,臺灣大學圖書館總館及文學院圖書館均有收藏。(見《臺灣公藏普通本線裝書書名索引》,頁213)又,《歷史辭典》頁1242,詞條「鄭用錫」,「著有《北郭園集》」,「園」字後漏一「全」字。 |
頁231 | 北華捷報 詞目下已寫明創刊和停刊日期為1850.8.3-1951.3.31。詞條第3行又寫1850年8月2日英人Henry Shearman創辦於上海。到底是8月2日或3日,按《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載「英國商人奚安門1850年8月3日在上海創辦《北華捷報》周刊。相隔3行,創刊日期不同,不知是撰稿者或校對者的粗疏。詞條內容又說「1864年因有關船舶及商業材料日多,另出《字林西報》」。《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則說是「改名」,「改名」表示原來即有一報刊。按《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是這樣寫的:「(北華捷報)1856年起,增出《航運日報》和《航運與商業日報》副刊。至1864年,《航運與商業日報》擴大業務,改名《字林西報》,獨立發行。」(見圖一) |
圖一、《臺灣歷史辭典》「北華捷報」與《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 「字林西報」詞目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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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233 | 半崧集 1816年刊行,撰稿者未注明本書有6卷,古籍卷數是書名的一部分,讀者只要翻一翻兩岸所編古籍善本書目,就知道古籍書名和卷數是連起來的,也就是說卷數是書名的一部分。 |
頁237 | 史貽直 生卒年:1682-1763。《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一書則記為1681-1783,享年103歲,似乎不太可能。再查《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一書,記史貽直生卒年為1681-1763。該詞條的參考資料是《國朝耆獻類徵》,《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的參考資料是《碑傳集》卷26,《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未參考上述兩種文獻。 |
頁257 | 民俗臺灣 稱該雜誌「最盛時期發行數量達3,000部」。按雜誌和報紙訂閱,發行量的計算單位是「份」,如梁啟超主編的《新民叢報》印數最高時曾達1萬3千份。未見過雜誌的發行量寫多少「部」。 |
頁271 | 矢野峰人 詞條上說矢野峰人「1937年6月兼任臺北帝大文政學部長、圖書館長、臺灣文藝家協會會長……」。按根據本書頁188、頁1148所載「臺灣文藝家協會」是1939年才成立的。1937年不可能擔任該會會長。 |
頁281 | 任顯群 詞條內容有「曾任職鐵道部、交通部糧食管理局、糧食部等」。交通部設有糧食管理局,似不可能。 |
頁282 | 光華商場 已拆除,增訂版應加說明。 |
頁302 | 朱家驊 詞條內容有「1947年至1953年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主持該院遷臺、復員、新研究所設立等工作」。這一段文字過於簡略,又有疏漏。《民國人物小傳》第1冊載「其畢生之勞心瘁力最久者為中央研究院,溯自25年(1936)春,應蔡院長元培邀約,擔任研究院總幹事,洎29年蔡氏物故,膺選繼任主持院務,至46年(1957)8月因病辭職,先後負起中央研究院行政責任者達22年之久。當就任總幹事之初,中研院僅有歷史語言研究所等數所,迨繼任院長,努力擴充,迄大陸淪陷前夕已增至14個研究所。38年春,撤退來臺時,由於時間倉卒,交通工具缺乏,僅撤出歷史語言及天文學兩所,來臺後又先後創辦動物、植物、近代史、民族學等4個研究所,另成立化學、經濟學兩研究所籌備處,至辭職時已共具8個研究所規模。」其他還有一些來臺後的事蹟,該詞條宜再加以補充。 |
頁305 | 江文也 詞條寫「1932年赴日期間改名為江文也」,1932年是1923年之誤。又說「1950年後轉任天津中央音樂學院作曲教授」,正確的寫法是作曲系,漏「系」字。又及,《中華民國史大辭典》的目次頁及正文詞目,均把江文也誤寫成江也文。 |
頁305-306 | 江日昇 詞條敘述生平文字計有149字,敘述著作《臺灣外記》計129字,著作內容應與頁1085著作詞目《臺灣外記》合併。 |
頁327-328 | 西川滿 詞條後列可供參照之詞條「臺灣文藝家協會」,實際上,本書並未收錄此詞條。 |
頁331 | 西學堂 詞條寫西學堂1887年設於臺北大稻埕,1890年遷移至臺北城內「登瀛書院」西鄰新建學舍。參見詞條有「登瀛書院」,翻開頁898的「登瀛書院」,讀其詞條,該書院似在草屯。疑有兩個「登瀛書院」。 |
頁334 | 何欣 詞條列舉何欣翻譯作品和文學評論集,均加注出版社名稱及出版年,為求體例統一,兩者皆可省略。「學術論著」宜改為「學術著作」。 |
頁336-337 | 何應欽 詞條內有時稱蔣中正,有時稱蔣介石。筆者發現《歷史辭典》薛化元撰寫的詞條最多,大部分無體例可言,這是很忌諱又嚴重的事。 |
頁354 | 吳景徽 詞條寫「士紳吳克明次子,日本京都醫科畢業,獲醫學博士」。頁348詞條「吳克明」寫「次子景徽,京都帝國大學醫學博士」。文字未統一。 |
頁355-356 | 吳福生事件 按《文化事典》詞條亦有「吳福生事件」,詳加對照、比較,發現日期和文字多有出入。 |
頁363 | 呂赫若 參照之詞條「鹿窟基地案」,漏兩字,全稱「鹿窟武裝基地案」。 |
頁368 | 巫永福評論獎 詞條只記錄第一屆至第四屆得獎人名單,「吳濁流文學獎」也是只記錄第一屆至第四屆得獎人名單。本書凡例注明資料收錄時間截止於2000年。則「評論獎」已舉辦21屆,「文學獎」已舉辦31屆,未知撰稿者的標準何在? |
頁375 | 李文後 畢業學校寫「臺灣總督府醫學部」,同屆畢業的蔣渭水、張七郎則寫「臺灣總督府醫學校」。事實上,《歷史辭典》頁1174即有詞條「臺灣總督府醫學校」。 |
頁383 | 李炳南 此詞條頗多值得商榷的地方,詳見顧敏耀先生大作〈許雪姬總策畫《臺灣歷史辭典》詞條商榷——以王見川撰〈李炳南〉條為例〉。 |
頁386 | 李國鼎 參照的詞條達7條之多是少見的,其中「經濟安定委員會」、「工業發展委員會」,《歷史辭典》並無上述詞條。書中有的是「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工業發展委員會」。編輯或校對人員要一一核對參照之詞條書中是否確實有收錄。 |
頁406 | 決戰臺灣小說集 「記錄詳載於……」,載誤為戴,是錯字。 |
頁406-407 | 牡丹社事件(琅王喬事件、臺灣事件) 詞條文字有「經英使威妥瑪(Thomas Wade)協調,雙方在北京訂約,清廷賠款50萬兩,撫恤遇害難民,……」。頁770「清日北京事約」則載「在英國公使威妥瑪(Wade Thomas)的調停之下。……清廷賠償受害者撫恤金10萬兩,並補償日方修道建房費用40萬兩」。詞條內容略有出入。修訂時可再參考吳密察〈綜合評介有關「臺灣事件(1871-1874)的日文研究成果〉一文,收在吳密察《臺灣近代史研究》乙書,稻香出版社。 |
頁414 | 巡臺退思錄 詞條寫此書共計110篇,《臺灣文獻叢刊提要》說本書有140篇,《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2003年初版)說本書有114篇。有3種不同說法。 |
頁415 | 番社采風圖(插圖) 此插圖置於「巡臺御史」詞條下,只因這是清廷巡臺御史六十七(任期最久)命畫工所繪。筆者建議本書仿照《文化事典》把《番社采風圖》立一詞目。《文化事典》說《番社采風圖》「為僅次於周鍾瑄《諸羅縣志》「番俗圖」之現存最早的平埔族建築圖像資料,加上高度的寫實性,條目分類井然有序,成為現今研究平埔族建築不可或缺的史料。」詞條宜可順便提及六十七的《臺海采風圖》。 |
頁423 | 使署閒情 詞條內文〈婆娑洋集〉漏一「序」字,即〈婆娑洋集序〉。又〈瀛壖百詠序〉、〈瀛壖百詠跋〉,《臺灣文獻叢刊提要》「詠」皆作「咏」。 |
