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三十三期 92年3月
佛典「疑偽經錄」考察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王文顏【摘要】:本文的重點,在於介紹唐代及其之前,佛典目錄對疑偽經的處置概況,並討論其中幾項較特殊的現象,文末對疑偽經的文獻價值作一評述。 關鍵詞:疑偽經;佛典目錄
甄別疑偽經是古代佛典目錄編纂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許多古代佛典目錄都將「疑偽經錄」列為重要的體例之一;據筆者仔細檢索所得,唐代及其之前的古代佛典目錄,有九部列有「疑偽經錄」;又據唐《開元釋教錄卷十》得悉,已佚的古代佛典目錄之中,亦有三部將「疑偽經錄」列為體例之一。茲依年代先後為序,逐一考察如下: 一、綜理眾經目錄 本經錄是東晉道安法師所編纂的,簡稱《安錄》。原書已佚,但其大部分內容則被引錄於梁僧祐律師所編纂的《出三藏記集》之中,因此現在我們雖無法窺見《綜理眾經目錄》的全貌,但從《出三藏記集》之中,尚可勉強考見其梗概。據《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安公疑經錄第二》一節所載,得悉道安法師在編纂《綜理眾經目錄》時,其「所見」或「所知」的疑偽經,總共有「二十六部、三十卷」,其中「九部、九卷」(自《大阿那律經一卷》至《覓歷所傳大比丘尼戒一卷》),道安法師分別於經名之下註明「闕」,可見道安法師雖斷定這「九部、九卷」經典是疑偽經,但並未「親見」其經本;至於其他「十七部、二十一卷」(自《寶如來經二卷》至《四事解脫經一卷》),道安法師曾逐本略加考訂(《毗羅三昧經二卷》除外),則應該是道安法師「親見」或流通於當世的疑偽經。 二、出三藏記集 本經錄是梁朝僧祐律師所編纂的,簡稱《祐錄》。僧祐律師在列舉道安法師《綜理眾經目錄》所著錄的「二十六部、三十卷」疑偽經之後,緊接著安排<新集疑經偽撰雜錄第三>一節,收錄疑偽經凡「二十部、二十六卷」,對於這「二十部、二十六卷」疑偽經,僧祐律師又詳加甄別為二大類,前「十二部、十三卷」為不知偽撰者;後「八部、十三卷」為確知偽撰者,僧祐律師分別於每部疑偽經之後註明偽撰來歷,例如於《佛所制名數經五卷》之下註云:「右一部,齊武帝時,比丘釋王宗所撰,抄集眾經,有似數林,但題稱佛制,懼亂名實,故注于錄。」 三、眾經目錄(法經錄) 本經錄是隋開皇十三年(西元五九三年)五月十日,大興善寺翻經沙門法經等人奉敕修撰的,並於開皇十四年七月十四日完稿進呈,簡稱《開皇錄》或《法經錄》。本經錄成書於隋朝統一天下之後,代表南北朝時代佛經流通概況的總結。 《開皇錄》對於疑偽經的處置,比起道安法師的《綜理眾經目錄》和僧祐律師的《出三藏記集》,顯然有很大的差異,首先,就登錄的經典數量而言,據筆者統計所得,《開皇錄》總共收錄疑偽經「一百九十五部、三百九十卷」,大約是前述二部經錄收錄數量的三倍,這顯示梁僧祐律師編撰《出三藏記集》之後,疑偽經增加的數量十分驚人,同時也展現《開皇錄》統合全國並總結檢討南北朝經典的成果。 其次,在體例安排方面,《開皇錄》有三項創舉:「分大小乘」、「分經、律、論」、「分疑惑、偽妄」,以上三項創舉錯綜組合之後,即出現十二種類別,因此《開皇錄》對於疑偽經的登錄,即分散在十二處,茲將其登錄情況引述如下: 1. 卷二<眾經疑惑五>:收錄大乘疑惑經二十部、二十九卷。 2. 卷二<眾經偽妄六>:收錄大乘偽妄經八十部、二百一十七卷。 3. 卷四<眾經疑惑五>:收錄小乘疑惑經二十九部、三十一卷。 4. 卷四<眾經偽妄六>:收錄小乘偽妄經五十三部、九十三卷。 5. 卷五<眾律疑惑五>:收錄大乘疑惑律一部、二卷。 6. 卷五<眾律偽妄六>:收錄大乘偽妄律二部、十一卷。 7. 卷五<眾律疑惑五>:收錄小乘疑惑律二部、三卷。 8. 卷五<眾律偽妄六>:收錄小乘偽妄律三部、三卷。 