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七十三期/92年3月20日
梵唄與佛教音樂(下) 陳碧燕 |
佛教音樂藉由轉化意義與實踐,取消了梵唄的在地性, |
現代主義、佛教音樂與政治 十九世紀以降,中國佛教寺院傳統採用「音樂」一詞,以聯繫中國社會的現代化運動。從此,「現代化」對多數的中國人而言,已成為一個文化的視野,是鞏固國家的基礎,也是一個政治計劃,以打破傳統而開始另一種新生活的方式。 然而,中國社會在現代化的文化轉化過程中,實呼應了西化與技術統制。「現代化」為佛教與社會、僧團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帶入深遠的轉化。 〔社會運動與改革,轉變寺院文化與政治次序〕 現代國家的形成與資本主義的興起,深化了寺院的文化與政治次序的轉變,這轉變的過程反應在許多運動中。於其中,創發「佛教音樂」一詞以取代寺院「梵唄」,正呈現了一個寺院文化實踐上的重大概念轉變,套用一句羅伯特•楊(Robert Young)的話,這名詞「保存了文化接觸的歷史狀況」。 十九世紀以來,清廷一連串戰事上的挫敗,以及後續的社會與政治危機,迫使中國人啟開對「現代」與外國的接觸:新的社會與政治意識型態、新文化計劃、新政府組織、新軍事裝備、新科學信仰、新宗教、新教育系統等。經由不同的社會運動與政治改革,這些接觸承載著各類現代化的計劃,許多傳統寺院實踐和規約,也受到這些事件與運動的直接影響,而導致衰微或產生劇烈的轉化。 在僧團開始感受到現代化的影響之前,中國佛寺傳統的許多特點仍然持續著。例如寺院是佛教活動的中心,僧伽是主要領導宗教活動的人。傳統上,十方叢林由所有僧伽所共有,僧伽的日常生活由叢林清規所規範;另有一些小寺院,由該寺院的僧伽代代相傳經營維繫。民國建立以前,僧伽可免於賦稅、勞役與徵召入伍,也無須向皇帝禮拜。 辛亥革命之後,清廷對寺院的保護與贊助也隨之結束,佛寺面臨被沒收,以作為學校或政府辦公室的威脅,而寺院的耕地也遭到充公以支付教師的薪資(Welch 1976: 167)。在這段期間,許多佛寺為了自保,而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學校(即佛學院),以提供僧伽(尤其是年輕的僧眾)有關佛教、科學、文學、歷史與現代學科的教育。其他重要的自我衛護方式,包括建立中國佛教協會,透過眾多佛教徒有效地遊說以保護寺產;建立孤兒院、診所與慈善、宗教機構,以促進僧團與社會的關係。 雖然僧團已做了某種程度的改變,以調適其在現代社會的地位,然而阻礙與威脅似乎並未停息。在中國,反宗教的運動於一九二二年開始展開,國民政府與共產黨對寺院文化和規約的破壞更甚於前朝。在台灣與中國的新政府於文化建構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社會關係趨於由政府來管理的情況遽增,是當代社會與政治生活無法迴避的視界(Bennett 1998: 61)。賦稅、司法、福利、軍事與其他勢力,在以往多屬於地方管轄,而現在則由國家政府管轄(Zhao 2001: 11)。國家的權力凌駕於社會之上,以及新推行的憲法制度,皆重新定義了政治的分界。僧團自治的分界線,在現代國家的政治系統中已大感侷促了。 現在,文化領域逐漸增強為政府組織管理與建構的成分,政府的文化政策往往成為國家與文化關係結構的主要成分,這是現代化社會的特色(Bennett 1998: 4)。然而,在許多社會裡,有時政府與社會菁英名流明顯地扮演了如殖民者的勢力,藉「現代教育」之名,在地方習俗與語言上,強制輸進他們自己的規定和語言(Tiyaranich 1997: 66)。新的社會與教育發展,並非皆產生自人民的需要,它們透過強化的政策與軍事力量的結合,以及一套西化的教育系統,而強加在人民身上,這狀況在台灣與中國的許多社會族群中顯而易見。 二十世紀中,中國佛教僧團由與其他社會族群的文化交流和社會化中,改變了傳統的宗教實踐。