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三十八期 93年6月

略論佛教知識體系與主題詞(下)

郭忠生

5.2.4.說一切有部論書的「有餘師說」

  以上是從南傳佛典來看錫蘭佛教的一些情況。從漢譯佛典來看,在說一切有部的傳說,也可看到類似的現象。

  說一切有部是特重阿毘達磨的部派,漢譯的論書很多。依印順法師的研究(印順法師[1968],頁116-120):一切阿毘達磨論書,可分為四期:

一、本源時期:阿毘達磨從起源到成立,為上座部的根本論書。其時代從契經集成到上座部未分化時期。內容為自相,共相,攝,相應,因緣──五大論門的分別。現存《舍利弗阿毘曇論》,雖為分別說(大陸)系及犢子系所宗,有過不少變化。但在組織形式,論究主題方面,還是大致相近的。
二、獨立時期:這指說一切有部的七部論典,所呈現出來的面貌;南傳論書也有七部但在內容上,已經可以看出不同方向的發展。
三、解說時期:由於(說一切有部)七論淵源於古代論法,並不容易理解。七論的漸次成立,以《發智論》為中心的研究,也發達起來。在論究中,各種不同的意見,自由發表出來。那時期,重於確定定義,分別體性,提示綱要(略毘婆沙),更重於七論間差別的會通與取捨。論究的內容,更擴大到佛與菩薩的種種問題,及契經所說而論書還沒說到的。約在西元一五○年頃,將各家的解說,綜合,評定,集成了《大毘婆沙論》。
四、組織時期:七論主要為「性相以求」,不重次第。經過深廣的解說,更有「文廣義散」的感覺。於是阿毘達磨論者,傾向於論義的組織。到這時,不但古代的「隨類纂集」,已成過去,就是不厭其煩的細密分別,也逐漸減退,而代以精簡扼要的論義,而為綱舉目張的組織。節省大部分的心力──繁密論法,而重於精深的思考,部派間異義的抉擇。《俱舍論》代表了這一時期論書最高的成就。

  換句話說,說一切有部與南傳論書都是沿著「由微而著」,「由渾而劃」,是思想演進程序,之後又「由博返約」。

  在這漫長的過程�堙A最能顯示說一切有部思想多元發展的是《大毘婆沙論》。《大智度論》傳說(大正25,頁75上):因為《發智論》本身論義深密,如果沒有解說,實在難以讀通。但就是因為有太多紛歧的解說,又造成理解上的困難,有必要加以彙整,抉擇、會通,再評定是非。西元五世紀的道梴,在對60卷《阿毘曇毘婆沙論》所作的〈毘婆沙經序〉就說:

 「法(宜作「前」)勝迦旃延,撰阿毘曇,以拯頹運。而後進之賢,尋其宗致,儒墨競搆,是非紛然。故乃澄神玄觀,搜簡法相,造毘婆沙,抑正眾說」(大正55,頁74上;參看印順法師[1968],頁473-474)。

這裡很扼要的點出《大毘婆沙論》編集的因緣。以現代的理解,《大毘婆沙論》有不同的「版本」,在集出後又經過多次的改編、增補、修正。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玄奘譯200卷《大毘婆沙論》,提到許多著作、部派、論師的名字,很具體呈現異說的盛況。在著作方面,所謂的《品類足論》、《施設論》一再被引用,還有引到妙音的《生智論》;本論引用不同部派的見解,成為後代理解佛教思想發展的重要參考;本論所引用論師名字,除被稱為四大論師的法救、覺天、世友、妙音之外,還說到�賵L者等十幾個論師。另一方面,本論又說到「西方尊者」、「西方諸師」、「西方沙門」、「西方師」;「外國諸師」、「迦濕彌羅國外諸師」;「健馱羅國諸論師」,這是以地區來劃分,可歸納成健馱羅師、西方師、外國師三類,從本論的引述來看,他們的思想也相當多樣化(渡邊��雄[1954],頁112-119;印順法師[1968],頁305-313、479-486;Willemen et al[1998],p. 150)。

  這一些也許有一點線索可以追尋,最複雜的可能是「有作是說」之類的引述,也就是好像南傳ATThakathA的Keci等。

  先舉一例子來說:《發智論》一開頭就說到所謂的「世第一法」,還用了七個問題來探討此一概念(大正26,頁918上-下)。《大毘婆沙論》引述一段「契經」來說明世第一法的重要性:「若有一類,於諸行中,不能如理思惟,能起世第一法,無有是處。若不能起世第一法,能入正性離生,無有是處。若不能入正性離生,能得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無有是處」(大正27,頁5中)。

  這引發的問題是:為什麼一開頭就談此問題!《大毘婆沙論》說「諸師於此種種異說」(中間還穿插另一個問題:何故經中世尊先說世第一法?),然後引述三十幾個解說(因為其中有的又有不同的解說),引用的方式是:「或有說」、「有作是說」、「或有說者」、「有餘師說」、「有說」、「有餘師言」(大正27,頁5下-7上)。

  再舉一例:《大毘婆沙論》引述《師子吼經》、《善賢經》與《准陀經》中所說的「四種沙門」,因為三經的說明方式不一致,就引發這樣的問題:「如上所引三種經中所說沙門,有何差別?」論文引述了七種解說,方式是:「有作是說」、「有餘師說」、「或有說者」、「復有說者」、「有作是言」、「復有說言」、「或復有說」(大正27,頁342上)。七種見解竟然是七種引用方式,不知是否原文就有不同。

  大體說來,《大毘婆沙論》對於引述的「有人說」,表現出三種態度:一是不置可否;二、加以反駁;三、用來加強本身的見解。這與前述南傳注解書keci的情況一樣(Horner[1979],p. 53;Horner[1981],p. 89)。

