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三十五/三十六期 92年12月

《四分律辭典》編輯

香光書鄉出版社 律藏辭典編委會編輯 釋見晉


【摘要】:《四分律辭典》目前正在編輯中,是一部佛教比丘、比丘尼戒律的專科辭典。本文茲就筆者編輯本辭典之經驗,介紹其編輯緣起與宗旨、讀者對象、收錄條目的範圍和原則、編排索引、條目撰寫等編輯企劃,最後列出本辭典目前進度,並附上初擬的「凡例」供參考。

關鍵詞:戒律;四分律;辭典;專科辭典;工具書


編輯緣起與宗旨

  對於有心實踐、研究戒律者而言,一部有水準的戒律專科辭典(專門辭書)是必要的工具書,它不但能使僧眾及學者踐行、研究戒律之所需獲得立即有效的幫助,也表徵了佛教及社會整體的文化水準。而目前坊間雖有一般性的佛學辭典,但收錄的戒律相關條目不足;或有字詞出自律典,其詮釋卻混雜多種時空的流變,反而看不出該詞彙原始的意義。為協助有心研戒者能正確了解漢譯律典中戒律相關詞彙的意義,香光書鄉出版社計劃編輯律藏語彙辭典。

  現存的律典包括漢傳五部廣律──法藏部四分律、化地部五分律、說一切有部十誦律、根本說一切有部根有律、大眾部摩訶僧祇律,以及南傳上座部的巴利律典和藏傳根有律典。此外,尚有迦葉遺部的解脫戒經漢譯本,以及根有律、四分律的部份梵文資料。在中國,自唐代以來,四分律以其內容完整、易於了解,成為漢譯廣律中最盛行的一部,因此,我們以編纂《四分律辭典》為編輯律藏語彙辭典的第一階段工作。

  《四分律辭典》的編纂以實用、正確、能指引相關資料為原則,期能協助讀者藉著正確了解《四分律》中戒律相關詞彙的意義,理解該時期社會及僧團生活的景況,並引發讀者深入律典的興趣,成為教界及學界踐行、研究戒律時不可或缺的工具書。

讀者對象

  為編輯本辭典特擬「各類型讀者需求」(見表一),本辭典設定的服務對象為學歷在高中程度以上、可閱讀中文,並具有下列需求者,包括:一、對戒律、僧團生活有興趣者。二、有心深入律藏者。三、研究主題與戒律、律藏、僧團、寺院等直接或間接相關者。四、需要具備戒律基本常識,以如法持戒、遵循僧團律制生活的僧眾。

  以下舉例說明幾種讀者對象:

  此處,「研戒者」指對戒律的了解具中等以上程度的僧眾。其中,稍具戒律基本常識,有心深入律藏,研戒、持戒的出家人,為戒律的踐行者,是最需要了解戒律的人,更是延續僧團以住持正法的中堅份子,未來還可能成為佛學院或寺院的教師。

  研究主題與戒律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學者、研究生需具備戒律基本學養。而學者整理僧團的史實、戒律的理論,不但可供佛教界參考,也為人類文化的足跡留下客觀的記錄和評論。他們也可能是佛學院學生的老師。

  佛學院學生及新受具足戒者則須具有戒律基本常識,以儘速了解及適應僧團如法生活。

表1 各類型讀者需求(表中使用代號:3 表極需了解;2 表需要了解;1 表需要稍有了解;× 表不需要。)

讀者需求

讀者類型

備註

(解決需求的管道舉例)

研戒者

學者

佛學院學生

新受具足戒者

律師

中等程度

戒律學

其他

了解術語

一、了解戒律基本術語

3

3

3

2

2

2

1. 查辭典、百科全書
2. 聽講戒光碟、錄音帶
3. 看概介戒律的書
4. 佛學院的戒律課程
5. 僧眾研戒、討論,請教師友

二、詳細、深入了解律藏中專有、特殊詞彙

3

2

2

×

1

×

6. 查律藏中的詮釋
7. 檢索律藏及註釋的圖書、資訊
8. 解讀律藏資料並作分析、歸納

基本應用

三、了解律藏中各波羅提木叉戒條的開遮持犯

3

2

2

1

1

2

9. 僧團生活的經驗
10. 參訪僧院

四、認識戒律相關用品及其使用法。例:袈裟、尼師壇

3

3

2

×

1

2

五、依律師所教,明白如何在生活中踐行戒律

3

3

1

1

1

2

研究

六、了解律藏記載的僧人生活情況

2

2

2

1

1

1

11. 查辭典、百科全書的重要出處等
12. 律藏資料作統計、解讀、分析、歸納
13. 參考古今中外對戒律詮釋的文獻
14. 閱讀相關的研究專書,如:戒律學,印度風俗、文化、歷史,社會學……
15. 研究史料(正史、野史)
16. 檢索參考文獻目錄
17. 田野調查

