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四期 84年12月
編輯組
【編者按】:本期專欄「佛教圖書資料的分類與編目」,編輯組特別邀請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提供該館編目作業資料,以饗讀者。
前言
本館有感於透過文字傳達經驗的重要。於民國七十七年編訂「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作業手冊」,歷經多年使用,確實提供本館作業很大的助益。最近因應電腦化作業,編目作業亦有部份修訂,今特別將本館新修訂之編目作業規範,摘錄整理出來,提供大家參考。期盼透過這份手冊的編寫,能拋磚引玉,讓我們一起來整理自己圖書館的作業手冊。
另此份作業手冊,是因應本館需要而編訂,,若有不妥之處,亦請大家不吝惠施寶貴意見,以俾更完善。
編目作業規則
本規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通則,第二部分為各類型資料。
第一部份 通則
一、基本著錄項目
1.著錄層次:第二著錄層次(標準著錄)。
2.著錄來源:取自資料本身之各項,以書名頁及版權頁為主要著錄來源,其次為封面
、書背等資料來源。
3.著錄標點符號:以「中國編目規則」所列著錄。
4.著錄項目:
(1)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正題名、副題名、並列題名;第一著者及其他次要著者敘
述。
(2)版本項
(3)出版項:出版者、出版年
(4)稽核項:面頁或冊數、插圖、高廣、附件
(5)集叢項:正副集叢名、集叢號
(6)附註項:以上各項無法詳細說明
(7)標準號碼(ISBN)
(8)其他:裝訂、獲得方式、編目日期等
二、編目規則
1.題名項:
(1)書名含有屆次者,將屆次以一圓點一空格(. )與題名隔開。
如:中華國際佛學會議實錄. 第一屆
(2)書名有年度,則照錄之。且出版年以該年度記之。
如:一九九○慧炬佛教年鑑
(3)一書為二種以上的圖書合刊,著者不同其著錄以圓點(.)隔開;著者同,則
以分號(;)區隔。
如:了凡四訓.保富法/ 袁了凡著;聶雲臺著
怎樣做一個佛教徒;怎樣修得福慧莊嚴/ 釋聖印著
(4)一書書名有正、副題名,以--表示,在著錄時改為「:」。
如:火宅清涼--中國佛教藝術之旅
著錄改為 火宅清涼:中國佛教藝術之旅
(正題名)(副題名)
(5)一書題名有二種或二種以上語文對照,內容以中文為主,則其他語文視為並列
題名,於正題名後以「=」連接並列題名;其他語文之著作可比照上述情況處
理。
如:The sword of wisdom =智慧之劍/ Master Sheng-Yen(英文為主體)
佛教與文藝=Buddhism & creative writing/姜聯招編(中文主體)
森林裡的一棵樹=A tree in a forest/法園編譯群譯(中英對照)
(6)翻譯作品之題名,以該翻譯語文著錄,書內附有原文,則可將原書名視為並列
題名。若未附原文,則於附註項註明「原題名:」或「譯自:」。
如:寧靜的森林水池/阿姜查著;法園編譯群譯
附註項:譯自:A still forest pool: the insight meditation of
Achaan Chah
(7)一書除正題名外,尚有原名、一名或又名等,則於正題名之後,以「,又名,
」連接。
如:寒笳集,又名,蕅益大師警訓略錄/釋弘一輯
(8)一書之資料類型如:錄音資料、錄影資料等,於正題名後加方括弧表示之。
如: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疏鈔[錄音資料]/釋淨空講
(9)一資料係由另一類型資料轉製,以現在所表現之資料類型著錄,於附註項說
明。
如:點石集[錄音資料]/秦晴講
註云:據圖書之《點石集》轉錄。
2.著者項:
(1)本館因應電腦編目系統可自動產生著者號,故著者項之輸入逢朝代,則不著錄
,以便查詢檢索。
如:(明)釋蓮池,著錄為:釋蓮池
(2)若一書作者超過四位,本館取第一位作者著錄,餘則以等著表示,再於附註項
說明。
(3)若佛教書籍為法師著述,則著錄"釋○○著",而不冠尊稱。如:上師、導師、
老和尚、法師、長老等。以"釋"為出家法師之姓氏,乃道安法師(晉朝)以後
法師著作才冠上釋姓;晉朝以前,則依資料來源著錄。