  這種諸說並陳,甚至可說不同見解的彙整,在漢譯《尊婆須蜜所集經論》也可看到。本論「所引的各家異說,除法救說,及不標名字的『有作是說』等而外,有明文可見的,不同部派有:『摩訶僧耆』;『曇無崛』;『彌沙塞』;『拔持次子』(犢子);『心性』本淨論者,『意界』是常論者,『一心』相續論者。論師有:『婆須蜜』;『拔蘇盧』;『因陀摩羅』,『毘舒佉』;『摩醯羅』;『僧伽多羅』;『僧迦蜜』。所引的異部,都為《大毘婆沙論》所引。諸論師中,除婆須蜜外,都是不熟悉的」(印順法師[1968],頁385)。

  此處可以補充一點:《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所引述的異說,除「有作是說」外,也有「或作是語」、「復作是說」、「復作是語」等等。

  《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大約於西元一世紀中成立,於苻秦建元十八年(西元384年)漢譯;而《大毘婆沙論》很可能在西元二世紀中集出。

  換句話說,在西元一、二世紀之間,印度佛教可以看到不少的部派,有許多作品行世,也有一些著名的論師,但也看到許多「有人言」;同一時期的錫蘭佛教,在ATThakathA中,也記錄了Keci等。

  不但如此,《俱舍論》與說一切有部具有密切關係,是西元五世紀的世親(Vasubandhu;關於新古二世親的爭論,可以不考慮)所作,這大約與覺音在錫蘭的年代相同。從真諦與玄奘的《俱舍論》譯本及參考現存的梵本,在平川彰編的《俱舍論索引》(漢.梵),可以看到這樣的用例:

01先軌範師=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292a);
02先舊師=pUrvAcArya、paurANa(平川彰[1977],頁292a-b);
03先舊諸師=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292b);
04先代諸軌範師=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292b);
05古師=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126b);
06古昔諸軌範師=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126b);
07古昔諸師=pUrvaka(平川彰[1977],頁126b);
08宿舊師=pUrvAcArya、paurANa(平川彰[1977],頁222a);
09宿舊諸師=pUrvaka、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222a);
10有(說、謂、執、言)=anya、apara、eka、kaZ cit、kA cit、ke cana、ke cit、nikAyAntarIya(平川彰[1977],頁31a);
11有餘師=anye、anye…AcAryAh、apare、eke、ke cit、nikAyAntarIya 、pUrvAcArya(平川彰[1977],頁39b-40a);
12有餘師說=apare、apare punar AhuH、eke、ke cit、nikAyAntarIya、ye…AhuH、varNayati(平川彰[1977],頁40a);
13有餘人=anye、kaZ cit、ke cit(平川彰[1977],頁40a);
14有餘部=anye、apare、ekIya、nikAyAntarIya(平川彰[1977],頁40a);
15有餘部師=ekIya、nikAyAntarIya(平川彰[1977],頁40a);
16或=atha-vA、anye、apare等(平川彰[1977],頁503b);
17或有=apare、ke cit(平川彰[1977],頁503b);
18或言=ca Zabda(平川彰[1977],頁503b);
19西方師=PAZcAttya(平川彰[1977],頁151b);
20西方諸師=PAZcAttya(平川彰[1977],頁152a);
21西國阿毘達磨師=BAhyAbhidharmika(平川彰[1977],頁151a);
22西國師=BahirdeZaka(平川彰[1977],頁151a);
23西國諸師=PAZcAttya(平川彰[1977],頁151a);
24外國師=BahirdeZaka(平川彰[1977],頁108b);
25外國諸師=BahirdeZaka、BAhyAbhidharmika(平川彰[1977],頁108b-109a);
26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迦濕彌羅國諸毘婆沙師、迦濕彌羅國諸論師=KAZmIra(平川彰[1977],頁65b);
27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KAZmIra、KAZmIraka、KAZmIrAs…vaibhASikAH、KAZmIra-vaibhASika(平川彰[1977],頁65b);
28毘婆沙師、毘婆沙者=apara、VaibhASika(平川彰[1977],頁399a-b);
29毘婆沙宗=VaibhASika-nyAya、VaibhASika-pakSa(平川彰[1977],頁399b)
30如理師=yathArtha-zAstR(平川彰[1977],頁373a)。

  西方師、外國師、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甚至是「如理師」等,很可能針對或延續《大毘婆沙論》以來,彼此不同意見的對談,但還是保留了先軌範師、古師、「有人言」等的型態。而在漢譯本的譯例,相當多元;即使是梵本,其用語也是很複雜,比起南傳ATThakathA的「泉源資料」,不遑多讓。

  這樣的現象,有何意義?這涉及的問題很複雜,最直接的問題是:這些「先軌範師」或「有人(言)」是誰?

  南傳ATThakathA「泉源資料」的Keci,經森祖道解讀,被認定是無畏山寺住眾(Abhayagiri-vAsino)者,也許可說是西元前一世紀以後的人,因為無畏山寺是錫蘭VaTTagAMaMI王時代(森祖道採西元前103-77之說;Adikaram採西元前43-17之說)所創建的道場(Adikaram[1946],pp. 78-79),但詳細的身分認同,還是不清楚。

  Horner推論南傳ATThakathA的「有人(言)」,「有知識的人,他(她)們是肯花時間來思考釋尊的教法應該如何理解,讓正法久住」(Horner[1979],p. 53)。

  Horner解說也許空泛,但可能較接近事實。我們可以想像:西元前三世紀,阿育王派遣Mahinda為首的弘法團隊,在進入錫蘭之後,使佛法「正式」在當地生根、成長,到了西元一、二世紀,已經好幾百年。這段期間,有許多佛法的「教典」(因為還在口傳階段)被譯成錫蘭語,參與此一志業的大德,應該是不計其數,但三藏注解書(ATThakathA,「義釋」)的「泉源資料」,說到的錫蘭人名,只有188位,其中還有許多是君主。佛法的弘傳,義學的教授,不可能只有這些人,keci等所指的,或許就在那一群不顯名的大德之中。