七、了解戒律的流變

3

2

3

2

1

1

八、研究考證戒律內容及其對僧人、僧團、社會的影響等等

2

2

3

2

×

×

深入應用

九、研擬適用於現代社會、僧團,且貫通個人戒、定、慧修行的戒律持守原則及具體作法

3

2

×

×

×

×

18. 深入研讀制戒緣起等律藏的內容
19. 累積僧團生活、僧團組織領導的經驗
20. 具戒定慧修持的經驗
21. 參考古今中外各僧團乃至不同教派的作法

編製型態與規模

  《四分律辭典》為解釋佛教比丘、比丘尼戒律的小型專科辭典。預計收錄條目3,000筆,篇幅50萬字,版式為二十五開本(長22公分,寬16.5公分),約500頁。

  在編輯企劃過程中,曾考慮究竟應該編辭典還是採用百科全書的型式,最終考慮讀者的基本需求及編輯群的經歷,決定編輯專科辭典。

收錄條目的範圍和原則

  初步廣泛蒐集所有戒律語彙,並未限定時空或特定部派的律,由《大正藏》、《漢譯南傳大藏經》、《大正藏律部索引》中蒐集語彙,並參考《國譯一切經.印度撰述部.律部》的注釋,以及《佛教語大辭典》、《望月佛教大辭典》等等。舉凡戒律術語,及與戒律密切相關的佛教活動、制度名、建築名、度量衡、食物、器物、特殊風土民情等,皆在編纂之列。初選收錄約7,000筆,收錄原則如下:

一、重要戒律術語,例:波逸提、別眾。

二、在戒律中有異於一般意義者,例:淨、眾。

三、為了解戒律術語所需要知道的一般用語,例:摶食、共期。

四、為了解印度風俗器物,需要知道的制戒背景,例:壞生種、舍羅、故二。

五、有詳盡資料可以再作解釋說明者,例:病人有五事易看。

六、在《大正藏律部索引》中只出現一、二次,但:

1. 為音譯的詞,需要解釋才知其意義者,例:摩摩帝、深摩舍那處缽。
2. 會影響對其他詞彙觀念的了解者,若不解釋,可能認識偏差,例:食家、寶。
3. 需要知道才可解讀律藏者,例:十種衣、比丘尼教授食。
4. 其中,若只出現一、二次,而且沒有資料可以再作解釋說明的,或不增益了解者,不錄。

七、近人著述、學術文獻常見詞、寺院生活中常用詞、現代常被誤解的觀念,若未出現在律典中並不特別收錄。

  以初選條目為基礎,《四分律辭典》條目內容包括《四分律》中主、次要戒律語彙;又考慮現代人解讀律典古漢語的困難,特別增列非屬戒律術語的古漢語條目。增列的古漢語辭彙包括:

一、現代人容易望文生義而錯解者,例:大家、反復、伴黨。
二、現代白話不通用,需解釋才能精確解讀律藏語句者,例:「著」數中、作人、折喻、制限。
三、同義但古今通用字不同體,例:食「直」、衣「直」。

  條目複選方式乃由專人讀檔選擇研判取捨,原則如下:

一、條目名稱選取範圍以四分律(《大正藏》22,No.1428)為限。律宗祖師詮釋四分律的名相(術語),而為《四分律》所無者,不錄。例如:戒種,不錄。
二、請教辭彙學專家,依據詞彙學原理決定蒐詞的標準。刪去無固定意義(固定性)的「自由詞組」條目。例:八法、九法、十法。
三、由資料內容判斷該條目值得列為條目否。即資料夠寫成一個條目,且有解釋的必要。
四、讀檔時同時決定撰稿字數等級,插圖大小等級。

條目總數及字數分級

  目前全書收錄的語彙計戒律相關術語約2,000條、古漢語辭彙約1,000條,其中獨立條目共約2,500條。

  條目分為大、中、小三級。大條目內容(包括引文的字數)約600字,中條目內容約300字、小條目內容100字。分級原則如下:

一、整理收錄條目間的關係架構,以較關鍵者為重。
二、以常用、重要的戒律術語、觀念為重。
三、依該條目撰稿檔的資料內容多寡,來估計大約可寫多少字。例:「別眾食」重於「別請」。

