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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編號0204-18 
論文名稱《新唯識論》的根本精神
研究生丁金順 
校院名稱中央大學 
系所名稱哲學研究所 
學位別碩士 
指導教授林安梧
年度88
地區台灣
提要  本文之闡述《新論》的根本精神之步驟為:
  一、闡述「《新論》之依宇宙論來決定人生態度之涵義」(第二章)
  二、闡述「為什麼《新論》據其宇宙論所決定的人生態度只有精進和向上」(第三章、第四章)
  第一部分之所以需要闡述,乃基於以下四點疑問:
  一、人生態度之決定,既可以根據理論,也可以不根據理論。《新論》之宇宙論是一種理論,那麼《新論》之依宇宙論來決定人生態度,就是依一種理論來決定人生態度。何以《新論》要依一種理論來決定人生態度?
  二、如果依理論來決定人生態度,那麼我們既可以根據這一種理論來決定人生態度,也可以根據別的理論來決定人生態度。何以《新論》要依其宇宙論來決定人生態度,而不依別的理論?
  三、有些宇宙論指的是自然哲學,就是對自然界的一些見解,而這自然界是分別了然的、在我之外的。在這個意義下,《新論》之依宇宙論來決定人生態度有什麼正當的理由?這是說,自然界是自然界,我是我,我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可讓自己依對自然界的一些見解來決定人生態度?
  四、將人生態度之決定,說依人生論或者價值論豈不更恰當?何以《新論》說依宇宙論?
  以上四點疑問若不先解決,那麼《新論》所謂精進和向上的人生態度之決定云云,便有戲論之嫌,本文所謂對《新論》的根本精神之闡述,便不知所云,因此第一部分之闡述是必要的。
  在第一部分之闡述中,前面的疑問將得到說明與解決。這說明與解決,並不是順著以上之疑問而逐一進行,也不是將以上之疑問條然分別、各自獨立的逐一進行,而是在闡述的過程中,前後呼應的、整體性的去說明與解決。蓋《新論》之宇宙論的涵義與一般所謂宇宙論不同,故順其意而闡述之說明與解決便不得不如此。諸先進學者若見察此意,則或許將不以為病也。
  所謂《新論》之宇宙論的涵義與一般所謂宇宙論不同,指的主要是:整個宇宙在熊十力看來是一個整體,這一個整體是一整全之體,不是部分之總合,這一個整體並非由理論之預設而為一整全,而是基於自覺而為一整全(第三點疑問之解決)。從整個《新論》的涵義中,可以看出:《新論》之依宇宙論來決定人生態度之涵義,就是自覺地決定人生態度。自覺地決定人生態度沒有什麼理由不可行(第一、二點疑問之解決),蓋人生態度之決定,無論依不依理論、依誰的理論、依什麼性質的理論,總是由自己決定,而所謂自覺地決定,雖然在《新論》中的涵義頗豐富,但絕對是涵攝「由自己決定」之義的。由這一部分的闡述,可以看出:《新論》的宇宙論,與其人生論、價值論根本無法割裂,那就是說,其人生態度雖說依宇宙論而決定,實亦可說依其人生論、價值論而決定(第四點疑問之解決)。
  以上疑問既已得到說明與解決,本文將闡述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之所以需要闡述,似乎不必再找別的理由了,因為它正是本文的目的,而本文目的已如前所說。
  第二部分將分為兩章:第三章、<《新論》之大用流行>;第四章、<《新論》對空、老之批判>。之所以要分為兩章,是由於其間有一過渡,此一過渡即:從宇宙論過渡到人生論、價值論。雖有一過渡,然基本上,就《新論》之涵義而言,是無可割裂的,故仍視為一個部分。事實上,不只是第二部分的這兩章無可割裂,而且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也無可割裂。此亦前面所說的「故順其意而闡述之說明與解決便不得不如此」之意,不過此意之表述在此要稍做調整,調整為這樣,即:由於《新論》之宇宙論的涵義是整體的、不可割裂的,故順其意之闡述必須是前後呼應的、整體性的。
  經過前兩部分之闡述,本文最後將作一總結(第五章)。由於本文重點在於闡述,故所謂總結,乃前所闡述之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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