  同樣的,說一切有部的《大毘婆沙論》,從其所說的「西方諸師」、「健馱羅國諸論師」等,還有迦濕彌羅國,在地理上,這是很遠的距離,記錄的應該不是針對小範圍、少數人的意見,但提到有名字的大德不多。前引道梴〈毘婆沙經序〉所說:「後進之賢,尋其宗致,儒墨競搆,是非紛然」,表示有許多人對《發智論》的相關問題有所論述,這就顯示在「有餘師說」等的用例上。即使《大毘婆沙論》的編集者是「罽賓五百羅漢」,也只是傳說中的成語,形容人數不少。那麼,誰是《大毘婆沙論》的編集者呢?《大智度論》說:「後諸弟子」,雖說得簡略,卻是最為切合實際(印順法師[1968],頁220-222)。

  不過,從傳述下來的相關見解,也許可以大略推測這些「先軌範師」等的年代,有學者把南傳佛典中的Keci說成「是巴利文獻中,有待發掘的角落」(Horner[1981],p. 89所引),那麼這句話應該也適用在《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大毘婆沙論》與《俱舍論》等。

  另外,在若干佛典�堙A可以看到「不應造論」的見解。綜合《十住毘婆沙論》(大正26,頁21下-22中)、《方便心論》(大正32,頁23中)、《成實論》(大正32,頁247下-248上)等的說法,可知所以反對造論,最主要的理由是,造論者的動機是否純正(求名、求利、爭強好勝),以及造論的必要性是否存在。也許就是這種想法,使許多大德不願著力於此。

5.2.5.綱要式的論述

  「有人(言)」或「有餘師說」的現象,除了可能與口傳文獻的性質、印度本身的慣習等有關外(印度傳統的文學作品,有所謂的「往世書」(PurANa),也是一種「歷史傳說」;不過,「往世書」是敘事性,有情節的故事傳說),應該也可以看出佛教知識發展的一些面向。

  在釋尊的入門弟子中,朱利槃特比丘(CULapanthaka)的根器是「諸根闇鈍,無有慧明」,這是一般人所說的:記性、資質都不好,但在釋尊教導之下,還是證得阿羅漢(《增一阿含經》,大正2,頁601上-下;《印佛固辭》,頁136a;DPPN,I,pp. 897-900)。

  同樣是阿羅漢,富樓那(PuNNa)想到西方輸盧那世界去弘法,雖知道是「自涉險地」,卻沒有一點畏懼(《雜阿含經》第311經,大正2,頁89中-下;《漢譯南傳》,16冊,頁81-84;《印佛固辭》,頁517a;DPPN,II,pp. 220-221)。另外,釋尊讚嘆舍利弗:「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雜阿含經》第638經,大正2,頁177上),表示舍利弗能協助教化弟子,分擔釋尊的工作。

  但婆拘盧阿羅漢(Bakkula),就是不願意說法(《增一阿含經》,大正2,頁611下;參看《印佛固辭》,頁73a;DPPN,II,pp. 261-262)。另外,有某比丘先是「林中止住,勤誦經,勤講說,精勤思惟」,就這樣證得阿羅漢果,但接著就是「不復精勤誦說」;天神覺得疑惑,那位比丘說:「本未應離欲,心常樂法句;既離欲相應,誦說事已畢;先知道已備,用聞見道為!世間諸聞見,無知悉放捨」(《雜阿含經》第1337經,大正2,頁368下-369上)。

  舍利弗自稱:「若世尊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問我此義者,我能為世尊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中阿含經》第23《智經》,大正1,頁452中),這是能就釋尊的教法,作多重觀察,廣泛的論述。但也有佛弟子只請求釋尊「為我略說法要」,他就能「當獨一靜處,修不放逸」(《雜阿含經》第15經,大正2,頁3上)。

  同樣是釋尊的教法,闡陀比丘自己說:「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但是「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見,是名見法」(《雜阿含經》第262經,大正2,頁66中),

  從這《阿含經》中這幾則簡短傳說,可以知道:佛法可以適用不同的根器,資質「不好」的人,還是可以得解脫;有的人在得到「所證法」之後,喜歡經驗分享,與人交換意見,有的卻是樂於獨住,享受靜謐的法喜,甚至不再接觸一般所說的「經教」。有的人能夠長篇大論,擊法鼓,建法幢;有的卻只要精簡扼要的教說,有的則不願說法,甚至有佛弟子對釋尊的教法,因為不能體會其中的意趣,而有不當的好惡。

  這樣的現象,應該是既古老又現代,每個時代都會有,並非《阿含經》所特有的。

  就阿毘達磨的「成立」來說,《大毘婆沙論》說:「以阿毘達磨藏義,應以十四事覺知,謂:六因、四緣、攝、相應、成就、不成就,若以如是十四事,覺知阿毘達磨,無錯謬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持文者」(大正27,頁116中)。

  這一段話,至少說明:在那個時代,佛教知識的管理,有阿毘達磨師與「誦持文者」。「誦持文者」到底指什麼?很可能是指BhANakas,這在佛教知識的傳承,是很重要的。從現在的資料�堙A可以看到不同類型的「誦持者」(參塚本啟祥[1980],頁395-401)。前一小節已經說過,在南傳注解書的「泉源資料」,也引到BhANakA(諸傳誦者)的意見,可見BhANakA也是研究者、解說者,所以在不同的BhANakA,例如DIghabhANakas(長部師)與MajjhimmabhANakas(中部師),也往往有相左的看法(Adikaram[1946],pp. 24-32)。

  前面說過的持法者(dhamma-dhara),持律者(vinaya-dhara)與持母者(mAtikA-dhara),乃至BhANakA等,顯示佛教知識管理的專業分工,很早就相當多元化(參塚本啟祥[1980],頁395-401),這樣一來,自然也會有本於自身立場,而作的解釋。

  阿毘達磨的「成立」,既然是「阿毘達磨的根本論題,是:自相,共相,相攝,相應,因緣;也就是論究通達這些論題,才可稱為阿毘達磨論師」(印順法師[1968],頁65),這往往意味著,阿毘達磨論師的論述,有時要脫離經典、律典原有的脈絡。《大毘婆沙論》有幾段話,可以表現這此一態度的兩個面向:

