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 玄應「一切經音義」,原列釋藏中,不為儒者所引用。自清任大椿著字林考逸,孫星衍集倉頡篇,始用此書,成其撰述。乾隆五十一年,莊炘據咸寧大興善寺,轉輪釋藏,刊而行之,即「莊本」是也。世之治校勘輯佚之學者,始紛紛採用。據中央研究院「重印玄應一切經音義序」編輯及凡例稱:玄應音義之版本,來源有二:其一為高麗藏本,其一為宋元明藏本,莊本乃據後者刊行。日本弘教書院縮刷藏曾據高麗藏本排印一部,復據明藏本排印一部,而以宋元藏本校之。余嘗以弘教書院排印之高麗藏本與莊本對校一部份,知高麗藏本優於宋元明藏本。今據日本弘教書院縮刷藏經所收高麗藏本玄應音義影印本(簡稱弘教本),而以叢書集成本之頁數著於上端,叢書集成本係據海山仙館叢書本影印,海山本又係據莊炘序刊本刊印者,簡稱莊本。弘教本較莊本多出卷四「超日明三昧經」至「文殊問經」二十一種。莊本較弘教本多出卷十三「八師經」「羅雲忍辱經」「四輩經」「須摩提長者經」「貧窮老公經」「餓鬼報應經」。卷廿「提婆菩薩傳」等數種。 本文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列之四十七,「重印玄應一切經音義二十五卷」為底本,以莊本為次,搜集玄應注引說文,共貳千肆百陸拾壹條,依說文次序排列。凡同引自一家者,聚歸一處,得壹千壹百柒拾玖字,而後加按語,首錄二徐本,次引段注本說文,相互察照,續求有關諸書,細心刊校。得證舊說大誤者,約有四端,分列於下。 一、大徐本說文偶有疏誤:如「睍、出目也。」當據正作「目出兒也。」此類蓋字錯亂也;如「髀、股也。」「股」下當據補「外」字,此類蓋闕脫也;如「樘、衰柱也。」常據刪「衰」字,此類蓋衍羨也;如「趕、善緣木之才也。」「才」字當據正作「士」;如「殟、胎敗也。」此蓋涉「殰」之訓而誤。 二、小徐本說文偶有疏誤:如「芻、刈艸為也,包束艸之形。」「為」字當是「象」字之,應於「包」之上,而誤置於「也」字之上,此類蓋字錯亂也;如「糒、乾也。」「乾」下當據補「飯」字,此類蓋闕脫也;如「導、導引也。」當據刪「導」字,此類蓋衍羨也;如「、火飛也。「飛」字當據正作「光」;如「噎、飲窒也。」「飲」字係「飯」字形近之誤也。 三、段注本說文偶有疏誤:如「圻、地垠芻也。」此蓋字誤也;如「隙、壁際也。」「際」下當據補「孔」字,此蓋闕脫也;如「塍、稻田中畦埒也。」當據刪「中埒」兩字,此蓋衍羨也;如「、長也。」下「」字當據正作「跪」也,如「鏑、矢也。」「」係「鋒」之誤,後二者蓋形似而誤也。 四、玄應注引之說文,因動多裁翦,不錄全文,亦間有合字林玉篇雜揉而出之者,又版本不同,故亦多疏誤: (一)如「崇」、「神禍也」「謂鬼神作禍也。」莊本作「神祠也。」求有關字書及以今本考之,知古本作「神禍也」。莊本「神祠也。」乃傳寫之誤;「謂鬼神作禍也。」一語,乃玄應以神禍二字意不明,故申言之,此蓋因版本之不同而誤也。 (二)如「禱」:「告事求請為禱」「告事求福為禱」「告事求神為禱」,考正後,知作「請」「神」乃「福」字傳寫訛誤,此蓋同一版本,但屢引皆異者。 (三)如「璿、美玉也。」玄應注引「睿、深明也、通也。」乃睿字之義。今說文玉部有叡,云璿字古文。叡部有叡,云深明也,古文為睿。一文兩見,說文所以兩見者,蓋緣古經傳有借叡為璿,故收之玉部,至於解字,則存其本義,而說文以為璿一字古文,亦緣經傳有借而收之于此也。 (四)如「屯」:「難也。」未引全文,至有奪句之誤。 (五)如「尚」:「曾也」「亦上也」。所引缺「庶幾也」一訓,此蓋闕訓義之誤也。 (六)如「咆」:「咆也」。此蓋衍字之誤。 (七)如「逞」:「通也。」「通」字乃「速」字形近之誤。 (八)如「齧也。」此蓋傳寫奪「骨」字。 (九)如「睒」:「暫視也」、「暫見也」、「不定也」。「睒」之訓應作「暫視也」。又「暫見也」乃涉「見」字訓而誤之也。 五、玄應注引之說文,訓義依許慎,字形多依說文而改,亦有未改者,詳見各字之下。 六、玄應注引之說文,聯詞往往原書而俱存,後儒校注說文,應明此理,不必依之而補字也。 七、玄應注所附之切語,並非出自許慎之說文,因東漢許時,未有反切。又因數引而異,亦非全出自某一書中,其間或摻以玄應所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