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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編號1603-02 
論文名稱西藏社會制度之研究
研究生簡瑞宏 
校院名稱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民族與華僑研究所 
學位別碩士 
指導教授張興唐
年度68
地區台灣
提要  西藏為我國尚未設置省區的地方,其面積之大,僅次於蒙古與新疆,居全國第三位。由於四面高山環繞,對外交通險阻,幾與外界隔絕,故一般人對於西藏的地理、歷史、民族、社會及宗教等各方面的實際情形均不甚瞭解。因為西藏地勢甚高,山嶺終年積雪,而藏胞又都信仰喇嘛教,其勢力之大,影響到整個人民生活與社會組織,可說是一支以宗教為中心的民族,故有神秘的雪山國之稱,外人嘗美其名為「香格里拉」。
  就人類學的觀點而言,藏族與漢族,同屬中華民族中的漢藏系,為中國主要邊疆民族之一。可是,歷代主政者,對西藏的開發,卻不積極,甚而採取封閉政策,使西藏社會一直處於知識閉塞、產業落後的情況之下。民國成立以後,由於內憂外患接踵而來,中央窮於應付而無法兼顧西藏建設。及至中共竊據西藏,即運用各種手段,破壞西藏的傳統文化,並搜刮西藏資源,陷藏胞於水深火熱之中,故曾激起舉世震驚的抗暴運動。瑞宏有鑑於此,乃決定探討西藏社會制度,期能深入了解西藏社會制度的傳統文化及其產生的背景,用資促進文化交流,加強民族團結,並於光復大陸後,能對西藏社會的重建工作,有所助益。本論文共分七章,廿一節,約八萬餘言,其要點如下:
  第一章「緒論」:概述西藏之地理環境、歷史背景與人口的分佈狀況。
  第二章「西藏的家庭制度」:說明西藏的配偶制度、通婚範圍、婚姻程序與家庭組織。
  第三章「西藏的社會階級」:階級森嚴為西藏社會的特徵,階級的分層是由遺傳而定,成為一世襲階級社會。不同階級,不通婚姻,不作交往,彼此各有其宗教禮節,互相分隔。文內曾就達賴、班禪、貴族、僧侶、農奴、牧人及商人等,分別評述其社會地位與影響。
  第四章「西藏的經濟制度」:分牧業、農業、商業與工業等四種經濟型態來探討,其中以牧業為主要生產型態,農業次之;商業不甚發達,工業則停留在手工業階段。
  第五章「西藏的習俗、道德與法律」:敘述藏胞的日常生活、禮節、喪葬、節日、一般的道德標準與法律慣習。
  第六章「中共竊據西藏後的社會劇變」:揭發中共消滅西藏社會的傳統文化,迫害喇嘛,以及搜刮西藏資源的罪行,製造新的剝削的、壓迫的社會制度。
  第七章「結論」:綜論西藏社會制度的利弊,並擬定光復大陸後,西藏社會制度改革之原則,期能建設一民有、民治、民享之三民主義的民主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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