頁430 | 周凱 詞條的參考資料,《內自訟齋文集》誤為《內自訟齋文選》。 |
頁444 | 岸裡文書 詞條內文「臺中縣立文化中心」誤為「臺中縣文化中心」。 |
頁447 | 怡和洋行 參照之詞條「顛地洋行」未見。 |
頁452-453 | 明日 詞條出現《明日》4次,至少可省略兩次。 |
頁454 | 明道文藝 詞條寫每年舉辦學生文學獎徵獎活動,應加自1980年起每年舉辦……。 |
頁456 | 東西哲衡 詞條開頭「乃李春生所著」,「乃」、「所」二字都是贅字。頁459《東海集》詞條開頭「為清代臺灣流寓文人林鶴年所著」,「為」、「所」也是贅字。 |
頁461 | 東槎紀略 書有5卷,宜寫在書名後。又說「本書成於1829年」,查《臺灣公藏普通本線裝書目書名索引》一書所載,此書刊於道光9年(1829),另有1938年上海申報館仿聚珍版刊本。「成書年」和「刊行」常常是不同的。 |
頁462 | 東瀛紀事(東瀛記績) 作者楊廷理生平事蹟寫7行,與頁967「楊廷理」詞條重複。又「楊廷理」詞條,竟未提及此書,又未列入參照之詞條,都是缺失。 |
頁462 | 東瀛識略 書名後未著錄卷數。「乃無錫丁紹儀撰」,「乃」是贅字。 |
頁477 | 林呈祿 生卒年月日著錄為1887.7.28- 1967.6.16,惟據2006年4月海峽學術出版社出版《林呈祿選集》一書所載,出生年月日為1886年6月27日,《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一書所載,生年亦為1886年,卒年為1968年。1968年7月6日葉榮鐘在《自立晚報》撰文〈林呈祿一生忠義〉,《臺灣風物》18卷4期(1968年8月),亦刊載〈林呈祿先生行述〉一文,逝世年為1968年是不會錯的。 |
頁480 | 林柏壽 詞條中說林氏曾投資「中華開發公司」,正確的名稱是「中華開發信託公司」,《歷史辭典》即有此詞條。林氏似擔任過董事長,待考。 |
頁481 | 林茂生 缺遇害日期,《文化事典》一書載「1947年……3月11日清晨,林茂生被當局帶走,一去不返。」《中華兒童百科全書》一書載1947年3月10日晚8點被帶走,可能有誤。 |
頁486 | 林堤灶 未著錄卒年,林堤灶之子是林挺生,查詢大同關係企業應可找到答案。 |
頁495 | 林維源 詞條記生年1840年,《文化事典》、《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皆記載1838年。 |
頁501-502 | 林獻堂 介紹文字只有256字左右,《文化事典》「林獻堂」詞條約有800字左右,有關林獻堂的生平資料,專書有黃富三著《林獻堂傳》(臺灣文獻館,2004年),《臺灣文獻》57卷1期(2006年3月)曾出版「林獻堂先生專輯」,有黃富三、許雪姬等撰7篇論文,共171頁,黃富三長文約有5萬字左右。 |
頁509 | 治臺必告錄 詞條應附參考資料〔➾丁曰健:《治臺必告錄》,文叢本第17種,1957?〕。該書邵雅玲稱「1867年輯有《治臺必告錄》」,徐慧鈺稱「翌年(1867)出版」,均未注明同治6年知足知止園刊本。筆者還是認為古籍卷數的著錄,要寫在書名之後。本書著者項寫「編撰者丁曰健」,還是按圖書館的著錄方法,改為「丁曰健編撰」。 |
頁519 | 邵友濂 生年不詳,惟據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魏秀梅考證生年為1834年。 |
頁521 | 邱煇 詞條所附參考資料,《臺灣外記》誤為《臺灣外紀》。 |
頁527 | 長老教會中學 詞條末宜加「1949年改名為『臺灣省臺南市私立長榮中學』」。 |
頁543 | 信誼幼兒圖書館 藏書1萬多冊,寫了19行。藏書超過50萬冊的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寫了18行。臺南市立圖書館藏書28萬冊寫不到12行。未收頗具規模的前省立臺中圖書館(今已改名國立臺中圖書館)及臺北市立圖書館。 |
頁547 | 前衛出版社 《歷史辭典》收錄的出版社,都有寫錯的地方。如本詞條的參照詞條寫「林文欽」,是大錯。(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刪除參照詞條「林文欽」,惟網路版仍未修改。)參照詞條「林文欽」是清朝人,是林獻堂的父親。連帶「附錄」頁A417索引也錯了,索引款目「林文欽360, 466, 547, 809, 1081」,其中,頁547、1081是前衛出版社的社長,頁306、466、809才是清朝人的林文欽。 |
| 《歷史辭典》將來再版時,建議列舉主要出版品時,增加《王育德全集》和陳玉峰的著作《臺灣植被誌》。 |
頁564 | 帝國主義下の臺灣 參考資料應考慮列舉有關該書的研究論文,如吳密察〈矢內原忠雄《帝國主義の臺灣》的一些檢討〉,此文收在《臺灣近代史研究》頁177-208。 |
頁570 | 拱樂社 建議讀者閱畢此詞條後,再參考《文化事典》頁546,由廖瑞銘撰寫「拱樂社」的詞條。再建議能附上拱樂社創辦人陳澄三的照片,《自由時報》2006年6月21日刊登邱貴芬〈庶民的傳奇──看紀錄片《消失的王國──拱樂社》〉,文章附有陳澄三的照片,筆者認為就可以採用這張照片。 |
頁578 | 昭和新報 詞條寫1928年10月3日在臺北創刊,本詞條的參考資料:《臺灣紀事》(撰稿者寫成《臺灣記事》)則說「《昭和新報》於1928年11月10日發行創刊號」。即創刊日期有兩種說法,孰是孰非,有待考證。詞條未注明刊期是週刊,「社長為嘉義徐乃庚其目的在於與《臺灣民報》進行對抗」。「其目的前」應加一逗號。 |
頁584 | 洪一枝 《文化事典》詞目用「洪棄生」,《台灣文學辭典》(未刊稿)和中國大陸出版《臺灣才子》都是用「洪棄生」。建議再版時,詞目改用「洪棄生」。著作部分,《歷史辭典》、《文學辭典》、《文化事典》均未提及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於1993年編印《洪棄生先生全集》7冊。此「全集」國家圖書館和臺灣大學圖書館都有收藏。 |
頁593-594 | 皇民文學(游勝冠撰)、皇民奉公會(何義麟撰) |
| 《文化事典》也收錄上述二詞條,分別由施懿琳、何義麟撰稿,內容都有些重複,讀者可對照比較一下寫法的優缺點。詞條對日本首相有2種不同的稱呼:近衛文麿、近衛,宜加統一。《文化事典》另收「皇民化運動」詞目,《歷史辭典》再版時可考慮增列。 |
頁606 | 美麗島事件 詞條寫得頗為草率,也很簡略,字數比《美麗島雜誌》多44字而已。詞條出現的人名,只有兩人,竟然是與此事件無關的許信良和魏廷朝。《文化事典》亦收「美麗島事件」(《美麗島雜誌》未另立詞目),提到的人名又太多(字數接近320字),又多次重複,黃信介提到7次。事件最後應提到1980年4月18日的判決內容,包括人名和刑期。而不是像《歷史辭典》詞條寫的這一段與事件無關的文字:「……使得美麗島事件以後,黨外運動得以重新出發,不至(於?)如1960年的新黨運動一樣,發生雷震事件而告煙消雲散」。 |
頁607-608 | 胡適 「1922年任北京大學文學部長」,應改為「任北京大學教務長兼代理文科學長」;「歷任英國庚款委員會委員」,應改為「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委員」;「國家長期發展委員會」應改為「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著作部分,《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上卷」應改為「卷上」。詞條未提「胡適全集」事。 |
頁612-613 | 苦悶的臺灣 詞條寫「本書成於1964年,原為日文,……1979年5月譯成中文在臺灣發行」。參考資料列王育德《苦悶的臺灣》,1964。筆者據「維基百科」的資料,1964年是出版年,日文書名為《臺灣:苦悶するその歴史》,1970年是出版補充修訂版。中文版書名《臺灣:苦悶的歷史》,黃國彥譯,1979年由東京的臺灣青年社出版。臺灣版似先由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社印行,圖家圖書館有收藏,未著錄出版年。1993年、1999年分別由自立晚報社和草根出版公司出版,書名也是《臺灣:苦悶的歷史》。此書又收在《王育德全集》。如果「維基百科」的資料是正確的話,則此詞條的寫法,有些地方值得商榷:1. 「本書成於1964年」,與1964年出版意義是不同的;2. 未寫日文書名欠妥;3. 中文版並非先在臺灣發行;4. 未注明譯者黃國彥。順便告訴讀者,國家圖書館日韓文室藏有日文版。 |