1. 「復次,為止著文沙門意故。謂:有沙門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彼作是說:誰有智慧過於佛者?佛唯說有七種隨眠,如何強增為九十八!為遮彼意,廣七隨眠為九十八」(大正27,頁259中)。
2. 「一切阿毘達磨皆為解釋契經,此二論(按:指五結與九十八隨眠)既非契經所說,是故應除。
 由此,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一切阿毘達磨皆為釋經,因如是如是經,作如是如是論;非經說者,皆應除之」(大正27,頁236中)。
3. 「評曰: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修觀位,起此行相」(大正27,頁45上)。

  五結與九十八隨眠,是《發智論》重要的論題(參4.2.1.2.,《佛教圖書館館訊》第34期,頁81),但現存的經典,並沒有明文記載;《大毘婆沙論》集出的時代,似乎也是如此,所以引發這樣的問題:是否應該把五結與九十八隨眠的論題移除?有的人認為,不應該談論這樣的問題。但《大毘婆沙論》批評這是「著文沙門」。實際上,在南傳的論書�堙A心、心所法(citta-cetasika-dhamma)、心心所法相應(sampayutta)不相應(vippayutta)、非善非不善的無記(avyAkata)、欲界繫(kAmAvacara)、不繫(apariyApanna)等,都是重要的概念,但都不見於南傳《尼柯耶》(水野弘元[2000b],頁34-35、108-109),而這一些也是說一切有部的常見術語。

  簡單的說,即使在「依經作論」的角度,也有不同的解讀,何況是脫離經典、律典的脈絡所作的發揮。而《發智論》是說一切有部的大德,在西元前一世紀集出的,到了西元二世紀中葉,《大毘婆沙論》的集出因緣,既然是因為不同意見太多,教學者、學習者難以適從,說一切有部迦濕彌羅的毘婆沙師,以自身的立場給予評述,意外的保留許多不同見解,但也因此使《大毘婆沙論》「文繁義廣」,論義無邊!

  阿毘達磨師的方法,既要隨類纂集,又要「性相以求」。要進行這樣的論述,既要高度的抽象思考,又要對既有的佛典有廣泛的認識,還要具備語言能力來歸納、分析各種不同的論題,又必須兼顧論述的前後一致。這樣看來,阿毘達磨師就好像是在「作學問」。但實質上,阿毘達磨師往往是以自身的體會(修證),作為論述的基礎,再嘗試以他們所身處的當代語言、概念,把佛教知識合理的呈現出來。如印順法師([1968],頁94)說:「我以為,重於『三世有』的一切有說,根源於佛法的實踐性」。

  但是在佛教�堙A這不是唯一的方法,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興趣(根器不同),所以會有不同的分工與生活型態。

  慧遠在〈阿毘曇心序〉說:

 「有出家開士,字曰法勝,淵識遠覽,極深研機。龍潛赤澤,獨有其明。其人以為:《阿毘曇經》源流廣大,難卒尋究,非贍智宏才,莫能畢綜,是以探其幽致,別撰斯部。始自〈界品〉,訖于問論,凡二百五十偈,以為要解,號之曰心」(《出三藏記集》,大正55,頁72下)。

  此處的《阿毘曇經》,很可能是指《大毘婆沙論》,才會有「源流廣大,難卒尋究」的感慨。以先後的次序來說,《發智論》集出後,因為太難了,所以有許多人加以解說(尋其宗致),卻造成「儒墨競搆,是非紛然」,所以編集《大毘婆沙論》,加以抉擇、批評。可是《大毘婆沙論》「文廣義散」,又使人無所適從,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所以「由博返約」,化繁為簡,以精簡扼要的論義,進行綱舉目張的組織。

  附帶說到,如果《阿毘曇心論》(AbhidharmahRdaya/AbhidharmasAra)是在《大毘婆沙論》之前成立,那麼前一段話就有問題。現代學者中,Frauwallner([1995],p. 152)認為,《阿毘曇心論》甚至可能比《發智論》還早集出;有許多學者認為,《阿毘曇心論》是在《發智論》之後,而比《大毘婆沙論》早(Willemen et al[1998],p. 256,note 8),但印順法師([1968],頁469-475),一一論究之後,則認定:《阿毘曇心論》不但晚於《大毘婆沙論》,而且這一系列的綱要式論書,是以《甘露味論》(T1553)為開端。

  依這個傾向來說,可以注意的有二部論書:《甘露味論》與《俱舍論》。

  《甘露味論》開宗明義,說到「持戒布施品」。這在阿毘達磨論書�堙A的確是相當獨到的切入點。論文本身說「布施、持戒、禪定思惟,必得三果:得財富、得生天、得解脫」(大正28,頁966中),廣義的說,這可看成是修學佛法的目標,也是學佛應有的內容。

  在《雜阿含經》第264經,釋尊自述過去的福德時,有這樣的說法:

 「比丘,此是何等業報,得如是威德自在耶?此是三種業報,云何為三:一者、布施;二者、調伏;三者、修道。
比丘!當知凡夫染習五欲,無有厭足,聖人智慧成滿,而常知足」
(大正2,頁68上-中)。

  這就是一般所說的三福事業(puNya-kriya-vastu),在漢譯《長阿含經》第9《眾集經》與南傳《長部》的《等誦經》,都說到在此一概念,《集異門足論》對此也有解說(大正26,頁385下-386上)。

  但在佛教知識體系�堙A足以顯示「三福事業」重要地位的,應該是「施論、戒論、生天論」,這樣的說法內容,被稱為是「諸佛常法」。

  大乘通行的六波羅蜜思想,是以布施為開端。《大智度論》在談到六波羅蜜的關係時,有這樣的說法:

 「復次,一切諸佛說法時,檀波羅蜜為初門。如經中說:佛常初為眾生說布施,說持戒,說生天,說五欲味,先說世間苦惱,道德利益,後為說四諦。以是故,初說檀」(大正25,頁387下)。