條目撰寫目標

  本辭典條目解釋的撰寫目標說明如下:

一、文字淺白,高中以上學歷即可明白,可去除一般人對戒律深奧難解的成見與畏懼。
二、條目解釋將律藏內容加以組織、歸納,有助於初學者掌握要點。
三、資料引用完整正確:

1. 撰文時參考資料完整、取材嚴謹的中外重要文獻,包括律藏、律論、律疏、有關印度文化的文獻、現代律學權威學者的研究成果、戒律方面的專題論著、各類佛教辭書、一般辭書及百科全書。
2. 凡引用資料必查證原典出處。
3. 所列之出處資料,如書名篇名、頁數等正確無誤。
4. 引文之用字句讀正確、刪節適當。

四、不混雜不同時空、不同部派的觀念:

1. 對條目的解釋,以其在聲聞戒律中的意義為限,不收錄菩薩戒的說法。
2. 採四分律的說法為主軸。
3. 時空上以當時期的印度為範圍。

五、解釋客觀正確:

1. 取材適當,引導讀者注意到戒律在僧尼個人、僧團、大社會三者之互動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肯定戒、定、慧等持為如法,不致因取樣及詮釋偏差而落入持戒的死胡同。
2. 文字表達簡潔、精準,合於邏輯,易於了解且不造成混淆。
3. 引用客觀資料,不夾雜主觀的宗派立場。
4. 邀請研究佛學、世學的學者,及具僧團經驗、研究戒律的出家眾擔任編輯、審校。藉由專家對印度文化、戒律、今日僧團生活景況等各方面的了解,立體解讀平面的文字資料,使戒律的理論及踐行都不偏廢。

六、審校嚴謹,內容包括釋義用語、格式體裁、資料引用等皆經過仔細的統整與複檢。
七、為令深入研戒者有明確指引的線索,搜尋相關資料,特別針對:

1. 重要的出處附律典原文,以提供客觀資料幫助了解。
2. 列出參見條目、互見條目並附頁數,以利讀者查閱可幫助了解該條目的其他條目。
3. 附錄提供實用且具參考價值的資料,包括:中、英、梵、巴、藏條目名稱的對照表;四分律僧戒、尼戒對照表等等。

編排和索引

  全書條目的排列方式依中文筆劃由小到大排列,筆劃相同者依首字部首由簡到繁排列;若首字相同者,則以次字的筆劃簡繁為序,其餘類推。編輯次第將先依類別完成試行本,待全部完成再依中文筆劃排列正式出書。

  索引的編排以完整實用、易於查索為目標。索引方式有五種,即依條目名稱作中文筆劃檢索、注音檢索、漢語拼音(大陸羅馬拼音)及二種類別索引。其中二種類別索引說明如下:

  第一種類別索引仿《大正藏律部索引》的類別,分為戒律術語及與戒律密切相關的佛教活動、人名、地名、制度名、建築名、度量衡、食物、器物、特殊風土民情等。

  第二種類別索引稱為「僧制分類法」,乃編者從僧伽制度的角度,將戒律內容分為七大類:一、僧伽的共修生活,包括說戒、安居、自恣等。二、僧伽的生活依憑,包括藥、法、房舍、皮革、衣等。三、僧諍的處理,包括瞻波、破僧、拘睒彌、滅諍等。四、犯戒處置,包括呵責等。五、入僧團的各種規定,包括比丘尼等。六、維持比丘、比丘尼身份的要件,包括波羅夷、僧殘等。七、時空中演變的僧制,包括集法毘尼五百人、七百集法毘尼等。

  此外,由於第二式注音(臺灣羅馬拼音)使用人數少,中文簡字筆劃索引不適使用正體字的律藏,故不予採用。

目前進度

一、條目撰寫:已撰寫初稿1,200筆。繼續撰寫中。

二、條目審校:已完成200筆初審,其餘初審、二審、三審陸續進行中。

三、初擬辭典之凡例。(見附件)

四、相關工作:

1. 律藏電子書:完成大正藏律部22、23、24冊的建檔工作。
2. 律藏標段:完成四分律卷三十一至卷六十(犍度篇)的新式標點及分段、段落標題。
3. 編輯注解電子書:將結合條目撰寫成果,編輯四分律注解電子書。
4. 版本校勘:四分律版本校勘待進行。
5. 戒律相關出版品:已發行有聲書《四分比丘尼戒講錄》光碟,即將出版《四分比丘尼戒講記》、編輯戒律課程教材(沙彌律儀、比丘尼戒、僧伽制度)。

