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四十六期/85年6月20日

在文化與戒律之間

宗教文化背景的差異與適應

釋悟因

  每一位比丘尼都必須學習、持守比丘尼戒。它不只關係著本身的修行、解脫,更牽涉到個人、僧團及大社會彼此的關係。佛陀為使正法能久住世間而制定戒律,規範弟子們的生活,後來雖然佛法在印度消失,但已傳至世界?多國家,而目前全世界僅有漢系佛教一直保持著比丘尼傳承,並傳授比丘尼戒,西藏、南傳佛教系的女眾則必須前往漢系佛教國家求受具足戒。

  然而,戒律的踐行每每與當地風土民情習習相關,所以我在這次「西方尼僧生活營」特別著重講述最早的制戒緣起,讓大家知道二千五百年前戒律制定當時的問題,仍然可能發生在現今各國尼眾的修道生活中,制戒當時每每有制而再制的種種考慮,正是提供處理現今問題的指導原則。

  目前台灣所弘傳的是依法藏部的四分比丘尼戒,對原始戒律我較詳說;至於生活方式、隨方毘尼等規定,我也提出供她們參考,我的所有講述是以四分律為主軸,並附帶簡介它與各部律的異同。

藏系女眾的衣著

  西藏的喇嘛、格西,由於中國的政治因素而離鄉背井,使藏傳佛教因此走向世界,這是因禍得福的情況。到了西方,他們勤於弘法,也度了西方人出家,這是佛教傳佈世界的契機。就以西方的比丘尼來說,她們都很有道心,老師規定拜三十萬大禮拜以消業障、開智慧,建十萬次曼陀羅,閉關三年三月零三天,她們都一一陸續完成。但是,當要落實團體的修道生活時,仍需有人指導。

  舉個例子來說,講戒時,我對於西藏尼眾的穿著──裸露胳臂,提出指正,引來不少論辯。

  藏系佛教的男女眾穿著都一樣,特色是露出胳臂,在舉手投足間,實在不雅。因此我在說根本戒「維持僧伽身分的要件」時,提出服裝的問題。我認為根本重戒───淫、盜、殺、妄,要嚴持不犯,一舉手一投足要守護小小威儀,如此可以減少修行的障難,也是為眾生福田增上的作法之一。

  結果第二天就有人反應:格西說藏系的僧服,一定要裸露手臂,尤其是右臂,不宜掩蓋起來。針對這問題,我講戒是依戒律而說,藏系僧人要怎麼穿著自有藏系佛教的規定。佛陀制定:「比丘尼不著僧祇支入村者,波逸提。」僧祇支就是覆肩衣,也就是覆蓋胳臂、肩頭的衣或布,可見佛陀規定是不得裸露手臂的。

  我於是提到許多佛教國家,如台灣、日本、韓國、錫蘭乃至泰國,出家女眾都著覆肩衣,只有藏系女眾的穿著與喇嘛一樣。有位尼師接著說:「真是天大的笑話,全世界最高、最冷的地方是西藏,為了表示不冷,所以就要裸露臂膀。」

  其中,有一位泰國女學者 Dr.Chatsumarn Kabilsingh 她曾將五部律譯成英文(大多是依《大正藏》),是一位很熱心、護持佛教的女教授,她提到泰國比丘除了剃掉鬚髮之外,還剃除掉眉毛,這自有他們的地域文化背景,必須從佛教史中去瞭解。因此戒律生活的落實,還得分辨戒律的本意和地域風俗民情文化,有些地域風俗民情已經融攝在僧人的生活當中,只是有時在堅持這些規定時,要能清楚它與佛法的本意是不相及的。

  我深刻地感覺到,藏系的西方比丘尼在戒律生活的落實上,確實遇到了困難──要採取那一套模式呢?如果要將台灣的這一套,照單全收,的確不恰當。我深深感激大陸撤退後來台的長老大德們努力傳戒、辦佛學院、著述講學、教導後學,使台灣不再是日本式、齋教式、菜姑式的佛教,我們的確是幸福的一群。在西方世界的藏系西方尼眾,還是在「調適」的階段,因此需要回到佛陀制戒的因緣去看。平常我們所看到的藏系穿著屬於西藏服裝,類似我們的長衫、中褂、短褂,袈裟是黃色的,與我們的袈裟一樣,參加典禮時才穿。

  後來,就有人提出服裝的改變方式,那就是仍保持藏傳的色系,而如漢系的服裝有袖子,可以代替覆肩衣的樣式,對這點我不予置評。我舉此例是在說明,只加一個覆肩衣,就引出很多可以討論的事情。