  《大智度論》此一說法,在早期佛典,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證,例如《中阿含經》第133經《優婆離經》說:

 「1. 於是,世尊為優婆離居士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無量方便為彼說法,勸發渴仰。
 2. 成就歡喜已,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毀咨欲為災患,生死為穢,稱歎無欲為妙,道品白淨。
 3. 世尊為彼說如是法已,佛知彼有歡喜心、具足心、柔軟心、堪耐心、昇上心、一向心、無疑心、無蓋心,有能有力,堪受正法,謂如諸佛所說正要。
 4. 世尊便為彼說苦、習、滅、道」(大正1,頁630中-下)。

  這樣或類似的經文,在《阿含經》/《尼柯耶》與律典,已經可以看成是一種定型文句(南傳佛典可參看Masefield[1986],pp. 58-71、166-170,Table 4)。

  此一定型文句的實質內容,就是從「施戒生天論」,到「四聖諦」,並且具有先後的次第關係。此一定型文句的經文,絕大部分在一開頭,都只是說「世尊漸與說微妙之法」、「次第說法」、「佛漸為說法」之類的話,巴利語佛典則說是anupubbi-kathA、Anupubbi-kathA(隨順說、漸說、次第說法),學者大體英譯作gradual instruction、progressive talk等(參PED,p. 39,s.v;BHSD,p. 30,s.v. anupUrvIya;Masefield[1986],p. 58;Gethin[1992a],p. 208)。至於《中阿含經》譯成「端正法」,或《興起行經》譯成「安慰法」(大正4,頁174上),應該是解釋性的譯語(這當然是假設:此一定型句,原來的用語就是anupubbi-kathA)。

  《增一阿含經》傳說,燃燈佛成道後所說的法,就是如同前引《優婆離經》的內容(〈地主品〉第1經,大正2,頁609下-610上),而漢譯《佛本行集經》(T190)的傳說,也很類似(大正3,頁662下-663上)。另外,依漢譯《長阿含經》第1《大本經》所傳,毘婆尸佛「初轉法輪」,也是如此(大正1,頁8下-9上)。不但如此,依《增一阿含經》的「彌勒下生」傳說,彌勒佛成佛後初轉法輪,也說這樣的教法(大正2,頁788中)。這樣看來,不但過去佛是說「次第說法」,未來佛也是如此。

  關於「次第說法」,涉及許多教理上的問題,例如這種教法是否以在家眾為對象;福德在解脫道的地位;釋尊在婆羅奈初轉法輪,是否有說施戒生天論等。

  水野弘元認為:「次第說法」是對完全不懂佛教的人,從世俗的簡易教義開始解說,隨其理解能力的提昇,逐漸進入高深教義,而引導至佛教的解脫;並且把「次第說法」的內容分成三個階段:「施戒生天論」、「欲為災患,生死為穢,稱歎無欲為妙,道品白淨」與「四聖諦」;這種教化方式是「對於可以用理論與言語來教導的人」而說的(參水野弘元[2002],頁147-153)。

  以教化者的立場,既然是「用理論與言語」來教導(「攝受」),那麼被教導的人就是在「聽聞」。事實上,在《阿含經》/《尼柯耶》與律典的「次第說法」段落�堙A大部分的聽法者,都是在教化者說法的「當下」就有成就(最有名的就是耶舍),這更加強了「透過『從他聞(法)』而證果」的印象(Masefield[1986],pp. 58-71就是從此一角度,來推論佛教中的divine revelation)。

  其實,在經典�堨i以看到「二因二緣,生於正見」的說法。一者、從他聞(parato ghosa);二者、正思惟(yoniso manasikAra)」(《長阿含經》第9《眾集經》,大正1,頁50上),如果說,這兩種條件是並存的關係,而不是擇一的關係,那麼就不是只有「從他聞」而已(參Gethin[1992a],pp. 221-222)。

  再進一步看,《雜阿含經》第843經說: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大正2,頁215中),這就是有名的「四預流支」。在此脈絡之下,講說與聽聞「次第說法」,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

  從另一角度來看,施戒生天論是「次第說法」的開端,教化者既然是要循序漸進,「聽聞」其內容,獲得果證。這意味著「次第說法」的內容是整體的,不可或缺的。施戒生天論是修道的基礎,本立而道生。

  《甘露味論》一開頭說到「持戒布施品」,有點燈照路的作用,在整體結構上,「《甘露味論》十六品,品名與次第,雖還有不少可商榷的,還不能完全彌補阿毘達磨的缺點,但大體來說,極為成功,不但開展了組織的、精要的新趨向,而且出發於實踐的立場,為一說理與勸行的綜合作品。可惜後來者,不能繼承這一精神,使他得到更高的發展。全論的組織次第,應這樣去理解」(印順法師[1968],頁476)。

  一般都把施戒生天論定位為人天福德道,與生死解脫的關聯性不是很直接,但《大毘婆沙論》說,要種「順解脫分善根」,可以「或因施,或因戒,或因聞,而不決定」(大正27,頁35上-中),在此意義之下,施、戒與「聽聞」居於同等的地位,而且顯示施(布施)與戒(持戒)的實踐層面,不是端座「聽聞」。另外,《大毘婆沙論》也說菩薩「行一施時,亦攝戒、慧。行一戒時,亦攝施、慧。行一慧時,亦攝施、戒,由此能障那庾多惡趣,況三惡趣而不能障耶!」(大正27,頁33上),此一見解,顯示施、戒與慧之間,有其內在的關聯性(《大毘婆沙論》所說的菩薩,往往是行位很高的),這似乎與大乘所說的「六度相攝」,同一氣息。

  事實上,由《大毘婆沙論》談到施戒生天論來看,即使在部派論書,也沒有忽略此一論題,只是像《甘露味論》那樣單獨成篇,放在最前面,確實值得注意。至於為什麼沒有再進一步發展?或許原因之一是,在當時大乘佛教已經相當發展,六度的論述已經很完整了。