結語

  辭典編輯是件嚴謹以待的工作,所需的時間長、工作瑣碎又辛苦,成書才見成績,而且要把參與工作的人員訓練成戒律學、語言學及辭典觀念並具的人並不容易。《四分律辭典》編輯群採用邊做邊學的方式,藉著資料蒐集整理、戒律教學,及充實僧團行政經驗、個人戒定慧修持、相關的世學背景常識等方式來自我訓練。並期望教界、學界大德不吝提供寶貴意見,讓本辭典更臻完善。我們期許《四分律辭典》的編纂,能協助讀者澄清戒律辭彙的意義,引發其深入律藏的興趣,了解四分律成立時期僧團戒律生活的景況,藉此正確解讀律典,看到僧尼個人、僧團、大社會三者互動的關係,正確掌握戒律的精神與踐行原則。

 

【附件】
《四分律辭典》凡例
一、條目及選材
  條目名稱選取範圍以四分律(大正藏22,NO.1428)為限。主要運用漢譯律藏(四分律為主,其餘律為輔)來說明條目的意思,即所謂以律藏解釋律藏。所謂「其餘律」係指大正藏22、23、24、40、85冊。
二、用字符號說明
  「◎」符號的後面,表該辭條的書證引文。
  書證的括號「()」中,表示大正藏中的頁數、欄位、行數,如:694a14,694表示頁數於大正藏第22冊第694頁,a14表示於經文中的上欄第14行。若引用四分律以外的律典,才標示大正藏第幾冊(如T24,表大正藏24冊)。
  引自大正藏的正文中,若有字與其他版本不同而以其他版本為宜者,以其他版本的字取代,並以 [ ] 標出該字。讀者欲知正文所用字,請逕查大正藏。
三、編寫體例
  辭條結構包括:釋義、書證、參見或互見條目。先說明該條目,隨後附上相應的書證原文及出處,二者以不同字體區別之。(條目名稱以黑體字表示之,文中的釋義以細明體表示,書證則用標楷體作為區別。)
  以條目「尼師壇」為例:
1. 「尼師壇」為條目名稱,以黑體字表示。
2. 「即坐臥具……半磔手的寬度」為尼師壇的釋義,以細明體表示之。
3. 「◎若不受請……裁竟波逸提」為出處即所謂書證,以標楷體作為區別。


 尼師壇
  即坐臥具。比丘(尼)坐臥時,敷於地上或臥具上的長方形布,為防禦地上植物、蟲類以保護身體,及避免三衣損壞、臥具污損。其緣起是因比丘身出不淨而弄髒臥具,佛陀除教導比丘(尼)睡眠時要保持正念、不散亂外,並聽許作尼師壇。其大小應為長二磔手,寬一磔手半,最多可再增加長寬各半磔手的寬度。

◎若不受請遍行房舍,見異處以眾僧臥具敷在露地,不淨所污。時,天大暴雨,世尊即以神力令眾僧臥具不為雨漬。……若比丘念不散亂而睡眠者,無有此事,況阿羅漢。自今已去,聽諸比丘為障身、障衣、障臥具,故作尼師壇。(694a14)

◎坐具中,梵云尼師壇,此翻隨坐衣。制意中初顯意,為身者,恐坐地上有所損故;次為衣者,恐無所籍三衣易壞故;為臥具者,恐身不淨污僧床榻故。(T40, p. 367a20)

◎若比丘,作尼師壇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二磔手,廣一磔手半,更增廣長各半磔手,若過,裁竟波逸提。(1020b14)


   互見條目:三衣、一磔手


  比丘與比丘尼同制者,行文中以「比丘(尼)」表示;只規範比丘而不及於比丘尼者,則以「比丘」示之;只針對比丘尼者,行文中一律寫「比丘尼」。
  凡釋義中有相關條目可提供讀者進一步瞭解者,列於參互見欄(並附上該參互見條目在本辭典中的頁數)供讀者查索。
四、排序方式
  全書條目依中文筆劃由小到大排列,筆劃相同者依首字部首由簡到繁排列;若首字相同者,則以次字的筆劃簡繁為序,其餘類推。
五、檢索方式
  索引的編排方式有五種,即依條目名稱有中文筆劃索引、注音索引、漢語拼音(大陸羅馬拼音)索引及第一種類別索引、僧制分類法索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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