註:本館著者號電腦會自動取號,著者第一個字逢"釋"字,電腦會自動不取號
,只取後面的字。
(4)有關著者的頭銜、學位、職位等均不必著錄。
如:林崇安教授,著錄林崇安
3.版本項:
(1)圖書資料無註明版次,於電腦建檔時不輸入。如:「出版」、「印刷」等,不
視為版次。
(2)若一書無版次,可省略不著錄。
(3)版次依照資料來源著錄,如初版、第一版、再版等。
(4)若為重印或影印本,則於版次註明。
4.出版項:
(1)出版者
- 一書出版者之著錄依序如下:出版→發行→版存處→印行者→經銷者→倡印者→印贈者→流通處→印刷。
- 一書無主要出版者,但有發行者、倡印者、印贈者,則以單位名稱為優先考慮,不以個人名稱為著錄,因為出版者之功用在提供索取之單位,若著錄個人名稱則難再提供資訊。
- 一書僅有印刷者,則著錄印刷者為出版者,需加註"印刷"或"承印"。
- 若無出版者,則省略不著錄。
- 出版者與著者項相同時,於出版者以著者或編者等著錄之。
如:杯葛思凡專輯/中國佛教會青年委員會護教組編.--台北市:編者
(2)出版年
a.出版年著錄之內容,依書照錄。
b.出版年為佛曆,則需轉為民國或西元紀年。
c.日本出版品年代照錄,並加註西元紀年。
如:平成一年[1989]
d.大陸出版品之出版年以西元記之。
e.若無出版年,則省略。
f.多冊書之出版年,著錄最初及最後出版年;若尚未出版完,則以「-」表示,於
出版完時補上。
如:民78-84
5.稽核項:
(1)書名頁、版權頁及各出版社之新書預告等,不計為面頁數。
(2)一書包括圖、表格或圖版(指用銅版紙印刷者),則於插圖欄位註明。圖版之
頁數可著錄於其後。
如:[6],120,圖版[4]面
([書前頁],正文頁,圖版[ ]面)
(3)若一書由二種以上的著作集成合訂本,二者的之面頁數不連續,則相加後以[ ]
表示之。二者之書名頁皆不計算。
(4)一書頁數以有編碼者為準,若正頁有頁數而背面空白,則空白頁不計;但若下
一頁又有連續頁數出現,則其未標明頁數者,仍計之。
(5)若自行加總該書之面頁數,則需加[ ]。
(6)一書中有統計圖表,若該書無編列頁碼,編者自行計算者要加[ ]。
(7)助印芳名之頁數不計。。
(8)多冊書之面頁數以冊為計算單位。
6.其他
(1)價格的著錄:人民幣以"人3.5" 表示。新台幣則直接著錄數字。基價以"基3.5"
表示。日幣則加 "¥"。美元"US"、港幣"HK"、英磅"UK"等。
(2)獲得方式著錄:有購買、贈送、交換三種。
三、分類原則
1.採用分類法:
(1)佛書分類:佛書分類法依「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佛學資料中心」修改之李
世傑編著的「佛教圖書分類法」,但9 號類之類碼仍保留;其餘依本館實際需
要添增及修改。
(2)非佛書分類法:採賴永祥編著「中國圖書分類法」第七版。
2.複本書之判定原則:
(1)若一書之書名不同,但內容相同,本館仍判定複本書,但需於附註項說明。
(2)若一書原作者相同,但翻譯者不同,本館不列為複本書。書碼之標示如下:
280/1234 4434 ,280/1234 6785
(3)若佛教經典,經名相同,翻譯者不同,內容有小差異仍不能列為複本書。例如
:地藏經有實叉難陀譯與唐玄奘譯則編目為:362/3147 ,362/0024
(4)若一書抽其中一部份另成一書出版,則不能判定為原書之複本書。
如:陰騭文為安士全書中之一部份,二者則依其內容各自歸類;但若類碼同且
著者號又同,則於抽取獨立之書加-1。
安士全書749/1234
陰騭文則為749/1234-1。
(5)一經中抽出一品成冊,其分編情形如下:
如:普門品屬於法華經之一品,由於分類表中普門品屬支品法華有其所屬之類
號,故按類編。但一般經典所抽之品無特定類號,故原經典的索書號為
362/1243,獨立成冊之卷品索書號為362/1243-1。
(6)若一書同作者不同版本,及內容稍有異,則需加註作品號。
如:妙法蓮華經(經文) 330/1234
妙法蓮華經(經文)加科判 330/1234-1
妙法蓮華經(經文、科判)加感應 330/1234-2
(7)一書之出版者:
a.同出版者重印而未修訂者,本館仍視同複本書。
b.內容相同,不同出版社出版之書:
一書為二個出版社出版,則於索書號中加年代號。但一般佛書若其為助印或
結緣,則同一書有多個出版社或發行所,視為複本書處理,於索書號加上部
次號(複本號)。
(8)若書名相同內容有增訂、修改(如:增加序文或重新標點),則不視複本書,而
以年代號標示。
