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 敦煌文獻出自我國西北邊陲,與敦煌及西北地區的關係密切,加上敦煌在八世紀中至十世紀中先後為吐蕃和歸義軍所統治,成為一個獨立地區,受外界語言影響較小,因此作品中尤能反映當地的語音。本論文所使用的通俗文學材料,以王重民之後學術界提出來新的研究成果,變文以潘重規的《敦煌變文集新書》為主;曲子詞是以林玫儀的《敦煌曲子詞校證初編》和任半塘所編的《敦煌歌辭總編》為主,這些材料比王重民的蒐集更多而錯誤也更少。另外,採用了前人未使用過的俗賦和通俗詩;俗賦採用伏俊連的《敦煌賦校注》,唯不含文人賦;通俗詩採用潘重規的<敦煌唐人陷蕃詩集殘卷研究>中比較能代表敦煌人作品的陷蕃詩以及《全唐詩補編》中的敦煌廿詠。利用這些韻文材料中韻腳的押韻及同音替代的別字異文為研究對象,加以分類、歸納、排比,藉此以呈現唐五代的西北方音在聲類、韻類和聲調的特色,總結如下: 一、在聲類方面:1. 輕唇音分化;2. 全濁聲母清化;3. 鼻音疑母讀同喉音;4. 舌上音知系和正齒音莊系、照系相混,但三等韻知系和照系的關係比知系和二等韻莊系的關係更為密切;5. 精系和莊系有混用情形;四等韻精系聲母和三等韻的知、照兩系聲母合併不分。 二、在韻類方面:1. 唐五代西北方音的用韻系統不同《廣韻》的特點,且在同攝內各韻大多可以通押;2. 陽聲韻的舌根、舌尖、雙唇韻尾,有相混的現象且漸趨消失;3. 江攝和宕攝可以說完全合併;4. 曾攝漸趨向於梗攝而離通攝較遠;5. 止攝各韻與遇攝各韻的通押中,遇攝大多集中在魚韻上;6. 止攝各韻與蟹攝齊韻、灰咍韻、祭韻、廢韻通押;7. 遇攝各韻與流攝唇音字通押;8. 假攝各韻與蟹攝佳韻牙音字通押;9. 「腳」「樂」字已由入聲的藥、鐸韻變同效攝韻的上、去聲;10. 「打」字在唐時可能已由梗韻入馬韻。 三、在聲調方面:1. 平、去、入可能各分陰陽,上聲分陰陽的現象則是較為肯定的;2. 入聲應還能完整的保存其體系,入聲的塞聲韻尾可能變為喉塞聲或已開始消失;3. 濁上變去為當時一個還算普遍的語音現象。 由本論文的研究可呈現出敦煌通俗韻文不受傳統韻書的侷限,而代表著唐五代西北方音的聲類、韻類和聲調的特性和脈絡,並可藉以充實西北方音的研究和補充韻書脫離實際語音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