現今許多透過現代教育與社會化,而塑造出宗教智識意象的佛教徒與非佛教徒,常常持著挑戰寺院傳統的觀點,他們認為傳統上寺院僧伽所必備的知識,如梵唄、儀軌、燒飯、威儀與禪坐,皆是較次於現代學科的課程,而這些傳統課目在當代佛寺中,也已大量縮減。 〔資本力量全球化,重塑僧團的社會關係與文化生產〕 中國佛教僧伽所遭遇的巨大現代化衝擊,也包括帝國資本力量的全球化,以及遽增的大眾傳媒的跨國流動,這些全都重塑了僧團的社會關係與文化生產。羅伯特•楊認為帝國資本力量的全球化,已在這世界強制地輸入一個統一的時間,這力量是建立在破壞人們與文化在地性的代價下而成就的。以中國佛教傳統為例,寺院長期使用具在地特性的名相稱號與文化實踐,對其他的社會成員而言,已漸漸變得遙遠、怪異。因為整個社會的文化概念,已經由現代教育系統與大眾生產的跨國的文化實踐所取代,人們漸漸地更加熟悉於那些外來輸入的概念與實踐。 梵唄與音樂這兩個語言的意識運作,顯示了當代中國佛教史上的一些挑戰與社會化過程,在組織一個政策與社會經營的特定領域裡,再現了特別的寺院文化的論述,這些意識也與其他社會運動產生了聯繫。 〔以佛教音樂作為佛教復興的計劃〕 對某些佛教徒而言,佛教音樂的使用,為佛教復興運動帶入生產性與論述性的方案。在此,復興並非指重建佛教的傳統,而是藉由佛教的現代化,以促進佛教的普及。對如此主張的復興運動者來說,音樂比梵唄更適用於現代化的場域,因它聯繫了當代社會的語言形式與其支配的機制。更重要的是,它聯繫著歐洲使用的語言。音樂—這個新的語言類目,現今已譯入政策的過程中,其中寺院的文化資源被運用,以展示於現代社會的環境中。 例如,台灣佛光山創辦人星雲法師,便認為寺院梵唄具有重要的弘法功能,應在現代社會中大力提倡。星雲法師曾致力於促進僧伽與社會的聯繫,他不僅嘗試將寺院梵唄傳統推廣到在家信徒的團體中,也鼓勵以新的佛曲創作來弘法。佛光山曾出版多種梵唄與佛教音樂錄音產品,以及創作的現代佛教聖歌,近來又設錄音室,並舉辦佛教音樂會,由出家與在家眾共同演出。事實上,星雲大師的佛樂與梵唄現代化,是承續了自二十世紀初以來中國佛教的復興運動。當然,佛光山並非是第一個啟用新的佛樂形式的佛教機構。二十世紀初在中國,就已有佛教梵唄的錄製,並經由電台廣播等大眾傳媒介紹給社會大眾,許多現代佛曲也皆由僧伽與在家居士所創作。 如二十世紀初,最重要的佛教音樂創作者弘一法師(1880-1942),其創作的佛曲歌詞法意深遠,而旋律則以西方大小調為基礎,或改編自西方的民歌。這些佛曲皆有近百年的歷史,在中國佛教徒中仍是最具影響力且最受歡迎的音樂作品。「佛教音樂」在當代中國寺院內外已漸成為一個公認的概念與實踐,現今在台灣與中國大陸,許多佛教機構皆曾發行梵唄或現代佛樂的錄音帶、歌本。佛教音樂——一個社會化的客體,打破傳統寺院規範的界線,爭取了建立新的論述與實踐的自主性。 思想之戰 一個影響社會的新觀念,其能改變社會的力量,絕非單純經由文化概念的散播而來,而是經由中介的結構,如社會運動等(Homans 1995)。如容格(Carl G. Jung)所述,運動與內在奮爭,是決定新概念未來是否能成功的基點(Homans)。當代中國佛教,以「音樂」指稱傳統儀式唱誦,並出現現代音樂實踐(如生產流行與商品佛教音樂,以及佛樂的舞台表演等),皆涉及了各種政治與宗教運動。「佛教音樂」是一個新的文化生產與論述類目,以帶入新的成員與觀眾參與其建構過程,並使寺院音樂實踐進入一個新的文化再現領域。 〔佛教音樂的實踐,帶入不同的文化概念〕 然而,這個文化再現的過程並非順暢容易,佛教音樂的文化實踐從未孤立發展,從它一開始打破傳統的概念,並涉入政治與意識型態的鬥爭時,便充滿衝突與矛盾。在僧團中,針對寺院的音樂實踐,為了是否需要保存或改變此傳統的寺院規範,已產生了各種意見與政策,且各地寺院音樂的文化生產的差異性也逐漸增加,使僧團制度的建立與教育功能更加具體化,同時也聯繫了寺院與社會的關係。 無論是依據傳統規約以規範儀式與音樂的施行,或更動儀式內容(刪減或更換儀軌內涵),或將寺院儀軌商業化,皆構成了不同的文化概念與社會意義。