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二十七期 90年9月

圖書館研究發展管理初探

陽明大學教授 廖又生


【摘要】:圖書館事業是講求行動、愛動與自動的應用學科,本文擬從研究發展管理觀點探討這個有生命的有機體如何善盡創新機能以締造新猷。

關鍵詞:研究發展(Research & Development, R & D);
    再生單位(
Regeneration Unit);創新(Innovation)



一、引言

  圖書館組織為達成多元化社教目標,�痝z過直線單位(Line Unit)與幕僚單位(Staff Unit)來從事圖書資訊服務工作,此可由圖書館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業務分化(Differentiation)細膩規定中看出圖書館事業機能的完備。易言之,研究與發展(Research & Development)乃圖書館生存和發展所必須,圖書館法第九條除明文賦予研究發展業務外,同法第十一條尤進一步授權中央與地方主管圖書館業務機關分別成立常設委員會(Standing Commission),藉資策劃、協調並促進全國及所轄圖書館事業之發展等事宜。鑑此,本文擬從研究發展管理觀點鳥瞰圖書館營運所應留意之問題,並期勉業界同道善用這事業機能,再造圖書館生產新高,以徹底彰顯圖書館經營之效率與效能。



二、研究發展之涵義與在圖書館組織結構中之地位

  研究發展(簡稱R & D)是各行各業賴以生存成長的主要法寶,所謂研究乃系統化、科學化地探索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而發展係就研究所得之知識轉換於產品或服務之革新,是以圖書館事業之研究發展機能(The Functions of R & D)指圖書館不斷研析並解決問題,並將所累積的知識用以改良技術服務、讀者服務及行政品質等,以求得圖書館長期的生存與成長。

  研究發展不是狹義的發明(Invention)而是積極有效的創新(Innovation),茲就研究發展部門在圖書館組織結構中之地位以圖一表示如下:

 

圖一、研究發展部門在圖書館中之地位

  從圖一得知,研究發展單位具有再生單位(Regeneration Unit)的角色,它猶如組織的啄木鳥或事業的診斷醫生(Doctor of Library),永無停止的為圖書館把脈、開處方,以使圖書館組織永保安康。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將來國家機關組織總員額法通過後,圖書館組織結構更富彈性,R & D部門之設置漸趨重要。申言之,於圖書館是一個不斷成長的有機體之理念下,只有再生單位方能使圖書館營運「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一切攸關採訪、分類、編目、典藏、參考、閱覽、流通、推廣、輔導、館際合作、資訊網路等業務,若透過R & D過程(Process),才有獲得技術改進及更新的可能。



三、圖書館事業研究發展類型解析

  一般產業將R & D的活動區別為四種,運用於圖書館事業可以做如下解釋(註1):

(一)純粹研究(Pure Research)或稱基本研究(Basic Research)

  其目的乃純就為了增加對現象之瞭解,以求得更多真實的知識,通常圖書館學校所為之純理論研究屬之,它不一定立即產生經濟價值,但往往得以指引實務經營,例如圖書館學哲學、分類編目理論等之探討。

(二)應用研究(Applied Research)或稱發展研究(Development Research)

  此即企圖將基本研究所獲得之知識及觀念,應用於解決圖書館經營實際問題之上,最具體的結果,如IT設備在圖書館應用、資訊檢索技術等,均有其特定之實用目的(註2)。

(三)發展與設計工程(Development & Design Engineering)

  所謂發展與設計工程指將純粹研究或應用研究所獲得之新知識,進一步轉變為具有附加價值的產品、勞務、設備或製程之研究活動。例如圖書目錄索引、參考諮詢專題選粹、問題讀者服務流程等,將成果變成文化財貨(Culture Commodity)即是。

(四)試製(Pilot Production)

  即實際小量模擬或製造的活動,通常國家級圖書館較易從事試產活動。例如CIP、ISBN、NBInet各種格式定製、轉換活動等,待其將經濟規模、傳輸活動加以確定,始能獲得館際合作、資源共享之目標。

  理論與實務間之知識差距(Knowledge gap)靠研究發展活動加以彌合,為光大圖書資訊服務業,圖書館學系、所和圖書館建教合作關係乃大勢所趨,一如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密不可分一般(註3)。



