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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編號1805-04 
論文名稱觀音鄉閩客村落的宗族組織與生活方式
研究生廖秋娥 
校院名稱臺灣師範大學 
系所名稱地理研究所 
學位別碩士 
指導教授施添福
年度78
地區台灣
提要  觀音鄉在開拓之初,閩客宗族組織較相似,但時至今日閩客宗族組織強弱差異很大,此乃根源於對奉祀祖先的傳統方式有別,客族向來有「不准刈火」的習俗,祭祖地點集中於宗祠。閩人則多「香火分散各家」缺乏凝聚力,久之,組織即較不嚴密,在現代化衝擊之下,或趨弛緩(如大同村陳氏),或瀕崩解(如樹林村楊氏);而客族則組織一向較嚴密,歷經衝擊,仍能保持其組織的生命力。此外,閩客混居區在彼此長期交互作用下,使位於本區的閩族客家化而客族福佬化。
  聚落形態可再分為聚落的時空分布和社群的意識形態。其中聚落的時空分布,往往源於閹分田業的結果,而聚落形成既久,則易產生群體意識。武威村廖氏,老聚落密集,各聚落姒宗祠為主核心,以各房公廳為次核心分布著;樹林村楊氏,逐漸以村內主要道路連貫起原本較分散的小聚落,上大村卓氏,聚落分布較散且廣,但大多聚房而居;大同村陳氏宅第,逐漸沿著村中縣道集結,但老聚落則仍聚房而居。至於閩客四村落的社群形態和傳統民居形式的保守程度,均與宗族組織的嚴密度相關。
  土地利用分為水利開發和土地分布,土地分布包括祭祀公業地及耕作地的分布。在漢人的稻作農業中,對土地拓墾完成的認定是水利設施的完成。除樹林村楊氏外,閩客三個村落早期埤塘規模均頗大,開鑿時常集結了宗族的力量,故埤塘的股權也屬全族共有或各房公有。埤塘股權是隨著田業的閹分或買賣而轉移。
  早期閩客四村落宗族均有祭祀公業地,但樹林村楊氏在日據時代,大同村陳氏在土地改革時,紛紛喪失了祭祀公業地。武威村廖氏與上大村卓氏的祭祀公業地面積頗大且較集中。除了武威村廖氏各房耕地分布紛雜外,其餘三個閩客宗族的耕地一般分布於各房聚落或住居地附近。
  最後,筆者以購物圈和通婚圈來指涉生活圈內容。隨著社會趨複雜,生活圈也日益擴大。購物圈的分布,低級品以區中心或中壢市等近距離地方為主,中、高級品樹林村楊氏較缺乏「空間偏好」,可說是同族整體關係較弱的宗族。至於通婚圈的分布,因宗族是外婚單位。故除早期童養媳婚盛行外,若宗族聚居規模越大,在某一限度內會將通婚圈越往外推移,如兩個客族在晚期村內結婚均降為零。此外,早期閩客通婚圈大致包含於方言群的界線之內,但大同村陳氏、上大村卓氏則分別在早、中期時跨越閩客界線,這可說是閩客混居交互影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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