生活的需求與持戒的矛盾

  此外,西方比丘尼的問題是她們彼此很難合作。為什麼?當我講到與人共住同一寮房,不可因為看對方不如法,就把她攆出去時,她們的回答令我吃驚。她們說從小父母就教導要獨立、獨處,很難與人同寮。我們的僧寮共住五、八、十人是件稀鬆平常事,她們都覺得不可思議,要兩個西洋比丘尼共住很困難,西方人對空間的感覺和東方的看法差異很大。

  因此喇嘛們告訴我,西方人因個人主義濃厚,要成立僧團不容易,雖然他們不容易共住,但要他們聯合組織,卻比誰都容易合作,只要把規矩講清楚,他們出入依戒臘,執事依派任,馬上就能遵行,有條不紊。

  在禮貌的表達上,東、西方也有很大的不同。在東方,我們和人打招呼時,只要合掌、點頭,說聲「阿彌陀佛」就可以了;而在西方,不論男女,兩人見面時要握手、擁抱、拍一拍背,恔y頰二邊都要碰觸一下甚或親吻。我問她們:「這些『禮』都有威儀上的過失,你們如何看待這些動作?」她們認為東方式禮儀是不足的,但她們要想辦法不用西方世俗的方式。

  她們甚至發問:「為什麼比丘可以出家七次,比丘尼只有一次?佛陀一開始就歧視女性嗎?」我回答她們:「如果你認為不公平,你自己去問佛陀!這是戒律規定,我照戒律告訴各位。」

  有時她們的問題,非常尖銳,我不想妄加臆測地說太多。我只想她們出家受了戒以後,接受佛教文化、佛教法義、佛教禮儀,回到原來的社會環境,生活需求與持戒之間往往產生矛盾,因此她們必須重新建立一套屬於西方的模式,但這還有一段遙遠的路。

  這次在印度講戒期間,我深深感覺台灣的比丘尼真是太幸福了,可以加入僧團、受比丘尼戒、讀佛學院,可以弘法、辦醫院、辦學校;而西方尼眾連最基本的生活都無法受到照顧,她們有很深的無力感。最後那位泰國女教授同情地問:「讓她們到台灣或中國大陸去修學好嗎?」我一聽,突然有被撞擊的感覺,我自問:「台灣有準備嗎?」說真的,她們是需要協助,但我們準備了嗎?要準備什麼?她們需要什麼?

  因此,此次在印度講戒只講原則,至於生活上的細節,還得由她們自己設定。如我們的課誦、儀式,或彼此的關係等,她們不見得全部適用。事實上,有些尼眾來台灣受了比丘尼戒,一拿到戒牒,回到自己的國家以後,因為不能適應寺院生活,起初是到處雲遊掛單,接著是因適應文化有困難,於是就捨戒了。曾有人對她們這樣輕易放棄出家身分的舉動不以為然,可是我認為基於護戒的立場,若犯根本大戒,寧可讓她們捨戒,也不要犯戒。生活的不適應可以改善,犯小小戒可以懺悔,懺悔還復清淨安樂;若犯根本大戒,還是要讓她放棄比丘尼身分,才符合佛制戒律的本意。

  照這樣的說法看來,有人認為我是贊成短期出家,可是我認為佛陀當時制戒便已明訂,若出家不適應,可以捨戒過出家前的生活,男眾有七次出家的機會,女眾惟獨一次,結果變成一出家就先設定是「終身出家」、「長期出家」或「短期出家」,而這長短的分別是在十年、五年、一年、一個月或多少天,這其實是一種因果倒置的作法,事實上,從短期出家的受訓項目來看,對好樂過佛門生活的人,可以他們提供如禪七、佛七甚至婦女營、工商營、企業營等生活營,但不宜冠以「出家」的名義。

女性宗教師可以做什麼奉獻?

  在台灣戒場講戒,我比較從鼓勵發道心的角度來說,不只要處理屬於個人自律──不可以做的部分,還有很多是大眾共修的僧事,更要熟悉學習,可是她們沒有僧團生活的基礎,如何讓她們知僧事?這次,我重新探討女性宗教師投入宗教奉獻,可以對人類、對僧團、對社會提供怎樣的貢獻?這問題值得深思,因為它關係著踐行系統。