9. 卷五<眾論疑惑五>:收錄大乘疑惑論一部、一卷。 10. 卷五<眾論偽妄六>:收錄大乘偽妄論一部、一卷。 11. 卷五<眾論疑惑五>:收錄小乘疑惑論一部、一卷。 12. 卷五<眾論偽妄六>:收錄小乘偽妄論二部、十卷。 由以上引述看來,《開皇錄》對於疑偽經的處置,可謂體例完備,條理分明。 四、眾經目錄(仁壽錄) 本經錄成書於隋仁壽二年(西元六○二年),是大興善寺翻經沙門及學士奉敕修撰的,簡稱《仁壽錄》。又據《開元釋教錄卷十》得悉,本經錄又稱為《隋仁壽年內典錄》,是《大唐內典錄》成書之時(唐麟德元年:西元六六四年),通行於京城的佛典目錄。 本經錄登錄疑偽經共「二百九部、四百一十三卷」,凡「名雖似正,義涉人造」(見本經錄卷四)的經典,均列入此中,就數量而言,比起《開皇錄》的「一百九十五部、三百九十卷」,略有增加,但若詳加比對,其實是「有增、有損」,只是「增多、損少」而已。又本經錄將《開皇錄》新創的「疑惑、偽妄」兩例合為「疑偽」一例,其做法含糊籠統,後世經錄取法者不多。 五、眾經目錄(靜泰錄) 本經錄是唐代東京(即洛陽)大敬愛寺的「藏經目錄」,龍朔三年(西元六六三年)正月二十二日,釋靜泰奉皇太子之命「敕修」而成,簡稱《靜泰錄》。因為它是東京大敬愛寺的「藏經目錄」,屬於某一寺院自有的藏書目錄,因此權威性遠遜「欽定」的經錄,《大唐內典錄卷十》和《開元釋教錄卷十》所登錄的歷代經錄,均缺而不錄。 本經錄對疑偽經的登錄,採取「疑惑、偽妄」的分類方式,卷四收錄<眾經疑惑>二十九部、三十一卷,<眾經偽妄>五十三部、九十三卷,合計八十二部、一百二十四卷,這比《開皇錄》的一百九十五部、三百九十卷,《仁壽錄》的二百九部、四百一十三卷,顯然銳減許多,不合乎疑偽經「越來出現越多」的發展情況,據筆者推測,本經錄所列舉的經本,應該是來自《開皇錄》,至於數量銳減的原因,可能是本經錄只登錄「現存、流通」於當世的疑偽經,「已佚」者一概捨棄,如果此項推論可信,那麼本經錄即為繼《安錄》之後,首先登錄「存世」疑偽經的重要文獻。 六、大唐內典錄 本經錄是唐麟德元年(西元六六四年)京師西明寺道宣律師所編撰的,簡稱《內典錄》。道宣律師在檢討歷代的經本流通狀況後,他極力想編出一部具備「集大成」效果的劃時代經錄,他標舉「十例」來概括所有的經典,其中第八例<歷代所出疑偽經論錄第八>,即以疑偽經為收錄對象,就其所登錄的經典而言,大體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抄錄」歷代經錄中所登錄的疑偽經目,計有《安錄》疑偽經目、《祐錄》疑偽經目、隋《長房錄》疑偽經目、《法經錄》疑偽經目及其他未註明引錄來源經典,第二類則是蒐錄道宣律師編撰《內典錄》時,流通於當代的疑偽經,計有二十五部,《內典錄》對疑偽經的處置,其價值也就在於登錄二十五部流通於當代的疑偽經,至於體例安排或經本登錄,則乏新意可陳。 七、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本經錄是武周天策萬歲元年(西元六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佛授記寺僧明佺奉敕編撰完成的,簡稱《大周錄》。《大周錄》的內容大概可分為三大類,卷一至卷十二為第一類,收錄歷代經典,包括單譯、重譯、失譯、闕本、及賢聖集傳,舉凡歷代曾經出現過的經典,一概網羅無餘。卷十三、十四為第二類,相當於「入藏錄」,亦即編撰《大周錄》的主要成果。卷十五為第三類,此類取名「偽經目錄」,收錄疑偽經二百二十八部、四百一十九卷,第三類在《大周錄》中的地位,原屬「附錄」性質,被摒於「正錄」之外,據《大周錄》序云:「其偽經既不是正經,偽目豈同於正目,編之卷次,竊將未允,然恐須明示遠近,故別為一軸傳寫焉。」其實,《大周錄》別立「偽經目錄」以處置疑偽經,其方法頗有創意,值得肯定。又據《開元錄卷十八》,得知有「八十部、一百一卷」疑偽經,是其新發現而為前代經錄所未登錄者。 