梵唄、音樂,甚至商品與流行佛教音樂,都個別形成不同的族群價值。當然,它們也含納了不同的儀式效益,以建立教義範例與個人的宗教認同。 「佛教音樂」這個論述類目在寺院內外創發了不明確性,和多種音樂形式與詮釋方法。今天,如此不明確性與多樣性急遽增加,而世界的轉變也與現代的文化生產、社會生活深刻連結,其技術與概念的發明既快速又廣泛。新的文化生產狀況影響寺院音樂的實踐,包括儀軌意涵、功能與運作,同時又創造了不同的排拒與接納的面向,以及社會關係。我們應認知到,音樂領域與二十世紀資本主義狀態的關連性,與其相互影響所呈現的一連串地方文化的意涵與政策的反應。 〔佛教音樂同時連結又分離於寺院傳統〕 羅伯特•楊與湯尼•本耐特(Tony Bennett)觀察全球帝國主義與資本勢力對地方文化的影響,認為在這些力量的影響下,文化從未傾向固定、停滯或有機整體的呈現。而是文化與文化區分不停地建構及再建構,因在資本主義經濟的不均衡狀況下,內部的分歧不斷產生(Bennett 1998)。今天,在中國,尤其是在台灣,中國佛教梵唄(猶如搖滾樂或民歌等許多其他樂種),在社會進程中,已妥協並扭曲了佛教梵唄的原始音聲價值。 佛教音樂是結構於一個複雜的文化接觸、侵入、融合與分裂的歷程。這個文化概念並非存在於任何特定的旨趣中,或獨立自成一個完整的個體,而是存於一個辯證的結構中,在建立其社會性的同時,並接受其他觀點的批判,它本身即是一直處在分界與分離的狀況。本來源於佛教寺院傳統的當代佛教音樂,在概念上與實踐上也是如此,它同時連結而又分離於原生的傳統。諸類的佛教音樂(世俗或宗教的,修持用的或商品的),在同一名目下,透過各式的生產、使用、消費、編制與表現方式,進而不斷地製造與發展。 不同的語境造成音樂實踐的不同意義,由參與儀式所產生的佛教梵唄,即不同於音樂會或錄音帶中的梵唄。每一類佛教音樂都是以其獨特的方式,在其所建構的要素中創造意義,事實上,它們已各自形成不同的文本了。不論在梵唄、音樂或商品佛教音樂中,語言的使用在在體現了其自我的世界,每一類目不斷強調特有的功能與矛盾,並且輪流地取得優勢。 在佛教歷史的運作中,既存的文化類目外化或對立現象(如佛教音樂或商品佛教音樂之相對於梵唄),通常都可能慢慢轉化而成為該文化的一部分。羅伯特•楊的後殖民主義,視文化實踐的同異區分,是文化建構的可能性,多於為矛盾與衝突的基點(1995: 30)。他解釋:文化是一辯證的歷程,刻入與排除自己的轉化。「文化」概念的歷史揭示它並非是個進步的過程,而是不斷地在衝突分界上自我修正,參與並屬於一個組合,而混成組織的一部分(1995: 30)。這裡「混成」的概念是不斷重複的,因它強調了在一語言中具有多重意義的性質:「語言根本功能的狀況是異同共存」(1995: 20)。楊應用了巴克亭(Bakhtin)的概念,指出「混成」(hybridity)是兩個不同的語言意識,在同一發聲的競技場上遭遇,彼此為時代、社會所區分,或其他因素而分離。 儘管「佛教音樂」這名詞可能漸趨同質性的發展,意識形成與文化實踐,總是因不同的社會族群與個人而有區別。關於音樂實踐與佛教僧團組織的關係,與佛教於社會關係上的經營,我們都需要考慮到它們在佛教的理解與經驗上所造成的影響,尤其宗教與音樂經驗涉及許多我們無法完全理解的功能和知識。音樂或文化類目的在地區分,不應因較獨斷分類的現代文化觀點介入,而受到忽略。即使有一些佛寺,如台灣的佛光山與香光寺,曾製作錄音或商品佛教音樂,但其僧伽都清楚了解,不同的音樂實踐將導引不同的宗教實效與經驗。 佛教、音樂實踐與寺院文化認同 〔梵唄引導人們了解經驗的本質〕 佛教教義最初由佛陀(意為覺者)所教導,佛陀能成就其圓滿智慧,並非由閱讀或談論,而是由自己的經驗獲得。經過了兩千五百多年,佛教徒已建立了系統且實證性的方法,作為直接的經驗與印證,這些方法也多是開悟者所親證的智慧。不同的佛教傳統建立起大量的宗教修行知識,以作為人們在其特別環境的修行根據。許多佛教傳統皆具有次第、進展性與明確的修證方法。但是,佛教的真實性仍然無法由一個靜態的傳統而呈現。