頁617 | 重修臺灣府志 詞條寫「《范志》共25卷、首1卷,綱目乃根據《劉志》與《高志》增損而成。」詞條缺點是未寫內容。宜加《范志》分12門:封域、規制、職官、賦役、典禮、學校、武備、人物、風俗、物產、雜記、藝文。 |
頁621 | 食貨 雜誌的創刊、休刊、復刊、停刊,均應注明年月。停刊時應注明共出幾卷幾期。按《食貨》於1934年12月創刊,1937年7月休刊,1971年4月復刊,《歷史辭典》均未注明月份。休刊時亦未注明共出6卷1期。在北京編輯,宜改為在北平編輯。詞條寫《食貨》是一本「專門研究中國社會史的刊物」,宜加「中國社會經濟史」。 |
頁627 | 唐文標事件 有3篇的篇名出現錯字,〈僵斃的現代詩〉誤為〈僵化的現代詩〉;〈詩的沒落〉副題「臺港」二字,原篇名為「香港臺灣」;〈為人的精神價值立證〉,「價值」誤為「價位」。該事件的導火線可追溯到1972年11月唐文標以筆名「史君美」在《中外文學》1卷6期發表〈先檢討我們自己吧!〉一文開始,非1973年開始。又,引用《中外文學》的期數,有的寫卷期,有的寫總號,未統一。 |
頁628 | 唐景崧 未提唐曾任「臺灣民主國總統」。按《文化事典》收錄詞條有「臺灣民主國」,《歷史辭典》則未收。不過《文化事典》收錄的「臺灣民主國」,其參考資料未列吳密察〈一八九五年「臺灣民主國」的成立經過〉一文。該文是一篇很重要的學術論文,先刊登在《國立臺灣歷史系學報》,後又收編在吳氏《臺灣近代史研究》一書內。 |
頁634 | 孫立人事件 詞條寫組成9人調查委員會,9人名單全列,不必加「等9人」,「等」字可刪,查《總統府公報》,亦未有「等」字。《總統府公報》原文是「……特准予自新。毋庸另行議處,由國防部隨時察考,以觀後效」。其中「察考」二字,《歷史辭典》寫成「查考」,宜改正。詞條最後應寫1988年3月20日國防部部長鄭為元通知即日起恢復自由。 |
頁638 | 島夷志略 詞條上說此書經蘇錫昌校釋,列入北京中華書局《中外交通史籍叢刊》。詞條所列參考資料則寫成「蘇繼廎,《島夷志略校釋》,2000」,本書1981年5月出版,2000年4月重印,校釋者蘇繼廎,詞條上寫蘇錫昌校釋,如為同一人,姓名宜加統一。 |
頁652 | 殷海光 籍貫寫「湖北人」,宜加縣名「湖北黃岡人」。參考資料列「殷海光,《殷海光紀念集》,1990」,作者編自己的紀念集,這是不可能的事。本書書脊寫「林正弘主編」,封面寫「著者:殷夏君璐等」,這是對的。 |
頁655 | 海天玉尺編 詞條首行「巡臺御史夏之芳所編」,寫「清夏之芳編」即可,因該詞條緊接著寫「夏氏於1728年任巡臺御史」,不必與詞條首句重複。著作詞條的著錄,應參考圖書館的編目規則。 |
頁656 | 海東札記 詞條首句「乃湖南武陵人朱景英所撰」,寫「清朱景英撰」即可,「湖南武陵人」,在生平籍貫項著錄。詞條又寫「1776年又來臺任北路理番同」,同一撰稿人,在《歷史辭典》頁303則寫「1774年改調為北路理番同知」,一寫1776年,一寫1774年,兩者不同之一。查他書的記載,《臺灣歷史人物小傳》和《臺灣文獻叢刊提要》都寫1774年。兩者不同之二,一寫來臺任北路理番同,一寫改調為北路理番同知,很明顯,前者漏「知」字。《歷史辭典》頁287即有「同知」詞條。照詞條的寫法,1769-1773年、1776-1778年在臺,則前後8年,非詞條上所說6年。詞條上說本書分為8類,詞條上所列只有7類,原來是氣習與土物之間未隔以頓號,才少一類。前面已說過,卷數要寫在書名後。 |
頁657-658 | 海音詩 詞條中『海音』)」因此,……。「因此」之前,少一標點符號句號「。」。 |
頁665 | 真善美 停刊後,未注明共出版多少期。 |
頁679 | 酒專賣 參照詞條「臺灣省專賣局」,印成「臺灣專賣局」,漏一「省」字。 |
頁680 | 馬有岳 漏較重要的經歷:臺灣省農會理事長。 |
頁681 | 馬偕 詞條記逝世日期,一為1901年1月4日,一為1901年6月2日,相差半年。(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改為「1901年6月2日」。) |
頁683 | 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的參考資料,列舉陳志奇《美國對華政策三十年》;頁770「清日甲午戰爭」的參考資料,列舉《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都讓人聯想不起來與這兩個詞條有何直接的關聯。有關這兩條詞目的參考資料是很多的,專書有黃秀政《臺灣割讓與乙未抗日》(臺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會議論文集有《甲午戰爭九十周年紀念論文集》(齊魯書社,1986年),還有多篇單篇論文,不知為何不列入參考資料? |
頁686 | 高其倬 讀完這條詞條覺得很錯愕。詞條共22行(每行約17-18字),有西元紀年的或月份的就出現20次,幾乎每一行都會出現一次西元紀年。茲列舉如下:1963年、1702年、1706年、隔年、1709年、1712年、1716年、1717年12月、1720年、1722年、1724年3月、1726年、隔年5月、1729年、1733年2月、1734年10月、1736年2月、5月、1738年4月、同年11月。讓人覺得是在編高其倬的年譜,不是在寫專科詞典的詞條。處理這種問題並不困難,把擔任的官職(如廣西巡撫、雲貴總督、閩浙總督、兩江總督、江蘇巡撫、湖北巡撫等,集中寫在一起,前面加「歷任」二字即可。 |
頁701-702 |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此詞條《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都有收錄。讀者把兩詞條對照閱讀,加以比較,會發現《文化事典》的詞條有3點特色:1. 有概括語,法律、法令能寫出概話語,令人佩服。2. 幾次修訂的經過,扼要簡潔地寫出來。3. 寫全文共有11條。這是《歷史辭典》的詞條未寫好的。連詞條最後一句,也很不相同。《歷史辭典》是寫「直到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終止,臨時條款也正式走入歷史」。《文化事典》是寫「……會中決議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總統旋於5月1日明令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及廢止臨時條款」。後者才是辭書體語言。 |
頁712-713 |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都有收錄這條詞目。讀者只要把詞條內容讀過一遍,會發現寫法的異同。兩者都提到成立宗旨;也都提到業務或主要業務,《歷史辭典》是這樣寫「其業務包括研發、獎助、資源發展」。《文化事典》則寫「基金會主要業務區分為:補助、獎項、研發與推廣」。接著再簡單說明各項業務的具體內容。較大不同的是《文化事典》對「基金會」的組織設董事長、執行長和董事會與監事會的職掌做了說明。又《歷史辭典》的參考資料有兩點小錯誤,一是作者莊宜文誤為蔣宜文,二是文訊「別冊3(總號143期)」誤為3卷143期。期刊卷期的著錄,像《文訊》屬於月刊,最多是3卷12期。 |
頁713 | 國家文藝獎 詞條共8行,「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佔5行,較重要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佔3行,不成比例。未寫後者設置的目的,這一詞條應參考《2003臺灣文學年鑑》「此一獎項的設置,主要在獎勵具有卓越性與累積性成就,且近年持續創作之傑出藝文工作者,尤其優先考量藝術創作或演出之專業性及其持續性」。詞條「(2003年9月修正)」可刪,不如寫至2003年已舉辦7屆。詞條的參考資料竟然是1981年的出版品,過於陳舊了。 |
頁717 | 國家圖書館 筆者是該館退休館員,看到詞條這樣寫法,不禁搖頭。盡寫些不重要和錯誤的資訊。館慶是4月21日,詞條未見有這個日期,年代出現1928年,就跳到1940年,關鍵年是1933年,未提。圖書館正式成立是1940年8月,非7月。在臺復館是1954年,非1955年。至於善本古籍有23萬冊,也讓人存疑。又說徵書據出版法,該法1999年已廢止。像這種機構的詞條,一定要談職掌任務、組織、藏書(含普通圖書、期刊等)等,該詞條連一項都未觸及。參考資料未引用圖書館的出版品,而參考1996年的《中華民國教育年鑑》,也是不該的。 |