八、開元釋教錄 本經錄是唐開元十八年(西元七三○年)西崇福寺沙門智昇編撰的,簡稱《開元錄》。這是一部歷代公認體例最完備,考訂最細密的古代經錄。《開元錄》對疑偽經的處置,承襲隋《法經錄》和唐《靜泰錄》的方式,分「疑惑」、「偽妄」兩項登錄。《開元錄卷十八別錄中疑惑再詳錄第六》之中,收錄「疑惑經」十四部、十九卷,<別錄中偽妄亂真第七>之中,收錄「偽妄經」三百九十二部、一千五十五卷,兩者合計,共收「疑偽經」四百零六部、一千七十四卷,遠比前代經錄,超出甚多,由此可見其「總結」、「集大成」的意圖十分明顯。《開元錄》對偽妄經的處置,除登錄其所新發現的三十七部外,又將歷代經錄所登錄者詳加考訂登錄,其細密情況遠非其他經錄所能比擬,對釐清歷代疑偽經大有貢獻。 九、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本經錄是唐貞元十六年(西元八○○年)西京西明寺沙門圓照編撰完成的,簡稱《貞元錄》。上距《開元錄》成書已有七十年之久,《貞元錄》的內容,幾乎百分之九十八、九是抄襲自《開元錄》,其較大成就是將《開元錄》至《貞元錄》間,新譯出的一百餘部經典附增在內,因此其地位遠在《開元錄》之下,後世僅參考其「增補」的部分而已。至於對疑偽經的處置,不論體例、登錄次序、考訂文字,幾乎與《開元錄》無異,因此無須詳論。 登錄疑偽經的古代經錄,除上述傳世的九部之外,另據《開元錄卷十》得知,尚有三部已佚的古代經錄,亦列有疑偽經錄,茲一并附錄如下: 1. 《眾經別錄》二卷(《開元錄》註云:未詳作者,言似宋時),列有<疑經錄第七>,收錄十七部、二十卷疑偽經。 2. 《元魏眾經目錄》一卷(《開元錄》註云:永熙年敕舍人李廓撰),列有<非真經目錄八>、<非真論目錄九>,分別收錄六十二部疑偽經、四部疑偽論。 3. 《梁代眾經目錄》四卷(《開元錄》註云:天監十七年敕沙門寶唱撰),其卷三列有<疑經四>,收錄六十二部、六十七卷疑偽經。 從佛典疑偽經錄的考察中,我們發現有幾項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茲分述如下: 其一,疑偽經的產生,有「與時俱增」的現象,也就是疑偽經的數量,年代越晚,則出現越多,例如《安錄》著錄疑偽經「二十六部,三十卷」,《祐錄》又增錄「二十部,二十六卷」,《開皇錄》總結前代疑偽經,著錄「一百九十五部,三百九十卷」,《大周錄》著錄「二百二十八部,四百一十九卷」,《開元錄》的<疑惑再詳錄>和<偽妄亂真錄>,合計著錄「四百零六部,一千七十四卷」。這種現象讓我們覺得,佛典漢譯的數量越增加,佛教的發展越興盛,則偽造經典的風氣也隨著日漸興盛。 其二,疑偽經錄的體例,大致可歸納為二類,第一類是將疑偽經籠統的並列在一起,不做細部分類,如《安錄》、《祐錄》、《仁壽錄》、《內典錄》、《大周錄》等大都如此。第二類是「分大小乘、分經律論、分疑惑偽妄」,此種方法起自《開皇錄》;「分大小乘、分經律論」的體例,是佛典目錄普遍採用的通則,疑偽經錄是佛典目錄中的一個單元,沿用通則,本就合乎常理;但因疑偽「經」多,疑偽「律、論」少,比重極為懸殊,若分散登錄,則不免有怪異的感覺,因此後代經錄都無沿襲者。至於「分疑惑、偽妄」的登錄方式,則頗值得肯定,後代的佛典目錄如《靜泰錄》、《開元錄》、《貞元錄》等,均承襲不改,因為「疑惑經」和「偽妄經」畢竟有所不同,對於「真偽未分」(語見《開皇錄》,下同)的列入疑惑類,等待賢哲再詳審訂,對於「偽妄灼然」的列入偽妄類,依據明顯證據,直接判定其為偽書;如此審慎而負責的態度,頗值得嘉許。經過檢視所有的「疑偽經錄」,筆者以為最理想的疑偽經錄的體例是:仿《大周錄》的處置方式,將疑偽經錄獨立一個單元,安排在佛典目錄的正文之中或另立附錄均可,其次分「疑惑」、「偽妄」,再其次「分大小乘」、「分經律論」,如此則眉目清楚,條理井然。 其三,對於「宿習」類疑偽經的處理,佛典目錄學家的態度相當矛盾。