  像《甘露味論》這樣的思考方式,並沒有再進一步的發展,而是轉向如同《俱舍論》那樣的結構,但這樣的發展,也是歷經許多大德的努力。(參看印順法師[1968],頁656-657的說明)

  現存《俱舍論》共有九品,第九〈破我執品〉,一般以為本來是單獨存在的論書,而被附在《俱舍論》流通。《俱舍論》的前八品,〈分別界品〉第一、〈分別根品〉第二,這是在解說一切法的體用,對一切法(有漏、無漏)作總括的觀察、分析。〈分別世間品〉第三、〈分別業品〉第四與〈分別隨眠品〉第五,「世別由業生,業因煩惱而增長」,是在說明有漏法的存在態樣與原因。〈分別賢聖品〉第六、〈分別智品〉第七與〈分別定品〉第八,是說明解脫論的結果與原因。

  基本上,《甘露味論》、《俱舍論》,還有二者之間的一系列論典,造論者是本於教學、或修證上的需求,跳出「佛所說法」的脈絡,而從「佛所說法義」的角度切入。這類型的論書,在論述的過程,雖然也一再的引述經典,作為權證,但大體上,還是離不開佛法修證的旨趣。只是因為沒有想要條理、彙整「一切佛語」的意圖,所以在選材上極為自由,論述的角度也相當的多樣化。特別是進入部派時代之後,一味和合的佛教,已經形成多元分立的狀態,再加上大乘佛教的興起,彼此之間的差異,才發展到不能視而不見的程度,從《異部宗輪論》、南傳《論事》,乃至《大毘婆沙論》所傳述部派之間的不同見解,乃至爭論,可以看出佛教內部,實際上已經發展出不同的教理體系。

  在這個背景之下,如果把《大毘婆沙論》看成是論典注解書的集大成者,那麼即使把眼光只放在論典的範圍內,在此之後,已是各種教理體系各擅勝場的階段。另一方面,從更寬廣的角度,考慮到大乘佛法的論典,佛教教理體系更是多元化,到這一時代,似乎很難以單一的體系,來歸攝全體的佛教思想。

  基於這樣的理解,可以看出,像《攝大乘論》(MahAyAnasaMgraha)這樣的論書,顧名思義,是要集錄、論述大乘佛法的教理,本論以十個論題來陳述:1. 阿賴耶識所知依、2. 三種自性所知相、3. 唯識性入所知相、4. 六波羅蜜多彼入因果、5. 菩薩十地彼因果修差別、6. 菩薩律儀增上戒體、7. 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增上心體、8. 無分別智增上慧體、9. 無住涅槃彼果斷體、10. 三種佛身彼果智體。而這十個議題或主張,《攝大乘論》本身認為就是大乘佛法超勝的地方。《攝大乘論》這樣的結構,可以簡化成:有情身心的存在,以及由繫縛到解脫,由雜染到清淨的原因與結果。但《攝大乘論》在論述的形式與內容上,與其他的作品並不相同,所以才有其特色,也就是在陳述自身見解的同時,也隱含著對其他體系的評價。甚至對有些論典,會直接點名批判。

  不過,《瑜伽師地論》也被認為與《攝大乘論》同屬於瑜伽行派的論典,而《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第十五在結尾部分,也有一段「自我命名」:「如是圓滿顯示,一切菩薩學道及學道果,名〈菩薩地〉,具說一切菩薩學道及學道果,一切種教實依處故。又,此〈菩薩地〉亦名〈菩薩藏摩怛理迦〉,亦名〈攝大乘〉,亦名〈開示壞不壞路〉,亦名〈無障智淨根本〉」(大正30,頁575中)。〈菩薩地〉自己說到五種名稱,這種「一論多名」,可說與前文說的「一經多名」,完全一樣(參3.1.之中,《佛教圖書館館訊》第33期,頁49),但《瑜伽師地論》〈菩薩地〉自稱是〈攝大乘〉,這與《攝大乘論》(MahAyAnasaMgraha)要如何區別?其實〈菩薩地〉說明菩薩學的方法與結果,其形式與內容與《攝大乘論》並不相同。

  《發智論》、《甘露味論》、《俱舍論》這一些部派的論典,乃至《攝大乘論》、《瑜伽師地論》、《中觀論頌》的印度大乘論典,或是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覺音的《清淨道論》,甚至是印順法師的《成佛之道》(參鄭振煌[2002]),造論者都是基於一定的理念,以「法義」為基礎,嘗試在一部論典�堶情]《瑜伽師地論》比較複雜),在相當程度的範圍內,「完整」把佛法修證、信仰的教理呈現出來,但似乎都沒有自認把「所有」的法義,全部含攝進來。而這幾部論典,大體上都只是造論者作品之一,換句話說,即使要知道造論者的思想全貌,還要從其他的作品來看。不但是這樣,如果再往上一層看,這些作品本身固然已成一家之言,但如果放在其所屬的傳承或是宗派來說,可能又要有更寬廣的角度。再進一步的說,即使是同一宗派,除了宗派內部本身的發展之外,不同區域的發展,也不可忽視,例如在中國所發展出來的一些宗派,有的傳到韓國、日本,在當地又有進一步的演變,而這一些都是有意義的。

  如果跳出造論者個人的思想體系,甚至「揚棄」宗派、地區的脈絡,也許可以從比較「中性」的角度來看佛教的知識體系。在漢譯《中阿含經》第30《象跡喻經》,傳說舍利弗告諸比丘:「諸賢!若有無量善法,彼一切法,皆四聖諦所攝,來入四聖諦中」(大正1,頁464中),雖然說「無量善法」、「彼一切法」,不過在該經�堶情A只是對四聖諦的內容作大體的解說。「四聖諦」可以說是統攝佛教教理很方便的骨架,其他也可以看到「境行果」、「信、解、行、證」等不同的結構來判攝佛法的思想體系。在某個角度來說,這些比較「中性」的角度,可以收攝不同的體系,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佛教歷經二千多年的發展,在地理上又涵蓋南亞、東亞、中亞、東南亞;除了這些傳統的佛教地區外,晚近佛教在歐美地區的傳播,也可以成為研究的主題。這麼複雜的情況,如何以簡要的架構來舖陳、組織,的確是一大挑戰。