頁727 | 寄鶴齋選集 詞條首行「本書乃臺灣文獻叢刊選錄洪棄生家藏遺稿而編成」。建議改寫:「洪棄生撰,共3冊。臺灣文獻叢刊選錄家藏遺稿編成」。詞條3次稱洪棄生,建議詞目「洪一枝」改「洪棄生」。又建議詞條內容序號「一、二、三」改為「1. 2. 3.」或(1) (2) (3)。全書正文中的序號,宜統一。 |
頁732 | 張湄 詞條內文「著有《瀛壖百詠》百首」,《歷史辭典》頁1330有「〈瀛壖百詠〉可分四類」,書名用單鈎(〈)或雙鈎(《)宜統一。 |
頁734 | 張之洞 詞條寫生年1835,早期生年也有寫1833的,如《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這幾年都寫1837,如魏秀梅《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書目答問二種》(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中國著名目錄學家傳略》(書目文獻出版社)。 |
頁739 | 張我軍 未提有出版張我軍全集。 |
頁739 | 張李德和 可供參照之詞條列《琳瑯山閣唱和集》,《歷史辭典》無此詞條。按頁896收錄之詞條為「琳瑯山閣吟草」。 |
頁740 | 張其昀 詞條隻字未提著作,起碼詞條最後一句要寫「遺著輯為《張其昀先生文集》(25冊)」,《文化事典》亦未提有《文集》出版。此詞條應附張其昀照片。 |
頁744-745 | 張深切 詞條中有「1938年避居北京」,「北京」宜改為「北平」。詞條最後一句要寫「遺著由黃英哲、陳芳明等輯為《張深切全集》」。 |
頁747 | 張道藩 詞條的參考資料宜採用趙友培《文壇先進張道藩》,該書資料翔實可靠。 |
頁755-756 | 教育部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 詞條寫該會「未來預定和國家教育研究院合併」。詞條不能寫「未來」、「預定」的事。就像另一詞目「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頁121),詞條寫「2004年遷至永和後將改為國立台灣圖書館」,迄今(2007)仍未改名,遷至中和誤為永和。 |
頁756 | 教育部國語推動委員會 經核對《第三次中國教育年鑑》,本詞條有3個地方值得商榷:1. 詞目是「國語推行委員會」,非「推動委員會」,所以《歷史辭典》的關鍵字索引(頁A440)也錯了。2. 「1928年成立之『國語統一籌備處』」,「籌備處」應改為「籌備委員會」。3. 「組織繼續存在至今」也是有問題。《教育年鑑》載「(民國)四十年,教育部設置國語教育輔導會議,研討改進輔導全國國語教育事宜,於無形中而代替國語推行委員會。……至四十四年六月,……簽奉核定改為『教育部國語教育輔導會議』」,所以詞條說「組織繼續存在至今」是有問題的。 |
頁766 | 梅貽琦 「1950年在紐約任華美協進會常務董事」,華美協進社誤為華美協進會。 |
頁769 | 淡水廳志 缺該書的內容介紹、內容分圖、志、表、傳、考5類。列舉的參考資料《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二》,1988年出版,1987年有誤。 |
頁798-799 | 莊垂勝 《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都有收錄這條詞目。對照閱讀後,有幾點差異:1. 辭世日期不同,有的寫10月12日,有的寫10月13日。2. 1937年9月被捕,《歷史辭典》說是「日本人對敢言的知識分子下手」,《文化事典》說是「莊垂勝以具有『非國民之言行』被控入獄」。3. 兩本辭典均未講莊垂勝是1946年3月任省立臺中圖書館館長,只寫「戰後」;其工作表現,一寫「以啟蒙文化為務,辦說話會、設閱覽室、教國語等」,一寫「開設書庫保存日文文獻書籍,免遭焚毀破壞。舉辦大型講座、座談會,讓民眾免費參與文藝活動」。4. 二二八事件(《文化事典》寫成二二八事變)後的記載也不同。《歷史辭典》寫「二二八事件發生,他加入3月2日成立的『臺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因此而被臺中憲兵隊逮捕,幸得無事出獄」。《文化事典》寫「1947年二二八事變發生後,他擔任臺中地區『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主席,也被列入黑名單,遭到十二師拘捕。……後來保釋出獄,仍被冠上思想不正的記錄。晚年十分痛心,不願再從事任何文化活動」。5. 詞條的參考文獻不同。筆者認為詞條內容均需再查證,俾讓詞條內容更加確實和完備。 |
頁801 | 被出賣的臺灣 本書內容介紹把握重點。可再具體說明全書分4部,共22章。列出4部和部分重要的章名,附錄具有延伸內容者,也可列舉。譯者陳榮成也要著錄。 |
頁831 | 陳文成事件 《歷史辭典》的詞目出現近90條以「事件」為名的詞目,《中華民國史大辭典》的詞目則出現「事件」、「事變」、「慘案」、「血案」4種名詞,前3種都可在一般辭典找到解釋。《文化事典》關於陳文成的詞目寫成「陳文成命案」,命案指殺人案件。「事件」指歷史上、政治上或社會上發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如二二八事件。筆者認為《文化事典》用「陳文成命案」是較妥的,包括報紙標題也都是用「陳文成命案」。另一詞目《文化事典》用「林義雄家宅滅門血案」,也比《歷史辭典》用「林義雄家屬被害事件」要妥當。 |
頁838-839 | 陳春德 詞條「1938年(陳春德)與洪瑞麟等同好組成MOUVE洋畫團體」。頁588則寫「1937年(洪瑞麟)與張萬傳等人成立ム-ヴ洋畫集團」。年代與團體名稱有出入。 |
頁839 | 陳映真事件 詞條中尉天驄誤為尉天聰。 |
頁842-843 | 陳能通 詞條寫自1940年至1946年5月之間,陸續擔任7種不同職務,又一一寫明任職年月,頗覺繁瑣。類似情事,常有發生。筆者以為在所有職務前加「歷任」二字即可,可省略個別的就職年月。 |
頁847 | 陳紹馨 詞條漏寫1941年與黃得時、金關丈夫等臺日友人創辦《民俗臺灣》。又,《文化事典》詞條收錄陳紹馨,詞條中有「1948年《臺灣風土》出版,為研究臺灣民間社會文化的重要刊物,陳紹馨亦參與其中」。按《臺灣風土》不能算是刊物,它是《公論報》副刊的一種,筆者印象中是週刊,由陳奇祿主編。有關陳紹馨的生平資料,據《中國文化研究論文目錄》就收有13篇,覺得該詞條應根據上述資料,再加擴充。 |
頁863 | 雪蕉山館詩草 《歷史辭典》頁1249「鄭家珍」詞條、《歷史辭典》附錄,頁A027及《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均記書名為《雪蕉山館詩集》,疑頁863詞目及詞條有誤。 |
頁864 | 鳥居龍藏 詞條的參考資料寫《鳥居龍藏全集》的出版年為「1975年起」,宜寫「1975-1976年」。 |
頁866 | 鹿野忠雄 詞條所寫「1942年至1943年間任日本陸軍雇員赴菲律賓從事學術機構的設立及民族學研究,……1944年6月起,任日本陸軍雇員赴北婆羅洲從事民族調查,於1945年8月13日失蹤。」這一段文字與2004年9月28日施翠峰教授發表於《自由時報》的文章〈沙巴山中生死之謎──熱愛臺灣考古、人類學的鹿野忠雄〉一文,有些出入。如施文指出在菲律賓期間是1942年7月至1943年3月,共9個月,任陸軍雇員是1944年10月,非6月。又,失蹤是1945年7月,非8月。 |
頁868 | 麥帥訪臺 頁313詞目「艾森豪訪華」,訪「華」抑訪「臺」,宜統一。 |
頁871 | 傅斯年 詞條寫籍貫:山東人,宜加聊城。詞條漏寫1948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又寫「1948年底將史語所人員、圖書播遷來臺」,「圖書」後應加「文物」或「器物」。頁717寫1949年中央圖書館把藏書文物遷臺,「文物」可刪。 |
頁877 | 彭德 詞條後段用了「如果」、「可能」假設性語句,不符合辭書編寫的體例。 |