所謂「宿習」,即某位佛教徒將其「前生」所曾誦習過的經典,背誦出來,並且記錄成書。南齊末年太學博士江泌之女僧法尼,曾陸陸續續閉目誦出二十一部、三十五部經典,這是歷來公認最具代表性的「宿習」類疑偽經,所有疑偽經錄也都將這些作品登錄其中,判定其為疑偽經,例如《祐錄》云:「義非金口,又無師譯,取捨兼懷,故附之疑例。」《開皇錄》云:「經非金口,義無傳譯,就令偶合,不可以訓,故附偽錄。」可是佛典目錄學家卻也因為信仰「三世因果」的學說,高度肯定「宿習」的可能性,例如《祐錄》云:「推尋往古,不無此事。」費長房《歷代三寶記》云:「房驗經論,斯理皎然,是宿習來。」他們的主張,前後明顯不一致。 其四,佛典目錄學家對「抄經」的處置,態度也頗為矛盾。佛典目錄中所登錄的「抄經」有二類,一類是摘錄大部經典中的一節或一品,獨立刊行於世,所摘錄的部分往往就是該部經典的菁華所在,這對精讀佛經或傳教而言,頗有助益,然而就經本的價值而言,卻乏可取之處,因為它只是「重複」的經本而已;歷代稱這類經典為「抄經」、「別生經」、「支派經」,大都採取刪除、不須繕寫入藏的處置方式。另一類「抄經」是抄者將整部經典的精義濃縮之後,抄錄成另一部經典,南齊竟陵王蕭子良是這類抄經最有名的人物,他抄出的經典都冠有「抄」字,如《抄華嚴經十四卷》、《抄妙法蓮華經五十九卷》等等;歷代佛典目錄學家都將這類經典視為疑偽經,不過對其評價,卻是褒貶不一,例如《內典錄》云:「風味弘通,義理愜附,接蒙俗之繁博,考性欲之殊途,有道存焉。……能開明像,誘訓塵蒙。」《開元錄》云:「名濫真經,文句增減,或雜揉異義,別立名題,若從正收,恐玉石斯濫,若一例為偽,而推本有憑,進退二途,實難詮定,且依舊錄,編之偽末。」如此天壤之別的評價,實在令人費解。 歷代朝廷和佛典目錄學家處置疑偽經的態度十分嚴厲,如《安錄》云:「共知鄙倍」,《法經錄》云:「今宜祕寢、以救世患」,《仁壽錄》云:「別生、疑偽,不須抄寫,已外三分,入藏見錄」,《大周錄》云:「並從刊削,以示將來」,《開元錄》云:「無貽後患」、「禁斷不聽傳行」,因此在歷代官本大藏經之中,疑偽經幾乎沒有存活、傳世的空間,所幸敦煌文獻出土,它以「民間藏經」的面目,重見天日,其間摻雜許多當代流通的疑偽經,《大正藏》第八十五冊所收錄的疑偽經經本,即取材於敦煌文獻。佛教信仰者站在維護教義純淨的立場,理當對疑偽經採取強硬排斥的手段,不過我們如果換個角度,從「文獻史料」的觀點,重新檢視這些倖存於敦煌文獻中的疑偽經,卻也發現不少疑偽經具有不朽的傳世價值,例如《正化內外經一卷》,此經俗稱《老子化胡經》,經中說孔子是老子的學生,釋迦牟尼佛是老子的轉世化身,顯然這與儒、釋、道三家鬥爭有密切關連,《正化內外經》對研究三教論諍而言,自然具有非凡的價值。又如《佛說父母恩重經一卷》,這是一部模仿佛經形式寫成的疑偽經,以「如是我聞」起始,以「歡喜奉行」作結,正是佛經的標準結構,經中藉由佛祖與弟子阿難的問答,闡述父母如何辛苦養育兒女,孝子當如何回報親恩;我們都知道,佛教傳入中國之後,其「出世」思想與儒家傳統「孝道」倫理,頗不相容,佛教中國化過程中,首先必須克服這項障礙,而《佛說父母恩重經》已經相當巧妙的將兩者融為一體,可見它也是研究佛教中國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
總之,「疑偽經錄」是佛典目錄處置疑偽經的重要體例,它在「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方面,具有不朽的價值,足為後世目錄學家建構圖書目錄時的參考典範。至於「疑偽經本」,雖然傳世不多,我們卻不能因為它是「疑偽」而輕忽之,時移世改,它已超脫宗教的範疇,變成考訂文化史的珍貴材料,值得今人另眼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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