  西方比丘尼在個性上顯然較為獨立,她們從美國、英國、澳洲等地,飛越各國去聽聞佛法、受戒,都是單槍匹馬。她們向達賴喇嘛提出僧團偽濫的問題,由於偽濫是西方佛教生存的致命傷,她們請求學戒。因此,講戒時我一方面探討女眾的有限性,一方面也從女眾業習、共修問題和社會結構等多方面去看問題。佛說女眾有八十四態,這些業習是修行的障礙,當然要修改,有人講戒時便專講女眾的這些業習,例如好嫉妒,而我卻覺得嫉妒是眾生的煩惱,它是共通的問題,不是女眾獨有的問題。尤其當佛陀允許女眾可投入出家的行列時,我們更要釐清女宗教師出家的本意,及她們可做什麼貢獻?就個人來說,要建立生涯規畫,養成高潔的僧格,尋找志同道合的夥伴;就團體來說,要依僧事作法,建立清淨僧團,一步步去完成上求下化的理想。

  這次講戒,我仍然以七大項來討論個人、僧團、社會三方面的問題,讓每個人瞭解僧制、熟悉僧事,儘管自己還不是成聖成賢的真實僧,但至少不要是無羞僧和啞羊僧。

比丘尼的傳承

  藏系西方尼眾前往台灣、香港或新加坡受戒,喇嘛們支持她們去受戒,可是藏傳佛教本身並沒有想要成立比丘尼僧團。

  目前只有漢系佛教才有比丘尼,阿育王的女兒曾到斯里蘭卡傳過比丘尼戒,但後來蘭卡的比丘尼傳承中斷了,泰國、緬甸的情況也是如此,而西藏則從未有過。《比丘尼傳》記載,南朝宋時(四三三)有斯里蘭卡比丘尼從獅子國來中國傳比丘尼戒,因此有學者建議比丘尼的傳承可從漢系國家傳過去,但問題是藏系佛教保守派不斷強調藏系沒有比丘尼傳承的事實,在強化傳承的宣導下,相對地,也弱化了比丘尼僧團成立的可能性。

  此外,要不要讓尼眾在藏系佛教佔有一席之地,是藏系佛教本身開放程度的問題。這次策畫講戒的幾位幹部,如丘準( Thbten Chodron )、惠空( Karma Lekshe Tsomo )、丘起( Jampa Chokyi )羅桑( Wendy Finster )等多位比丘尼, 與我曾有幾次的會談,主要的話題不離在西方困境中,尼眾們如何避免偽濫及成立尼僧團組織?她們懇請我去和賴喇嘛的祕書討論,或直接去見達賴喇嘛以爭取成立比丘尼僧團,我沒有接受她們的請求,因為我認為這不是非藏系佛教的人所能處理的。

  在學員中,有兩位相當特別的南傳沙彌尼,一位是英國籍,已出家十六年,一位是澳洲籍,出家七年,二人都持戒精嚴,對律藏也有研究。她們的道場在英國倫敦,是一位英國比丘到泰國巴蓬寺跟隨阿姜查學習後,回到英國成立的道場。這道場已成立廿年,他們目前仍然過著托缽的生活,嚴守不持金銀戒,對於傳統的迦絺那衣、刀淨、火淨等羯磨法都還遵守著。而且用心將戒律運用於現代西方的生活中,例如依戒律的食、衣、住、行等規定編出一本生活規約。那裡一共有八位沙彌尼、十二位八戒女,與比丘共修了十六年,目前指導老師支持她們獨立。

轉世喇嘛

  在西藏的傳承裡有二大系統,一是格西喇嘛,一是轉世喇嘛。轉世喇嘛是出生後被認的再來人,他們有較多的機會接受特殊教育,但長大之後仍必須有所表現,才能取得人們的認同和信服。他們必須參加格西資格的考試,持戒也必須精嚴。格西喇嘛的真才實學,是要靠實力通過格西考試打拼出來的。取得格西學位,至少需要十二年以上的時間,精通五部大論,同時須作各種法門的進修,每年考取格西的人簡直是萬中取一,是於聞、思、教學中有特出造詣的人才。通過格西考試的選才之後,才能從事教學工作,培養後學。西藏佛教能走向世界,且在佛教中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實得力於這種嚴格的考核制度。

  轉世喇嘛長大以後,他的學養、眾望都要達到一定的水準,才可能繼續得到崇敬。換句話說,出家人不是理所當然就能獲得社會的恭敬供養,宗教師在社會上要取得尊重,就要精進不懈地持戒、修定、修慧。

  在營活動中,這群西方尼眾有討論她們要成立一個訓練中心。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想法,我希望她們能相護支持、互通資訊,這才是她們力量結合的開始。她們不一定要住在一起,但如果能相互支持,她們的適應性將會增強,這是我的衷心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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