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 中國語法學,是一門新發掘的學問,它的目標在於建立漢語歷史語法的完整體系,進而推求漢語發展的規律。南北朝語法,是漢語語法史中承先啟後的關鍵,因此,筆者就這個時期,選擇了年代相近,並蘊含著較多語錄性質的著、譯書四種──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北朝楊衒之洛陽伽藍記、鳩摩羅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妙法蓮華經,從事語法研究,藉以輔助漢語語法史完整體系的建立。以下摘出本論文中的幾個要點。 一、四種書確實著、譯成於南北朝,足可據以研究南北朝語法。 二、詞法與語法分論的觀點,足可避免詞、語混論的淆亂現象。 三、四種書中大略一致的語法體系,顯示南北朝語法的大概現象。這四種書,雖然出自三人的手筆,又有著作和譯作的別異,兼受南北地域的隔絕,年代略有前後的差殊;但是,在語法的表現上,就大端說,卻具有共同的情況。尤其基本現象的一致,足可確立這四種書的語法體系,進而觀察南北朝語法的情況。 四、為語法論著求證、匡謬、補缺,並在適宜語法現象的條件下提出新的意見,藉以輔助漢語語法史的研究。關於中國語法的研究,學者們已陸續提出許多的語法現象,這種現象可能合乎漢語語法整個的情況,也可能只適宜於某一個時期。因此,求證、匡謬、補缺是後繼者無可推辭的義務。 筆者非常慶幸,這包括著南北朝著、譯的四種作品,竟然大略有一致的語法體系,足以順利的鉤出南北朝語法的大概形貌。憑藉這個形貌,接著去研討南北朝其他可信、可疑、較多或較少語錄資料的駢散文、詩賦,必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也可因此更加確立南北朝的語法體系。 語言的承繼、轉移、創新,使歷史語法有中心一貫的共同現象,也有分支旁立的個別特色。而筆者由四種書中研討出的南北朝語法現象,顯示著它上承魏晉以前,下開唐朝以後語法的關鍵,足可輔助漢語語法完整體系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