如:菩提道次第廣論(佛教書局與文殊出版)內容相同,但標註不一。
(9)一書重新出版,其冊數與原來的不同,則不視為複本書,而以年代號區分之。
(10)論文依其內容分類不以呈顯之文體判類;論文提要依附原論文編,再加區分
號。
3.內容判定:
一書內容有佛學與非佛學,則以比例篇幅較大者入類。
4.大陸出版品:
有大陸出版及在台出版,則以分編的順序加年代號。
如:中國佛教史/郭朋 (大陸版) 220/0777
中國佛教史/郭朋
(台灣繁體字版)220/0777/82
5.翻譯作品:
若翻譯作品之書名或著者譯名不同,加年代號,再於附註項說明。
如:沈默的教示:「維摩經」/鎌田茂雄著,
與沈默的教義「維摩經」/鎌田茂雄著實為同一本書。
6.作者年代:
以其亡故時代為分類取號的標準。但蕅益大師與憨山、紫柏、蓮池等大師稱明代四
大師,因此,雖蕅益大師圓寂於(清)順治年間,本館特例將之視為明朝人。
7.一書有獨立及合訂本二種型式出版:
分編時以獨立出版的書為主,以免類別難分。
8.版本之選取:
編書時以大家所熟知、具公信力、權威的出版單位為主;儘量不編倡印及助印的
書。
9.各種裝訂方式之圖書選擇:
若一書有精裝、平裝、線裝三種型式,則以精裝為優先,少編線裝,因收藏不易且
易損壞。除非珍藏本。
四、索書號
1.登錄號
(1)本館登錄號以六位數為限,不足六位數者,前面以0補足。
(2)登錄號之前非佛學加英文字母"G",佛學加英文字母"B"。
2.著者號
(1)本館中文著者號採四角號碼為取碼法;西文著者號依DDC的克特表為依據。
(2)同戒錄之著者號以取傳戒地點為主。例如:傳戒地點為元亨寺,著者號取"元亨
寺"。
(3)無作者則以書名取著者號。
(4)傳記著者號先取被傳者再取撰者為著者號。若被傳者有二位以上之傳記,則取
撰者為著者號。
(5)一書若有原著者,則不取譯者為著者號。
(6)若有二書同一著者不同譯者,則著者號取著者及譯者。
(7)外國人之姓名,取姓氏為著者號。如:貝•克爾森 (名•姓) 作者號取克爾森
為4014
(8)紀念專輯若屬傳記,則著者號取被傳者;若為一般論文,則取編輯者。
(9)若有口述、記錄、翻譯者,則取口述者當著者號。
(10)特殊作者:
a.阿姜查之著者號取"查"之四角號碼,因為阿姜是法師的意思。
b.曦比丘之著者號取"曦"之四角號碼,比丘是尊稱。
c.各世之達賴喇嘛著者號,取原名當作者號。
d.若有圖書之作者原用俗名,後來再版時該人已出家為法師,作者號之取法
則採用權威檔之作業方式,統一用原先本館最早之名以取得統一。ex: 釋
如石見陳玉蛟
e.若該書原先以筆名出版,後來改為本名出版(如洪啟嵩、洪緣音)著者號之
取法,則取原先本館最早之名以取得統一。
f.本館自84年 7月以後叢書的著者號以叢書名為取四角碼之依據。
3.種次號:
本館種次號以"-"示之。同一位著者同類之第一本不同著作以"-1"記之。(註)
4.著者區分號:
同類不同著者之作品,以":"表示。依序為:1,:2,...。(註)
* 註:3、4之一般分類規則以-2開始記之,各館可自行決定。
5.續編號:
一書有續編時,本館以"."記之。依序為.2,.3,...。
6.冊次號:
(1)若一書冊次編列為首冊、第一冊、...,則首冊不計,第一冊記為V.1...。
(2)本館因應電腦編目,凡V.1C.1,英文字母皆大寫。
(3)若第一冊,又分上下二冊,則記為V.1-(、V.1-((早期),V.1-1、V.1-2(現
在)。
(4)若一書分首編、前編、續編,記為V.1,V.2,V.3。
(5)一書為二冊合刊本,如:第一、二屆則記為V.1,2。
7.年代號:
一般以民國記之,若書名有年度,則照錄之。
8.複本號:
本館以C.1記第一本複本。(一般原則從C.2開始記之,各館可自行決定。)
9.特藏號:
(1)本館之特藏用來表示資料類型的不同,如:
參考書、非書資料等。
(2)各種資料類型特藏號如下:
參考書:R 錄音帶:AC 錄影帶:AV 光碟片:CD 期刊:P
10.語文代碼:
本館為令讀者容易辨識各種語文之圖書,故於書標之索書號最下一欄加記語文代
碼,中文省略之。
各語文代碼標記如下:
英文:E 日文:J 藏文:T 梵文:S 泰文:Th 韓文:K 巴利文:P
11.書標:
本館書標採用顏色區分,佛學為藍色書標,非佛學為紅色書標。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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