四、圖書館R & D管理的特徵及R & D活動的特色

  圖書館研究發展管理為館務起飛的關鍵,因R & D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故其管理程序亦有如下幾項特徵(註4):

(一)R & D部門須採目標管理(MBE)

讓R & D企劃幕僚得參與圖書館目標訂定,進而可整合有限資源提高工作績效。

(二)R & D目標建立在於連續的過程(Continuous Process)

  研究發展有別於技術服務、讀者服務工作,其甚難將計畫與控制嚴加區隔,而是管理循環活動不斷連續推展的過程。

(三)R & D策略須確實符合策略層峰(CEO)企圖

  圖書館不論直線或幕僚單位由於組織定位慣性之緣故,常有本位主義(Suboptimization)傾向,研究發展則須擺脫隧道視線(Tunnel Vision),符合策略階層利益。

(四)R & D計畫宜採彈性預算(Flexible Budgeting)制度

  新知識、新創意不斷產生,R & D部門所需經費不能膠柱鼓瑟阻礙組織全面發展。

(五)依策略規劃不同時空使用不同R & D類型(註5)

  各個圖書館應運SWOT分析,不同階段必須使用不同發展類型,即基本研究、應用研究、產品發展、產品應用應採權受管理方式而不拘泥於特定結構類型。

  圖書館研究發展管理所牽涉之環節極為複雜,R & D活動出現以下六大特色:

(一)研究發展人員須較富創造力(Creativity)

  R & D人員對事物看法比較直覺(intuitive),能以四海為家人(Cosmopolitan)心態,建立專業認同(Professional Identification),是圖書館內創造力商數(CQ)較高的一群。

(二)研究發展經費具有高度的風險性(Risk)

  R & D支出屬館務投資(Investment),風險偏好高,「不創新,即死亡(innovative or die)」, 研究發展花費為將來服務業不得不存在的費用。

(三)研究發展收支間存有時間落差(Time lag)

  R & D活動乃是一種兼具有形的成本與無形的利益之特殊活動,究竟何時開花結果,鮮能合理預期。

(四)研究發展作業不能重複(Repeat)

  採訪、編目、閱覽、流通一再重複以增加產能,圖書館R & D則視創新成果而定,不在於重複。

(五)研究發展效率難以測量(Measure)

  R & D是圖書館的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研究發展成功等同於一個新事業的經營,其必須統合其他事業機能,故難以測量其效率。

(六)研究發展是圖書館變遷的新原動力(Change Agent)

  R & D是改變圖書館在社區地位的一項重要手段,事業其他機能是在現有目標市場的地位上求取服務的極大化,R & D則是在社區採納與創新定位上,尋求創意的新來源。

  創意是圖書館唯一的生路,圖書館經營者洞悉R & D之特色,將是圖書館組織再造的成功的基石。



五、圖書館R & D必須考量的因素與面對的問題

  研究發展工作對於圖書館經營固然重要,但資源有限待辦事項無窮,館方究應如何看待R & D部門之角色,依管見有下列幾項因素值得考慮:

(一)可投入經營系統之生產因素(Production Factors)的多寡

  圖書館設立R & D部門要件需先考量館員素質、設備優劣、館藏性質、經費運用等維護性輸入是否充裕而定。

(二)事業本身發展的目標(Organizational Goals)

  依圖書館法第四條規定,圖書館可區分為國家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大學校院圖書館、中小學校圖書館及專門圖書館等五種類型,若欲建置R & D部門理應就其屬性加以策定功能。

(三)社區群體(Patron Community)對R & D之影響

  讀者需求(User Needs)之變化與圖書館行銷組合(Marketing Mix)是否得以對應,皆影響研究發展部門有關競爭力之分析。

(四)營運績效(Operating Performance)對R & D之影響

  圖書館有無以最佳投資組合從事成本最低效益最大計畫,亦會影響R & D部門長期規劃或策略規劃(Strategic Planning)之開展。

  研究發展代表各圖書館未來的發展潛能,因此圖書館評鑑時,每將其視為一項極重要的指標,儘管目前我國圖書館R & D支出在整個館務花費中尚未佔很大的比例,但它卻應是圖書館開放系統式經營最為重要的一環,檢視目前圖書館研究發展管理面對的問題有如下六項:

(一)設有R & D部門之圖書館極少

  圖書館R & D部門設置現只有國家圖書館(該館組織條例第二條),其他如國立臺中圖書館、臺北市立圖書館雖有研究員(Researcher)編制,但仍缺乏獨立部門充擔專職研發工作,囿於圖書館編制員額過少,研究發展工作鮮能有獨立運作之機會。

(二)縣市級以上圖書館皆以委員會職司研究發展事宜

  縣市級以上圖書館設有研究發展委員會(Commission of R & D),聘請顧問、諮詢委員諮周善道,提供建言以促進館務順利推廣,屬於專案性結構(Project Structure)。

(三)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成立圖書館事業發展委員會決定圖書館營運方向

  原教育部即有圖書館事業委員會,現圖書館法第十一條更賦與省市縣政府可成立類似委員會以策劃、協調並促進所轄圖書館事業之發展,此為上級主管機關常設性委員會,用以決定圖書館營運大方向。

(四)大學校院基於學術自主有圖書館諮詢委員會

  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八○號、第四五○號解釋,本於教學、學習自由與校園民主,大學及專科學校皆有成立諸多委員會,其中圖書館委員會即在負責構定館藏發展政策及預算分配等事宜。

(五)學校圖書館與鄉鎮圖書館多數為一人圖書館,功能混同

  由於該二類圖書館規模小,直線幕僚與再生功能皆集中於一二人手裡,研發工作與採編、典閱混合於一體。其他規模不大之專門圖書館亦同。

(六)研究屬性明顯之圖書館R & D功能強,反之亦然

  前面言之,國家圖書館及學術圖書館研究色彩濃,故R & D功能明顯,小型圖書館(Small-size Library)利用及推廣作業為主,R & D功能自較為遜色。

六、圖書館研究發展組織架構

  研究發展活動攸關圖書館營運的每一環節,茲得以圖二顯示如下:

圖二、R & D在圖書館整體經營之地位

  從圖二得知圖書館整合性規劃(Integrated Planning)皆少不了R & D部門之參與,同理,R & D部門亦須其他部門協助方克日漸有功,因之,圖書館研究發展單位出現了以下三種結構:

(一)集權式的R & D組織

  即在館長、副館長下設研發部門,並將所有設備與人力集中在一地點,分支機構皆無研發活動。

(二)分權式的R & D組織

  即每一個衍生部門(Derivative Department)皆可能有多個研究室,分處於所屬單位。

(三)混合式的R & D組織

  有獨立的研發部門,而且各衍生部門尚各有研究室分屬各單位主管。

  揆諸以上所分析,我國圖書館事業除國家圖書館有獨立研究發展部門且有編纂從事研發事宜屬第三種混合型態外,國立臺中圖書館、臺北市立圖書館研究員編制勉強稱得上集權式型態,其餘像大學校院、各級主管機關所設之圖書館事業委員會則屬矩陣式結構(Matrix Structure),藉收集思廣益、分工合作之功效。

七、結語

  一八八七年圖書館學之父杜威(M. Dewey)創造圖書館經營術(Librarianship),盡以分類、編目為圖書館學研究的核心,其後至第二次世界大戰以降,讀者服務替代技術服務而成為圖書資訊利用探索的焦點,回顧圖書館學發展迄今約一世紀有餘,為真正達有生命有機體之本色,「創新」是一條必經的道路,經濟學家熊彼得(J. A. Schumpeter)指出:產業成長有賴於創新。職是;R & D創造了圖書館對資材的需求,但同時亦促成了館務革新的新動力,展望二十一世紀我國圖書館事業,「研究發展」機能將是繼技術服務、讀者服務後亟待光大的新事業機能(註6)。

【附註】
註1: 許士軍,《管理學》,(台北:東華,民71),頁435。
註2: David Novick, “What do we mean by R & D?”,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11(spring 1966), p.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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