頁878 | 彭明敏事件 該事件主因是「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引起的,《歷史辭典》把「宣言」另立一詞目(頁1070),結果造成重複敘述。建議併為一條。詞條中「宣言」名稱漏「運動」二字,正確的名稱是「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又「宣言」詞條提及的《今日之中國》,《自由的滋味──彭明敏回憶錄》則「叫做《自由中國月刊》」,是一份日文雜誌。 |
頁881 | 斯未信齋雜錄 詞條寫卷二有〈小浣霞池隨筆〉,《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則記〈小浣霞館池隨筆〉;卷三有〈堊盧雜記〉,《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則記〈堊廬雜記〉。詞條的參考資料《斯未信齋雜錄》,宜加叢書名簡稱「文叢本第93種」。又,頁642「徐宗幹」詞條寫徐氏著作有《斯未信齋文編》,但是有些文獻則提到著作有《斯未信齋文集》,《文集》分《文編》、《雜錄》兩部。筆者提供上述資料,供撰稿者參考。 |
頁881-882 | 普天忠憤集 詞條的參考資料《哀臺灣箋釋》,還是要注明係「文叢本第100種」。 |
頁891 | 湯守仁 《文化事典》也收錄此詞條,內容對照比較,頗有出入。如《歷史辭典》寫「(湯守仁)1952年卻被誘捕,1954年2月23日遭槍斃」。《文化事典》則稱「1951年突遭國民黨當局誘捕,……1954年4月17日,和高(一生)、林(瑞昌)等6名原住民同被槍決」。均需再進一步去求證。 |
頁905 | 虛一詩集 詞條共17行,引文佔7行,又都是評論文字,均欠妥。《詩集》應以內容介紹為主。 |
頁906 | 費正清 詞目寫J. K. Fairbank,應寫全稱John King Fairbank。詞條寫「費氏」5次,「他」1次,均可省略。著作可再加《中國:傳統與變遷》、《中國人的思想與制度》、《偉大的中國革命(1800-1985)》等。 |
頁909-910 | 鄉土文學論戰 臺灣文學史上,曾發生三次鄉土文學論戰,《歷史辭典》只寫第一次。《文化事典》的「鄉土文學論戰」詞條,由施懿琳撰稿,把三次鄉土文學論戰的始末,做了完整的交代。此詞條一定要改寫或重寫,這一方面的參考文獻,最近出版的《臺灣新文學發展重大事件論文集》就有4篇論文。尤其是第三次「論戰」,單就《中國文化研究論文目錄》就收了119篇,可供參考。 |
頁910 | 開放報禁 《歷史辭典》用「開放報禁」,《臺灣史小事典》用「解除報禁」,1987年2月6日《自立晚報》的社論〈欣聞報禁即將「解除」〉,筆者傾向用「解除報禁」。也可以進一步討論詞目用「報禁」或「解除報禁」。《歷史辭典》「開放報禁」詞條內容,談「報禁」的文字略多於「開放報禁」,所以筆者主張就用「報禁」當詞目,《文化事典》也是以「報禁」當詞目。不過《歷史辭典》寫解除報禁的過程,只有標示兩個日期,即「1987年12月1日行政院新聞局正式宣告我國的報禁即將在次年1月1日成為歷史」,此消息讓人覺得政府的決策過程未免太粗糙了,因為辦報紙要集資,不是一個月的事。事實上,遠在10個月前,即「1987年2月5日,行政院指示新聞局對報紙登記與張數問題,應以積極態度加以考慮,讓報禁的解除露出一道曙光」(見楊秀菁著《臺灣戒嚴時期新聞管制政策》,頁270)。這一段話很重要。同樣,《文化事典》「報禁」內容寫「1987年2月,政府表示將開放報紙登記及增張,次年元月實施」,也有些語病。「表示將……」,接著就是「實施」,缺「正式宣告」的日期。提供這些淺見,給兩部工具書將來修訂時參考。 |
頁911 | 開放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 除法令、會議和機關團體的名稱當詞目外,一般詞目(詞頭)的字數不必太長,免得正文前目次的詞目要排兩行,浪費空間。上述詞目共11字,「赴」動詞可省,「臺灣民眾」過於籠統,亦可省。只保留「開放大陸探親」6字即可。 |
頁916 | 雲林縣采訪冊 此書及其編者倪贊元兩詞條由同一人撰寫,內容寫法理應有所區隔,即著作偏重內容介紹,人物要以生平介紹為主;事實不然,頗多重複之處。兩詞條都寫雲林縣共計15區(實際上都寫14區,漏西螺堡),寫14區的順序都是一樣,有兩堡名稱不同:一寫「打槺東堡」,一寫「打猫東堡」;一寫「打槺北堡」,一寫「打猫北堡」。「大槺榔東堡」都漏「大」字。筆者未見《采訪冊》,以上是根據《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和《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校對的。此書重點是在介紹每一堡收錄哪些分目(無可記載者從略)。分目約有20,兩詞條只收5分目,遺漏者有:積方、廨署、倉廒、街市、營汛、橋渡、水利、祠廟、學藝、兵事、災祥、藝文等。《歷史辭典》還有其他「人物」和「著作」詞條,都有重複記述的缺點。 |
頁929-930 | 黃純青 詞條內寫「1945年10月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監察人、大同中學董事長、……」。要改為「戰後歷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監察人、大同中學董事長、……」。避免讀者誤會以為同時擔任9種職務。 |
頁930 | 黃國書 詞條中說「奉派擔任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中將參議……」,應改為「奉派擔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按「臺灣警備總司令部」1958年成立。戰後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
頁930-931 | 黃得時 詞條內容有「1934年10月25日臺灣文藝協會成立」。《歷史辭典》頁1081則寫「(臺灣文藝協會)1933年10月由廖毓文、郭秋生、黃得時、……等臺北文藝青年組成」。頁304也寫「(朱點人)1933年與王詩琅、郭秋生等組織臺灣文藝協會」。詞條中有「曾擔任」,寫「曾任」即可。 |
頁933 | 黃朝琴 詞條的參考資料:《我的回憶》,要先寫「黃朝琴著」,再寫編者姓名。 |
頁939 | 亂都之戀 版本要加注另有遼寧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詞條寫「臺灣新文學史上的第一部詩集」,建議改為「……第一部新詩集」。內容要加注共收55首。又,是否可增加下列一段文字:「1924年5月11日以筆名『一郎』在《臺灣民報》發表了生平第一首新詩〈沉寂〉,發抒對羅文淑的戀情」。 |
頁952-953 | 新竹縣志初稿 詞條內容偏重纂輯過程。講版本有誤、有漏。誤的是收入《臺灣文獻叢刊本》(6卷本)是1959年出版,非詞條上所寫1969年出版。漏的是國防研究院1968年排印本,收入方豪主編《臺灣方志彙編》第12冊。缺點還有未講內容分為12門:封域志、建置志、賦役志、學校志、典禮志、職官表、選舉表、列傳、風俗考、古蹟、兵燹、文徵。 |
頁967 | 楊廷理 詞目後卒年加問號「?」,詞條內卻寫「1813年卒於未赴建寧知府任前」。《歷史辭典》頁462詞條《東瀛紀事》說是楊廷理所作。頁967詞條「楊廷理」卻未見著作有《東瀛紀事》,所以該詞條可供參照之詞條就漏《東瀛紀事》。以上說明該詞條有3處疏誤。 |
頁973 | 楊熾昌 詞條有「1936年楊熾昌考入《臺灣日日新報》當記者,戰後該報改名《臺灣新生報》,繼續留任服務」。按正確的說法是1944年《臺灣日日新報》與《興南新聞》、《臺灣日報》等5種報紙合併為《臺灣新報》,1945年10月25日再改名為《臺灣新生報》。 |
頁977 | 當代 詞條有「1996年3月1日發行118期時宣告『休刊』。1997年7月1日再度出發,以119期為復刊號第1期,總編輯不變。」此段內容建議改為:「1996年3月(118期)休刊,1997年7月復刊,卷期另起」,「總編輯不變」可省略。詞條未注明刊期,詞條中有「復刊號第1期」、「復刊第一期」,「第1期」、「第一期」宜統一。 |
頁995 | 詩文之友 詞條未列參考資料,將來再版時可列撰稿者最近發表的論文:〈五○年代臺灣古典詩隊伍的重組與詩刊內容的變異──以《詩文之友》為主〉乙文。 |
頁995-996 | 詩報 詞條有「唯真正停刊日期不詳」,據2007年4月龍文出版社影印《詩報》(1930-1944),共27冊,說目前所見最後一期為319期,發行於1944年9月。 |
頁996 | 詩潮詩刊 社長高準誤為高准。第3集誤為第3期。要注明1994年停刊,共出7集。刊名「詩刊」二字,可刪除。 |
