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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編號0205-08 
論文名稱由儒佛的情緒觀論情感教育
研究生陳雪麗 
校院名稱臺灣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教育研究所 
學位別博士 
指導教授賈馥茗
年度86
地區台灣
提要  本研究探討儒佛兩家的情緒觀點與修養功夫,藉以了解情緒對人的影響,並配合西方「發展心理學」所探討之人類情感發展階段,俾能對相關教育者提供具體可行的教育方法,並以個人積極主動自我修養為目標,以完成健全成熟的人格發展,研究內容說明如下:
  第一章「儒家的情緒觀點」:舉述孔子的喜樂、憤怒、悲慟等情感的真誠流露,與孟子的憤慨、憂懼、喜樂、不悅等情緒表現,從聖人也有自然的情感發抒與流露,印證情緒與生俱來的本質。再就孔孟荀典籍所載各種不同的情緒,將儒家的情緒歸為四類:積極作用的情緒(如喜與樂、愛、好等情緒)、消極作用的情緒(如怒與恨、憎惡、悲哀、恐懼)、影響道德人格的情緒(欲)、良心覺知的情緒(恥、悔、憂)。
  第二章「佛家的煩惱心所」:佛家所論之煩惱可分「根本煩惱」與「隨煩惱」兩類。「根本煩惱」為一切煩惱的根源,包括貪、瞋、癡、慢、疑、不正見等六種,由此而生之從屬煩惱稱為「隨煩惱」,如忿、恨、惱、嫉、害、慳、憍、誑、諂、覆、惛沉、睡眠、掉舉、惡作、失念、不正知、散亂等。
  第三章「儒家節情之道與修養功夫」:儒家以禮樂作為調節情感的工具,再藉個人的自我修養功夫以達立身行道的歷程。禮樂教化方面,孔子以「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說人須經禮樂教化,才能完成人格教育。樂教係針對人與生俱來之情感施以教化,消極方面可避免情感作用不當,積極方面則在陶情養性,從內在陶冶化人,對個人品德修養有潛移默化作用,且能使人的情性中正平和、情感流露合宜,而與人相親愛。禮的教化由外而內規範人的行為,使人明人倫、守分際,進而以理性判斷是非善惡。如孔子認為禮是仁心的理性自覺,故以禮作為個人立身處事之基;孟子指出人性中有仁義禮智四端,恭敬、辭讓之心是禮的表現;荀子認為人生來有欲,遂以「禮」養欲求、止爭亂,主張「禮」能使貴賤、長幼有等差分別、貧富尊卑輕重有稱,因此「禮」是所有事理的準則。故「禮」不僅用以消極的節情養欲,也可積極地修情化性、塑造不同風貌的人格。
  綜合孔孟荀三子之修養主張,可依次歸為反躬自省(包括以仁禮存心而反求諸己、博學參省)、懲忿辨惑、寡欲致誠(包括求放心、寡欲、致誠、以心節情)、慎獨正心,而荀子主張積善化性、化性起偽,以後天「積學」功夫來修養自己,這個觀點為教育的可行,與人的可以有所作為指出有力的印證。
  第四章「佛家調心淨性之道」:以天臺宗之二十五方便引領初學者漸次學習調心攝念的方法,二十五方便包括具五緣、呵五欲、棄五蓋、調五事、行五法等。
  第五章「情感發展與教育」:探討儒佛兩家調節情感、修養自性等方法在情感教育中的應用。先探討西方「發展心理學」對人類情感發展的研究,並論影響情感發展的相關因素(包括先天人格氣質與後天發展成熟度、生長環境、認知與動機、語言與溝通技巧、文化需求與社會化等)。研究得知情感可由親身體驗及參照學習而得,因而擬定各成長時期調節情感的方法,分產前期(懷孕到出生)、嬰幼兒期(自出生至二歲)、兒童期(二至十二歲)、青春期至青年前期(十二至十八歲)、青年後期至成年期(十八至二十四歲)等階段舉出具體可行事項,以供父母、教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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