約翰•皮克林(John Pickering) 曾說,除非在個人的經驗中印證,否則佛教對個人而言,並無真實性的存在(Pickering 1997: 31)。 佛教徒被教導要親自己去思惟,體驗日常生活,並經歷其見聞覺知的根本轉化。佛教儀軌,除了反應群體和諧的功能之外,也幫助僧伽對教義的了解。中國佛教儀軌含括特殊的技巧與哲學,以引導梵唱者了解人們經驗的本質。例如,由專注於即時、自發的梵唄當下,僧伽觀照五蘊(色、受、想、行、識)在一個相互關連狀態的存在中生滅。唱念時,僧伽見梵唄不是一個統合的事物,而是動態進行的過程。這是為何中國佛教梵唄包含自由念誦,及允許唱念者自發性地詮釋梵唄,以反觀身心狀況的原因。 〔梵唄與佛教音樂的爭論,重點在其所呼應的群體功能與機制意義〕 中國佛教寺院儀式傳統的建立,具有多重的功能。僧團音樂概念與實踐方式的演變,部分反映了此傳統在政治紛爭或社會經營中,所要達成的不同目標。從一開始,中國佛寺的儀軌便採用許多在地的音樂素材與宗教習俗,明顯的例子是,儀軌中包含有讚、偈、曲牌、旋律牌與儀式程序,這些都清楚顯示,它反應佛教在地方需要與已建立文化之間的調和。實際上,儀式提供了一個溝通的空間,讓群體能夠參與。因此,儀式的實踐,除了再現佛教教義論述之外,也反應於宗教的對象,包括宗教修行者、信徒、未來的信徒與整個社會。並且,儀式實踐無法從人類存在與關係的主要考量中分離,而這些當然都有其歷史的特殊性。 在僧團的語境中,多數關於寺院梵唄與通俗佛教音樂的爭論,重點都在於其所呼應的群體功能與機制意義。若任何新的名相與實踐,皆不影響如此的功能與意義,則無須對任何寺院規約、文化建構等議題進行辯論。相對地,若佛寺儀式傳統與社會其他音樂傳統無有差別,僧團便無須費力以創作屬於其特別形式的音樂。 然而,僧團的生活視域與形式,皆依佛陀的教示而建立,而非社會的習俗,但這並非要求寺院生活與文化結構,要與社會慣例全然分立。既然宗教信眾來自於社會,那麼僧團組織、歷史與文化次序,就和社會相互關連。寺院文化在實踐上雖是經過揀擇而建構,但仍然與社會的文化進程緊密聯繫,只是透過揀擇的過程,寺院傳統積極地塑造其特殊的文化認同與實踐形式。 當代中國佛教寺院傳統的塑形力量,實際上連結了當代社會與歷史的變遷,其中政治、文化、意識與經濟結構經歷了極大的轉化,而在寺院儀軌實踐中,結合當代社會的重要文化要素,已成為定義「佛教音樂」的一個因素。我們應注意到,「佛教音樂」出現於當代中國佛教寺院,不僅只是一個概念,它也製造了問題,不但使議題變得具體,而在發展後,也呈現了矛盾。 〔消費性的、再現的佛教音樂,創造了與梵唄不同的生活體驗〕 佛教音樂—一個社會化的方案,將寺院傳統與社會的支配文化實踐連結起來。首先,包括佛教音樂在內的所有音樂皆可消費,而出現了介於不可消費的性靈陶養,與可消費的音樂再現的矛盾現象。 商品佛教音樂在台灣、中國、香港與世界其他地區陸續生產,內容涵蓋寺院梵唄、梵唄編曲,或依於佛教故事與含佛教主題的創作曲,或具佛教的想像氣氛與隱喻的創作曲等。在這些發行中國佛教音樂的地區,人們以主流文化的消費方式詮釋佛教音樂,其中最普遍的再現形式是,將佛教音樂描述成來自遙遠而奇特的文化,或是清淨與真實的象徵。從這點來看,這些商品佛教音樂的生產程序與消費實踐,與其他類別的音樂並無不同。正因其形式是消費性的、再現的,而使佛教音樂創造了一種與寺院梵唄不同的生活體驗。 佛教音樂藉由轉化意義與實踐,取消了梵唄的在地性,但是卻無法取代其無法被消費的領域—梵唄或梵唄的寺院功能。這兩類目皆有其歷史特殊性,以建構文化上的認同,並引發不同的實踐與經驗。文化與個人認同是透過語言而建立的,佛教音樂是介入一既定認同的文化類目的方式,它在認同政治的溝通過程中,融入了現代佛教與文化的表現,同時也在興起的多元文化主義中,撞擊了宗教實踐的意義。 【參考書目】
Bennett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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