頁1013 | 雷石榆 詞條寫「兩人在1947年5月步入禮堂」,「步入禮堂」宜改為「結婚」。 |
頁1016 | 靖海紀事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舉「施琅」,《歷史辭典》卻未收此詞條。《文化事典》、《臺灣史小事典》施琅列入詞條。 |
頁1045 | 臺北公會堂 《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均列入詞條,前者寫了約350字,後者寫了約兩千多字。筆者仔細讀了三遍,發現均未掌握重點。以前者來說,講提供放映電影的事,寫了約115字,不如寫1935年作為「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第一會場,才不過20字。後者寫改名中山堂後30多年來舉辦的活動(會議、畫展、音樂會等),舉行的國宴、中樞開國紀念典禮、總統就職典禮等,寫了五、六百字。這都是不必要的。筆者認為最後要寫臺北公會堂什麼時間改為中山堂,什麼時候被政府列入國家二級古蹟。 |
頁1045-1046 | 臺北天然足會 詞條寫1899年臺北大稻埕中醫師黃玉階糾合紳商40人籌組「臺北天然足會」,倡導解放纏足,1900年正式成立。頁923卻寫「1897年提倡放足斷髮,倡立『臺北天然足會』、『斷髮不改裝會』。」成立時間說法不同,該詞條列舉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有「臺北斷髮不改裝會」,《歷史辭典》卻未見收錄此詞條,本書附錄的關鍵字索引收錄的是「斷髮不改裝會」,未見「臺北」二字。 |
頁1046 | 臺北文物 改名《臺北文獻》未注明1962年6月,還要注明卷期另起。 |
頁1051 | 臺北帝國大學 詞條共寫14行,不如同一頁另一詞條「臺北高等商業學校」,寫了21行。 |
頁1056 | 臺東州采訪冊 詞條介紹《采訪冊》內容,只有寫「分20目」。撰稿人寫其他志書,重點都放在成書經過,忽略內容介紹。此20目宜全數列出:建置沿革、疆域、山川、職官、廨署、營汛、鋪遞、莊社、墾務、水利、田賦、津渡、祠廟、風俗、土產、災祥、兵事、忠義、宦績、藝文。 |
頁1061 | 臺南新報 詞條寫「1944年3月(《臺灣日報》)又與《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新聞》(按《文化事典》頁214寫成《臺灣新報》)、《興南新聞》、《東臺灣新報》(按《臺灣文學史綱》附錄林瑞明編〈臺灣文學史年表〉寫成《東臺灣新聞》)、《高雄新報》6家日報同遭廢刊,而後在這一年的4月併為《臺灣新報》刊行。」「6家」宜改為「5家」。「而後在這一年的4月」宜改為「同年4月1日」,可省幾個字,另加「1日」。詞條寫「1944年3月」,據林瑞明編〈臺灣文學史年表〉則寫「1944年3月26日」。由於《臺灣新報》未列為主詞條,《歷史辭典》出現《臺灣新報》「隱性詞目」(或關鍵詞),共有10次:頁260、391、406、490、644、1061、1082(漏1083)、1149、1150、1269。各家說法,多少有些出入。其中頁260、1082是談1896年的《臺灣新報》。目前亟需把1944年4月1日6報合併的《臺灣新報》,到1945年10月24日的《臺灣新報》找齊,加以複製,解決說法不一的困擾。又,該詞條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漏《興南新聞》。 |
頁1065 | 臺陽美術展覽會 詞條寫「從1934年到1944年,臺陽美展共展出10屆」,如果「美展」是每年舉行,則有11展。《文化事典》詞條「臺陽美展」(頁201- 202),內容寫1935年舉辦第一回展覽,則1935年至1944年,共展出10屆。同時從詞條所附「第一屆(回)台陽展海報」看出展覽日期是5月4日至12日。臺陽美術會是1934年11月才成立,當年5月先辦展覽是不太可能。所以第一回展覽應該是1935年舉辦。 |
頁1066 | 臺陽詩話 辭典收錄專書詞條,應把重點放在專書內容或特點的介紹,以「述」為主,少引時人評論。本詞條及《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均少觸及書的內容,如後者只提「本書所涉,強半輒為割臺前後之人之事之詩」。本詞條除引連橫評語外,又說:「當時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亦聞此書,命新竹廳長里見義正代為購取,足見此書出版之轟動」,這種廣告式的語句,豈能出現在辭典裡。本書內容陳貽庭等著《臺灣才子》是這樣寫的:「全書共收錄、評論臺灣本土及流寓臺灣的詩人作品150餘家」,「也有一些關於詩歌理論方面的論述,從中可以看出王松作詩評詩的標準和對詩歌作用的認識」。《臺陽詩話》收在「臺灣文獻叢刊」第34種,參考資料宜加以著錄。 |
頁1069 | 臺灣人三部曲 詞條共28行,有5行(約80字)簡介詞目內容,餘23行介紹作者生平、學經歷和部分作品,可說是文不對題。何況這一部分也有疏誤,如淡水中學誤為淡江中學,1944年師範學校畢業誤為1945年。詞條最大缺失是過於簡略,筆者查閱《台灣文學辭典》未刊稿,由王慧芬撰寫的《臺灣人三部曲》,介紹作品內容及出版經過的文字,約有500字以上。詞條結語是:「此三部曲的時代背景跨越整個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透過陸家三個世代的家族史呈現,將殖民歷史作了濃縮式的描繪。開創臺灣『大河小說』的新頁,在臺灣文學史上具有史詩的地位。」 |
頁1074 | 臺灣工友總聯盟 章紹嗣主編《中國現代社團辭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亦有收錄此詞目。比較詞條的內容和寫法,有所不同。後者有講「聯盟」的訴求和要達到哪些目標,還有開過幾次代表大會、第四次代表大會停開的原因等。 |
頁1077-1078 | 臺灣文化協進會 詞條內容有兩個錯誤:1. 《臺灣文化》不是1949年停刊,而是1950年12月(第6卷3、4期合刊)停刊;2. 詞條上說:「(臺灣文化協進會)1955年以『臺灣省文化協進會』的名義捲土重來,並於1956年6月30日再度創刊《臺灣研究》(年刊)第1期,內容實際上是《臺灣文化》的延續,之後刊物又再度停刊」。後段並非事實,《臺灣研究》1957年又出1期。1970年出版的《中國近二十年文史哲論文分類索引》,收錄期刊一覽即收錄兩期《臺灣研究》。 |
頁1079 | 臺灣文學 概括語寫「純文學雜誌期刊名」,未見過文學期刊用這種既有「雜誌」又有「期刊」的概括語。 |
頁1080 | 臺灣文學奉公會 成立日期有3種說法:1. 本詞條寫「1943年4月29日與臺灣美術奉公會一同成立」。2. 《歷史辭典》頁1130「臺灣美術奉公會」詞條則寫「1943年5月皇民奉公會文化部動員全臺畫家成立臺灣美術奉公會」。3. 《中國現代社團辭典》則寫「1943年3月在臺北成立」。又,詞條寫「(臺灣文學奉公會)會員包括臺日重要作家90餘名,與臺灣文藝協會出入不大」,「臺灣文藝協會」疑為「臺灣文藝家協會」之誤。 |
頁1080-1081 | 臺灣文藝I(臺灣文藝聯盟) 此詞目有兩大敗筆,一是刊名後用羅馬數字I、II來區別同名的文學期刊。解決的方法,較常用的是在刊名後括注創刊年,或是只列一種詞目,詞條再按創刊先後分別敘述,《文化事典》即採用此法。另一敗筆是「臺灣文藝聯盟」是很重要的社團,要另立詞目,而不是附於它的機關誌《臺灣文藝》。結果造成《臺灣文藝》和「第一回全島文藝大會」兩詞條內容大部分都在講「臺灣文藝聯盟」的事。《文化事典》把「臺灣文藝聯盟」和《臺灣文藝》都列為詞條,都是由許俊雅撰稿,內容沒有重複。「臺灣文藝聯盟」詞條內容就可先講第一回全島文藝大會的事。這是處理「臺灣文藝聯盟」、《臺灣文藝》、「第一回全島文藝大會」三個詞條最好的方法。又此詞條的參考資料應列賴明弘〈臺灣文藝聯盟創立的斷片回憶〉,此文刊登在被查禁的《臺北文物》第3卷第3期。 |
頁1081 | 臺灣文藝II 詞條內容只寫到1980年代,未講1990年代以後的事,如1993年12月《臺灣文藝》休刊,1994年2月復刊改為新生版等。 |
頁1081-1082 | 臺灣文藝協會 詞條寫成立日期為1933年10月。頁930「黃得時」詞條內容有「1934年10月25日臺灣文藝協會成立」。成立時間有不同說法。此詞條亦應把廖毓文〈臺灣文藝協會的回憶〉列為參考資料,該文刊登在《臺北文物》第3卷第2期。筆者覺得研究臺灣新文學史的人,手邊一定要備有《臺北文物》第3卷第2、3期。日前到中研院新成立的圖書館查資料,該館並未收藏《臺北文物》第3卷第3期。 |