6佛教知識體系的「當代性」

  釋尊住世時,就曾因億耳(SoNa-koTikaNNa)的請求,而允許「邊地」的教團,放寬戒律上的若干規定。這是基於特定的原因,對特定事項所作的改變,而且是佛典傳述下來的,對熟悉佛教傳統的人來說,也許不會覺得意外,不過,英國的歷史學者Sir Charles Eliot在1920年代的後期,就有不一樣的感受。Sir Charles Eliot就其個人實地觀察所得,而想到:日本的淨土宗(Pure Land Buddhism of Japan)是否可以稱得上是「佛教」。他的想法是:毫無疑問的,淨土宗是源自佛教;除了其最早時期的狀態如何還不明瞭之外,淨土宗嗣後階段的發展都很清楚,只不過還有一點疑問:這樣的發展形成如此全面的轉化,我們是否能把瞿曇(Gotama)的教法,與親鸞(Shinaran)的教法,給他們相同的名字(即佛教)?

  以上這一段話,是Nattier([1997])開場白的一部分,她的目的是要說明,佛教學術圈�堙A說英文語系的佛教學學者(English-speaking scholars of Buddhism),對於淨土類型的佛教(Pure Land),總是有著定位上的困擾,有些不安。大體上,英國與美國的學者在學習階段,所接觸的資料主要是十九世紀後期以來,從巴利語翻譯成英文的上座部聖典,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面對著所謂史上佛陀(the so-called historical Buddhha)那種呈現出來生活嚴謹、專精禪修的教法,再看到大、小部《阿彌陀經》(SukhAvatIvyUha)所表現出來華麗的天界形象、信仰傾向的語言,實在很難找出二者之間有怎樣的關連。而Sir Charles Eliot並不是唯一,也不是最後一個表示這種疑問的,在美國的大學講授「佛教概論」課程的人,很可能也都聽過類似的感受,而表示這種感受的是年輕的大學學生。

  Nattier([1997])以這樣的開場白,切入她的主題:阿�辿繰b土思想的發展軌跡。因為她認為:西方人之所以很難去體會(to appreciate)淨土教,「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早期巴利佛典所看到的釋尊教法,與阿彌陀佛信仰的教典之間,顯然看不出有任何關連。

  對於這樣的報導,在熟悉漢傳佛教的人來說,可能會覺得這樣的感受未免「大驚小怪」。在中國的判教思想�堙A《阿含經》所表現的釋尊教法,與《阿彌陀經》的彌陀信仰,都是釋尊的因機設教,各有因緣,意趣不同,形式上也有差異,但不會懷疑這些都是佛教。可是Nattier([1997])的報導,還是有值得思考的地方。

  首先,Nattier固然說到,這些學者「覺得」巴利上座部佛典與彌陀信仰教典之間,欠缺必要的關連性,但也特別以注解的方式說到:這樣的差異,其實是表面的,巴利佛典的學者(scholars of the PAli texts),終於開始從十九世紀後期與廿世紀初期,歐洲理性主義(European rationalism)對巴利佛典所提供的解釋(也許說是「限縮」constrained,可能更恰當)中解放出來,他們漸漸體會到,巴利佛典也經常說到佛教解脫者也使用超自然的神力,天界的存在(與重要性),以及鬼神道的活動等(Nattier[1997],p. 1,note 1)。

  Nattier此一陳述是不是普遍的現象,也許有不同的看法,但歐美的佛教研究在所謂「後殖民論述」,或是「東方主義」(Orientalism)的趨勢中,也沒有缺席(如Lopez[1995]、Hoffman[1996]、Nattier[1997b]、Amstutz[1997])。佛學研究雖然不是「後殖民論述」的主流,但在此一趨勢中,多少是在檢討、反省。十九世紀以來,歐洲人對佛教的理解到底是怎樣?比較極端的看法是殖民者(包含行政長官,文化與宗教人士)在被殖民的社會,搜集資料、實地調查,然後以他們原有的設備,包括研究的工具、方法,配合歐洲的主流思想,「創造」出佛教的形象,再回過頭來告訴被殖民者或其他人,佛教就是這個樣子;而被殖民者基於不對稱的地位,不自覺的以為佛教就是這樣。

  這樣的說法其實太過簡化,心態上也不夠開放。例如,日本並沒有被殖民,它本身就是一個殖民者,但從明治時期,就派遣許多留學僧到歐洲,與當時的佛學研究主流接軌。PED的編者在「編後語」(p. 738)說到,這部辭典能夠問世,要感謝出資者對巴利聖典學會「辭典基金」的捐助,特別是慷慨的日本捐助者(especially generous Japanese donors),可見日本佛教界是出力又出錢,參與其事。另外,相對於英國、法國或荷蘭等在南亞或東南亞的「進出」,德國的情況又不一樣,但德國在印度學與佛學研究的成就,是此一趨勢中的一大主流。這些都不是「殖民者」vs.「被殖民者」的緊張對立、糾葛纏繞所能解說的。

  從釋尊住世開始,佛教的教化區不斷的擴大,原本被認為是「邊地」的地方,也都有佛教的足跡,而這樣的四處弘化,是佛弟子主動的向外移動,特別是佛教跨出印度文化的領域,不管是從印度到錫蘭,以及從印度到中國,都是佛教「主動的站起來,走出去」,而且一直是這樣。相反的,到了十八、十九世紀,佛教走向歐洲乃至美洲,多少是「被動的被拖拉出去」,再加上種種的原因(如佛教在亞洲許多地區,有截然不同的發展,沒有同質性的認同主體,所以才會有Sir Charles Eliot的疑惑),所以不管喜歡還是不喜歡,佛教的表現方式與內容,多少只能順從當時的主流文化。

