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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編號 
論文名稱唐代禪宗對書法的影響
研究生殷黃明綢 
校院名稱華梵大學 
系所名稱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 
學位別碩士 
指導教授何廣棪
年度97
地區台灣
提要  書法古稱書,此乃略說。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曰:
  書者如也,謂如其事務之狀也;聿部,曰書者者也,謂昭明其事;此云如也,謂每一字皆如其狀物。
  段玉裁以為書的意義是「書者者也」、「昭明其事」、「字皆如其狀」。書法的意義詳實而言,是在書的作用上,記載人品、典範使之歷史流傳,在此同時也要求所書寫的文字本體及其意象,趨於美善的理想境界。
  明項穆<<書法雅言>>曰:
  寫有二義,<<說文>>:「寫,置也。」<<韻書>>:「寫,輸也。
  置者,置物之形;輸者,輸我之心。兩義不相悖,所以字為心畫。
  現代書法家沈尹默<<書法論叢>>曰:
  世人公認中國書法是最高藝術,無色而有圖畫之燦爛;無聲而有音樂之和諧;引人欣賞,心暢神怡。
  以上二君,一為古代書法名家,一是近代書法名家,對書法的書寫工具性和美善的藝術性,上作了最佳的詮釋。
  書法是中國傳統的文化之一,它以點、線構成,使抽象性徵的文字,表現具體實存的形象。中國書法的歷史,與中國文字是一樣悠久;書法的內容在吸取中華文化,與文學、哲學、藝術等相結合,不斷衍嬗、創新、茁壯。
  書法的藝術與詩、繪畫、音樂、舞蹈、建築等藝術相結合,成為龐大的藝術書學體系。在中國人文藝術的發展史上,任何可以稱之為藝術的,或多、或少、或明顯、或隱晦,都與書法藝術有某些關係。
  書法,具有記錄書寫和藝術鑒賞的功能,在中國人文藝術史發展中,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形成一種獨特文字書寫的律則。而其點、畫、線條、韻律之美,黑、白、疏、密對比之顯,平面空間表現立體視覺之妙;為此,書法在呈現文字本體的同時,也資助文字、與文字共同完成人文的教化。總之,書法以其書寫工具性、鑑賞藝術性,反映時代社會的人品典範,並使之文史留芳。在深層歷史的意義,或是廣層的當代學風,書法都足以代表中國文化在世界文化上的獨特性、創新性。
  近代因多元媒體文化,分佔社會的注意,瓜分大眾的時間,書法反倒成了繽紛時代的邊緣物。書法的書寫工具性,因科技發達而大為降低;書法的藝術性,因西方藝術傳入,以及文化媒體多元化,商業利益掛帥等因素;傳統純藝術的書法,變成只偏重於技術外表及經濟導向的商品。這是中國文化的損失,更是書法愛好者的遺憾。
  書法界並非不知眼下這個情況,只是一直找不到可行的對策。筆者以為歷史的經驗足以借鏡。唐代書壇也曾有過衰退期,當時書法的發展遭遇史無前例的窘迫,禪僧以宗教清淨自性本質,觀照現象萬物的本懷,開拓書法史上空前的盛世。
  禪宗的「禪」,本質意義就是「超越的力量」,是保證到達「美善境界」的依據。「禪」的境界,在目前社會已形成高度共識;為此,筆者以為就書法的本質,假以禪的功能,作用於書藝,則書學的發展將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經過研究與分析,本文得到「書法在禪宗的影響下,開發『翰墨眞如』的實驗」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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