頁1082 | 臺灣文獻叢刊 詞條未寫好。前段略記編輯過程及其貢獻,約90字。後段寫《叢刊》已建立資料庫。最重要的創刊旨趣(未參考周憲文〈為什麼出臺灣文獻叢刊〉乙文)、蒐集範圍、刊印方式(如重新標點、校訂、排印)、資料來源、編輯成例等項,均隻字未提。寫此詞條要參考吳幅員著《臺灣文獻叢刊提要》。 |
頁1082-1083 | 臺灣日日新報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有4種,其中《臺灣新報》查《歷史辭典》並未收錄此詞條,《文化事典》亦未收錄此詞條。該報何時停刊,文獻中均未見記載,筆者親眼目睹1945年10月23日的《臺灣新報》,曾健民似看過1945年10月24日的《臺灣新報》,如果屬實,則《臺灣新報》的停刊日期是1945年10月24日,25日《臺灣新生報》即創刊了。 |
頁1083 | 臺灣日記與稟啟(臺灣紀錄兩種) 詞條中既然寫胡傳《臺灣紀錄兩種》於1951年由臺灣省文獻會印行,為何不寫《臺灣日記與稟啟》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71種,以便讀者查閱。 |
頁1085 | 臺灣外記 將來增訂再版時,可說明此書約有10種版本,最新版本為劉文泰點校的《臺灣外誌》(齊魯書社,2004年)。詞條引《外記》凡例,其中有兩處文字與劉文泰點校本不同,一是「茲編而以外名之」,劉點校本無「而」字;一是「修荒服於版圖之外」,劉點校本「修」作「收」。 |
頁1087 | 臺灣民間文學 參考資料引《臺灣文化》6卷3-4期,應寫6卷3-4期合刊,出版年1950年12月,誤為1952年2月。 |
頁1087-1088 | 臺灣民間文學集 該書書影圖題李獻璋誤為李獻章。 |
頁1088-1089 | 臺灣光復致敬團 「致敬團」有團員10人,顧問秘書等5人,都是當時知名人士,詞條只出現3個人名。出發日期與引用資料不同,未寫返臺日期,未寫「致敬團」的任務,未寫37天的行程活動。卻對返臺後的歡迎會寫了將近4行(詞條共22行),真是本末倒置。撰稿人對「等」字用法,沒有概念,人物、類目、著作等,如果全部列出不加「等」字。如果人名不多,又都是重要的,應儘量列出,不要只寫兩人,後加「等」。 |
頁1091-1092 | 臺灣名所舊蹟誌 圖題寫「臺灣名勝舊蹟誌」。 |
頁1092-1093 |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歷史辭典》收錄的機關、團體和社團,詞條內容寫法有一通病:只寫創辦人,成立、解散的日期,一部分寫重要成員和主要活動。忽略職掌(任務)、組織(如設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大部分的重要成員、代表性出版品等。據《中國現代社團辭典》所載,「自治聯盟」的主要訴求有6點:1. 認清社會進化原理,把握臺灣現狀。2. 以全民(不分日人,臺人)為背景,確立民本政治精神。3. 採取合法手段,尊重純政治原則。4. 改革現行地方自治制度,獲得充分的政治自由。5. 灌輸民眾的政治知識,實現民眾組織化。6. 徹底鏟除分裂主義分子,以免日後招來同室操戈之禍。「自治聯盟」設有領導機構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重要成員還有劉明哲、李瑞雲、李良弼等。 |
頁1094 | 臺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 宜併入「家庭計畫」(頁636-637),不單獨立目。 |
頁1097 | 臺灣志略 尹士俍撰《臺灣志略》,缺內容介紹,按上卷有全郡形勢、疆域沿革、重洋海道、文員定制、武職營規、城垣臺寨等篇,中卷有學校士習、民風土俗、番情習俗、氣候祥異等篇,下卷為藝文題咏。亦應注明最近有九州出版社、香港人民出版社印行李祖基點校本。另同名《臺灣志略》由李元春所輯,非「所作」,吳幅員說:「按本書大都取材於郡縣舊志及前人著作」。 |
頁1097 | 臺灣志稿 未有《志稿》內容介紹,參考資料為《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一》,非《方志類二》。 |
| 該詞條撰稿者寫了多篇方志類圖書,習慣性未把著作內容當重點,也常寫錯參考資料的出版年代。 |
頁1101 | 臺灣府志 未介紹《府志》的版本與內容。參考資料的出版年代有誤。 |
頁1103-1104 | 臺灣青年 創刊日期寫1920年8月16日,《黃朝琴回憶錄》與《文化事典》均寫1920年7月16日創刊。詞條要注明「1922年4月(臺灣青年)改名《臺灣》」。 |
頁1109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宜加注該會出版地方文獻期刊《臺灣文獻》。《歷史辭典》未把《臺灣文獻》列為詞目,是很大的疏失。 |
頁1112 |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詞條內講受降典禮在臺北市中山堂舉行,宜改為臺北市公會堂。詞條中提到「公署」設有「……會計等九處」。「等」字宜刪。 |
頁1115 | 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詞條中有「直到1958年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按1958年成立的是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頁1120 | 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未提該會成立,魏建功為主任委員,何容為副主任委員,有委員16人。增訂時參考資料宜加黃英哲最近發表的論文〈魏建功與戰後臺灣國語運動〉。 |
頁1122 | 臺灣省通志 撰稿人寫《臺灣省通志稿》是這樣寫的:「通志稿有10卷,又加卷首1卷,分10志、59篇,共60冊。10志分別是土地志……」同一撰稿人寫《臺灣省通志》是這樣寫的:「……至1973年完成10卷,首尾各1卷,78篇、1記、1表,共146冊,名為《臺灣省通志》」。寫法不是很統一。《通志》的寫法,還是要跟《通志稿》一樣,即「通志有10卷,首尾各1卷(1記、1表),分10志、78篇,共146冊。10志分別是土地志、人民志,……」要把10志名稱全部列出。 |
頁1134 | 臺灣海防並開山日記 詞條說本書附錄〈上制府經理臺灣後山番地〉,「後山番地」後漏「稟」字,即〈上制府經理臺灣後山番地稟〉。 |
頁1139 | 臺灣商務印書館 詞條未寫1948年1月5日商務印書館臺灣分館正式開幕。詞條寫「以葉有梅為副」,葉友楳誤為葉有梅,「為副」宜改為副經理。詞條後段寫修訂幾種辭書,而漏寫新編纂的《中山自然科學大辭典》、《中正科技大辭典》、《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此詞條未把重點寫出來,宜重寫,非改寫。參考資料宜加《商務印書館與新教育年譜》。 |
頁1140-1141 |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 還有「三宣言」、「退出普世教協事件」,共三詞條,其中兩詞條引文稍多,詞條避免用「國民黨政府」(用兩次)、「……而悲哀的是蔣中正似乎聽得下他的說辭」這類語句。 |
頁1143 | 臺灣教會公報 詞條有「1923年再合併當時3份教會刊物」,1923年疑為1932年。 |
頁1144-1145 | 臺灣通紀 詞條中寫「稱《臺灣通紀》,成為文獻叢刊第120種」,「文獻叢刊」非全稱,宜改為「臺灣文獻叢刊」。詞條接著寫「《臺灣通紀》為紀事編年體,所記事件起於1573年,止於1895年,共4卷」。改寫建議:「本書分4卷。卷1,起明萬曆元年(1573),迄清順治18年;卷2,起清康熙元年,迄雍正13年;卷3,起清乾隆元年,迄同治13年;卷4,起清光緒元年,迄21年(1895)。所記史事,按年繫月排日記載;其所據資料,並分別注明出處。」(按:大部分均據吳幅員《提要》用語)詞條後可加注陳衍又另從《福建通志》輯有《福建通志列傳選》(人物與臺灣有關),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195種。 |
頁1152-1153 | 臺灣詩學 詞條引文過長,引文後要有標點符號。共分5部分,有5個引號「」,均可免。 |