  當代人要如何看待「現代化」的佛教表現方式與內容,其實不一定要在「後殖民論述」的脈絡之下。殖民者vs.被殖民者,總是意味著糾葛不清的複雜情境,西方接觸佛教已經有二百年的歷史,從各個角度來說,已經可以形成一門「西方佛教史」的課題。在回顧西方人怎麼理解、看待佛教的問題時,類似中國接觸佛教時的「格義」,在許多領域都顯然可見。例如被中國佛教奉為八宗共祖的龍樹菩薩,在西方學界的眼中,有多重的身分,而可以說「西方世界百年來的龍樹研究,大體上是在西方式的眼鏡底下所見到的龍樹身影」(萬金川[1998],頁180-196;林鎮國[1999],頁181-204)。

  現代的佛學研究,其實是奠基在西方的「學術典範」。本來,在西方社會�堙A這些「學術典範」主要是學術圈的人在運用,學者透過這些典範、工具所呈現出來的佛教,一方面是學術成就,但同時也是西方有志或有興趣認識佛教的主要來源。而這樣的成果,也回過頭來影響佛教原來存在的地區。

  以台灣來說,從日據時期,就在日本的影響之下,多少知道西方的佛學研究,但同時也與大陸地區的佛教傳統,保持一定的關係;光復之後,中國佛教不斷的傳進來,接著又與歐美的佛學研究開始接觸。到了近幾年,世界上各類型的佛教一再的「進口」到台灣,而且都有一席之地,似乎沒有引起困擾。

  如果把佛教的認知,粗分為研究型與信仰實踐型,這兩種在台灣都各有一片天地,而且是彼此輾轉增上,的確是非常稀有難得。但也有一些現象值得注意,因為這涉及如何來呈現佛教的知識體系。

  就信仰實踐型的佛教來說,許多信眾其實也還在格義的階段,一方面各種類型的「進口」佛教,一定有其特色,有別於其他的類型,才會主動或被動的引進原本已有豐富佛教信仰的地區,但究竟其真正的特色在哪�堙A還有待與在地的其他類型進一步的互動。另一方面,語言的隔閡,還要再克服。釋尊住世時,佛教的「語言政策」就是佛弟子用他們自己的語言來理解佛法,如果說要信仰、實踐佛法,還要分別先熟悉西藏語、巴利語、錫蘭語、緬甸語、泰語或是英語等,不一而足,在形式上或實質上,都是一種障礙。

  就佛學研究來說,台灣本來並沒有西方的「學術典範」傳統,雖然知道有這樣的工具,但還沒能形成一個群聚效應。有人說這是「誤期的現代性」(林鎮國[1999],頁159-175),而還沒有來得及「現代化」,就已經開始在面對「後現代」。說得比較突兀一點,就是「前現代」與「後現代」並存。就好像Sir Charles Eliot多少是以錫蘭上座部的經典所呈現出來的釋尊教法作為基礎,而對於親鸞淨土宗的定位有疑問。但西方學者對那個時期所建構的佛教形象也開始在反省,重新思考,那麼在台灣地區如何來呈現佛教的知識體系?

  本文所說的「經典名稱」,嗢陀南(攝頌)、數法(「增一法」)、法門,乃至摩得勒迦(本母、「論母」)等,固然可說是主題詞,而三藏的觀念乃至《甘露味論》等一系列的論書,也都呈現佛教知識體系的不同面向。但這些都是存在於被認為是「大藏經」�堶悸漱漁e。在宗教上,「大藏經」之類的聖典,是一切論述的根本,但如果只注意這一些,即便是以現代的方法、工具來處理,一不小心,有可能會變成「知識考古」。

  另一方面,現代歐洲所發展出來的佛學論述(美國的佛學進路雖與歐洲截然不同,但可說是同源異流),在形式上與內容上,都還是現今的主流,而他們的研究成果,多少影響著佛教的表現形式(新進傳到台灣的各類型佛教,是否曾經受到歐洲現代佛教論述的影響,值得思考),如今又吹起「後現代」之風,台灣怎麼來面對這樣的新局面呢?

  從佛教的發展看來,佛教知識體系一直帶有「當代性」,這同時也隱含著「在地化」。架構佛教知識體系時,「當代性」可以符應現有的知識形式與內容。

  如果時光倒流,把場景拉到西元二、三世紀的印度佛教,當時的人要架構佛教知識體系時,也碰到一些問題:《大毘婆沙論》已經說到,有些佛典的文字發生「誤傳」,造成理解上的差異;還有「著文沙門」,因為「執著文字,離經所說,終不敢言」(大正27,頁259中),因而有詮釋上的爭論。而法身(dharmakAya)已經是重要的概念,但在現存的《尼柯耶》�堙A「法身」的用語,只出現一次(假定當時的人所看到的與現存的一樣),而且不是大乘佛法所說的那種意義(參印順法師[1981],頁269),但《大毘婆沙論》對於法身與生身的討論,反映「佛身論」的重要見解。又《大智度論》傳說:「一切聲聞法中,無揵闥婆城喻」(大正25,頁103中20),現存的漢譯《阿含經》或南傳《尼柯耶》,確實看不到大乘佛典所說的「揵闥婆城喻」,但是《大智度論》所說:「如聲聞法中,常以十六不及一為喻。大乘法中,則以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大正25,頁320中18-19),不過,在漢譯《雜阿含經》卻可看到「乃至算數譬類不可為比」(大正2,頁108中3)。

  從這些事例,可以看出,他們也注意到「當代性」(與「在地化」)的問題:佛教知識內容,不斷的發展,而每個時代與地區的佛弟子,都面臨這樣的問題:怎樣表現佛教?二十一世紀的佛弟子,要以知識管理、知識體系、主題詞等等「創新的語彙」,整理全體佛法,的確要有不一樣的思惟,在延續與創新中,找出適當的立足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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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之《大正大藏經》是使用中華電子佛典協會之「CBETA電子佛典系列」光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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