頁1153 | 臺灣詩學季刊 詞條約12行,人名9人佔2行,引文佔6行,文字敘述佔4行,不成比例。引文要重新改寫。該詞條撰稿人寫期刊詞條,習慣引一段一段的發刊詞,有時又抄不好,關於這一點審稿人和責任編輯都有責任。 |
頁1159 | 臺灣銀行 此詞條《臺灣史小事典》、《歷史辭典》都有收錄,試比較前三行的寫法,就可看出《小事典》較合乎辭書的體例。《歷史辭典》該詞條結尾說「財政部於1999年宣布並積極推動臺銀與土地銀行、中央信託局之合併」,事隔8年,與事實不符,只有中央信託局合併而已。將來此詞條要修訂,可參考最近(2006年)出版的《臺灣銀行六十年》。 |
頁1166-1167 | 臺灣總督府 詞條中有「五局二部」,應把「五局二部」的名稱列出。此詞條除當機關、建築外,亦要當書名加以解釋。 |
頁1171 | 臺灣總督府博物館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國立臺灣博物館」,翻開頁 1145,並無「國立」字樣。 |
頁1175-1176 | 臺灣雜詠合刻 詞條應講清楚,說本書是合刊王凱泰、馬清樞、何澂著《臺灣雜詠合刻》與劉家謀著《海音詩》兩種,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28種,其中《臺灣雜詠合刻》包括三個人的作品:王凱泰《臺灣雜詠》32首,《續詠》12首;馬清樞《臺陽雜興》30首;何澂《臺陽雜詠》24首。 |
頁1181 | 蓉州文稿 作者季麒光,號蓉洲。疑書名為《蓉洲文稿》。 |
頁1187 | 輔仁大學 詞條中說(1959年)11月3日任命于斌為校長,另一說是12月,不知孰是孰非? |
頁1189 | 閩海紀要 此詞條的參考資料列舉《臺灣文獻史料309種提要》,1977。該詞條撰稿者撰寫另一詞條「臺灣海防並開山日記」的參考資料為「大通書局《臺灣文獻史料三○九種提要》,1984」。因參考資料書名相同(書名中一寫「309」,一寫「三○九」),疑為同一書;不然,前者書名疑為《臺灣文獻叢刊提要》,該書出版年同為1977年。 |
頁1190 | 鳳山縣志 該詞條未將該志書內容寫出,至少應列舉10志名稱:封域志、規制志、祀典志、秩官志、武備志、賦役志、風土志、人物志、藝文志、外志(災祥、兵亂、寺廟等)。該詞條的參考資料是錯的,正確的是《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三》,1988年。 |
頁1190 | 鳳山縣采訪冊 詞條寫《(采訪冊)1895年稿成。查《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及高志彬撰寫的〈鳳山縣采訪冊〉,都是說1984年造報完竣。 |
頁1201 | 劉紹唐 詞條後段這樣寫:「此外,又聯合海內外史學家編纂「民國史料叢刊」、「民國大事日誌」、「民國人物小傳」三套系列叢書,貢獻至大」。看完這一段文字,令人啼笑皆非。到底撰稿者有沒有看過這些書呢?像劉紹唐主編的《民國大事日誌》,只是一部歷史工具書而已,不是一套系列叢書。更離譜的是「民國史料叢刊」,都是影印1949年以前的出版品,如《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始末記》、《國立中山大學現況》、《江蘇教育概覽》、《中國經濟志》、《農業論文索引》等,怎麼說是「聯合海內外史學家編纂」呢?傳記文學雜誌社自己說《民國大事日誌》、《民國人物小傳》是「兩套有連續性的書」、「這兩套書」,並沒有說是「系列叢書」。這兩套書,要用書名號(《 》),用引號(「」)是欠妥的。 |
頁1216 | 澎湖紀略 此詞條與另一詞條「澎湖紀略續編」的參考資料都是《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三》,1988年。這兩詞條的撰稿人都誤寫成《方志類二》,出版年代亦誤寫成1987年。 |
頁1222 | 編譯館 詞條和參考資料都用「國立編譯館」,《出版史研究》第3輯有兩篇文章〈國立編譯館與部定大學用書〉、〈國立編譯館述略〉,也都是用「國立編譯館」,不知詞目為何用「編譯館」,那「臺灣省編譯館」呢?又,詞條內文疑漏4字,原文是「掌理關於學術文化書籍及教科圖書之編譯事宜」,漏「以」、「與審查」。全文應該是這樣的:「以掌理關於學術文化書籍及教科圖書之編譯與審查事宜」。詞條中說明了職掌與工作,未提到組織編制。 |
頁1225-1226 | 蔣渭水 詞條末段未寫蔣之著作,應說明「著作有《蔣渭水全集》行世」。 |
頁1242-1243 | 鄭用錫 詞條寫「著有《北郭園集》」,可是卻另有《北郭園全集》的詞目(頁230),兩詞目又都是同一撰稿人,令人不解。該《全集》臺灣大學圖書館總館及文學院圖書館都有收藏。 |
頁1247 | 鄭南榕自焚事件 詞條中有「刊出許世楷所起草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高檢署以涉嫌叛亂偵辦」。建議這樣寫:「刊出許世楷所起草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高檢署以涉嫌叛亂罪起訴偵辦」。 |
頁1249 | 鄭家珍 詞條最後一句「今所刊《雪蕉山館詩集》,多寓竹之作」。可是卻另有《雪蕉山館詩草》的詞目(頁863),疑為同一本書。兩詞目都是同一撰稿人,所寫書名不同,令人費解。 |
頁1251 | 鄭經西征 詞條與翁佳音撰「鄭經」詞條內容部分重複,因此,建議取消「鄭經西征」詞目,內容併入「鄭經」詞條。又「鄭經」出現在頁1241,「鄭經西征」出現在頁1251,中間相隔10頁37詞目,這種排檢方法,不合乎科學。 |
頁1252-1253 | 鄭鵬雲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有《臺海擊缽吟》,「吟」字後漏「集」,正確的是《臺灣擊鉢吟集》。 |
頁1253 | 鄧雨賢 詞條寫鄧雨賢「1929年赴日本東京音樂學院改學習作曲」,《文化事典》詞條寫1928年,說法不同。日前有記者林曉雲報導鄧雨賢生平,說一生發表近50首歌曲。 |
頁1262-1263 | 戰鬥文藝 參考資料列《戰鬥文藝論》,作者王集叢誤為王華叢。 |
頁1265 | 歷史博物館 詞條中有「未來該館規畫將分為……」、「同時亦將朝向國家級博物館發展」。辭典是最忌諱使用「未來規畫將……」、「將朝向」這些不確定性語言。這些字眼經過五校過關,也表示校對人員和責任主編不知辭典體例為何物了。 |
頁1275-1276 | 賴尚和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樂生院」、「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樂生院」宜改稱「樂生療養院」(頁1213),「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應予以刪除,因為《歷史辭典》並未收此詞條。 |
頁1278-1279 | 錢穆 詞條從頭到尾隻字未提錢穆的著作,亦未提54冊的全集。 |
頁1286 | 戴國煇 詞條中所列舉的中文著作,有些是日文。遠流出版公司和南天書局出版的是《戴國煇文集》,非《全集》。(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改為「文集」。)又曾任中國文化大學史學所專任教授,非詞條中所說「歷史所專任教授」。 |
頁1289 | 環球遊記 詞條開始寫「《環球遊記》乃霧峰林獻堂所著」,只保留「林獻堂著」或「林獻堂撰」即可。詞條首句重複詞目是不對的。詞條中「……瑞士等10國」,「等」字宜刪。「極受讀者歡迎」,用「頗受讀者歡迎」。「林獻堂去世」,改「林獻堂逝世」或「林獻堂辭世」。以上建議都是為了辭典釋文用語規範化。 |
頁1310-1311 | 簡吉 詞條寫生年為1905年。《文化事典》與《傳記文學》第88卷第4期楊渡〈臺灣農民運動的先驅──簡吉〉乙文都寫生年為1903年。被捕日期,《歷史辭典》寫1950年,《文化事典》寫「1951年簡吉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後槍殺」,楊渡文章則寫1951年3月遭槍決。《歷史辭典》「簡吉」詞條最後寫「身後留有日治時期在獄中部分日記」,楊渡文章說該日記已於2004年公布。建議本詞條可根據(或參考)楊渡文章再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